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31 c
94年6月2日,沧州新华公安分局在我单位沧州市新华房管所所长马桂
臣的指使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收审,于7月28日取保释放;同年9
月9日对我实行逮捕,又于95年1月28日取保释放。95年5月21日新华
法院判处我1年徒刑,缓刑1年。法院在我的上诉期间扣押了我的上诉
状。97年7月15日沧州市房管局以我被判处缓刑为由,在未通知本人
情况下开除我的公职。
98年我到中央电视台和天安门时被谴送回沧后,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
以防止我在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为由,调集数十名警察对我进行公开
的监禁,长达10几天。对我实行监禁的沧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队长公开
地威胁我:“我与你们所长关系不错,跟他的姑爷也挺好。你不要告
他的贪污受贿行为了。我和他说说让你回去上班,但是不准你再上诉
上访。其实,你上诉也没有用,再上诉就判你实刑!”在社会造成了
极其恶劣的影响。
2001年2月2日零点,10几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人,闯入我的家门,
对我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并且抄走了我的电脑和我7盘软盘,两本日
记、两本电话本,以及民主党给我寄来的材料(均没有开具扣押手
续。12盘软盘在关押我的时候扣押共计19盘)。以《大参考》发表的
《百姓的尴尬》、《法轮功人员为什么自杀》的署名文章,以“颠覆
国家政权罪”对我实行刑拘。在向区检察院申请逮捕遭到严辞拒绝
后,不得不于3月14日释放我。电脑和所扣东西未归还。近日到公安
局索要,却遭到了“再要电脑就把你收起来”的威胁。公安人员到网
吧对我进行非法的传唤。公安又在2002年的12月31日到我家让我到公
安局,说是“过年了,领导对你特别关心,让你到公安局看看你!”
2002年4月26日,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再次把我二哥和小妹非法传唤
到新华公安分局,就我给中央电视台写信反映我的冤案一事进行威
胁,并说:如果再给有关部门写信或在网上发表言论,就立即对我进
行逮捕。为了证实自身的清白,他们把逮捕我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
又拿出省里要逮捕我的证明材料让我二哥和小妹观看。
我使用的所有电子信箱,均经常无法发送邮件。知名的作家和学者的
信件丢失。地址本不能打开。zhiyni@hotmail.com信箱被关闭至今。
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写好的文章就被病毒感染,字面上出现大面积
的乱码,甚至于无法拨号上网,致使上网时间最多也只能持续十几分
钟,而且,连一封信都无法发出。这使我几乎中断了与外界的联系。
我在此强烈要求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立即无条件地归还扣压了
近2年的电脑和其它物品,并停止非常传唤和骚扰等一切侵权行为;
强烈要求市公安局计算机监测中心立即停止对我的一切侵权行为和犯
罪行为;强烈要求沧州市市政府政法委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对我蒙受长达8年的冤案作出公开、公正的处理,挽回在社会造
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2002年9月27日上午于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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