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通訊 2005.12.21 新聞與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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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問題
◆中共氣數將盡,腐敗氾濫成災………………………(貴陽)吳玉琴
◆為什麼有人反對世貿?…………………………(美國紐約)陳勁松
探索道路
◆廢除死刑立法的正義性分析…………………………(中國)朱中卿
民主理論
◆工會必須獨立於政權之外………………………(山東莒南)王金波
運動留痕
◆我被拘留的前前後後……………………………(山東莒南)王金波
◆良心的悲泣……………………………………………(江蘇)張玉祥
◆從出版自由權到行政訟權的抗爭──            .
 馮正虎再次狀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3之1)……(上海)馮正虎

◆蔡卓華牧師二審維持原判…………………………………《維權網》
迫害實錄
◆廣東:法治的「蠻荒之地」?………………………(上海)李劍虹
◆東洲村民駁汕尾政府新聞發言人(之1) ………………《大紀元》
◆東洲村民請求國際社會關注傷者安危……………………《大紀元》
他山之石
◆台灣民主政治的危機…………………………………(美國)劉宗正
◆「誹謗連宋案」陳水扁敗訴……………………………………BBC
◆柔性政變說連宋勝訴 陳水扁遺憾將提上訴…………………中央社
◆印度能有民主,但中國不能?………………(美國羅德島)蘇經綸
文藝春秋
◆陝北石油事件(又一首)……………………………(山東)濟小士
◆圍著看(又二則)──笑話選登(之18)…………(加拿大)顏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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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氣數將盡,腐敗氾濫成災

吳玉琴


12月6日廣東省汕尾村民因維權而被武裝警察槍擊一事,如今已過去
了半月,這是繼89「6.4」之後的又一次血腥大屠殺。這是「人民子
弟兵」又一次把槍口對準無辜老百姓的殘暴行為。為什麼如此血腥大
屠殺會一次又一次的在中國發生?為什麼中國的老百姓是如此的多災
多難?為什麼在和平年代老百姓還會死在自己的「子弟兵」的槍口之
下?

腐敗、專制獨裁政權導致腐敗,腐敗緊緊依賴於專制極權,一個腐敗
的政權之下老百姓被壓迫得民不聊生,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生命又
能值幾何?

中國民間有句古話「紂王無道民遭難」,觀其紂王的舉止,也不過是
迷戀女色,聽其妲己左右而濫殺無辜。像這樣的群體性槍殺老百姓,
恐怕紂王也無法與中共相比。如果一個君王不懂得珍惜他的臣民,甚
至去濫殺無辜的老百姓,那他這個政權就是走到盡頭了!

今天中國,統治者的專制、權力集團政治腐朽、貪污腐敗的官場風
氣、集團個人私慾膨脹、大官大貪、小官小貪、無官不貪,所有這
些,都證明了統治者必將從腐敗走向滅亡。

本月16日,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盧萬里由於貪污受賄5,000多萬元,
在貴陽市被依法執行死刑。就是這麼一個貧瘠的省分,就出了被判死
刑的原省委書記劉正威的夫人閻健宏,被判重刑的原省委書記劉方
仁,原副省長劉長貴,這些所謂的人民公仆們,每個人貪污受賄的都
是上千萬元。而在貴州許多偏僻的山區,大多數農民還在過著以土豆
為主食,甚至不能維持3餐溫飽的生活。辦案人員在盧萬里家中抄到
一個小金牛,拿來問盧萬里,「這是什麼?」盧萬里竟然輕描淡寫的
說:「這是拿給小孫子玩的」。據說就這麼一個小金牛就價值88,000
元。這是我們這些人窮其一生都無法掙到的,更不用說貧困的山區農
民了。

中共的貪污腐敗在軍隊也是非常的盛行,現在普通百姓要送子女當
兵,沒有一、二萬元錢打點關係,不管子女考試是如何的優秀,也是
不能得當兵的。筆者在火車上認識一位在西藏當兵四年回家探親的小
伙子,據他說:他家住在貴州黔東南一個很偏僻的鄉村,他們家鄉種
出來的大米只能賣四角五分錢一斤,(而一般的的大米在貴陽則要賣
一元四角)因為交通不方便,家裡窮得買鹽的錢都沒有,而他雖然有
1,500元工資,但他連維持自己的生活都困難,根本無法幫助家裡。
他說,他由士兵到班長就行賄用去25,000元錢。我說:「你家裡這麼
窮,你是怎樣籌到錢的?」他說,他是先貸款來後,然後用工資慢慢
的還。他說,從班長到連長要16萬,從師長到司令員要100萬。西藏
的生活非常高,隨便請首長吃一頓稀飯要200多元,大米三元錢一
斤,豬肉20元一斤,土豆八元一斤,最差的香煙14元一包。他的話讓
一車廂人咋舌,我也感到非常納悶,我們國家不是對少數民族特別優
惠嗎?為何是如此境況?難道中共集團除了權錢交易之外,全部都喪
失起碼的道德和良知了嗎?

時至今日,腐敗仍呈發展之勢,由此造成的社會矛盾,將會是一切動
亂的條件。老百姓平時受腐敗之害最深刻,而一旦發生動亂,受害最
深刻的還是老百姓。如果一個國家的武裝力量,拿對外禦敵的方式來
對付自己的親人和同胞,那這樣的軍隊更比外來侵略者更凶殘!更可
怕!

(2005年12月20日於貴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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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人反對世貿?

陳勁松


從1999年的西雅圖會議開始,幾乎每一屆世貿大會,都伴隨著民眾的
大規模抗議。抗議民眾不僅僅來自當地,更多的,來自世界各地。不
僅包括反「全球化」人士,也包括扶貧人士、環保人士、動物保護人
士,展示出最廣泛的代表性。抗議民眾的情緒和手法之激烈,超乎常
人的想象,就像這一回,韓國農民在香港表現的那樣。

抗議民眾反對世貿,實際就是反對「全球化」。「全球化」難道不好
嗎?為什麼要反對?許多人百思不得其解。比如,繁榮的香港,璀璨
的東方明珠,本身就是全球化的產物。今年世貿大會在香港舉行,無
疑是一種象徵,象徵全球化的正面成就。

然而,問題沒有那麼簡單。在全球化的過程中,有國家和群體受益,
有的國家和群體卻受損。例如,農產品,是多數發展中國家的長項,
但由於發達國家(主要是歐盟,歐盟中又主要是法國)對其自身的農
產品實施貿易保護政策,農產品的世界平均關稅高出工業品的五倍,
令發展中國家深受其害。同時受害的,還包括部分發達國家的農民,
如韓國農民。

雖然香港世貿大會最終達成折衷協議:各國同意在2013年底前取消所
有農產品出口補貼。(這一妥協,是在美國的力主和歐盟的讓步下達
成的。)但相關問題,至少未來八年的問題,還遠遠沒有解決。

有目共睹的是,全球化,讓全球財富增加,然而,財富分配不均,卻
成為全球化的最大問題。這正應驗了中國的一句古話:「不患寡,而
患不均。」類似情形,可以推演到當今中國。

國內,有人侈談中國經濟何等增長,何等繁榮,因對現狀何等滿足,
云云。但是,做這類侈談的,都是那些權力經濟的既得利益者,諸如
貪官、奸商、被收買的知識精英,等等。以農民和工人為代表的廣大
弱勢群體,卻越來越不滿,抗爭不斷,且與日俱增。「抵制貧富分
化」和「反對官商勾結」的吶喊,響徹於香江上空,不僅是各國民眾
反對世貿的口號,也是中國民眾抗議現狀的心聲。

中共代表在世貿大會上幾乎悶聲不響,引起發展中國家代表的極大不
滿。它們質疑,既然中共自詡中國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為什麼
不幫發展中國家說話?

原來事出有因。其一,中國早已成為農產品的進口國,而非出口國,
高額的農產品關稅,對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有利;其二,外資大量進
入中國,熱化中國製造業;中國工業品大量出口國外,賺取貿易順
差。這一切都伴隨著大量官商勾結,中共官員從中牟得暴利;其三,
籍國民經濟的表面繁榮,中共獲得喘息之機,得以苟延政權的「穩
定」。也就是說,最近十幾年,中共(而非中國)成為全球化的最大
受惠體。這便是中共代表在世貿大會上再三低調的原因。

抗議世貿,反對全球化,反映了這個多元化世界的一類重要呼聲,那
便是,弱者的呼聲,弱者的權利。各國政府,尤其民主國家政府,願
意傾聽這一呼聲,尊重這一權利,並據此作出規則調整。比如,美國
政府就強力主張這種規則調整。

但在中國國內,廣大弱勢群體,如拆遷戶、失地農民、上訪群眾、以
及陷入貧困的工農大眾等,雖不斷發出呼聲,表達權利,卻遭到中共
當局的無理刁難和野蠻鎮壓。發生在廣東汕尾的軍警屠殺失地農民事
件,就是這種野蠻和血腥鎮壓的最新縮影。

中外抗議事件及其後果的對照,生動折射出,共產黨中國與外部世界
的差距。那便是:依然淪陷於中世紀般黑暗的中國,與21世紀文明世
界的巨大落差。

〔原載自由亞洲電臺,200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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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立法的正義性分析

朱中卿


作為廢除死刑運動的輝煌成果,截止目前,世界上已經有三分之二的
國家廢除了死刑。但是這些國家死刑的廢除卻無一通過公決程序,而
且民意調查又表明這些國家的大多數民眾反對廢除死刑。法案的通過
與民意的普遍反對之間的矛盾讓我們不能不質疑:這些國家廢除死刑
的立法是正當的嗎?或者說是正義的嗎?

正義包括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我們先看其是否符合程序正義。

廢除死刑的立法都是通過一定的立法程序作出的,是合法的。但是合
法的並不等於是符合程序正義的。合法的並不一定正義(正當)。比
如立法前不經過民意調查,如果法律沒要求,那就是合法的,但卻是
程序不正義。又比如民意調查反對但仍然強行通過法案,如果法律沒
禁止,那就是合法的,但更是程序不正義。合法只是表明過去認為正
義、曾經正義,是代表以前的要求。程序正義是現在認為正義、仍然
正義,是代表現在的要求。程序正義的要求比法律的要求更高一些更
超前一些,這樣程序正義的判斷才能引領法律的發展完善。

程序不正義但有可能實質正義啊。廢除死刑立法是否符合實質正義?
也不符合。因為,實質正義與否是由多數人(群眾)判斷的,實質正
義的標準就是多數人(群眾)確認。而多數人(群眾)並沒有確認,
他們大多數表示反對。這樣廢除死刑的立法實質也是不正義的。

所以廢除死刑的立法既不符合程序正義也不符合實質正義,它是合法
的但是是不正義的。

我們現在認識到它是不正義的,未來就要改變它。也就是通過正義的
程序(全民公決)達到正義的結果(廢除相關廢除死刑的立法)。

現在認為不正義,未來才能改變它。現在認為正義,未來才認為不正
義,更遠的未來才能改變它。所以一經發現曾經的正義不再正義,就
要即刻確認為不正義。

廢除死刑立法所表現出來的議會制立法程序,相對於君主制時代的立
法程序而言是正義的(曾經正義),但相對於當今民主制時代的程序要
求而言是不正義的(不再正義)。這就是曾經的正義不再正義,應即
刻確認為不正義。

(2005.12.19)

〔轉載自《世紀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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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必須獨立於政權之外

王金波


根據中國憲法的規定,公民有結社的自由。而在實際中,工人只能參
加中華全國總工會。

這二者之間是否存在矛盾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共產黨以暴力手段攫取政權之後,宣佈中華全國總工會為中國唯一合
法工會,共產黨是它的領導力量。歷屆中華全國總工會的主席均為共
產黨的高級官員,現任主席尉健行是共產黨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在共
產黨內排名第六。可以說,中華全國總工會已完全成為共產黨的附
庸,它的一舉一動都受共產黨的控制和操縱,它的一切行動完全是從
共產黨的利益出發的。

真正為工人謀福利的工會,一定是不受政府控制的獨立工會,起到一
種類似於「終身反對派」的作用,永遠針對任何侵害工人權益的行為
向政府提出抗議並進行交涉、對話、談判直至解決問題。獨立工會的
特點是,永遠都獨立於政權之外,保護工人的權益。在自由民主的國
家,工會都是獨立的,它們的任務是對政府和企業的不妥政策和行為
提出批評和建議,保護工人的權益。在專制獨裁的國家,工人首先應
當建立自己的獨立工會,保護工人的權益不受侵害,同時也要起到喚
起民眾的民主意識,為結束專制實現民主而奮鬥的作用。

目前中國有上千萬的下崗工人,他們的生活受到嚴重威脅,不少權益
遭到企業或政府的非法侵害,這樣,亟需能代表工人利益的工會站出
來為工人說話。那麼,這個時候,自稱代表全中國工人利益的中華全
國總工會,有沒有站出來為工人說話呢?沒有。相反,它的各級工會
組織都在千方百計為共產黨的錯誤和罪行進行辯護和美化。而且,工
人感覺到權益受到侵害時,幾乎沒有人願意去找工會為他伸張正義。
事實上,這個工會已完全背離了工會的本職工作和宗旨──保護工人
的合法權益。因此,嚴格說來,中華全國總工會作為共產黨的官辦工
會,已蛻變為共產黨用來迷惑和控制工人的傀儡工具,不再具有其存
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既然如此,中國的工人就有權利根據憲法的規定,根據世界人權宣言
和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撇開已不代表工人利
益的中華全國總工會,組織不受政府和共產黨控制的獨立工會。

中國工會運動的獨立化和多元化可能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萌芽階段。目標是解決下崗、失業、拖欠工資等生活問題。工
人首先要求企業和政府解決以上問題,如果得不到答復,就繼續要
求,直至解決問題。這個階段需要一段較長的時間。

第二,生長階段。如果企業和政府的態度特別強硬,工人就應該要求
工會出面解決。如果工會不理睬,就要求召開職工(代表)大會,重
新選舉工會領導人。如果企業和政府答應,工人就通過大會選舉出自
己信任的工會領導人,以取代原來的工會領導人,否則工人就可以根
據憲法的規定,自己舉行大會選舉出自己信任的工會及其領導人,撇
開官辦的工會。新選舉出的工會及其領導人應領導工人同企業和政府
進行對話和談判以解決各種問題。與萌芽階段相比,這個階段的特點
是,工人已經通過聯合行動、組織自己的工會來爭取合法權益。這個
階段是最關鍵的階段。

第三,發展階段。工會的獨立化和多元化已得到政府的認可,開始爭
取更為廣泛的社會和政治權利。這是個過渡階段,此時的共產黨已同
意放棄權力壟斷,但民主尚未制度化。

第四,成熟階段。此時民主已實現,工會運動已經實現多元化和制度
化,工會作為一支獨立的社會力量,為保護工人的權益而活躍於各種
社會和政治事務中。

目前中國的工會運動尚處於萌芽階段。這主要是因為共產黨現在控制
得相當嚴厲,不允許有任何不同意見的出現,所以,聯合行動、組織
自己的工會目前尚存在困難。

但是,我們也應看到,各種跡象表明,共產黨的獨裁統治已是強弩之
末,民主的來臨已為期不遠,工會運動的獨立化和多元化是必然的。

(1998.6.23山東臨沂)

【注】寫本文時我尚未參與民運。文中的一些觀點,參照了韓東方先
   生在自由亞洲電臺勞工通訊節目中的觀點。

(2005.6.21山東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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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拘留的前前後後

王金波


我是2月10日(臘月25)第二次到達杭州的。

我於1995年進入山東臨沂製藥廠,其時該廠已連續虧損四年,經常停
產,拖欠工資。1997年8月我廠與三株集團合作成立臨沂三株藥業有
限責任公司,我的工資仍為200多元。1998年9月我申請下崗後因經常
被警方傳喚一直沒有找到工作。12月公司全面停產後我於1月16日到
杭州待了近十天,同浙江朋友商量,可以來杭打工,就回臨沂安排一
下,同警方打招呼後來到杭州准備打工。由於是年關,找工作一時不
行,就拖了下來。

2月20日(正月初五),浙江朋友要在復興北苑居委會老年茶室舉行
春節聯歡會,邀請我參加。我與朋友小鄭於上午10點左右到達,到處
是三三兩兩的人,但未見別的朋友。12點多,朋友們陸續趕來,這時
才知道四週已布滿便衣。13點左右,到了3、40個朋友,其中大多我
是第一次見。聯歡會開始,吳義龍首先說這是一次單純的聯歡,不涉
及政治內容。於是大夥兒有的唱越劇、京劇、黃梅戲,有的唱歌曲,
有的表演魔術。但我始終一言未發。聯歡會進行了4、50分鐘,便衣
警察開始把祝正明、毛慶祥、吳義龍、王榮清等人一個個地叫出去談
了幾分鐘。後來一個穿警服的人過來問我是否是王金波,我說是,他
就把我帶到了幾百米外的閘口派出所。

在派出所二樓一間辦公室裡,這個人要去我的身分證後對我進行了盤
問,主要問我是怎麼同浙江朋友認識的、什麼時候來的杭州、目的是
什麼、這些天住在哪裡、幹了些什麼、今天到會的人認識哪些,等
等。我如實回答後看了遍筆錄簽字按手印,被帶到樓下一間辦公室。
1、20分鐘後,一個警察(後知其為副所長)對我宣佈我被留置盤問
24小時。於是我被帶到隔壁的留置室。

留置室只我一人。我看報紙得知這兩天杭州降溫,最低溫度為零度左
右。我上身穿了一件襯衣、一件薄毛衣和一件春秋穿的外衣,下身穿
了一條襯褲、一條薄毛褲和一條單褲,腳上穿的是單皮鞋,本來就怕
冷的我只覺得寒氣逼人,不得不在幾平方米的鐵籠子裡轉來轉去地活
動以取暖。

18點左右他們把我叫到隔壁的監控室(他們有閉路電視監控我的一舉
一動)吃他們剩下的飯,我順便問副所長能否通知我的朋友給我送件
衣服,他說不行,忍一忍鍛煉鍛煉,我說受不了,他扔下一句「不
行」揚長而去。

吃完飯我被鎖回留置室。屋裡除一排5、60厘米寬、3、40厘米高、幾
厘米厚的水泥板外啥也沒有。我坐了會兒覺得冷繼續轉圈。沒戴表,
也不知啥時候,累了,就蜷在水泥板上迷糊了會兒,不知何時突然被
猛地凍醒,渾身發抖,又起來哆哆嗦嗦地轉圈……凍醒、轉圈、迷
糊、再凍醒,就這樣來回折騰了五六次,天亮了。

上班後沒人理我。10點左右兩個警察把我帶到斜對門的值班室,我向
他們提出,昨天在沒有出具任何證件的情況下,他們究竟是以什麼理
由把我帶來並留置盤問。副所長過來說不要亂鬧了,命令我回留置
室。我要求出具有關手續,他命令兩個警察把我推回留置室。

中午他們吃完飯,副所長過來問我吃飯不。早上沒人通知我吃飯,我
就反問了一句:「你說呢?」他惡狠狠地說:「我問你吃飯不!」我
說:「你說作為一個人,要不要吃飯?」他掉頭就走,扔下一句話:
「不吃拉倒。」

14點左右,一個警察把我帶到二樓又盤問了一次。這次我提出了三個
問題:一是今天上午我提的那個;二是他們根據什麼法律不允許通知
我的朋友送衣服;三是他們為何早上不給我飯吃,即使要我自己掏錢
那為何不事先通知我。最後我說:「為了抗議你們非法拘禁我,我已
開始絕食。」我要求把這些內容補充進筆錄,他寫了一兩句,我看與
我的陳述內容差距太大,拒絕簽字按手印。然後他宣佈,上城公安分
局決定對我繼續留置盤問24小時。

我又被鎖回留置室。就這樣,一直到22日下午。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絕
食,40多個小時未進一粒飯,又冷又俄,迷迷糊糊的大腦裡只轉悠著
出去之後如何飽餐一頓好好睡上一覺。而給我身體最大的傷害則是,
此後不久我就發現肩、肘、膝等關節在陰冷時經常疼痛。

快16點時,我被帶出留置室,一個4、50歲的人在走廊裡對我說:
「以後不准再來浙江,只要你來我們就把你趕出去。」我反問:「你
憑什麼法律規定不准我再來浙江?」他說:「我們不管那麼多,只要
你再來浙江就把你趕出去。」然後他要我等一下,說還有別人要見見
我。

他上樓幾分鐘後帶下來幾個人,我一看是臨沂市公安局政治保衛科警
察侯獻合、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五里堡派出所副所長尹振竹和司機
韓茂文,還有一個人我不認識,稍後即知其為浙江省公安廳警察李光
明。四人把我帶到公安廳招待所(慶華飯店)安排好房間,然後去西
湖邊的一個飯店。我吃了一個包子,喝了點水,別的什麼也吃不下,
原來在派出所裡的奢想看來僅僅是奢想了。

他們帶我逛了會兒太子湖公園和六合塔,回到招待所後侯獻合又和我
找到吳義龍和王榮清取走行李。聽吳義龍講,那天只抓了我一人。

當晚我們在公安廳招待所吃了一頓飯。吃飯的有八個人,除我和侯獻
合、尹振竹、韓茂文、李光明外,還有杭州市公安局警察繆舜,是侯
獻合在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的同學,一個姓朱的,跟尹振竹(山東沂南
人)是一個村的,在浙江嘉興一個軍工廠當團級軍代表,還有一個則
是朱某的司機。這頓飯據說花了1,000多元錢,我算是開了眼界。

23日早上約5點我們就起床,到嘉興時天還未亮。吃完早餐我們跟朱
某分手,到蘇州逛了逛虎丘公園、一個園林和一座大寺廟。午飯後到
了南京,他們先是去了一個小規模的軍隊醫院看了一個病人,然後跟
我一起去了中山陵。這是我第二次到中山陵拜謁中山先生,不過沒想
到是以這種方式去的。然後繼續往北趕,晚上在洪澤吃鍋貼,22點多
到達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五里堡派出所。

當晚我在值班室跟幾個聯防隊員一起看電視,睏了我就躺在連椅上睡
了會兒。24日上午,臨沂市公安局政治保衛科副科長張鋒、已經內退
的前科長宋某、蘭山分局政治保衛科女科長董某對我進行了盤問。期
間董某問過我好幾次現在想不想退出民主黨和民運,我說不,我寧肯
坐牢也不退出。25日晚22點,尹振竹在張鋒、五里堡派出所所長王明
啟及兩個值班警察的陪同下,向我宣佈48小時留置盤問已結束,明天
起對我治安拘留(行政拘留)15天。我看了下告知書,上面寫的是
(憑記憶):「散佈謠言,故意煽動擾亂社會秩序」。我指出這全是
捏造,是非法的。他們要我接受現實,我考慮了一下就簽字願意接受
處罰,不陳述不申辯,但同時聲明保留以後我對他們對我的迫害起訴
的權利。

26日15點左右,尹振竹將《山東省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治安管理處
罰裁決書(第99257號)》交給我,我的正式罪名是:「擾亂社會秩
序」。我在另兩份已經記不起名稱的文件上籤了字,他們把我送進拘
留所。

我在拘留所門口被搜身後被送進5拘室。這是個小拘室,已有兩人,
一個是前天到的小孟,未能收回單位2萬元貸款,另一個是昨天到的
諸葛守君,快50歲了,去年秋天曾開拖拉機肇事後逃跑,兩人也均為
15天。東邊6拘室住著兩個勞動號,西邊4拘室是個女號。我是春節後
第6個進來的。當晚又進來兩個女號。

前兩天平安無事。所裡的規矩是,週一至週五每天三頓飯,週六日兩
頓。飯菜一天就值兩、三塊錢,這一天12元的伙食費中的大部分被拘
留所「創收」了。每天只有吃飯時出來,警察催著我們吃完飯就馬上
又鎖回拘室。

28日是星期天,兩頓都是油條。現在人少,吃得還好一些,以後天天
是黃色的饅頭,早上吃鹹菜,中午的湯菜摻了不少「政府」(被拘留
人員對警察的稱呼)們的剩菜──也就是說,我們還能天天見葷。這
天下午是不到17點吃的,由於一天兩頓飯,開飯前早餓了,吃得較
多。約一個小時後,我無事可干,就用燒焦了的筷子在牆壁上寫了下
列內容(憑記憶):

  「中國民主黨

  「公開  理性  非暴力  合法

  「1998年6月25日,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向浙江省民政廳申請
  註冊。9月6日,中國民主黨山東籌委會向山東省民政廳申請注
  冊。11月8日,24省、市、自治區向國務院遞交中國民主黨全國
  籌委會註冊公告。目標: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建立以多黨制為基
  礎的政治多元化,實行直接民主選舉,建立政治分權制衡機制和
  自由市場經濟制度,確保公民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捍衛人權
  和言論信仰自由,實行軍隊警察國家化,消除專制腐敗,建立自
  由、民主、公正、廉潔、和諧與富裕的社會。

  「中國民主黨山東籌委會

  「中國民主黨全國籌委會聯繫電話:0571-6969095;
  BP:192-3697085

  「聯繫人:吳義龍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景芳3區53棟4單元101房間
  郵編:310016」

寫完後不一會兒,諸葛和小孟覺得口渴,從小窗子和門縫裡看見了30
歲左右的值班警察(後知其姓王,聽他自己講「6.4」時他所在的部
隊曾參加戒嚴和鎮壓)來回在女號門前和3個女號(均為20歲上下)
講話,諸葛就喊要水喝。王某很明顯地聽到了,但就是不搭理。這樣
持續了約4、50分鐘,我對王某的態度很氣憤,又對諸葛於心不忍,
就拿起窗臺上一個碗敲了兩下窗子上的玻璃。敲了兩下,王某和兩個
勞動號躥了過來。王某命令勞動號開門,進來問是誰敲的。我以為嚇
唬兩句就算了,所以沒吭聲。諸葛拿起碗說想要水喝,話沒說完被王
某一腳踢到牆邊。我沒想到他會打人,趕緊說是我敲的。王某衝我瞪
著眼說你出來,我就穿上鞋,走到門口被他一把拽到院子裡,說銬你
一夜。我伸出雙手說你銬吧,他命令勞動號去拿手銬。他說不准大聲
喧譁你知道不,我說到今天晚上為止沒有任何人向我宣佈過任何管理
規定。我又說你明明聽到我們要水喝卻不給,你多行不義必自斃,並
連說了兩遍。

誰知這話把他惹火了,他猛然從兩、三米外衝過來照我臉上就是一
拳。我沒想到他竟會打人,平時我從不打架、也不會打架,就條件反
射地用手死死抓住他的衣服。他幾下把我打得躺倒在地上,背向我的
頭騎在我身上又打了幾下,我用力抓住他的上衣,左手無意中抓到他
的BP機鏈子。他猛地用力一起身,我左手來不及松開,BP機被一
擋啪地飛走了。他火冒三丈,在兩個勞動號的幫助下用腳踢了我的胸
部幾下,把我的頭連按帶跪了幾分鐘後把我拉起來,也不管我的鞋子
已掉,把我拉起到辦公室走廊的水泥柱邊,一開始他要把我背向環抱
柱子銬起來,銬不上,就把我面向柱子銬上。我體質本來就弱,這一
折騰一點勁也沒了,就慢慢地活動著手臂癱坐在地上。

幾分鐘后王某從五拘室出來大聲喊著「他寫了反革命標語,保護現
場,報告分局」,跑過來打開我的手銬,在我未來得及起身的情況下
把我拽到七、八米遠的另一根柱子上銬起來。不一會兒所領導來了,
跑到辦公室裡去。大約20分鐘後,一位領導模樣的人把我的手銬打
開,帶到一間辦公室。

這人姓劉,是副所長。他問是怎麼回事,我就如實講了一遍。後來所
長老傅和警察老姚也來了。他們說亂涂亂畫大聲喧譁是不對的你知道
不,我說我進來兩天了沒有任何人向我宣佈過任何管理規定,而且牆
壁上別人已寫了不少東西;但是我想口渴要水喝卻不給恐怕不符合管
理規定,動輒打人銬人恐怕也不符合管理規定。他們說亂涂亂畫大聲
喧譁是不准的,在拘室裡沒事就閉門思過,還說和值班警察打架並把
他的BP機摔壞了是妨礙公務。我說第一我無過可思,第二今晚我是
正當防衛,BP機摔壞了也完全是無意的,這件事本來就是王某引起
的。最後他們在大約22點把我送到六號大拘室,原來他們怕諸葛和小
孟「破壞現場」已將他們轉移到六號。同拘室的其他人看得清清楚
楚,我的眼睛青腫、眼角流血,胸部和大腿各幾塊紫痕,五、六天後
才痊癒。拘留所醫生次日看見後並未給我採取任何治療措施。

第二天,我們在院子裡蹲成一排吃飯時,警察們照常圍上來看著。一
個姓張的警察在我身邊走來走去,惡狠狠地說:「敢跟共產黨對著
干,搞多黨制,你算老幾,先把你吊上三天三夜再說!」我沒理他,
他停在我面前咬牙切齒地說:「還吃飯!踢你幾腳!」我眼睛瞧也不
瞧他:「你敢!」在劉副所長的制止下,他終於沒敢打我,但以後對
我一直很敵視。

第三天,即2日上午,諸葛被叫出去。幾十分鐘後他回來講,一個女
的問了他前天晚上的事,並作了筆錄。我聽他的描述,知其為分局政
保科的閆某。其時小孟已被提前釋放。一會兒我被叫出去,果然是閆
某,還有分局政保科董科長和五里堡派出所警察莊胥榮。董科長顯然
是想把責任推到我身上,還要我陪BP機。我當然不吃她這一套。後
來市局政保科侯獻合也來了,問了一些情況。問完後董科長問侯獻合
怎麼辦,侯獻合說看分局怎麼處理吧。他們走後幾天沒過來。

6拘室的人員漸漸多起來,曾達到過17、8人。人多就熱鬧了,大家都
講故事,當然下流的佔多數。還好,大夥兒沒有逼我講下流故事。但
我極不習慣這種環境,所以很少說話,有時就給人講民主黨和民運的
故事。自由民主的理念大家不易接受,對公開與非暴力兩條原則,大
都反對,尤其是對於公開活動,認為這樣搞不可能成功。他們的思維
方式還停留在共產黨的老一套上。大家大都這麼講,我深深體會到了
方勵之先生在《重訪卡普裡》中描述的那種心情,並深深感受到了思
想啟蒙的重要性。拘室裡當然對剛來的新號不客氣,尤其是小偷之
類。不過我們的「號長」(即「牢頭」)似乎比較仁義,基本上沒有
挨打的。但有兩個很兇的年輕人老是想「開庭」,說話不講道理,做
事很霸道,要不是「號長」攔著,他們早就揍人了。

警察中大多數還不錯,沒有再打人。有一個5、60歲的腿腳不方便的
警察說話一直不客氣,罵我們是社會渣滓,活著也沒什麼用。大家背
地裡學著他號令我們排隊時的口吻罵他:「向右看齊!瘸子站直!」
再一個就是那個老張,在11日下午給我們記檔案時故意讓我們在牆邊
蹲了一個多小時,我們的腿全都麻了,另一個警察老姚看不慣了才讓
我們站起來活動一下。這個老張還不懂裝懂,硬說柴玲(柴玲的老家
日照原屬臨沂,「6.4」後柴玲的名字在當地幾乎家喻戶曉)和我們
「是一夥的」,柴玲「也是民主黨的」──其無知與蠻橫已到可笑的
地步,我就懶得與他爭辯了。

8日市局侯獻合又來問我出去後打算怎麼辦,我說出去還去杭州打
工。他說看看能不能幫我找分工作,我說也行。

11日上午五里堡派出所王昌生過來要我寫具結悔過書。我不答應,他
說把那天晚上的情況說說就行了。我一想也行,正好借機會講一下實
情,就把28日晚的情況寫了一下,最後承認亂涂亂畫大聲喧譁不對,
同時寫明這是在沒有任何人向我宣佈過任何管理規定的情況下發生
的,所以主要責任並不在我。

下午侯獻合來對我講找工作的事暫時不好弄,並說我父母已知我被拘
留的消息,明天要來看看,所以明天上午讓我等著,他來接我。

晚上尹振竹過來讓我重寫具結悔過,說打架的事就不必提了,那件事
情已經過去,只講亂涂亂畫大聲喧譁的事。我說必須把當時沒有任何
人向我宣佈過任何管理規定的事實寫上去,否則我就不寫。他勉強同
意,我就寫了一份具結悔過,並加上在那以後我的確再未違反任何管
理規定的內容。傅所長過來後我讓他證明了那天以後我的確如此。尹
振竹仍不滿意,可又說不出什麼。

第二天即12日上午11點半,侯獻合來把我叫出去,我老家莒南縣公安
局政保科唐科長與我父親一起來接我。父親見到我很心疼,但我只是
說沒什麼,也沒把挨打的事說出去(到現在我也沒告訴父母)。我們
先到五里堡派出所取出我的行李,我理髮洗澡,與他們及莒南縣公安
局政保科副科長張學雲(女)及其妹妹一起去吃午飯,然後侯獻合與
我們分手,唐張兩科長帶著我與父親回了莒南縣公安局,此時已近14
點。

在縣局政保科,沒有見到與父親一起來的母親,估計是沒等到我們就
已先回家。後來我聽說父母是上午9點多來的,縣局本來通知讓我父
母一起去臨沂,估計可能是因張學雲的妹妹一起「搭便車」去臨沂,
而把我母親擠掉沒去成,並害得母親等了那麼長時間。張學雲讓我等
一下,說有個局長要見見我。大約一個小時後,一個姓王的副局長
(後知其叫王春思)過來同我談話,擺出架子教訓我,我不理他這一
套,說我隨時准備坐牢,他就氣哼哼地走了。

不久侯獻合又來了,說有些事情還要和我談談。他先安排縣局政保科
朱茂泉(說來可笑,他是我初中的同班和同桌同學)陪我回家,於是
我就回到5公里外的家──十字路鎮東良店村。母親見到我很心疼,
我才知道,10日下午縣局唐科長和朱茂泉來我家通知我父母說我「已
被勞教三年」,父母才知我已出事,母親當時都嚇哭了;11日下午又
通知我父母於12日和縣局一起去臨沂接我,而此前縣局已去我村明裡
暗裡調查過我家的情況好多次了。然後我們一起吃飯,大約21點朱茂
泉說縣局局長王兆典早就聽說過我的名字想見見我,就用他帶的手機
打電話讓侯獻合唐科長來接我們。

他們把我帶到縣府招待所,說王局長出差還沒回來,今晚就先住這
兒。我說已和父母講好要回去,侯獻合說算了吧,明天我們一起去你
家。當晚侯獻合單獨和我談了會兒,他說中午他回局裡後聽說有人反
映我在拘留所裡「胡說八道造謠惑眾」,所以他又過來要和我好好談
談,休息兩天後回臨沂幫我找工作。他還說我在拘留所和警察打架的
事就過去了,我說那不行,你們算完我還不算完,我保留以後起訴的
權利。我要求給浙江朋友打電話,他不同意。次日上午9點左右我與
侯獻合朱茂泉又去我家,半路上遇見父親,父親說昨夜他與母親一夜
未睡門也沒關,我對侯獻合朱茂泉說這樣的事情以後不能再發生。在
我家裡坐了一個多小時,中間我出去挑水侯獻合也陪著我。他們又把
我帶回招待所,臨走前讓我拿了換洗的衣服,說給我找工作,幾天就
回來。

這幾天下雨,我感冒了,就待在招待所裡。又住了一夜,除唐張兩科
長過來一次外,原來朱茂泉說要見我的王兆典根本未露面。次日侯獻
合帶我去東邊的嵐山港、石臼港轉了一圈後在日照市府招待所住了一
夜。在石臼港,我們下車看了會兒大海。當時正下著毛毛細雨,我迎
風而立,看著洶湧澎湃的大浪前仆後繼地拍向我的腳下,我想,民主
浪潮終如這大浪一樣,是任何人也阻擋不了的。

15日下午14點左右回到臨沂五里堡派出所。侯獻合出去一個多小時後
又回來帶我去離我廠很近的五里堡居委會辦的水泥廠給我找工作。那
裡條件很差,工資只有300元左右,我當即表示不同意。回派出所侯
獻合讓我填了份商調表,又陪我聊天看報紙,出去吃完晚飯於19點多
把我送回廠裡宿舍。

我終於獲得自由了。從杭州被抓到現在一共23天我喪失了自由。當晚
我打電話給祝正明,才知吳義龍已被送回安徽老家。17日上午侯獻合
找我說工作不好找,問我怎麼辦,我說那我就去杭州。25、26日他又
找我兩次隨便聊了聊,27日我啟程,28日早上到達杭州,又見到了浙
江朋友。

據盧四清分析,這次我被拘留可能與兩會有關。我想他的分析是對
的。1997年8月28日我因給韓東方寫信首次被臨沂市國家安全局秘密
搜查宿舍並傳喚後,中共十五大期間他們天天去我廠找我,我正好回
家了(當時全廠停產),十五大結束後我回廠裡他們卻又不找我了。
去年2月17日我去北京出差剛一週就被公司總經理突然緊急召回並調
往技術質監部,直到11月一位副總才告訴我系國家安全局所為。9月
我參加組黨,10月24日∼11月6日,被五里堡派出所的警察白天帶到
所裡,晚上陪我回我宿舍睡覺,幾乎同時謝萬軍、劉連軍也發生類似
遭遇,據估計與北京人權會議有關。元旦前開始突然警察每週至少找
我兩次,後來據猜測可能一是與胡錦濤視察臨沂有關,二是兩會前夕
又要加強對我的控制。看來一到某些敏感時刻警方就要對我採取一些
措施。現在「6.4」十週年祭就要到了,他們將要怎麼著我呢?我拭
目以待。我將本著公開、理性、非暴力的原則,以甘地為榜樣繼續從
事民運活動。如果有一天我死在獄中,那就要麼是絕食至死的,要麼
是被打死的──十年前的「6.4」英魂正是這樣想這樣做的。

我願為中國的民主化進程奉獻畢生的精力。我將在這條路上一直走下
去,除非我死了。

(1999年3月31日凌晨,浙江杭州西子湖畔)

【作者注】整理時略有改動。

(2005年8月3日,山東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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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的悲泣

張玉祥


今天,一個陰冷的冬日,剛剛看到了賓雁先生去世的消息。

不想說任何話,也沒有與任何人作交流的心情。

我想到了三年前,想到了三年前王若望先生去世的情景。記得也是客
死他鄉,記得也是有家難回……

為什麼?!難道就是因為說了真話?難道就是因為有了良心?難道這
就是說真話人的下場?難道這就是有良心者的結局?

我們的政府呢?你們知道此事嗎?難道是做了君王就應該不要做人了
嗎?不要了公正還要不要天理???

我們的人民呢?你們知道此事嗎?你們知道他們都是些「沒有妻兒」
只有你們的人了嗎!你們知不知道他們是中國的良心、他們是中國的
希望???

沒有了良心的政府是專制殘暴的政府,沒有了良心的國家是沒有希望
的國家,沒有了良心的社會一定是個腐爛透頂的社會!……

我們不能沒有良心!中國不能沒有良心!我們不能讓良心死去!

良心死了社會就死了!良心死了國家就沒了!良心死了人民就麻木
了!

記得當時若望先生去世,我寫了一副對聯:

  「若望國家前途,非民主不能救焉;
  倘言民運現實,是同道就當勵之」。

為了讓悲劇不再重演,為了讓良心有處安家,為了讓賓雁先生今天的
現實不至成為我們明天下場,我們所有人都要向賓雁先生學習,抱守
良知,堅持真理,通過奮鬥,儘早實現中國的民主憲政!

再寫三副聯,悼賓雁,勉同仁:

  客死他鄉,取義天下
  魂歸故里,完節中華

  賓雁歸來兮,九州地是良心塚
  惡鳥快去吧,十字架乃暴政家

  堅持良心,捍衛真理,並言才子漢子
  炳彰正義,抱守信條,合力民主人權

【注】對聯裡「若望」即指「王若望」;「勵之」即指「方勵之」。
   「炳彰」即指「王炳章」;「並言」即賓雁的諧音。

(200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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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出版自由權到行政訟權的抗爭
──馮正虎再次狀告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3之1)〔↓〕

馮正虎



┌——————————————————————————─—┐
│ 馮正虎狀告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侵犯公民出版自由權利的行政 │
│ 訴訟案於2004年10月27日被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依法受  │
│ 理,並於2004年11月19日上午9:00在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 │
│ 四樓第九法庭進行一審開庭。一審庭審是簡短而且高效的, │
│ 一個小時多點的時間,其間還休庭了20分鐘,隨後就當庭宣 │
│ 布馮正虎敗訴,一審就草草走過場。           │
│                            │
│ 馮正虎於2004年11月30日收到判決書後,於12月10日向上海 │
│ 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05年1月14日收到上海市  │
│ 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傳票,通知2005年1月27日開庭審理,  │
│ 但在開庭的前一天馮正虎接到曹潔法官的電話通知,被告上 │
│ 海新聞出版局要求延期開庭,理由是被告代理人出差沒有回 │
│ 來。時隔一個月又接到法院通知,2005年2月28日上午9:00  │
│ 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談話,法院也就省 │
│ 去了公開庭審的麻煩。談話後三天,就郵寄出一份法院的行 │
│ 政裁定書。                      │
│                            │
│ 二審的裁定書避而不談上訴人馮正虎提出的原審法院(上海 │
│ 市盧灣區人民法院)審判不公正的實體問題,而是索性剝奪 │
│ 上訴人馮正虎的訴權,連做做樣子的司法程序公正也不要  │
│ 了。二審的法院在搞笑,但馮正虎還是很認真地於2005年3  │
│ 月17日下午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申訴。2005年7  │
│ 月5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復查馮正虎的行政申訴  │
│ 案(2005滬高行監字第113號)。但是,這個連小孩也知道  │
│ 坐牢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問題卻又一次使上海市高級人民法 │
│ 院的法官困惑得無法判斷,苦惱了8個月之後,還是作出了  │
│ 徇私枉法的判定。居然在中國坐牢也不能作為人身自由受到 │
│ 限制的證明,或許中國沒有人身自由罰一回事,監獄內外的 │
│ 人都在享受同樣程度的自由。              │
│                            │
│ 如果上海的這些法官有過坐牢的體會,就不會把人身自由受 │
│ 到限制看得那麼輕鬆,也會感受人身自由罰的殘忍與痛苦, │
│ 就不會曲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
│ 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3條,更不會在審判中草菅人 │
│ 命,而是依法秉公審判。但是,只有等自己親身體會到才有 │
│ 感悟的人是不配做法官的。               │
│                            │
│ 馮正虎的訴訟請求是否應當支持?剝奪馮正虎出版自由權利 │
│ 的上海市新聞出版局批復是否應當撤銷?誰來保障《中華人 │
│ 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的公民權利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 │
│ 權法》第10條的著作權?馮正虎在上海市看守所、上海市提 │
│ 籃橋監獄的三年囚徒生活是否算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這些答 │
│ 案是明擺著的。但是,上海的這些法官還是敢違背法律,冒 │
│ 天下之大不韙。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已經依照訴訟程序把這 │
│ 個案件一腳踢給最高人民法院,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大法 │
│ 官是如何審判?我們也將拭目以待。           │
│                            │
│ 本文集彙編:                     ︱
│                            │
│ (一)行政申訴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
│ (二)行政申訴狀──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     │
│ (三)行政上訴狀──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
│ (四)行政起訴狀──致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     │
│ (五)司法文書。                   │
│                (2005年11月28日上海) │
└————————————————————————————┘




------------------------------------------------------------
壹、行政申訴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

行政申訴狀

申訴人:馮正虎,男,1954年7月1月出生,漢族,研究生學歷,現住
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號302室,電話:021-55225958,E-mail:
fengzhenghu@hotmail.com

申訴人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滬高行監字第113號駁
回再審申請通知書不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申訴請求

1、撤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滬高行監字第113號駁
  回再審申請通知書、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滬
  一中行終字第20號行政裁定書。
2、請求對本案再審,依法公正處理,撤銷被告人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的滬新出〔2000〕電子第047號批復。

事實與理由

坐牢服刑的人是受到人身自由罰的人、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判斷是
公認的。一個牢籠中的囚徒連生命受到威脅時都無法自助,根本不可
能像自由人一樣完整地去行使訴權,因此為了保障犯人的申訴權利,
國家法律及其司法解釋作了特別規定,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3條規定:「因
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訴訟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不計算
在起訴期間內。」這個司法解釋體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3
條規定的精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但是,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為了上海市行
政部門及法院的部門利益與權威可以公然違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
釋、歪曲事實,損害法律的權威。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在
二審時迴避上訴人馮正虎訴狀提出的原審法院(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
院)審判不公正的實體問題,被告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也沒有在法律規
定時限裡對上訴人馮正虎的訴狀作出辯駁,道理輸了就索性剝奪原上
訴人馮正虎的訴權,連做做樣子的司法程序公正也不要了。馮正虎
2005年3月17日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這個連小孩也知道
坐牢就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問題卻又一次使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
困惑得無法判斷,苦惱了八個月之後,還是作出了徇私枉法的判定。

面對上訴人馮正虎的上訴狀裡提出的問題不敢對質,更不敢判定,因
為被告上海市新聞出版局的具體行政行為既沒有道理,又沒有法律依
據,而上海的法官及權勢者也沒有膽量敢直接對抗憲法法律及以胡錦
濤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倡導依憲治國的政治方針,這場官司肯定是以
被告上海市新聞出版局敗訴為終。但是,上海的法官及權勢者已經習
慣於不可一世,決不會認輸,他們就找出一個在一審立案時已認可的
法律事實、這個不成問題的問題,企圖來挽救這場敗局。上海法官是
精明的,又一次耍上海人的小聰明,撿軟的欺。他們故意製造一個司
法程序的錯判,拖延審判時間,推遲敗局的出現。所以,他們敢公然
褻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冒天下之大不韙。在以官僚為本、沒
有法律信念的這些上海法官的眼裡,最高人民法院是什麼東西,也不
過是比他們的法院僅高一級的部級單位而已,冒犯了又怎麼樣,管錢
管人的黨政部門是不能得罪的。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還算有點心虛,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
民法院作出的〔2005〕滬一中行終字第20號行政裁定書裡,通篇找不
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
的解釋》第43條,也閉眼不見馮正虎的坐牢事實,故意裝傻,作出錯
判,就像搞笑一樣。相比之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比上海市
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造假的膽子更大,真是膽大妄為,居然在白
紙黑字的《駁回再審申請通知書》上也敢造假,難道他們不在乎當事
人會把這份司法文書呈送給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也會公諸於眾,
還是以為所有的人都是白痴。讀一讀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本案法官
所編造的事實與認定:「你於2004年10月20日向盧灣法院提起行政訴
訟時,對於你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訴訟,致使你耽誤法定
起訴期限事由,並未舉證予以證明。故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
你的起訴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39條、最高人民法
院《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第41條、第43條規定,裁定對你的起訴予
以駁回並無不當。」事實上,馮正虎在向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訴訟時,正是向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提供了馮正虎的刑事判決
書、監獄的釋放證明書以示證明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事實,盧灣區
人民法院法官才依據法律與事實予以立案,並進行一審審理。馮正虎
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事由,是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
院一審審判不公正的實體問題,根本不存在立案未被受理的程序問
題。這些起碼的立案程序與法律條文,一審的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
法官也是懂的。現在道理輸了,二審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
一次申訴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就要耍賴,可以不遵守遊戲規
則,讓下級法院也背黑鍋。

申訴人馮正虎沒有遇到自然災害及被流氓或黑社會組織綁架等不可抗
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他根本不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申訴人馮
正虎所遇到的情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39條、最高人
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1條、第43條的條款中均有明文規定。

  起訴期限的有效時間
  =二年起訴期限
   +三年在監獄裡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時期
   -四年四個月

(2000年6月20日至2004年10月20日)。經加減計算,起訴期限的有
效時間還有八個月,申訴人馮正虎的起訴沒有超過起訴期限。不是申
訴人馮正虎對法律的誤解,而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對法律的
歪曲。當然,如果上海的這些法官有過坐牢的體會,就不會把人身自
由受到限制看得那麼輕鬆,也會感受人身自由罰的殘忍與痛苦,就不
會曲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
問題的解釋》第43條,更不會在審判中草菅人命,而是依法秉公審
判。

申訴人馮正虎在獄中讀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沈德詠主編《審判監督
指導與研究》(2001年第1卷)一書,沈德詠大法官說,「法院是最
講理、最講公正的地方。」是的,因為在這個地方,有尊重法律、兼
聽則明的法官,是他們主持公道,保證司法公正與效率。但是,如果
法官的素質低下,甚至背叛法律,這個地方還會講理與公正嗎?肯定
不會。沒有司法公正的法院就沒有公信力,它根本起不了伸張社會公
正、保證社會和諧的作用,而是社會不穩定、不和諧的禍根。上海市
高級人民法院已是一個不講理的地方。

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62條,特向最高人民法
院提出申訴,請求依法再審,以示司法公正。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申訴人:

2005年11月28日上海

附件:

1、馮正虎的《行政申訴狀─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1份
2、馮正虎的《行政訴訟狀─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份
3、馮正虎的《行政上訴狀--致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1份
4、原告訴訟代理人楊紹剛律師的代理詞1份
5、被告上海市新聞出版局的答辯狀1份
6、馮正虎的獄中實況─致上海市提籃橋監獄長的信1份
7、《以憲法權利出招》(《方圓》雜誌2004年12期)1份
8、司法文書:原一審判決書、二審裁定書、再審駁回通知書複印件
  各1份
9、書證9份
  A、《釋放證明書》一份
  B、來自上海市市長的稱讚
  C、同濟大學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合同》及其補充協議書一份
  D、同濟大學出版社關於《上海日資企業要覽(2001年版)中文
    簡體版》(CD-ROM)的出版申請一份
  E、同濟大學出版社書號及其書面指示一份
  F、上海市新聞出版局的批復(2000年6月)一份
  G、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圖書、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重
    大選題備案辦法》一份
  H、《上海日資企業要覽(2001年)》中文版/日文版在上海國
    際工業博覽會上獲得一致好評與作者遭受冤獄的圖片一份
  I、《上海日資企業要覽(2001年)》中文版的宣傳廣告單一份

本申訴案相關法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
 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2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
 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39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期
 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十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由人民法院決
 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40條
◇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
 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
 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
 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
 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1條
◇由於不屬於起訴人自身的原因超過起訴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
 算在起訴期間內。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訴訟的,被限制
 人身自由的時間不計算在起訴期間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
 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3條

------------------------------------------------------------
貳、行政申訴狀──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

行政申訴狀


申訴人:馮正虎,男,1954年7月1月出生,漢族,研究生學歷,現住
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號302室,郵編:200433,電話:021-55225958

申訴人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滬一中行終字第20
號行政裁定書不服,提出申訴。

申訴請求

1、撤銷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滬一中行終字第20
  號行政裁定書
2、請求對本案再審,依法公正處理,撤銷被上訴人上海市新聞出版
  局的滬新出〔2000〕電子第047號批復

事實與理由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本案合議庭避而不談上訴人馮正虎提出的原
審法院(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審判不公正的實體問題,被告上海
市新聞出版局也沒有在法律規定時限裡對上訴人馮正虎的訴狀作出辯
駁,而是索性剝奪上訴人馮正虎的訴權,連做做樣子的司法程序公正
也不要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滬一中行終字第
20號行政裁定書認為,「原審法院受理上訴人馮正虎的起訴不當,本
院應依法予以糾正。」原審法官也要喊冤了,他們當時也是依法受理
立案的。現在理輸了,就可以不遵守遊戲規則,讓下級法院背黑鍋。
這些起碼的立案程序與法律條文,原審法官不會不懂吧?

申訴人馮正虎2000年6月20日得知上海市新聞出版局的滬新出
〔2000〕電子第047號批復的內容。而且,被告上海市新聞出版局作
出這些具體行政行為時,均未告知公民、法人的訟權及起訴期限。申
訴人馮正虎於2000年11月13日被拘留,並於2001年6月7日被上海市第
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在上海市提籃橋監
獄關押至2003年11月12日。2004年10月20日申訴人馮正虎向原審法院
提起行政申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
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1條、第
43條。

  起訴期限的有效時間
  =二年起訴期限
   +三年在監獄裡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時期
   -四年四個月

(2000年6月20日至2004年10月20日)。經加減計算,起訴期限的有
效時間還有八個月,申訴人馮正虎的起訴沒有超過起訴期限。應當提
醒的,申訴人馮正虎不是在監獄裡從事獄警工作,而是度過三年囚徒
的歲月。

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62條,特向法院提出申
訴,請求依法再審,以示司法公正。

此致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2005年3月17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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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卓華牧師二審維持原判

《維權網》


據北京律師滕彪提供的信息,蔡卓華牧師被控「非法經營案」,12月
20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二審宣判,四位被告均被維持原判。

2004年9月11日,在海淀區一公汽車站等車回家的蔡牧師被三名安全
部便衣綁架帶走。蔡牧師的太太肖雲飛和她的哥哥肖高文,嫂嫂胡錦
雲於9月27日在湖南衡山縣被捕。因蔡牧師夫婦在家庭教會的大量工
作,公安部開始將此案定性為「建國以來最大的一起境外宗教滲透
案」。當局為了避開宗教迫害之嫌,而繼以「非法經營罪」名起訴
蔡牧師。

蔡卓華牧師於2005年7月7日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第三庭受審。11
月8日北京海淀區法院游濤法官宣判蔡卓華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蔡牧
師的太太肖雲飛和她的哥哥肖高文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和一年
半。肖高文的太太胡錦雲被宣佈免予刑事處分。

事後,蔡卓華授權律師團向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0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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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法治的「蠻荒之地」?

李劍虹


廣東汕尾的武裝警察開槍殺人了!武警們荷槍實彈甚至出動防暴裝甲
車對付的是一群失去土地和海灣湖泊而生活無著的沿海漁民。這些漁
民因為祖祖輩輩賴以生存的土地和「母親湖」被廉價佔用而表達了一
些不滿,去政府部門表示了一點抗議。於是乎,不知道是哪一級的上
級領導認定:他們該殺!不殺不足以維護「穩定」大局,維持「和諧
社會」!

得知這個消息時,我正承蒙廣東公安部門的「抬舉」,剛剛被迫從原
在深圳打工的公司辭職(當地公安同志多次騷擾到我公司老闆和經理
命令公司必須辭退我,且給我的多位朋友下達「任務」要求他們「配
合」公安部門做我的工作勸我離開深圳),終於如深圳公安同志所願
離開了深圳,到外地朋友處流浪。那天在北方一座海濱城市清冷的早
晨,我正由當地一位朋友陪同前去一高校欲為自己另謀「飯碗」。在
學校辦公室走廊,朋友接了一個手機電話。接著我詫異地發現,一位
七尺昂藏的漢子居然悄悄流淚了!「男兒有淚不輕彈」,我覺得自己
不便多問。片刻平靜之後,他告訴我原委:剛才是一位國外留學生打
來電話,告訴他廣東汕尾東洲村失地農民的上訪維權活動在前一天遭
到政府部門武力鎮壓,武警開槍射殺維權農民,甚至出動了防暴裝甲
車,據當地農民提供的消息稱,至少已有六人死亡,多人受傷。

這個消息令我和朋友均頓感心情沈重!身為律師的朋友更因他此前曾
接到過村民邀約欲委託其為代理律師,卻因朋友所在地司法局的阻撓
而最終未能接案不停自責!他痛心而內疚地說,如果自己當初接下這
個案子,或許一定程度上能有機會阻止悲劇的發生。

我想寬慰朋友說這不是你的責任,即便當時你介入了這個案子,也未
必就能阻止今天的悲劇,而自己卻極有可能成為了另一個朱九虎或郭
飛雄……終於我無言。

隨後的幾天,我們時常議論到這個話題,也關注著網上披露的點滴新
消息。由於當局全面封鎖出事的汕尾東洲坑村並禁止海內、外媒體的
自由採訪報導,我們只能聽到一些流傳於坊間的「傳聞」和看到「廣
東省汕尾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事發五天後通過《新華網.廣東
頻道》披露的「官方消息」。據「官方消息」稱:「『12.6』事件
是一起由極少數人挑起的打、砸、燒嚴重違法事件,執法干警在執法
過程中被迫鳴槍警告,由於現場非常混亂,造成誤死誤傷,共有三人
死亡、八人受傷,其中三人重傷。」「村民手持大刀、鋼叉、木棍、
炸藥、汽油燃燒瓶、魚炮,圍攻、襲擊風力發電廠主控樓,大量投擲
魚炮和汽油燃燒瓶,導致廠內多處起火……並向現場執法干警發動暴
力襲擊,不斷投擲石塊、魚炮、汽油燃燒瓶等……在現場十分緊急的
情況下,執法干警被迫鳴槍警告,由於當時天色已黑,現場非常混
亂,造成誤死誤傷……」而民間「傳聞」則與「官方消息」相去甚
遠,包括死亡人數,當地村民也認為遠不止三人!12月17日,「汕尾
市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再次向《南方日報》等當地新聞媒體重申:
「『12.6』事件是由極少數人挑起的打、砸、燒甚至對我現場執法
公安民警發動暴力襲擊的嚴重違法事件。」「事件的起因是從今年6
月分起,當地東洲坑村極少數為首滋事分子,煽動部分村民對建設中
的汕尾火力發電廠徵地補償提出不合理要求,採取封堵省道廠道、阻
撓電廠施工、扣押車輛人質、攻擊政府機關辦公場所和工作人員等過
激甚至違法行為,要挾政府滿足其無理要求。政府一直對此保持高度
克制,做了大量艱苦、耐心的工作,時間長達數月之久,事態逐步正
在可控範圍內由大化小,問題朝著有利於解決的方向發展。在這種情
況下東洲坑村極少數為首滋事分子不肯善罷甘休,為繼續擴大事態,
把鬧事範圍擴展到離東洲坑村八公里開外的施公寮村,把攻擊目標指
向與東洲坑村並無徵地關係的風力發電廠。12月6日對坐落在施公寮
村的風力發電廠實施打、砸、燒嚴重違法行為,設置路障封堵道路,
向現場執法民警大量投擲魚炮、汽油燃燒瓶等,從而釀成嚴重違法事
件。

目前,事態已得到控制,有關善後處置工作正在緊張有序地進行。」
而據海外媒體想方設法突破重重封鎖對當地目擊者的有限採訪認為,
死亡人數在十幾到20人左右,超過50人受傷,另有數十人失蹤下落不
明(因警方至今仍在緝捕一些「鬧事」村民,部分村民被迫逃亡外
地)。海外媒體報導並稱官方捏造死因強迫死者家屬簽字,一些家屬
至今未見死者遺體,有死者遺體被直接送入火葬場毀尸滅證等。

對海外媒體報導與官方口徑的截然不同。有海外媒體質疑:如果當局
所言屬實,何不允許記者自由採訪報導?讓記者自由採訪村民,看他
們怎麼說,到底補償是否合理?「12.6」事件起因、經過如何?有
多少人被打死?是怎麼被打死的?為何要對事件發生地採取嚴密的新
聞封鎖?──從老式的依靠行政命令禁止國內傳媒報導這一事件,到
運用最先進的互聯網過濾和控制信息流通技術,設置過濾詞禁止國內
網站張貼有關信息,禁止搜索引擎搜索和事件相關的關鍵詞,甚至連
美國的Google網站都不能例外──所有這一切,只有一個目的,那就
是阻止全國人民了解事實真相。

一面如竊賊掖贓般掩蓋著事實,一面卻擺出「真相」的臉譜要挾公
議;早已從道義的底線跌落深淵,卻儼然以「正義在握」的旗號威嚇
民眾。對廣東地方當局的目無法治蠻不講理,筆者是深有切身體會。
半年來的親身經歷和耳聞目睹所見所聞,令我不禁懷疑:曾在近代史
上發源了康梁「戊戌變法」和孫中山推翻帝制的「革命」而深刻影響
中國歷史進程的廣東,在改革開放之初憑借廣東人「敢為天下先」的
精神不但充分利用「市場經濟」優勢創下經濟發展奇跡,同時也在南
中國開創了中國大陸相對言論自由一隅陣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
曾經的《南方週末》和《南方都市報》)的廣東,如今竟已淪為法治
的「蠻荒之地」?

近半年來,深圳警方連續兩次蠻橫剝奪我的工作權利,卻心虛地不願
給我出具任何紙面的證據手續,因為他們心知肚明:這種卑劣行徑在
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當他們當面無理指責我「你在這裡影響到深圳
的『安定』,希望你最好哪來回哪去」,我要求他們給予我正式的文
件手續告知我依據哪一條法律法規須將我「逐」出深圳時,他們無言
以對;而在他們向我深圳的朋友下達「任務」要其「配合」勸說我離
開深圳時,朋友被告知我在深圳「不受歡迎」的理由有三:一是和朋
友去了趟番禺看守所試圖探望郭飛熊先生捲入「群體性事件」;二是
接受「海外敵對勢力」控制的外電採訪;三是我在深圳交往的一些人
都是些有問題的「不安定分子」,那位仍在「體制內」就職的朋友當
即不以為然地反問:「就這些?你們這些理由也統統擺不上檯面
啊。」

與我個人的遭遇類似,在廣東的其他朋友也「有幸」體驗過:《觀
點》網站站長野渡君因堅持不懈開辦獨立人文網站,屢敗屢戰,非但
網站頻遭封殺至今已被關閉近50次,在現實生活中自己生存空間也一
再受壓。他在廣州租住的居所被當地公安不斷騷擾房東,致使其一年
內被迫搬遷四、五次。警察甚至「株連」到家屬多次騷擾野渡妻子工
作的公司,要求其公司辭退她或將她調離至廣州以外偏遠地區的分公
司;另一位網友煙波漁者則在今年5月因在網上報導深圳反日遊行的
有關情況而被深圳警方無理羈押審查80來天,後雖因找不到任何夠得
上「起訴」的「證據」而被警方無奈釋放。警方卻還是禁止他從事原
先的媒體記者工作而使他丟掉了工作。當他在中山市另謀得一分商場
打工的工作後,與我的情況相似,「聞訊」的中山警方也向其工作的
商場打去電話告知此人「有問題」不得聘用,迫使其不得不辭職離開
中山。不久前廣州番禺太石村農民不過依法罷免選舉村委會,結果卻
是村民委託的法律顧問郭飛熊先生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抓
捕至今繫獄;幾位村民代表也遭逮捕被關押至今;另一位為村民提供
法律援助的湖北省枝江市人大代表呂邦列先生竟在陪同外國記者前往
採訪時被當地基層政府僱佣打手行兇毆打至昏迷,並兩次被強制送返
原籍;中山大學艾曉明教授陪同郭艷、唐荊陵兩位律師前去太石村正
常履行律師職責時,也被基層政府僱佣打手追打險遭不測。而一月前
郭艷、唐荊陵兩位接受太石村民委託的律師,已在合同期內被所在律
師事務所無理解聘。

上文我的那位律師朋友認為:汕尾事件中若村民果真有「暴力襲警」
行為在先,地方政府也有需檢討反思之處:太石村民依法維權的結局
令人心寒!讓有類似維權要求的其他地區民眾幾乎看不到半點希望!
在自身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前提下,民眾產生激烈的對抗情緒,甚
或鋌而走險採取過激行為,也是有可能的。我想起10月初在廣州拜訪
艾曉明教授時,艾老師曾不無憂慮地表達過類似的意思。她認為太石
村村民的維權行動是完全合法的,在法律容許的範圍之內,而最終卻
遭至這樣的結局,「這讓那些村民們怎麼想?如何能接受?如果他們
從此絕望,走上對抗的道路,無論對於他們個人,或對整個社會,都
將是悲劇性的。」「郭飛熊們做的事情,其實是在幫助政府化解矛
盾,解決衝突,是真正有利於『建設和諧社會』的,卻被當作『幕後
黑手』、『擾亂社會秩序』的嫌犯抓起來……」

互聯網信息時代信息傳播技術的進步,已使得政府當局隨心所欲將人
民長久置於黑暗之中的蒙昧年代成為過去。面對眾目睽睽之下的太石
村、東洲村和更多的民間維權抗爭,不知道諸如張德江們的「父母
官」和高高在上的中央政府下一步將如何應對?是如同外交部發言人
秦剛在答記者問時強調的:「不管怎樣,中國是依法治國,處理這些
問題一定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亡羊補牢,在法治的軌道上妥善處
理社會問題緩解矛盾衝突,真正「依法治國」、「建設和諧社會」,
還是繼續一面封鎖網絡封鎖媒體唯我獨尊,一面持續動用高壓「滅
火」令十億神州俱成「法治蠻荒之地」,直至火山噴發而不可收拾的
那一天來臨?這是個生死攸關的問題。

(2005年12月20日於旅途中)

(作者為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居中國大陸.)

〔轉載自《觀察》2005.12.20;http://www.guanch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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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洲村民駁汕尾政府新聞發言人(之1)

《大紀元》


〔《大紀元》記者古清兒、高凌採訪報導〕「12.6」汕尾東洲血案
是89年以來中共對手無寸鐵中國民眾又一次暴力鎮壓事件。海內、外
各大媒體紛紛報導,各界團體及人士紛紛發表聲明進行譴責;與此次
相對也是一如既往的是,中共大小媒體在事件發生後一片寂靜,五天
後外交部新聞發言人雖打破沈默,但也沒有一個明確的回答。

12月17日,「12.6」事件案發後的12天後,《南方日報》刊登了
《汕尾市人民政府就「12.6」事件答記者問》一文,被視為至今為
止中共官方的正式反應。而幾小時後,該網頁便無法打開。就連本月
10日中國官方媒體的表態也無法搜索到原文。

汕尾政府新聞發言人表示:「『12.6』事件是由極少數人挑起的
打、砸、燒甚至對我現場執法公安民警發動暴力襲擊的嚴重違法事
件。」一直被外界傳媒稱為因土地而維權的死傷東洲民眾,也被汕尾
政府新聞發言人描繪成了一群「搞迷信、破壞選舉、攻擊政府的暴
民」。這一定性式的結論,與本報及其他海外各大媒體的追蹤報導的
情況節然相反。村民們對政府的言論也逐條進行了反駁,稱汕尾政府
在「說謊」。要求中共解除封鎖,讓媒體自由採訪報導。

本著對生命和真實負責的宗旨,《大紀元》記者針對汕尾市政府答復
的11個問題,對多位村民進行了訪問。為了村民的安全,現只以文字
進行報導。孰是孰非,事實終將昭雪於天下。

官方定論 村民有話說

在回答「『12.6』事件是怎樣引起的」這一問題,官方和村民回答截
然相反。

中共官方:汕尾市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說「12.6」事件是由極少數
人挑起的打、砸、燒甚至對我現場執法公安民警發動暴力襲擊的嚴重
違法事件。事件的起因是從今年6月分起,當地東洲坑村極少數為首
滋事分子,煽動部分村民對建設中的汕尾火力發電廠徵地補償提出不
合理要求……

村民反駁:不是少數是絕大多數村民,不是打砸搶、是合法上訪沒人
理。

有90%的村民都支持要回我們的利益,除了村幹部之外!其他的村民
都站出來了,政府這樣說謊,其實是傷害了一大群人。

從6月分以來,我們一直求助外界,我們不希望發生流血事件。9月分
村代表們開始尋求法律援助,但是廣東的律師都不敢受理,後來我們
也找到律師,但是被政府強制阻擋下去,都被警告過,不許管我們東
洲的案件,能說我們是「不法分子嗎?」。

從11月2日開始,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汕尾市市長及公安局長,一
直在汕尾的新聞中講話,聲稱:「是極少數的不法分子在搞鬼,說東
洲村是非法組織。」早有人告訴我們村民了,他們就在等著上級的命
令了。

從去年年末開始,村民就聯名到鎮政府和紅海灣政府上訪,可是政府
一直不理我們。到汕尾市人民政府上訪,信訪辦的人說你們回鎮政府
辦去;回到鎮政府,對我們農民不理不採,還抓我村三位上訪的群眾
代表!

村民反駁:不是突發事件,是官方早有預謀。

從電視宣傳開始,東洲人民也向外界多次求助,有的婦女嚇得直哭。
12月5日那天,當時有200多個官兵進駐了火電廠,風力電廠也來了
100多個官兵,把守在那裡的村民都嚇走了,只剩官兵住在電廠裡。
12月6日那天中午,政府先派了公安佈置在施公寮村,讓官員跟那裡
的村民談徵地賠償問題,施公寮村民不同意他們的解決方案,便打電
話叫我們東洲的村代表過去商量,結果去的兩個代表就被一起抓到了
風力電廠,然後,又派刑警到東洲再抓另一個代表。

我們這裡的總代表發現情況不對,問派出所為什麼把我們的代表抓
走?派出所說不知道,後問市警刑,市刑警說「吸白粉被抓」,我們
代表說:「如果真的在吸,被你們抓到了,我們沒辦法,一定給你扣
壓,但是要求你們放我們去施公寮村的代表。」這幾個代表就派幾個
人到施公寮村,要他們放人,不同意。

黃希駿、黃希讓、林漢如分別打電話給汕尾市政府要他們放人,不答
應,說過幾天。政府就是這樣一步步刺激幾個代表,不答應放人,幾
個代表回來開了會,知道政府有計劃在鎮壓了,後派了100個人到施
公寮村要他們放人,不肯,軍警就對我們放催淚彈,村民進不去電
廠,他們放了很多催淚彈,村裡有人回去拿魚雷過去(這些是政府批
給我們用來炸魚的)。根本就打不到他們,風力電廠一點事都沒有,
打爛了一些玻璃。

汕尾的電視說:「我們要炸他們的主控樓和變壓器及職工。」其實,
他們的主控樓和變壓器在風力電廠中間,有幾千平方米寬,電廠旁邊
還有圍牆,我們根本就進不去,圍牆裡面有很多公安和武警,村民怎
麼可以進去?

後來天黑了,聽說東洲進來很多武警官兵,在施公寮的村民都跑回
來,後來,在政府真槍實炮下發生了12月6日晚的血案。

東洲村及紅海灣火電廠的一些具體情況:

我們這裡有二個電廠,風力電廠在施公寮村,屬於遮浪街道管的,火
力電廠是在我們東洲五村,我們是屬於東洲街道的,自來二村關係很
好,常常互相幫助,我們有什麼事,他們就過來幫忙,他們有什麼
事,我們村代表就過去他們村商量。施公寮村本來跟我們沒有關係
的,就是東洲人民反官僚以來,施公寮村都很支持我們,每月都會送
大米、送菜給駐守電廠的村民吃。

信神是搞迷信,還是民間習俗?

中共官方:黃希俊等人在此前通過「拜神」等封建迷信形式,取得了
東洲坑村民間具有迷信色彩、負責神事活動的「東洲佛爺公理事會」
「理事長」等銜頭後……

村民反駁:純屬胡說,要說我們搞迷信,那也是汕尾政府帶頭搞
的。我們汕尾拜神有著古老的傳統,這裡有個廟叫座「風山媽祖」,
汕尾政府還建成了旅遊區,供觀光者參拜。

每年的陰曆7月29東洲都會有大型的「佛爺公」的祭神活動,晚上還
會放焰火,是當地最盛大的活動。那一天,很多在外省工作和跑生意
的人都會回鄉祭拜的。那些當官的那個不拜?

而我們東洲村從清朝建村開始,每個月的初1、15都要拜廟祭神。從
哪個時候到現在,都有一個幫著村民張羅祭拜事宜的民間組織,現在
叫「東洲佛爺公理事會」,因為有這個風俗,所以,每次拜廟,村民
都願意辦的熱鬧點,像樣點,總的有人幫著張羅。

這個理事呢,就是挨家挨戶的收點錢,一塊、五塊的有,100,200的
也有,都是自願的,有的回鄉客捐1,000塊的也有,沒誰強迫,大家
願意。每次都要給大家公佈賬目的清單。黃希俊是今年9月分,被大
家推選出來,接替原來的人,因為大家覺得他有能力,支持他做,根
本不是他搶著做的。

政府說我們搞迷信,是撒謊啊!因為政府也在搞啊!那些當官的每個人
都在拜神,很多當官的父母也住在村裡,他們和別的村民一樣都在拜
神。你們記者到當地來問問就知道,政府現在是不讓我們講話。

「砸投票箱」再爆汕尾案中案

砸投票箱是今年的年初的事,從今年開始,東洲灣實行了一個自由投
選村官的「自由投選制」。黃希俊是宋州五村中的東二村的人,也參
加了選舉,村中很多人都投他的票,結果黃希俊的票是最多的。

但是選舉結果實際上已經內定好了,村官還氣黃希俊說:「你票多就
票多,又能怎麼樣?」黃希俊氣頭上拿棍子就把投票箱給砸了。當
時,黃砸的時候說:「都內定了還騙我們「自由」投什麼票?」村官
就說他在鬧事,讓派出所多次抓他。也就是從這個時候起,黃希俊才
開始反貪抗爭,也得到了絕大部分村民的讚同和支持,站出來的村民
越來越多。

為了建電廠,政府挖農民山坡的土地去填海,村官和電廠的合同上寫
的是一立方3.5元人民幣,但後來變成了2.5元人民幣,中間的一塊錢
村民們不知道哪裡去了?電廠方面聲稱已經給了東洲村9千萬的資源
費,但是東洲村的賬目上沒有這個明細。

東洲佛爺公的來歷

佛爺公是東洲家鄉風俗所叫的名稱,原名為:「法王佛祖(地藏王佛
祖)」。

法王佛祖簡稱為佛爺公,是東洲村建村以來都有的,凡是東洲人民都
會去佛爺公去參拜,求個平安,是東洲當地傳統。每年的農曆7月29
就是法王佛祖的生日,也就是東洲五社區的最熱鬧的民間節日,很多
海外華裔和港澳出外的東洲人和出外做生意的人都會每在這一天回來
喜題(捐贈錢給法王佛祖做生日和還法王佛祖香油錢等)。

所謂的理事會,就是要有能力的人來擔任這個差事,捐贈錢當天都把
名和錢公佈在公佈欄上給群眾看,一分也不差。

捐贈錢來主要是為法王佛祖喜題,請戲劇團來演出;買香油、水果和
煙花炮等等;修建東洲的大小巷和小路和法王佛祖外景等,都是為大
家作的,這個是歷來都有的。

不簽書面協議 就是政府的誠意?

中共官方:為解決好東洲坑村問題,汕尾市政府以及紅海灣開發區管
委會表現了極大的誠意和忍耐,不斷派人與村民進行民主對話,通過
協商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充分表達政府為民排憂解難的誠意。

村民反駁:來了一批又一批,全是口頭的,就是不簽協議。

我們的要求很清楚:以前的帳清理出來,把污染問題處理好,處理貪
官,把政府說話給村民簽個協議讓村民放心,但是哪一個也沒做到。

政府不簽協議是村民不肯撤走的原因所在。協議都沒簽,就讓我們拆
除路障,所以村民不答應。因為以前別的地方從就出現過這樣得事
情,政府答應了,然後又不兌現,把農民騙了,村民很反感。

汕尾政府工作組200多人,長駐在東洲鄉村委會裡,吃喝玩樂,幾個
月工作組根本沒有重視農民提出的訴求。晚上下班後,則是回到城里
玩樂。根本沒有替村民解決任何問題,而是給村民帶來沈重負擔。

村官貪污卻一個也沒處理,一手遮天,誰看到都會生氣?積壓了好多
的事情及好長時間,所以群眾情緒激動。現在是政府的說的算,輪不
到村民說話,就舉幾件事:

東洲第三村的石建材(音),他連小學也沒有畢業,就可以當上村委
書記,就因為他的弟弟是紅海灣副灣長,一人得道雞犬昇天。一個小
小的村官就有百萬家財,村裡人哪個不知道?中央領導過來調查一
下。

以公家的名義建成的東洲港碼頭。其實是用來官商走私,村中哪個不
知呢?我們東洲的山、海、田都被村官賣掉,從來沒開過一次群眾大
會!

還有,按照民俗,我們都認為人死後入土為安,也一直保留著土葬的
習慣。但是,東洲村村裡每死一個老人,至少要30,000元以上埋葬費
用。那些單據我們都保留著,都可以作證的。不僅是東洲村,整個紅
海灣都是這個政策,誰要是不交這個錢,那就必須拉去火葬!

不公平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根本不是一天兩天、一件兩件了……

〔轉載自《大紀元》2005.12.21 16:06;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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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洲村民請求國際社會關注傷者安危

《大紀元》


〔《大紀元》記者古清兒、高凌採訪報導〕12月21日,汕尾東洲事件
已經入第16天,從慌亂中逐漸平靜下來的東洲村民雖然仍被當局嚴密
加監控,但拒領當局發放的大米、拒收當局錢款等行動,表達內心的
憤怒。21日上午,六名受傷村民的家屬均被當局趕回村莊,禁止他們
繼續照料受傷的親人;被抓村民遭拷打的消息再次得到證實。東洲村
民懇請國際社會救援,不要讓受傷者再遭迫害。

受傷村民家屬被趕出醫院

目前,仍有六名「12.6」事件中的受傷村民住在汕尾醫院。12月9
日,傷者情況被外界曝光後,當局只允許一名家屬留守看護。到12月
21日清晨,當局將護理傷者的家屬全部趕回東洲,不允許繼續在醫院
照顧受傷親人的生活,也不許接觸探望。

目前了解的受傷村民情況:

◆陳添進:小腹中了一槍。
◆唐大會:肚子中了二槍,一處傷在肝臟,經過手術中割掉了肝臟的
 30%,另一處在胃部,旁邊的一根骨頭被打斷。
◆劉木鐘:至今仍未脫離危險期,咽喉被子彈打中;手臂被打傷二
 處。據醫生講,即使康復,也很難再開口說話。
◆林香龍:臀部中彈,坐骨被打斷。

被趕回村莊無法照顧受親人的傷者家屬,緊急向國際社會求救:關注
受傷村民的生命安危,防止當局繼續在受傷的村民身上再做手腳!

村民拒領大米 斥責媒體幫助造假

12月20日,汕尾政府在東洲村發放大米,要求領大米的村民必須到指
定地點領取,要畫押、簽字。21日的領米現場,有當地電視臺的記者
在旁邊拍攝村民領米的鏡頭。村民說:「大概今天晚上就會在當地的
電視臺播報了。好去說明政府是在全心全意的為人民服務。」

村民們告訴記者,事實上沒幾個人去,去的都是村幹部的親友,大部
分東洲人都沒去。

村民說:「一袋大米4、50塊錢。我們不缺那點米,誰吃了都會遭報
應?缺德!」

東洲村民:放人!我們不要錢

汕尾流血事件案發兩週後,事件起因紅海灣電廠又開始破動工。要在
東四村村民的土地上鋪埋供水管道。第一天遭到了東四村全體婦女的
圍堵抗議,遭到當局驅趕。

官方提出每平方米的土地賠給農民16元人民幣,但是遭到東四村全體
村民的抵制。村民們說:「我們不要你們的錢,把我們的村民全部放
出來。土地隨你們挖。」但當局拒絕了放人要求,也沒有兌現補償款
項,繼續管道的鋪埋工程,並放言,誰出來就抓誰。

酷刑拷打至吐血,失蹤人仍無音訊

據內部認識透露:一位叫陳棉河(音)的東四村村民,50多歲,被公
安拷打得吐了血,現被扒光了衣服扔在看守所中。當地氣溫已經很
冷。家屬求告無門,懇請國際社會援救。

失蹤村民的家屬兩週前都接到了政府發的「拘留證」,到今天已經到
了法律規定的15天的拘留期限,仍無任何音訊。當局沒有告訴家屬當
事人關押地點,也拒絕了家屬送禦寒棉衣、通電話以確認平安等要
求。

被高價「買口」逼瘋的死者江光革的父親,仍然時而明白時而糊
涂……

〔轉載自《大紀元》2005.12.21 23:04;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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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政治的危機

劉宗正


台灣近日內的三合一選舉,已經結束了!這場選舉,說明了政黨的政
治道德與理念,是政黨的靈魂與生命,也是人民選舉的重點;政黨的
腐化,會傷害黨員的民主積極性與認同性,也會玷污民主先烈與先賢
的光榮。

雖然如此,人民不能因為渴望追求廉潔的政治,而忽略了生存的安
全,例如,台灣最大的危機,就是中共的威脅,凡是主張聯共或容共
的人,都不應該成為台灣人民選舉的對象。

雖然選舉,已經結束,但是台灣民主政治的危機,並沒有結束;為了
愛護台灣與疼惜台灣未來的命運,我特別開了,下列幾貼民主的藥
方,希望對台灣的民主病,有所幫助。

一、以追求民主路線,取代主體路線與本土路線

台灣並不是一個健全的民主國家,也不是一個正常的民主國家;台灣
必須民主化,但不需要強調主體或本土化的概念。

如果強調主體路線,那麼就會發生族群爭奪主體的問題,例如將1949
年前與後來的漢人,作A與B區分,那麼A與B,就會被迫成為,不
同爭奪主體的對立族群;如果強調本土路線,那麼就會產生族群衝突
的問題,例如,所謂的省籍衝突、台灣人排斥外省人,或閩南沙文主
義與大中國沙文主義對立的問題。

如果強調民主路線,那麼台灣的民主,就會走向正常的民主互動政
治,即所謂的政黨理念之爭,而不是族群、省籍情結或政黨義氣之
爭;在全民民主路線的共識下,台灣所有政黨的理念與政策,都必須
接受人民的民主檢驗,如此台灣才有可能,逐漸擺脫族群紛爭、省籍
衝突、藍綠對決與黨義氣之爭。

二、以全民反專制與反共之共識,
  解決國家認同與要不要制憲的問題

台灣的主要問題,不應該是藍、綠之爭,也不應該是統、獨之爭,而
應該是反不反紅?台灣的真正敵人,並不在內部,而是那個一直用導
彈瞄準台灣的中共,這一點,台灣人民永遠不可以忘記。

如果台灣能夠凝聚人民的反專制與反共共識,那麼台灣就可以成為,
全人類反專制與反共的民主前哨;這種代表自由國家的角色,遠比聯
合國或其他國家,承不承認台灣更有意義。

台灣不需要每年花大筆的銀子,去買外交或爭取小國承認;如果將這
些花在外交的錢,作為贊助東亞大陸人民民主化的運動,與支援那些
被中共所關押的政治犯之家屬費用,那麼台灣才能真正成為,東亞大
陸人民的民主燈塔、受世界人民尊敬與民主人道國家。

事實上,台灣人民很清楚,只要美國承認台灣,就等於全世界承認台
灣了,其他小國承不承認,在現階段並不十分重要;台灣應該走向,
真正的人道外交與務實外交,而不是冤大頭的外交。

對於統派與獨派的人而言,台灣人民如果能夠制定,一部符合人民需
要的憲法,對東亞大陸人民,絕對具有重大的示範效應;台灣可以學
習日本的模式,採行美國式的憲法,使台灣成為美、日民主模範憲政
國家的後繼者。

確立反共與反專制的民主主軸路線,是台灣確立國家認同與推動制憲
的唯一合法基礎。

台灣所使用的中華民國憲法,是半世紀前在南京時,經由一黨專制下
所制定的憲法,這部憲法是大漢沙文主義的產物,它是憲法怪獸,也
是憲法異形,因為它隱含了漢人的大一統思想、專制主義(如適合
於一黨專制)、軍國主義(如反領土分裂)、漢族帝國主義(如適
合於漢人統治其他民族)、反人民選擇的權利、反人民自治的權利
等。

所謂的修憲,無異于為怪獸化妝,為異形抹粉,並沒有多大的意義!

如果台灣不廢除這一部憲法,如果台灣不重新制憲,那麼台灣永遠不
能成為正常的國家,也永遠不能成為健全的民主國家;這部憲法,並
不是專為台灣人民而制定的,它不能保障台灣人民的權益,也不能保
障台灣人民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

人類所有的立憲,大都經過流血革命,才能夠爭取到這個機會;未來
台灣的立憲,也必須經過一場重大的革命。這場台灣立憲的革命,應
該是全民民主理念的革命,它雖然不用流血,但是並不比流血革命還
容易;除了透過有效的全民民主教育,建立全民的民主信仰與理念,
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台灣的政治家,千萬不要因為困難,而放棄制憲的目標,因為它是人
民的權力,也是台灣人民未來自由與幸福的保障;還有什麼比制憲,
更具有民主改革的重要意義?那些所謂的堅持民主改革的政治家,如
果不先從推動制憲開始,那麼他們的主張,有什麼實質的意義?

如果在國會,有議員阻止立憲,那麼有改革決心的政黨,不論付出任
何代價,都應該抗爭到底;即使在國會,無法被接受,這種抗爭的決
心與理念,也一定會受到人民的支持。政治上一時的挫敗,並不代表
永遠的挫敗;理念的放棄,才是政黨與政治家,永遠的失敗!

三、以拼民主憲政與司法獨立,
  來取代拼選舉與拼政黨的保衛政權

台灣的各政黨,太過於貪戀政權,造成了各個政黨,經常「以選舉為
考量」、「以勝選為考量」與「以人氣為選戰主軸」;這就是台灣各
政黨,經常會忽略了,黨內民主正義與程序的原則,經常會量身裁衣
為候選人調整黨綱,例如,所謂的先選舉再說、違反黨內民主、黨國
政治,大多數的政黨都無法避免。

台灣所有政治的亂源,都是因為「人民缺乏民主教育」、「人民缺乏
民主的信仰與理念」、「憲法精神與條文不符合台灣的政治環境」、
「媒體不夠客觀與公正」、「司法不公平與司法不獨立」、「國家認
同的問題」、「族群衝突」、「政黨對立與政黨仇恨」、「統獨紛
爭」等問題。

要解決上述的問題,必須先從發展民主教育與確立司法獨立開始,否
則台灣的民主,就像台灣的國會一樣,永遠陷入空轉的命運;不僅如
此,台灣的社會,也會繼續混亂下去。

孫文所倡導的五權憲法,在一黨專制的客觀事實之下,無法體現現代
民主政治「三權分立」的本質;台灣必須儘快確立司法獨立,並且實
行陪審團制度,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的重要關鍵;否則在政黨輪替之
後,司法將繼續成為,執政黨打壓在野黨的工具。

如果台灣不儘快解決司法獨立的問題,那麼台灣所有的政黨,一旦執
政之後,都會逐漸走向腐敗的政黨,所謂「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
腐敗」;那些重大的政治弊案與軍購案,層出不窮,既無法根絕,又
不能公平處理,真是令人遺憾!這些客觀的事實與現象,都是危害台
灣民主正義與道德的主要原因;如果司法不能夠儘快獨立,那麼台灣
民主的公信力,便蕩然無存了!

四、以民主經典文獻與基督教的道德教育,
  取代唐詩、宋詞與古文教育

台灣是一個沒有真正民主教育的國家,至今台灣的非國民教育(如大
眾傳播的教育)與國民教育課本裡,仍然沒有現代民主經典文獻(指
具體內容的介紹)的教育,例如,《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
國人權公約》、美國《五月花號公約》與《獨立宣言》、林肯《蓋茨
堡演說》、羅斯福的《四大自由》、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個夢
想》的演講、法國大革命的《人權宣言》等。這樣匱乏的民主教育與
文化條件,如何能夠幫助人民,建立現代堅定的民主信仰與理念?

台灣的國民教育課本,仍然充斥著漢人唐詩、宋詞與古文教育;這種
傳統的漢人教育,隱藏著可怕的大漢沙文主義文化病毒,例如,漢人
世界中心主義(如中國,即中央之國)、大一統專制思想、中央集權
主義、盲目忠君思想、軍國主義(漢人有權侵略與統治異族,如「普
天之下,莫非王土」)、華夷之辨(漢人具有強烈的排外意識與民族
主義,例如,稱外國人為洋鬼子、鬼佬、紅毛番、番仔等)、華優夷
劣(漢人稱異族為蟲魚鳥獸之族)、帝國主義(如中華民族主義,即
漢人有權統治異族)、中原中心思想(稱其他地區為邊疆或邊陲文
化)等。

這些思想,除了隱藏有可怕的大漢沙文主義文化病毒之外,也隱藏有
漢人浮誇不實的思想意識,例如,漢人的貪戀榮華富貴的意識(漢人
重視福祿壽禧的價值,經常因此而出賣正義與良心)、人情政治、酬
庸政治、裙帶政治、紅包與賄賂文化、講究排場與面子、利益輸送意
識、利益交換意識、隱惡揚善思想、結黨為私、以權謀私、權大於
法、宮廷鬥爭思想、權謀詭詐思想(如《孫子兵法》、《三國演
義》、《厚黑學》等思想)、輕視生命(如《水滸傳》隨意殺人的思
想)、逃避社會責任與享樂主義(如《紅樓夢》思想)、消極容許社
會不公不義的思想、缺乏對抗黑暗勢力的勇氣、缺乏與邪惡不妥協的
精神等。

上述這些漢人傳統的思想,不僅危害學生的民主信仰與理念,而且是
導致台灣民主政治各種混亂的根本原因,台灣人民應該有所警惕,並
且儘快徹底廢除這些思想教育。

西方民主政治的核心理念,是基督教的道德思想,例如,《聖經》
(尤其是《四福音書》)中,充分體現了各種民主的價值,例如,絕
對的道德理念、強調犧牲之愛與捨己之愛、主動承擔人道的責任、尊
重人民的選擇權利、尊重人民自治的權利、尊重人權、反專制、反民
族主義、追求正義的政治(如追求人間的公理與正義)、權力的謙
卑、權力的責任、公仆意識、重視道德的自律與自制、不隨便詆譭他
人(有助於建立第四權的公正與道德意識)、反對邪惡與黑暗的勢
力、反對人間的不公不義、反對貪戀世俗權力與財富、永不與黑暗勢
力妥協、積極傳播福音的意識(有助於將自由與正義的價值推向世
界)等。

基督教的道德思想,最重要的理念,即是「不論在任何情況之下,絕
不放棄道德與正義的原則」,這就是所謂的絕對的價值、絕對的道德
與絕對的正義。如果台灣要成為人類民主政治文明的典範,那麼就必
須從學習基督教的道德思想開始,這是最快的捷徑。

五、第四權屬於公器,必須獨立:
  人民應該要求,媒體的絕對公正與客觀性

中共為了赤化台灣,因此用重資收買台灣的各種媒體;如果台灣人
民,還不能夠徹底醒悟,那麼台灣人民,將必須永遠承受,現在這種
媒體暴力與媒體不斷製造社會動亂的弊病。

沒有一個人,會容許殺人犯、搶劫犯、土匪、流氓、騙子或小偷,住
在自己的家裡;那麼台灣人民,怎麼能夠忍受媒體被中資收買與利
用?這些被中資收買與利用的媒體,應該以叛國罪論處,否則台灣人
民,如何將中共的邪惡勢力,有效驅逐出台灣?

保障大眾傳播與言論權利的自由,並不等於可以容忍叛國罪,這是兩
個不同的法律範疇;台灣人民應該有效區分它,否則政府如何能夠真
正保護,人們追求自由與幸福的權利?中共以導彈對準台灣,中共是
台灣的敵對國,並不是朋友,台灣人民必須徹底警悟!

六、以叛國罪起訴或追究,所有聯共、傾共或容共的人

台灣最大的危機,就在於人民,沒有強烈的敵國意識,也缺乏反專制
與反共的決心;那些主張聯共、傾共或容共的人,遠比那些貪污腐敗
的分子,更為可怕,因為他們會斷送台灣人民唯一的生存機會。

在台灣有許多恐共與容共的人,這些人都是危害,台灣未來前途與命
運的人;台灣唯一可以對抗中共與保護台灣的武器,就是民主的信仰
與理念,這是中共最怕的東西,因為它就像是一把鋒銳的利刃,會刺
破中共的謊言與政權的合法性。

如果台灣的執政黨,沒有決心,以叛國罪起訴或追究,所有聯共、親
共或容共的人,那麼台灣人民的安全,誰來保衛?

七、以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權與憲政的價值,
  主動攻擊中共政權的合法性

兩岸的對峙局面,台灣必須爭取主動與有利的戰爭地位;所謂的戰
爭,在這裡是指理念戰爭,而不是傳統的武器戰爭。

那麼如何爭取主動與有利的戰爭地位?如何建立絕對的對抗力量?非
常簡單,就是台灣的政治領導人與所有政黨領袖,不斷地發佈譴責中
共違反人權的事情、向自由世界國家警告中共專制的威脅、支援大陸
人民的民主運動、要求自由國家與中共斷交、要求自由國家對中共實
施貿易與石油禁運(這是最好與最快的和平推翻中共方法)、宣揚
「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權與憲政的理念」等。

台灣必須提高民主的格局,成為人類爭自由與人權的典範國家,成為
反專制與共產主義的勇敢斗士,成為人類爭自由與民主的偉大燈塔
(不是民主的螢火蟲);如果台灣人民還繼續恐共或容共的話,台灣
將失去國際的支持,也失去未來生存與發展的機會!

這個對外宣傳的工作,必須每天做,必須認真作,必須努力做,這是
唯一能夠推翻中共與保護台灣的方法;台灣的民主定位,必須建立在
「堅持將自由與民主的價值,推向世界」,這是台灣成為偉大國家的
途徑,也是被世界各自由國家支持、承認與尊敬的最好方法。

八、大量任用高學歷與道德的人,擔任各領域的工作

一個國家文明的競爭力,決定在人才;台灣有許多高學歷與道德的
人,無法被社會所容納,造成文化不斷倒退的情形。

台灣政府的公職人員,學經歷逐年下降,以台灣國內外高學歷與道德
的人而論,台灣絕對有能力,組織專業博士的內閣;各級政府公仆,
都可以達到高學歷專業與道德化的要求。台灣現行的教師任用制度,
不合理地排斥國內外高學歷與道德的人,造成台灣教育的逐年退化。

台灣的執政黨,必須徹底擺脫漢人惡質文化影響,例如,領袖崇拜、
人情政治、酬庸政治、貪戀權力與財富、以權謀私與權大於法等弊
病,否則所有政治弊案與貪污腐敗事件,將永難根除;現在所有台灣
的政治人物,基本上都是威權時代漢人沙文主義教育下的受害者,他
們大都受到了漢人惡質政治文化的影響。

不僅如此,台灣人民,也受到了漢人各種惡質文化影響,例如,人情
政治、裙帶關係意識、禮尚往來思想、追求榮華富貴、隱惡揚善(如
包庇貪污腐敗)、送紅包與賄賂文化、鋪張的婚喪喜慶習慣、圍標工
程、要求利益輸送等;至今在台灣的許多鄉間,仍然有一些人,仍然
保有「候選人不買票、不拜票、不在當選後回報人情,那麼就不投他
的票!」的思想。這樣的人民,是不是很迫切需要,透過有效大眾傳
播的民主教育,來改變他們?

台灣人民,非常缺乏普世大公無私的理念!台灣選舉候選人的成功,
大都是靠可觀的金錢與人情,所堆積出來的;當他們當選後,他們必
須設法償還這些債務,這就是台灣政壇屢屢出現人情政治、酬庸政
治、利益交易與利益輸送等事件的原因。除非台灣能夠擺脫漢人各種
惡質文化影響,並且改變選舉的理念與方式,否則很難根絕賄選與政
治交易的弊端。

台灣人民為了爭取文明發展,在各行各業裡,必須啟用國內外高學歷
與道德的人才,這是台灣文明進步與民主發展的重要基礎;如果台灣
的領導人,缺乏這種偉大國民的胸襟,那麼不僅會像現在一樣浪費人
才,而且會危害到台灣未來的生存與發展。

九、台灣的政治人物,必須擺脫權力的迷思與誘惑,
  認真投入民主化的運動

由於台灣的政治人物,受漢人各種惡質文化影響,又普遍缺乏基督教
的道德理念,因此無法擺脫權力的迷思與誘惑,也無法了解權力代表
責任與權力謙卑的道理。例如,選舉時,卑躬屈膝地拜票;中選舉
後,表現出權力的傲慢與浮誇,這樣的政治人物,真正台灣民主的恥
辱。

在台灣凡是倡導政治改革或主張肅貪防腐的政治家,基本上都只是停
留在理想的意念與口號罷了,談不上什麼實質的意義;如果台灣司法
不獨立、不能夠制憲、不能夠加強民主教育、不能夠建立人民普遍的
民主信仰與理念、不能夠建立人民基督教的道德理念、人民不能擺脫
漢人惡質政治文化意識的影響等,那麼談所謂的政治改革或肅貪防
腐,都是沒有意義的。

那些未來能夠名留台灣歷史的偉人,未必都是在台灣曾經擁有執政權
力的人,而是真正認真推動台灣民主憲政與教育的人,例如,推動司
法獨立、推動民主教育、堅持民主與自由的信仰、敢於反共、願意將
自由與民主的價值推向世界等人。

所謂的選舉,只不過是民主一時的價值,並不是永恆的民主價值;真
正有民主理念的人,不論是屬於執政黨、在野黨或人民,他們都會默
默地,從事推動民主化的工作。

從民主化的工作而言,有時在野黨,反而能夠做更多的事情,那麼台
灣各個政黨,又為什麼要以選舉與爭取執政權,作為民主奮鬥的唯一
途徑?台灣的政治人物,必須徹底擺脫權力的迷思與誘惑,真正認真
投身推動民主化的工作,那些喜歡追逐權力、浮誇的口號、虛偽的政
治承諾、政黨謾罵與聲嘶力竭的選舉語言,應該儘量避免。

十、鞏固民主憲政,准備迎接東亞大陸後共產時代的來臨

2004年中共官方統計,有74,000件人民抗暴事件;中共有各種貪污腐
敗、貧富不均、高失業率、三農、股市下滑、經濟瀕臨與崩潰邊緣等
問題。這些都說明了,中共即將崩潰的命運。

現在東亞大陸有許多人,提出希望台灣的民進黨、國民黨與其他政
黨,能夠將台灣的民主經驗,引進到中國;他們希望台灣的政黨,能
夠在後共產時代,到東亞大陸各地區組黨。

台灣人民,基於未來經濟發展的需要,基於兩岸人民未來友好合作的
關係,基於民主與自由的信仰,基於人道支援的責任,基於兩岸人民
同文同種的原因;台灣各政黨,可以積極投入,參與這項偉大而神聖
的工作。

以上的建議,希望對台灣未來的民主化,有所幫助!

(200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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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連宋案」陳水扁敗訴

BBC


〔BBC台灣特約記者楊孟瑜報導〕台北地方法院21日做出的一審宣
判,判陳水扁敗訴,除需賠償連宋象徵性的一元求償,也必須在三大
報的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

2004年台灣「3.20」總統大選後,藍軍群眾曾持續在總統府前靜
坐,抗議陳水扁當選總統的合法性。而年底,陳水扁在為立法委員選
舉助選的場合上,指連、宋在大選後發動「柔性政變」。

陳水扁隨後在民進黨中常會,又提出類似說法,表示台灣有「七日流
產政變」,指連、宋要藍軍老將慫恿軍方高級將領「一個個辭官或裝
病」。

對此,連宋認為,對一個政治人物指控政變,是很嚴重的事,縱然有
「柔性」的修飾詞,還是會造成其在社會上的評價受到貶損,因而對
陳水扁提出訴訟。

連宋只求償新台幣一元賠償金,但要求陳水扁必須在台灣三家主要報
紙頭版,及英、美、日、法等四國知名報紙報頭下方,刊登半版道歉
啟事。

今天的一審宣判判決並未指出需在外國報紙登道歉啟事。

連宋辯護律師李復甸走出法庭後表示,連戰、宋楚瑜認為此判決結果
「符合社會大眾對正義的期盼」,也對司法單位的公正獨立審判「表
示敬佩」。

這是連戰、宋楚瑜在去年大選「當選無效之訴」等訴訟接連敗訴後,
首度「告贏了」陳水扁。

李登輝前車之鑒

同樣起因於「3.20」總統大選後的藍軍抗爭,台灣前總統李登輝指
稱宋楚瑜當時沒有與群眾在一起,而跑去打麻將,此「麻將說」官
司,宋楚瑜控告李登輝妨害名譽,上個月(11月)法院判決李登輝敗
訴,需賠償新台幣1,000萬元。

台灣接連兩件「元首級」涉及妨害名譽求償案,都是總統級人物敗
訴,創下司法史上紀錄。

〔轉載自《大紀元》2005.12.21 21:24;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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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說連宋勝訴 陳水扁遺憾將提上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21日電〕陳水扁總統「柔性政變」說訴訟
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連、宋勝訴。陳總統晚間發表三點聲明,
表示對此結果非常遺憾,將依法提起上訴,也強調因當時對國內政局
有諸多考量,故保留部分可供佐證資料,上訴後將提交法院。

陳總統晚間透過總統府公共事務室發表三點聲明,第一,對於本案判
決結果非常遺憾;第二,將會依法提起上訴;第三,對當時國內政局
因有諸多考量,故保留部分可供佐證資料,上訴後將會提交法院。

〔轉載自《大紀元》2005.12.21 21:44;http://www.dajiyuan.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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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能有民主,但中國不能?

蘇經綸


目前對多數中國人而言,對台灣人關心的中國民主化問題,似乎已被
中國崛起的氛圍所掩蓋。許多中國人告訴筆者:目前中國人素質很
差,經濟又屬中低發展水準,區域發展差異過大,尚沒有全面推動民
主的環境。更有些中國人直接告訴我:中國推動民主一定會混亂,經
濟改革的成果將會受傷害;而中國目前穩定的經濟成長率,已是中國
正確發展的明證。

筆者對中國的經濟改革成就表示肯定,但對中國不推動民主的說法有
不同看法。眾所皆知印度是一個多黨競爭的國家,難道中國人素質不
如印度人?還是中國人比印度人窮?但有中國人認為中印的差距持續
拉開,應是有目共睹的表現吧!筆者每次聽聞這樣論點,總另人感到
啼笑皆非。難道北京宣稱的經濟成長率,就能簡單代表「綜合」競爭
力嗎?

讓我們用數字來說話,從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公佈的當期競爭力排名
(WYC;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來看。印度排名從
2003年落後中國21名,2004年落後十名,追至2005年僅中國落後8
名。而《世界經濟論壇》所公佈的成長競爭指標(GCI;Growth
Competitiveness Index),主要是代表未來五年至十年的綜合競爭
力。印度從2003年落後中國12名,2004年落後九名,追至2005年只差
一名。

政府清廉度指標(CPI;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從
2003年落後中國17名,追至2005年只差十名。美國《商業週刊》所公
布的全球科技100強,2005年排名結果印度赫然五家入列,中國僅有
兩家。同時間印度股市頻創相高之際,中國股市則仍於低點徘徊,而
股價往往是反映經濟變動的領先指標。如果中國股市不健全是理由,
難道中國股市會比印度股市還不規範嗎?

以上數字與中印差距持續拉開,顯然說明相反的故事。平心而議中國
目前領先印度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中國與印度未來實力的縮小,也
是多數學者專家的看法。如果民主印度能有如此的表現,中國為什麼
就不能?還是真如中國高官所言:中國人素質太差,印度能有民主,
所以中國不能有。即便中國許多條件不如印度,那不更應該向印度學
習,難道要永遠不如印度人嗎!

(作者蘇經綸是美國羅德島大學台灣學生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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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北石油事件(又一首)

濟小士


          陝北石油事件

          那噴涌地層能量的管道
          被擰得
          九曲十八彎

          這樣的中國死結
          誰能解開?

          中國結

          一根紅色的繩子
          將,
          捆綁的藝術展現到極致

〔注〕中國結是中國特有的手工藝品。

(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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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著看(又二則)
──笑話選登(之18)

顏賓



┌──————————————————————————─—┐
│ 讀了這些笑話,你會對中國的事情了解得很多很多。因而, │
│ 你對中國問題的點評也就會更加內行。          │
└─———————————————————————————┘


圍著看

體育館生意不好,館長便出奇招:運動場改為女洗澡堂,免費洗澡;
看臺改為茶座。有人向公安局舉報。

局長問:「女洗澡堂有遮欄嗎?」
答:「用屏風圍著。」

局長問:「有房頂嗎?」
答:「有,體育館的房頂,15米高。」

局長說:「週圍有屏風圍著;上面有房頂罩著,喝茶的人只能從中逢
看見女人洗澡,這種事公安局就不好管了。」

局長接著說:「現在有些建築物的結構的確不合理,昨天,我去公共
廁所小便,發現牆的拐角處有個白亮物在晃動,就彎下腰去看明白,
原來是隔壁一個女人的屁股。」

抓鬼

一夜行人走到菜地邊,見一鬼,頭不長在脖子上,而是提在手裡走,
便飛跑著去報警。

公安聞訊而動,在案發現場未發現任何可疑之物。

第二天夜裡,公安埋伏在現場。

12點剛過,只見一個人形物在菜地裡移動,頭不長在脖子上,而是提
在手裡。怪物走過來了。

八米;六米;四米!公安猛撲上去,將怪物死死壓住。

原來是個駝背老漢,手裡提個夜壺,人老磕睡少,半夜出來用新鮮尿
澆菜。

改革

省長對市長說:「有人反映你的問題,我想當面核實一下。什麼叫
『紅燈集』?」

市長說:「性服務市場太分散,出了不少問題,市政府就決定把性服
務工作者集中在一條街經營,便於管理,這條街取名『紅燈集』。」

省長問:「什麼叫『抱著飛』?」

市長說:「『紅燈集』收費太高,低收入者消費不起,市政府就決
定:兩輪摩托駕駛員全換成女的。女的坐前面駕駛;男乘客坐後面抱
著女駕駛員享受,兩塊錢1公里,取名『抱著飛』。」

省長問:「群眾反映怎麼樣?」

市長說:「昨天,一位農民大爺接受電視採訪說:「才兩塊錢一公
裡,化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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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編:洪哲勝(Cary S. Hung, Ph.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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