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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法院与警察!

郭起真


在法院拍张照片竟吓坏了中、高级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到基层接访,我上访的问题:

1、95年新华法院审理我造成他人伤害一案,没有当厅出示法医鉴定
  的原始证据;
2、法院判处我缓刑后,扣押了我在法定时间的上诉状;
3、我曾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新华法院扣押上诉状,却遭到中院的拒
  绝立案;
4、2003年新华法院对我作出向马桂臣陪礼道歉,中院维护原判,我
  递交再审申请后,中院应该在半年内做出有关是否再审的书面答
  复,而迄今为止已超过了1年有余。

10月14日上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待大厅内,1位年逾花甲的妇
女饱含着满眼的泪水,悲痛欲绝地向坐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接待
人员,诉说儿子关押在狱中的悲情。当我看到和蔼可亲的接待人员认
真地听取,而且还仔细地询问案情,我就被深深地感染和打动。这毕
竟是我10几年上访所经历的非常罕见的现象。所以,我不由自主地拿
起照相机,选择了一个适当的角度,抢拍了1张激动人心的照片。

岂料接访人员竟然要把底片强行曝光。我解释到:(一)这里没有明
确的规定和标示不允许照相;(二)也没有相关的法律禁止在上访期
间照相;(三)中院的几个接待人员(没有接待上访人员)亲眼看到
了我在照相前选择过几个不同的角度,而没有阻止我照相;(四)没
有经过你们允许照相,或者因为照相影响了你们的工作,我可以道
歉。但是,如果你们要强行曝光,我要控告你们的侵权行为。

省接待人员郭某在大厅里喊道:“你是哪儿的?给他们区打电话。他
们区政法委书记不来,他别想走!”

中院法警和有关工作人员竭力强调:“你不交出底片,就不允许你走
出值班室门。”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中级人民法院的接待大厅里,
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需要如此害怕照相呢?为什么我仅仅照了1张照
片,他们就如临大敌、草木皆兵、而且大发雷庭呢?

我向省高级法院接待人员表示,我已遭到非法拘禁1个多小时,而
且,连去厕都要受到限制。他表示没有限制我的自由。我你可以上厕
所。他还说:“为了保证照相机里的已照底片不受损失,我们去洗印
照片后,只将你在大厅照的相销毁。”中院的赵院长也承诺道:“我
们可以补偿1个胶卷。”

照片的底片可以曝光,而铭刻在每个人心底的“底片”,能够曝光
吗?1个人的灵魂即使暂时还不能立此存照,但谁又能行无影走无
踪、让自己的行动在众目睽睽之下隐形呢?如果1个人自信自己的行
动堪称为“十人所视,十人所指,每一行为须是万人楷模之上”,他
还会拒绝人家对他拍照吗?倘若,我们尊敬的法官,乃至所有的炎黄
子孙,都勇于让主宰行动的灵魂展示在世界和阳光之下,中国又何至
于有如此多的冤案呢?怎么会落后洋人如此地遥远呢?又怎么会被洋
人们辱骂成猪呢?!

警察:谁敢给郭起真印示威传单,就把谁抓起来!

鉴于我在10几年期间内4次遭到非法关押,多次遭到非法监视居住和
2次遭到不公平判决,以及上个月又遭到沧州市新华区委10几人的非
法拘禁,特别是有数名不明身分的人,多次跟踪和骚扰我爱人,致使
生命垂危的老岳母在得知女儿的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之后,于9月29
日气绝身亡──因此,我草拟了《且看马桂臣与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
少数人对我十几年的打击迫害!郭起真──游行示威申请书》。

10月20日上午9点,欣怡小区复印部老板李强看了打印出的这个《申
请书》清样,承诺翌日胶印出3千份。

21日下午4点左右,李强电话里称:“派出所去人了,不让给印。沧
州市所有的复印店都接到了派出所的通知,他们说,‘谁敢给郭起真
印示威传单印,就抓谁。’你想办法到外地去印吧!”我询问他此人
的姓名。李老板说:“他们不让讲!”随后又说:“你现在的电话他
们也在监控。昨天你刚刚出门的时候,你没有看到我门市的左右有两
辆警车。有1辆还亮着警灯呢!”

在此,我对沧州市的少数恶警卑鄙下流的行为表示最强烈的抗议,并
呼吁所有长期大力支持和帮助我的国内、外同仁,继续关注此案。

不管邪恶势力有多么的猖狂,为了维护生命的尊严,我愿意用自己的
生命迎接邪恶势力丧心病狂的肆虐。我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直到
生命的最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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