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3.30 a
暴力休息时就是权力,权力一跳起来就变成暴力。从权力到暴力仅有
半步之遥。权力的工具意义不仅是为公共需求的满足提供一种最大的
可能,更应该被用来捍卫人的自由、尊严和价值。然而,权力一旦野
性发作,就摇身一变而成为暴力,反而构成对人的自由、尊严和价值
的威胁。
监护人对孩子说:听话,乖,不然打屁股。
警察对嫌疑人说:你要老实交待,否则……
政府对民众说:军队和警察有能力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极权社会的政治逻辑使权力到暴力的转换,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迅速
完成。为什么?因为:
一、起源决定
权力从哪里来?“枪杆子里出政权”一语道破天机。
要想夺取最高权力,不掌握作为暴力工具的“枪杆子”不行:“有枪
便是草头王”;谁拥有的“枪”多,谁的权就越大;谁垄断了暴力工
具,谁就自然而然地拥有了最高权力。
几乎从来不存在没有暴力的改朝换代。最高权力总是在经过一番暴力
大比拼之后易主。“以武力夺取政权、以战争解决问题”成为“新生
力量”问鼎最高权力的必由之路。除此之外的其它道路,在一些人看
来似乎永远走不通。除了采用极端的暴力手段,伦理的、道义的、经
济的力量,在有组织的暴力面前往往不堪一击。那些践行“非暴力不
合作运动”的人,往往最终死于暴力。
从暴力中诞生、并以暴力维持的最高权力,往往具备极强的暴力倾
向。权力集团不仅喜欢使用暴力,而且善于运用暴力,并形成一种暴
力文化:军事化的社会动员和管理模式、以命令代替理性的决策、以
铁血手段处置政治异议人士和政治上的异已力量、充满血腥气和火药
味的语言文字充斥于人们的口头和纸上──这些都是这种暴力文化的
特征。
权力不仅是用“枪杆子”打来的,还是靠“枪杆子”维护的,甚至发
生在体制内的新、旧权力核心之间的权力交接,也要在“枪杆子”的
监督与威慑下方能实现“平稳过渡”和权力的再分配。暴力与权力相
伴始终。
权力从一出生,就携带了暴力的基因。
二、权力粗放性
权力的生命在于运动。权力主体必须表达权力、释放权力,才能满足
自我的权力诉求,实现权力主体的价值。权力一般来说,总是沿着官
僚体制所提供的刚性的权力传递路径释放,并最终作用到作为权力受
体的普通民众头上。
权力从权力中心自上而下,单向度地传递。官僚化的科层体制增加了
权力传递的效率,使权力得以始终保持快速和高强度地传递。权力释
放时,不可避免地要遭遇到作为权力受体的民众的抵制或抗拒。民众
往往采取自发的暴力行为以挑战权力。在民间力量的挑战面前,单向
度的权力不可能回折或是自我消解。它反而会以更高的能量、更高的
强度释放,使权力更具有穿透力和威慑力。权力的这种高强度、高量
级的释放,是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暴力实现的。或者说,权力一旦开始
高强度、高量级的释放,暴力就开始现形。暴力实际上是权力的一种
极端表现形式。就控制能力而言,暴力的优势显而易见。暴力的作用
在于通过暴力工具使“有机体”产生肉体痛苦,或者消灭肉体,因而
运用暴力往往能使冲突和争端获得“彻底的解决”,在极短的时间内
给异已力量和异已份子以毁灭性打击。
面对成群结队的上访人群,政府行政长官如果亲自出面接待、并与之
对话,在听取这些升斗小民的意见、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政府官员不
仅会身心俱疲,更会觉得自己威严尽失,感到“很没面子”。当“面
子”不能用权力维护时,暴力就会出来收拾乱局。政府官员会迅速动
用“专政铁拳”,立即驱散这些上访者,使他们在自己眼前“消
失”。从“体面”的权力上升至铁血的暴力,仅仅只隔着一层薄薄的
窗户纸。权力的本性使拥有权力的政府官员,更习惯于采用暴力手段
解决官民之间的冲突。
权力集团在面对争端与冲突时,通常面临两种选择:要嘛通过暴力强
化权力、以政治上的高压压制争端,扑灭冲突;要嘛通过平等的对话
以妥协来解决争端。并化解冲突。如果是后一种选择,权力集团就必
须收敛权力的锋芒,以谈判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然而冲突双方一旦
坐在了谈判桌前,就意味着双方地位上的平等。权力主体与权力受体
地位上的平等,使权力失去了自上而下单向度释放的条件。权力者也
无法体验权力高强度释放的快感了。同时,谈判本身耗时费力,并且
最后难免要作出某些利益上的让步。因此,权力集团一般不会主动采
用后一种选择;除非,来自民间的暴力活动不断升级,或者权力集团
开始丧失一部份暴力工具的控制权,从而导致双方达到暴力上的某种
“均势”,最后迫使权力集团走到谈判桌前。
权力集团的“谈判”精神或“宽容”品质,并不是因其权力意志的
“阳萎”和政治良知的自我发现,而是因为其权力的高强度、高量级
释放开始受到异已力量的挑战和制约,从而减少了权力的极端表现形
式──暴力的产生。
三、“权杖现象”──暴力埋伏
国王手中的权杖,是世俗社会至高无上的王权象征。权杖在外形上和
其它的手杖并无很大区别,但是,权杖表面看上去是一把文质彬彬的
手杖,拔出时则很快变成一把利剑。权力总是仗剑而行。无论权力以
何种面目示人,权力背后的核心支持都是暴力。
以暴力解决问题,问题往往都能得到迅速彻底的解决。但是使用暴力
的成本往往过于高昂。频繁地使用暴力,也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权力集
团的合法性危机。这注定了暴力仅仅只能作为一种“非常规性的存
在”。不使用暴力,并不表明暴力消失了。在常规状态下,暴力埋伏
起来。只要暴力的“主人”一声令下,暴力就会一跃而起。
师塾先生并不是经常挥舞手中的戒尺去打他的学生。更多的时候,作
为暴力的象征──戒尺总是摆在先生的案头备而不用。但这样已经足
以让那些喜欢乱说、乱动的学生,对先生有所畏惧。暴力工具示而不
用,潜在的暴力威胁往往能收到更好的震慑效果。
暴力“埋伏”起来,由明示转入暗示,以较小的成本就能使权力主体
的权力释放更加畅通无阻。一定级别的政府官员前往基层巡视,不仅
有警车开道,还有为数不少的武装人员随行。虽然这些人到时不一定
就真的有用武之地,然而,这却使官员的权力释放和权威诉求更有保
障。反之,如果官员没有暴力工具的“保驾护航”,或者是只身前
往,深入基层,则不仅体验不到权力释放的快感,甚至还可能“龙游
浅水遭虾戏”。
“权杖效应”实际就是暴力暗示下的持续紧张气氛。从广义上看,任
何形式的暴力活动,实质上都是某种程度上的恐怖活动。在暴力活动
发生的当下,气氛最为紧张。然而,只有在埋伏着的暴力的巨大阴影
下,才能真正长效地维持权力集团所需要的紧张气氛。人们看见穿警
察或治安人员制服的人,似乎都会条件反射般产生紧张情绪,虽然这
些人可能素无犯罪前科并且记录清白。警察制服不象刀枪、手铐那样
可以用来作为直接施暴的工具,但穿上这身制服的人,却能经常“合
法地”动用暴力,对于他们所认为的犯罪嫌疑人,很快就能从暴力暗
示转入暴力明示,经过三言两语的简单问讯之后,马上就开始对犯罪
嫌疑人大展拳脚。
各种冲突还没有形成对现存秩序的较大冲击时,权力集团一般都会谋
求以权力解决冲突,而尽量避免使用暴力。但是,以权力去谋求冲突
的解决不可能形成一个使冲突双方得以平等对话的平台。暴力工具的
频繁介入冲突所导致的紧张气氛,又堵塞了解决冲突的其它途径。冲
突只会愈演愈烈,最终超过权力所能容忍阈限。此时,权力将会毫不
犹豫地一把扯下蒙在身上的遮羞布,而暴力就从幕后走向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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