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會橫行地方
這裡的「地方」與中央相對。中國歷史任何1個王朝末世,中央對地
方各級政府的控制權,都大大削弱失控,法紀不能生效,公道蕩然無
存,地方諸侯無法無天,不同級層的地方官僚們之間,官僚們與富人
之間,官僚、富人、依靠暴力充當打手的流氓黑勢力3者之間,經常
相互勾結、相互利用、抱成一團,壟斷地方利益,殘害良民。目前的
中國大陸地方上已經黑社會橫行了。
根據《聯合早報》網絡版9月28日李氣虹(廣州特派員)文章──
「中外媒體高度關注的廣州番禺太石村『村民集體罷官』事件前
天再次發生暴力事件。曾上書中國總理溫家寶的中山大學教授艾
曉明,陪同兩名律師和1名記者進村走訪被關押村民,遭到多名
身分不明男子襲擊。
「艾曉明和律師郭艷、唐荊陵以及1名週刊記者前天下午4時左右
到番禺區魚窩頭鎮北部的太石村,準備拜訪被關押的村民馮秋盛
和馮偉南的家人。由10名外村人組成、身穿迷彩服的1支『治安
巡邏分隊』,一直在跟蹤監視,導致村民不敢和律師說話。
「後來,他們被1名自稱是『村民』的男子轟趕,還被另外4名大
漢潑出幾桶髒水淋濕。郭艷、唐荊陵在村委會和派出所附近不斷
用隨身電話報警,沒有警察前來協助。
「由於村口搭不到德士,郭艷決定先搭1輛當地的『摩的』(即
以電單車為工具的『德士』)到村外找德士;不料兩名男子騎另
1輛電單車尾隨而來追打她,她的小腿、頭部和背部先後挨打。
「曾在警校受過專業訓練的郭艷,機警地逃向人多地方,接著跳
上1輛路過的巴士後,坐了兩站才轉搭德士回去接艾曉明等人。4
人在開往廣州途中,又遭到多名男子在後追趕,結果在番禺沙灣
大橋收費站被擋住去路,暴徒用鋼製防盜鎖打碎車德士擋風鏡,
打爛右車門玻璃,郭艷的右手因此被玻璃扎傷。
「幸虧收費站人員後來出來搬走橫躺在收費通道電單車,德士司
乘機猛踩油門衝出包圍,沿著華南新幹線一直開到廣州市公安局
才停下來報警。
「艾曉明昨天向本報敘述前天的凶險過程,仍然心有餘悸。她回
憶郭艷被電單車追打、德士在收費站被砸,暴徒意圖製造交通事
故的假象,認為『這是1次有計劃、有組織、針對人身目標進行
的恐怖攻擊』。」
這裡的情節,簡直比美國恐怖故事大片裡的情節還要驚險。如果一些
不了解中國大陸國情的老外看到,說不定他會認為那裡是在拍攝電影
電視。但是,那不是演戲,那是中國地方的黑惡勢力、藐視國家法
律、蔑視人類尊嚴與權利、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突襲、追殺中華良
心公民的實況。《水滸》裡的陸虞侯等,也算是地方黑惡勢力。他們
報復林沖,也沒敢於光天化日之下,而是偷偷摸摸於野豬林那裡伺機
動手。可見,當今大陸的地方黑惡勢力,比以往朝代的地方黑惡勢,
更加膽大妄為,更加凶殘卑劣。
受害者生命受到極大威脅,重傷害或者死亡隨時可能來臨。他們按照
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和知識,立刻報警,但是沒有得到絲毫反應,沒有
任何1個警察予以過問。就在不久以前,那裡的警察曾經成百上千,
抓捕、毆打、關押依法維權的村民。只要是遇到村民堅決維權,警方
暴力很快就會出現,而且雷厲風行。可是在維護法律、保護善良、打
擊邪惡的時候,這樣的雷厲風行無影無蹤。
艾曉明教授等遭到暴力侵襲,不是一般的偶然性事件。不久前依靠暴
力毆打、拘禁太石村維權村民、並搶走他們村帳目的警方,達到了自
己目的後,就凱旋班師了。如果他們真的對這個村子治安負責,那麼
會容忍那麼多歹徒公然在村裡行兇追殺其他公民嗎?那些歹徒多身穿
迷彩服,名義還是所謂的治安巡邏分隊隊員。這是何等黑惡的地方社
會!
黑社會橫行地方,是中國社會民主化的一大障礙。這樣的事實,也暴
露了中共官方經常引為政改措施的村級選舉,完全流於形式。多數村
民不是被剝奪了權利,就是生活在黑社會暴力威脅的恐怖之中。
(2005年9月29日於南京東山)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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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認識的中共黨員老黃
為了生計,我每天賣報。他天天來買,於是我們就熟了。他姓黃,已
經退休在家。從閒聊中,我得知他在未退休之前是位區局的副局長,
當然也是個中共黨員。儘管我們之間年齡相差還有一些,他稱我老
何,我稱他老黃。
老黃因為沒有什麼個人愛好,所以晚年的生活過得有些無聊。一早出
門走走,買些點心和菜。在家,除去假寐之外,就是看報與電視,有
時也會上網。上超市是他1天生活中的要事。
今年春節之前,他告訴我:由於他是正處級的幹部,所以區政府發給
他2,500元的過年費,而原屬單位則給了他500元。他說,這種費用每
年都有,今年比去年多些。他甚至有些不滿地說:如果是局級的話,
過年費還要多些。我問他:「你未退休時供職的單位不在區政府,為
何在退休之後,他們倒要發錢給你?」他說,「科級以上的幹部在區
政府裡都有名單。政府有筆資金,我們大家稱它『共享』,發給的對
象是幹部,不管你是在職、還是退休。現在的政府就是要籠絡我們這
些幹部,因為我們最清楚它的弱點。」
我記起電視台播放的上海灘黨政首腦們在春節來臨之前、分別看望一
些貧苦人家、還送去錢物的新聞。翌日的報紙也在頭版頭條宣揚這些
大人物的善舉。這是近幾年來年年都有的事情。雖說我也知道這是擺
擺樣子,但總認為有比沒有好些,所以從未加以非議。但聽了老黃的
這番話,我想能受這些大人物睠顧與恩賜的人,大概可以有百萬分之
一吧,所得錢物也不見得能高於老黃。在上海灘的人群裡是科級、處
級和局級的人大概沒有上萬,也有幾千,年關所費應該是個很高很大
的數字。那些得到地方黨政首腦恩賜的人,所拿到的與此數字相比實
在算不了什麼。古人有小惠未遍之譏,今則可直斥為殘羹剩飯了。
年初,老黃與我說,他要學習了,就是黨員保持先進的學習。他這一
說,我自然明白他的話,因為報紙上已經在大談特談這件事情了。我
有些詫異地問:「你不是退休了嗎?」老黃接過話說:「退休也要參
加的。真是不讓安靜!『保先』應該是現在掌權的人。我們退休了,
就是想腐敗,也沒有條件。」我問:「這有多大作用呢?」老黃笑
笑,指著他手中的塑料袋子說:「我們稱它為『保鮮袋』。」我看這
塑料袋子裡,裝著1本紅色的學習資料和1本紅色的筆記本。
數月後,老黃告訴我,他們學習已告1個段落,進入評議階段。他
說,他們這個小組共有7人。從他的話中我得知他可能還是這個小組
的組長。他說,這幾天他又得忙了,因為要寫評語。他說其中1個人
最難寫,因為欄中有1條要寫他的信仰問題。老黃說,這個人待人很
不錯,人品也很好,起先相信氣功,現在迷上菩薩。他見廟必燒香拜
佛,逢人必勸人虔信三寶。老黃嘆了口氣,說:「總不能照直寫,也
不能寫希望該同志加強思想學習。這樣與照直寫沒有什麼多大的區
別。」老黃為難了幾天,終於拿出決定這麼寫:「該同志是個好同
志,有著崇高與堅定的共產主義信仰,能貫徹黨中央的工作精神,從
嚴要求自己。」
1天他未來。第2天他告訴我,他昨日與其他6人外出旅遊了1天,到了
東方綠洲等地,一共用了1千多元。他滿懷得意地告訴我,那些在職
的人『保先』學習完畢,每人發了4、5千元,跑到貴州遵義,飛機來
回,說是紅色之旅。老黃說,他實在看不下去,聲稱他們這些退休的
人也要紅色之旅,跑不了貴州,跑跑上海總可以吧?在職的領導有些
吃驚地看著他,問他打算到什麼地方?老黃胸有成竹地說,到陳雲紀
念館。領導無法,給了1千元錢。老黃揚了揚手中的單子,說是他今
天要去報銷這筆旅遊費。
回來的時候,老黃又彎到了我這裡,告訴我,區政府的「共享」,發
給每人300元的高溫費。我說,這不錯啊。他說,這算什麼!那些接
替他職位的人年終獎金也有10幾萬呢。
中秋與國慶來臨之際,「共享」又發給每人500元。中共領導人很精
明,「保先」要搞,金錢享受也不能沒有的。(2005年9月15日寫於
上海)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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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先」為「選先」才是正道!
──中共的出路在哪裡? 我在網上看到美國總統布希上台以來在自己的農場已經休假300多天
了──當美國總統真輕鬆!相比之下我們國家胡錦濤主席和溫家寶總
理除了繁忙的國事之外,連1個農民工的工資還得他們去討。學習
「三個代表」方興未艾,現在又搞起什麼「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
育」的所謂「保先」來了。胡錦濤溫家寶也真忙得夠苦的啦!
從古代至今整頓吏治方法頗多,有康有為的「整頓吏治、裁撤冗
員」;有金世宗下詔說:「第職官廉能、污濫、不職各為三等而黜陟
之。」分別優劣,進行升降;還有現代的香港政府,通過廉政公署來
實現吏治清明;吏治的案例可以說不計其數。但用「保先」之法整頓
吏治可以說是中共的1個創舉。
目前全國各地都在轟轟烈烈搞「保先」了,成效又是如何呢?請看
──
◆在「林樟旺案」中的龍泉縣森林公安分局長周光明居然公開敲詐勒
索,濫用職權。而他的惡行竟然得到當地檢察院和法院的支持,把
有功而無罪的林樟旺等人判刑。這難道就是「保先」後的「成果」
嗎?
◆本人親身經歷的廣西賓陽縣的無賴法官盧玉泉,在開庭後明知被告
敗訴的情況下,為了維護當地人被告的利益,竟然使出下流無恥之
招,把案件給撤訴了,把法律視同兒戲。
◆還有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腐敗法官周艷萍竟然公然叫囂:「我想給
你提供證據就給你提供,我說不給提供就不給!」居然明目張膽地
剝奪當事人依法提供證據的合法權益,然後以證據不足讓當事人敗
訴,枉法竟至如此之地步!天下竟有如此之黑的法官!這難道又是
「保先」的成果嗎?
司法腐敗把我們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訴求公正的最後大門關死了,那我
們還有什麼希望啊!
進行如此轟轟烈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運動,請聽聽老百姓
的意見吧!老百姓對這個要嘛理解成由於當前艾滋病已經泛濫,對黨
員進行「性教育」,大概為的是防止艾滋病的進一步傳播吧!要嘛把
「保先」理解成「保鮮」了!用他們的話說整籮筐果子全爛了,還
能「保鮮」嗎?他們的語言很樸素,但富有哲理。我做過水果商知道
的:對於爛的水果怎麼「保鮮」都是無濟於事的,扔掉是唯一的選
擇。所以,最重要的首先是「選鮮」,其次才是「保鮮」!「保
鮮」和「保先」事不同、理相通。看來胡錦濤主席的「保先」也得改
為「選先」了!面對整個幹部隊伍的「腐爛」,「保鮮」是解決不了
問題的。只有徹底地扔掉「爛貨」,選「鮮貨」才是正道!
從理上講,「選」是主動的,在13億的人口中選擇賢能之士餘地很
大,可以達到事半而功倍;而「保」是被動的,把希望寄託在已經很
不稱職的1堆「爛貨」身上,無論怎麼「保」,都將無濟於事。這等
於是縱容他們的腐敗!這還會有什麼好結果呢!
我記得恩師楊奔先生講過一句話:「1件衣服最容易髒的是領袖,魚
是從頭爛起的!」古人說:「上樑不正下樑歪!」腐敗之根源在中
央。像成克杰、陳希同之流,不就在中央嗎?沒有成克杰,哪有徐炳
松?沒有陳希同,哪有王寶森?因此要整頓吏治,就得從胡錦濤和溫
家寶自身過硬開始,然後從中央到地方,由上而下,則名正而言順!
只有扔掉那些「爛貨」,才能「選鮮」、「選先」、「選賢」!
那麼「選鮮」、「選先」、「選賢」該由誰來選呢?古人說:「一人
之智有限,一國之智無窮」。記得毛澤東講過1句話「人民群眾的眼
睛是雪亮的」!因此「選鮮」、「選先」、「選賢」只能讓一國之民
來選,由人民群眾來選,那也就是民主選舉。所以,只有實現民主,
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明白了吧?改「保先」為「選先」才是正
道!(2005年9月27日於廣西南寧)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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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與效率的正關聯曲線
在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發生的颶風災害面前,不少人指責美國聯邦政府
和州政府工作效率低下。
這可能是1個規律:每當出現大的自然災害,政府的工作效率總是備
受指責。納稅人總是希望政府抗災工作效率更高一些,災害所造成的
損失更小一些。政府作為公眾的「受氣包」,不得不承受公眾的各種
責難。
但是,如果進行理性的分析就會發現,在非常時期,政府之所以成為
眾矢之的,就在於政府具有提供公共服務的法定職能。如果在和平年
代或者正常時期,政府過多參與資源的配置、甚至越俎代庖、直接干
預地方的行政事務,它就有可能會面臨更嚴厲的指責。每到關鍵時
刻,公眾更願意犧牲自己的決策權和主導權,讓政府強力部門代為作
出緊急決定。
民主與效率之間的這種微妙的關係,在經濟生活中表現得更加淋漓盡
致。每當經濟處於平穩狀態、各項經濟指標正常的情況下,人們總是
希望政府能夠遠離經濟生活,不再干預經濟事務。可是,當經濟出現
重大波動,或者由於外在力量導致經濟發展難以持續的時候,政府的
作用就會凸現出來。為了強調效率,政府被賦予各種特殊權力。簡單
地說,在平穩發展時期,政府應當退居二線;可是在經濟發展的非常
時期,政府必須橫刀立馬,干預經濟活動。
由此可見,民主與效率之間的關係不是1種簡單的平行關係,而是1種
正關聯曲線。每當經濟自身的運行規律能夠充分發揮作用、不需要政
府干預的時候,民主總是亦步亦趨,跟隨著經濟的發展,起著各種輔
助的作用;可是當經濟出現大的波動、需要政府干預的時候,決策的
效率就會被提到重要的高度,民主就暫時被壓制,權威領導的個人決
策取代了民主時代的集體決策。
在上個世紀的30年代,由於美國的經濟遭遇了空前的危機,加上歐洲
上空戰雲密佈,所以美國國會史無前例地賦予了羅斯福總統干預經濟
的特別行政權力。行政權的擴張,意味著在美國國內民主暫時被擱
置;提高決策效率成為國家發展的優先目標。
中國經濟的發展面臨同樣的問題。在上個世紀的80年代,為了儘快走
出經濟困境,提高經濟增長效率,決策者提出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
的發展指導思想。在這個思想的引導下,各級行政機關行政權力被不
斷放大,而公平乃至民主決策卻相對遲緩,結果導致中國經濟發展出
現了結構性失衡的現象。1個值得玩味的現象是:在中國國有企業改
革中,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權逐漸下放,但是,決策權卻逐漸地集
中。從權力機關決定國有資產的命運,發展到行政部門左右國有企業
資產的配置,在具體操作中,又發展成為少數行政機關領導決定國有
企業的生死存亡。
這種強調效率、集中決策的改革思路,充分反映出中國改革的應急性
和緊迫性。但是在經過長達20多年的高效率改革之後,如果仍然擱置
民主的發展,或者將民主發展等同於法律的制定,那麼,中國的改革
必然會回歸到政府決定一切的時代。本來,改革的目標是實行市場經
濟,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的主觀能動性。但是,如果改革決策權和主導
權牢牢掌握在行政機關的手中,那麼改革必然會進一步扭曲市場經
濟,甚至倒退到計劃經濟的時代。
所以,從改革自身規律出發,發展民主也有必要。如果沒有政治上的
民主決策,那麼,經濟發展就沒有出路,公民的權利就沒有了依歸。
如果不斷強調改革的緊迫性,繼續干預或者限制公民的權利,那麼,
改革就失去了合法性。只有充分發揚民主,讓來自不同階層的代表在
人大代表大會暢所欲言,並且在公開辯論的基礎上達成妥協性意見,
改革才會擁有群眾基礎。
當前我們所面臨的特殊難題是: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一部分人在改革
中獲得了大量的財富。這些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計利用自己的經濟影響
和政治影響力,促使不公正的制度規範出台。如果不及時扭轉這種局
面,那麼中國的社會必將會出現動蕩局面。從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出
發,也必須大力發展民主,加快民主改革的步伐。
民主與效率之間不是你死我活的關係。在特殊時期,民主的發展會受
到壓抑。但是如果始終強調社會發展的特殊性,從而阻礙民主的發
展,那麼到頭來,提高效率的改革必將會誤入歧途,整個社會將會陷
入到民主革命的浪潮之中。
民主不是任何國家的「專利」,而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智慧結晶。雖然
各個國家在民主發展的過程中,進行了不同的制度設計,但從根本上
來說,民主體現多數人意志的靈魂始終存在。強調多數人決策,在某
些情況下可能會影響決策的效率,但是如果將多數人的決策讓位於少
數領袖的專斷,那麼,社會的發展必然會出現重大波折。這是歷史反
覆驗證過的顛撲不破的真理。
當年在延安,毛澤東在回答民主人士關於社會演變週期律的問題時,
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人已經找到了解決問題的方案,那就是通過民
主的方式,讓老百姓自己當家作主。中國的經濟改革為民主發展打下
了良好的物質基礎,同時也為民主改革提供了催化劑。只要尊重民
意,順勢而行,中國的民主改革就一定能夠大獲成功。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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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自我矮化公民行為!
──訪友紀實 ┌────────────────────────────┐
│ 關鍵詞語:自我矮化公民行為,即不自覺地在自我感覺中把 │
│ 公民行為「非法化」了。 │
└────────────────────────────┘
自7月下旬回老傢私幹之後,將近1月左右的時間裡,走訪了幾個沿海
省市一些已有神交、但未曾謀面的友人。可惜因為多種緣由,未能見
到想見的所有朋友,如上海、泊頭以及內陸的三門峽等地諸友人。不
過,所幸上帝的安排,不僅多數朋友見到了,還意外地認識了幾位年
輕朋友,如劉俊君、葉明軍等。
起先,一路走去,因不招風引雨,故沒有驚動各地神爺;所以10多天
來,基本上相安無事。可後來抵達濟南,投宿於車宏年先生家,正巧
這時楊天水君給車先生打來電話。於是,車在通話中順便告訴楊,說
我正在他家,叫楊同我亦聊幾句。當天晚上,又安排我們在QQ上同
王金波父子見面與聊了一陣子話。
對於這種社會陽光下的公民交往,我持贊成的態度,一向來,未有感
覺半點不妥。但這1次卻因此驚擾了當地持冷戰思維的「國保」爺
們!大概,他們感到有「敵情」出現了!
第2天,我們應約出去拜訪友人,車家無人,即便「國保」來了,也
碰不上我們。可是第3天上午8點多鐘,我等正在商議劉俊君找尋工作
事宜之際,突聽門鈴急速連響。這使我預感有「不速之客」登門。不
出所料,車去開門之後進來3個頗為標準的山東大漢,其中一高個子
的臉上,架著1付寬邊墨鏡,1個是稍稍矮點的大胖子與另1個無甚明
顯特徵的中年人。我和他們彼此掃了一眼,便知來者不善。這分明是
衝著我和小劉而來的嘛。
車以主人身分招呼他們在隔間落座,同時相互寒暄著打哈哈。約莫過
了10多分鐘,我從衛生間洗手後出來,覺得應當主動出擊的機會到來
了。於是我走過去對著車宏年笑曰:「是否該替我們介紹一下?」同
時我把手指向坐在沙發上的3位。可是老車還是打哈哈,不作介紹。
倒是那3位見勢忙讓出位置,請我坐下,並道:「大家都是朋友,坐
……坐……」接看,他們簡單作了自我介紹──戴墨鏡的是「新調來
的X處長」;大胖子乃同老車「長打交道」的老國保;坐在我身旁的
無特徵者是派出所的。於是我問道:「你們該知道我吧?」
他們遲疑地相視一下道:「唔……不知道,不知道呀。」
「我叫鄧煥武。是車宏年的朋友,浙江人……」
「哎……哎,遠道而來,好……好,大家都是朋友……」。
「看樣子,你們今天來是公干吧?」我追問。
「X處長剛調來,想同老車見個面,便於以後工作。」大胖子說著,
沒有否認不是公幹。
「既然是公幹,大概不算是看朋友吧?」我帶笑地注視著X處長與大
胖子,逼其回答。
「也應該算是看朋友。我同老車就是多年朋友嘛!哈哈……」大胖子
替X處長解圍,眾人跟著笑起來。氣氛輕鬆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說了
些閒話。這時,X處長又對車宏年說:「……比如1人家造房子,需
要親友們來幫忙……;不過,黑社會老大幹事,亦須一幫人一起幹才
行……」。我聽此話不善,便插言道:「此話怎講?前者是人們解決
衣、食、住、行的事情,屬合理合法的正當事;而後者,乃是犯罪行
為!這兩者,豈可相提並論?」。於是,氣氛又緊崩起來。這時車宏
年又打哈哈地笑起來。
「對,對,這兩者不一樣,性質不一樣嘛。」還是X處長立刻自我糾
正了。因而,氣氛沒有爆炸。
3人免強又坐了幾分鐘,X處長起身告辭。我不得不乘著同他握手時
再言道:「X處長,我還想對你說一句話,好不好」?
「好的。請說,請說。」X處長客氣地點頭。
「我的意思就是,希望你們以後不要干涉公民行為。如果再那樣,不
好!」我加重了語氣。
「唔,自然……自然。公民行為是正當、合法的嘛。」3人急忙而
去,好像再不走,就怕走不了似的。
於是,小劉按原來安排,外出去找工作單位洽談。我和宏年坐下聊
天。不想,他頗為擔心地說:「老鄧呀,我怕他們可能會把你遣送回
去!」此話令我頗覺意外與好笑!因為,這反映出他的底氣不足與做
事欠深思熟慮!所以,我笑著問他:「那麼,你前天要天水同我通電
話,晚上又同王金波父子在QQ上見面之時,就不曾考慮我會可能被
遣送?」
車宏年是位惇厚、熱情的友人。從他身上可以看到山東漢子的許多可
貴的內在特徵。但作為現代民主運動者,還不很成熟!他於無意之
中,自我矮化(即「非法化」)了公民行為。故而老是在「國保」們
面前採取打哈哈的「辦法」與態度,致使幾年來「國保」們竟然100
多次隨便登門「拜訪」,而感覺無奈!
「我敢肯定,我不會被遣送。否則,前天我就不會同意在電話裡和楊
天水通話,亦更不會在QQ上同王金波父子見面聊天。」我平常說話
的聲音本來就很響,這時的話音就更重了:「打仗若不知己知彼,那
麼,吃敗仗就成了家常便飯!這可是要不得的。」
看得出,宏年是位要面子的大男子漢;而我的話,顯然傷了他的自尊
心。大概他原本想不到會遇上1個口無遮攔的南方友人登門來,多次
傷他臉面。於是,他又無奈地哈哈笑起來。
午飯後,遲遲不見小劉回來。我們真的擔心,這小鬼可能在路上被攔
劫了!還好,等到下午4點多鐘,他終於回來了。一問,沒發生什麼
意外,是我倆多慮了。於是,我去火車站買車票,特地買了第2天晚
上9點多鐘開往北京的車票。
次日1整天,我和宏年在家上網、聊天,一直待到吃過晚飯之後天黑
了,宏年、小劉2人送我至公共汽車停靠站,當我上了汽車,才互相
揮手告別。
讓我遺憾的是,後來聽說小劉辜負了老車對他的關心與照顧,竟然欠
了老車200塊錢,不辭而去!至於他把如此豐富內容的經歷,以簡單
模糊的一句「鄧煥武老先生也與他們聊了起來,說這是公民的權利,
云云」而一筆帶過,顯示他的認識上的膚淺。不過,這卻不能苛求
他,因為,他畢竟還只是18歲的小青年嘛。然而,品行不佳,卻非改
不可!不過,這是題外之語,借此一提罷了。(2005.9.23於重慶沙
坪壩大公村)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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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談話,沒有仇恨
──評鄧煥武(火戈) 《不可自我矮化公民行為!》 我在南方某一城市,本不打算近期寫東西了。可我看到火戈《不可自
我矮化公民行為!》。他也許找不到對手有些煩了!我是不喜歡寫這
類文章的,可有人找上門來,你還咋的?
火戈文章的開頭向人們展示了他的關鍵詞語:自我矮化公民行為,即
不自覺地在自我感覺中把公民行為:「非法化」了。
米奇尼克說:爭論的各方都不構成對民主的致命威脅。說到底這都是
些常規性的爭論。而真正構成威脅的是:爭論的各方強化自己的立
場,把自己的位置絕對化。
這兩年我們看到火戈這類文章較多了起來。在他的骨子裡和流淌血液
中,共產黨所灌輸的臭氣仍可見在他身上散發!各項政治運動「大批
判」和文革的「大民主」,無不在他近兩年的文章中體現。他又是怎
樣行使他的公民行為的呢?
國內本有很多事要做,但他按其所好,做一些親痛仇快的事。對海外
民運人士作不作公開表態,這是我的自由,由不得你來指手劃腳。這
就是你的「合法化」!這就是你的公民行為?
在退黨大潮的今天,你也搞起了退黨。你也讓大家都知道你在退黨
(退出中國民主黨)。你進入民主黨也沒那麼轟轟烈烈嘛,干嘛要嚷
嚷退黨呢?中國民主黨進出自由。既然如此,何必當初?這就是你的
「合法化」!這就是你的公民行為?
許萬平怎麼啦?他有台電腦,也妨礙你了?許萬平有電腦是他的自
由!難道你可以用你的自由標準來干擾他人的自由嗎?你還把它寫在
你的文章中,還公開發表。這就是你的成熟?這就是你的「合法
化」!這就是你的公民行為?
你在《不可自我矮化公民行為!》寫道:「也應該算是看朋友。我同
老車就是多年朋友嘛!哈哈……大胖子替X處長解圍,眾人跟著笑起
來。氣氛輕鬆了。大家七嘴八舌地說了些閒話。這時,X處長又對車
宏年說:『……比如1人家造房子,需要親友們來幫忙……;不過,
黑社會老大幹事,亦須一幫人一起幹才行……』。我聽此話不善,便
插言道:『此話怎講?前者是人們解決衣、食、住、行的事情,屬合
理合法的正當事;而後者,乃是犯罪行為!這兩者,豈可相提並
論?』。於是,氣氛又緊崩起來。這時車宏年又打哈哈地笑起來。」
與他們打交道,從不直接說來意。只有我和讀過我的維權報導的人才
有可能想到他們說話的用意。最近,我正在做農民維權呼籲,所以我
聽懂了他的用意。不知你火戈是否看到我的維權報導?這是不是公民
行為?
我們這一代人,都是追隨自由民主走上革命道路的,但終其一生,也
沒有體驗到自由是什麼感受。民主是什麼東西?民主不是好東西。但
它又是現代社會最好的東西。胡適喜歡說民主是1種生活方式,而不
僅僅是1種統治方式。就像空氣、水分和陽光都是生命賴以存在的要
素。農民維權正在進行時,你來了,我只好暫時放下維權活動。在這
維權火熱中,所以,他們的也到來。我不能不為你擔心!也許是多餘
的!
你火戈不要把自己提得太高了。我根本就沒有在乎你。不過你的這篇
文章倒讓我分了精力,把國內要做事的精力放在你這邊太不值得了!
你的文章並沒有把到我家的時間寫上,也許你也太看重自已了,你就
那麼重要?你是何等人物?
國保人員到我家是2005年8月31日,正是國際人權高級專員阿爾布爾
來華之時。我與天水等常有電話聯繫。特別是張林、許萬平等人入
獄,我們更是電話保持聯繫,了解案情,進行呼籲。難道這也是「非
法化」?!這是不是公民行為?
火戈你真成熟得很呀!劉俊君從我這裡拿了200元人民幣。這是我倆
之間的事,用不著你來公開呀!小劉從廣東而來,幫助他是份內的
事。他要回家做自由撰稿人,這有什麼不好?我們做父輩的理應支
持。這樣的年輕人越多越好嘛。我看過他的文章,文筆也不錯。這是
第1次見面,不過,還日久天長嘛。
火戈,你的這篇文章,並不妨礙我去做我要做的事。我根本沒有把你
放在心上,也絲毫不會動搖我所要做的事──做1名又說又練的人。
你所指的公民行為又是什麼呢?
你可以看看我寫的《與公安交手記》。只要在「6.4」這天剝奪了我
的自由,我就會採取絕食,而不陪他們遊山玩水(《三大互動》)。
國保他們也是人。他們也時常說是在執行上頭的命令。我們不能用仇
恨的心理,去對待我們的「敵人」。有的時候需要魂魄,有的時候需
要頭腦,有的時候需要表現倔強,有的時候需要顯示仁慈。
火戈,我是1個樂觀主義者,對前景充滿樂觀。你來我這裡沒有招待
好,抱歉。我很想像馬曉明那樣對你大嚎一聲「滾」!但我沒有那樣
做。哈、哈、哈!
火戈,我不是打擊你。你這人反反覆覆:今天這樣做,明天那樣做,
說不定你又加入民運的另一個黨。你出爾反爾,誰還相信你呢?!民
運的確存在很多派,但也不為怪。
尤其在海外民運各派也都搭起各自的平台,在反對極權主義的同時,
也因認識和看法的不同存在相互攻擊,而這一做法也在向國內滲透。
中國還沒有達到社會轉型,而這一形式過早地出現了。但我們還應看
到,在反對極權主義的時候,他們又組成了海內、外聯盟團結起來。
中國的極權主義正處在衰敗。而這一衰敗過程充滿著危險和陷阱:統
治失靈不能有效地治理;各級政府都不受政治理念和遊戲規則的約
束;利益驅使各地政府黑社會化。此時,我們更應該為自由鬥爭和站
在弱者一邊,義無反顧地成為人的權利的捍衛者──「捍衛那些在極
權主義統治下遭奴役、受屈辱的人,那些自由的卻身陷囚牢的人,那
些健康被送入精神病院的人,那些因為被官方的謊言所籠罩而渴求真
話的人。」(2005年10月4日於南方某一城市)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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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國家:沒有尊嚴的生命
生命及其尊嚴永遠居於首位
給人以尊嚴,就是承認生命重於一切。尊嚴是人的生命的保護神。如
果人失去了尊嚴,或者人沒有得到尊重,他的生命就受到威脅了。出
於對人類生命普遍意義的尊重,我們必須給每1個生命無條件的尊
嚴。這種對自己、對人類的肯定,對生命的敬畏的意識,要求我們超
越階級、黨派、信仰、利益之爭,穿越憎恨和反感,不因各種各樣的
理由就可以恣意暴虐生命。
反之,對生命的任意殺戮或處置,是對人類生命的否定,是對人主體
地位的顛覆,是反人類的暴行。
◆納粹德國打著「國家社會主義」的戰旗,向其它的國家和民族拔出
了屠刀。
◆日本帝國是在「大東亞共榮圈」的美好願望中,向中國和其它國家
的人民大開殺戒。
◆盧旺達是在本民族利益高於其他民族的生存權下展開種族大屠殺。
◆伊斯蘭原教旨主義是在教義勝過生命、信仰否定生命的炒作中,製
造和發射人體炸彈。
◆89「6.4」坦克和武裝直昇飛機佔領了天安門,1個國家的首都充
滿了血腥和恐怖的污點。他們是在「穩定壓倒一切」的理由上向學
生、市民開槍。
顯然,在這些國家和地方,生命還沒有得到它應有的尊重,生命還沒
有獲得它正當的認知,生命還沒有進入歷史佔據它主導的地位。生命
只是像可有可無的工具一樣,可任意使用,也可任意拋棄。在這些國
家,生命還沒有得到首肯的認識,有關生命是神聖的、不可侵犯的認
同,缺少1種文化的底蘊:就是,國家是否握有死刑權,也沒有像國
際社會那樣遭到普遍的否定。
我們當怎樣看待生命?
1種文化視生命為熠熠發光的對象,是它照亮了世界,照亮了一切。
它是一切事物的核心,所有的事物都要在生命這裡受到權衡和檢驗。
生命是一切行動的出發點,是一切行為基礎性的評判標準。而另1種
文化則把生命看作為暗淡的、毫無價值、毫無意義的東西。有價值、
有意義的是金錢、權力。生命可以像玩物一樣玩弄,像器皿一樣替
換,像草芥一樣彈壓。
為什麼1種文化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給予生命無條件的尊嚴、而另
1種文化則教育人輕視生命、貶損生命、捆綁生命、重壓生命?
比如:在生命與真理之間,我們該怎樣選擇?該怎樣做出恰當的判
斷?
如果我們堅持給予生命無條件的尊嚴,堅持生命是一切行動的出發點
和基礎性的評判標準,那麼,我們就當選擇生命,把生命擺在真理之
上。如果選擇真理高於生命,循「殺身取義,不成功便成仁」,「為
有犧牲多壯志,敢叫日月換新天」,「為了真理而拋頭顱,灑熱
血」,真理壓倒了生命,生命便成了真理的「鋪路石」。
在真理與生命之間到底什麼更重要呢?當真為了「捍衛真理」就可以
開啟殺人的機器?就可以亂揪「AB團」、把屠刀對準他人、對準自
己?就可以踐踏生命、藐視生命、不給予生命足夠的尊嚴?
真理究竟是什麼、竟然做為了生命的主宰?真理不是因人而生、由人
而發現、發明的符號嗎?真理不是為人的幸福服務的工具嗎?真理不
是證明了人類有限的認識能力、是相對的知識嗎?怎麼在人與自己的
製造物之間,在人與為人服務的工具之間,在生命與知識之間,主體
與客體的位置竟被倒置了呢!
生命永遠當是首位的。生命重於知識,生命重於食物、衣裳,生命重
於一切。凡以任何借口流人血的暴力都是在犯罪。在這裡,我們不僅
要討伐那種公開的、明目張膽的剝奪了生命的尊嚴的犯罪,我們還要
討伐一種「隱形的暴力」犯罪。(2005年8月8日寫於貴州)
社會主義不尊重人的尊嚴與生命
這種「隱形的暴力」同樣也在極大地侵犯人的尊嚴、扼殺人的生命、
「污染」人類社會生存的環境、使人們在對待生命的問題上容易形成
冷漠、淡忘、麻木、視而不見的心理。
它視民眾的生命「輕如鴻毛」。然而,老百姓的生命當真豬狗不如?
下面是1組真實材料的對照:
2004年1月6日,美國,紐約市政府做出了決定,同意給1名黑人移民
被害者家屬賠償300萬美元。他是4年前被警察誤殺而身亡的。與此相
比,在社會主義國家,同樣冤死在軍警的槍口之下,已經有16年了,
那些學生和成千上萬的無辜者的冤魂,仍然在天安門上空飄蕩不得安
頓。就在紐約市政府決定賠償後的第2天,西安市紡織城的衛恭運被
火車撞死,其家屬到鐵路部門處理後事時,被告知:按照國家有關規
定,給予死亡者家屬的救助金最多只能給300元。國家有關部門規定
是什麼呢?原來是上世紀50年代初由鐵路部門制訂的政策。該政策已
經頒佈執行了50多年仍未修改!
那麼,近期的死難者生命又值幾許?
重慶井噴事故遇難者家屬每1條生命獲得8萬元左右賠償。在「寶馬車
蘇秀文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家屬獲賠9.9萬餘元。某央視女主持
人在酒店不慎墮樓身亡,其家屬獲賠40萬元。(參見《雜文月刊》
2004年第3期,王琳文。)
與生命相比,金錢會顯得暗淡。但是,作為事故發生後不得不跟上的
補救措施,賠償應當凸現出對生命的敬重。
就是與賠償無涉的事故死亡,出於對生命普遍意義的敬重,我們也當
對死難者表示哀情。
2004年在希臘舉行的全人類共享的殘奧盛會,竟然因7名高中生在車
禍中遇難而取消了閉幕式的文藝演出,以表示對遇難者的悼念。
我們對生命的尊重意識、對人的尊嚴意識有幾多呢?社會主義國家宣
傳的是重國家利益、輕視個人的生命。這實質就是一種「隱形的暴
力」政策。
目前,我國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接近10萬人,並且還以年均
10%的速度遞增。煤礦事故死亡率在加強安全意識的口號中,還在節
節攀升,遙遙「領先」美國100倍(2004年上半年我國煤炭生產百萬
噸死亡率為2.96。也就是說,每生產百萬噸煤炭,平均就有近3名礦
工遇難。美國則僅為0.03,1年死亡僅30多人。參見《讀者》2005年
第6期,石敬濤文)。
法國思想家福柯在研究生命權利時,這樣提問:什麼樣的國家對生命
會那麼樣的敏感、緊湊、賦予更多的力量、嚴謹的知識和給予生命如
此的尊嚴?顯然,不是那些落後、貧窮、荒涼的國家,不是阿富汗、
伊拉克或盧旺達、中國這樣的社會主義國家。福柯把這些國家的生命
看作是停滯在基本生理學需求的層次:生命的全部目的就是維持肉體
功能的需要,政治學指向的是唯物主義的政治經濟學。在這些國家
裡,生命只是憑本能在喘息、蹣跚、掙扎。生命從來不會得到自身反
思性的知識。它既不邪惡,也不悲天憫人。生命沒有注入別的意義。
無論是神學的意義、還是世俗的意義。這不是1種有權利和有份量的
生命,而是破罈子破摔的生命、虛無麻木的生命。因此,鎮壓、屠
殺、像動外科手術一樣不是犯罪,而是游刃有餘般的決策。死亡、流
血慘案既不悲哀,也不歡樂,就像例行公事一樣。
但是,在那些對生命十分敏感的國家、那些成熟了的民主國家,福柯
稱為進入了「現代生物學階段」,政治指向的就是「人口的生命政治
學」。這裡的生命承載了太多的份量和意義。這是高貴的生命、絕對
尊嚴的生命。它總是在自我反思,證明自己,認識自己。圍繞著生
命,1大堆醫學知識和哲學知識建構起來。醫學知識是為了促進生命
的健康,使它活得更持久、更有耐力、更有質量。哲學知識給予了生
命的價值、意義、品質,為生命的保健提供了依據,成為生命寶貴的
動力和充足的理由。兩種知識的發達,促使生命永久地閃光。一切政
治學說都包圍了生命,旨在增強生命的意識,看重生命的尊嚴,使之
日益強化、敏銳、警惕。
因為,生命一但沒有賦予尊嚴和相關的知識,對生命的暴行和威脅將
隨時出現。
要消除對生命的威脅,我們必須捍衛尊嚴;從社會主義國家跨入到民
主法治的國家。(2005年8月8日寫於貴州)
從社會主義道德國家邁進民主法治國家
尊嚴所指的對象是個體。人格尊嚴不可能歸屬於國家、集體。尊嚴是
屬於人個體的,是個體的人格地位的體現。人有了尊嚴也就意味著他
被當人看,擁有了做人的權利。
哪樣的國家把人當人看,給人以絕對的尊重,即人權呢?
顯然,不是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國家是1個把國家和集體的位置放於高於個人之上的社會。
個人的尊嚴被國家和集體逐級盤奪光了。尤其,社會主義實行以絕大
多數人的名義實施的對極少數人的暴政。正如執政的共產黨說過的,
它只代表工人階級對其它階級實行階級專政。如今,共產黨繼續解釋
說,它只是絕大多數人的代表。也就是說,它不是極少數人的代表、
個體的代表,它不保護極少數人、個體。
誰是極少數人?誰不屬於應被尊重的個體?
理性地說,人人都屬極少數人,因為,人人都只是個體。這樣一來,
在社會主義國家人人都是最容易受到貶損的人,都容易作為弱勢群體
而遭到歧視,都容易成為「絕大多數人」「嚴懲運動」的對象。除非
1個人失去理性的判斷力,沒有看到人永遠作為個體存在的單位、人
的脆弱、孤苦零丁生活的背影,而總是非理性地虛構自己永遠屬於
「絕大多數人」那一邊,硬磨滅自己個體存在的單位,如同駝鳥的思
維一樣。
難怪,在社會主義國家沒有1戶人家、1個階層、1個人有安全感。上
至國家主席,下至普通農民工,他們自己、他們那個家庭、階級,都
遭受過社會主義國家權力的傷害。如被扣上「地、富、反、壞、
右」、「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
「法輪功」、「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持不同政見者,等等。代表絕
大多數人的國家政府和政黨,反而成為了危害絕大多數人的東西。
1個不尊重個體的國家,必然也是不尊重大多數人的國家。1個不認可
個體尊嚴的社會,必然也是不認可人類所普遍認同的人權的社會。
社會主義不是從人的尊嚴出發來關懷人、看待人,而是從人的素質高
低來苛刻人、侵害人。社會主義不是1個法治國家,而是1個道德國
家。它要教育改造社會所有的人成為「新人」、「合格的接班人」,
1種倍受稱道的「模型」。這種強調人的素質高低、把人看作為工廠
裡可隨意鍛造的工件、1個無生命意義的客體的觀點,嚴重的侵害了
個人的尊嚴。它動輒以人的素質高低,或干涉私權領域,或拒絕你享
有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或剝奪你的人權,對你實施歧視性政策。
那麼,哪樣的國家才會尊重人,把每1個人都當人看呢?
唯有民主法治的國家。
民主法治國家與社會主義道德國家不同。它把國家和集體置於個人之
下,決不允許以國家和集體的名義傷害個體。國家存在的理由正是為
了保障個人的自由和尊嚴。集體也是因其提供了對個人的服務而得以
存在。「細節決定成敗,細胞決定全局」,個體就是整個社會的細
胞,唯有細胞的安康、自由、安全才能有整個社會的安康、自由、安
全。
民主法治的確立不是要完善人性、提高人的素質。反之,正是要證明
人性的不可完善、人的不可靠、人的素質不可能提高,才需要「分權
制衡」法律秩序的監督和制約。同時,民主法治國家的存在,還表現
了對不完善、素質不高、有罪的人的寬容,並且認可保護這些不可完
善、素質不高的人的自由和尊嚴。
社會主義在以1個聖人君子的腔調自誇:這裡居住著「三個代表」。
民主法治國家卻承認:這裡居住著「無賴」。到底孰優、孰劣?
為了個人的自由和尊嚴,我們必須從社會主義道德國家邁進民主法治
國家。(2005年8月8日寫於貴州)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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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波起訴書
(〔2001〕臨檢刑訴字第126號) (副本)(章)
被告人王金波,男,1972年10月25日出生,身分證號碼:3728241972
10250211,漢族,山東省莒南縣人,大學肄業文化,原系臨沂市三株
藥業公司職員,住該公司集體宿舍。2001年5月24日被拘留,同年6月
28日被逮捕。現押於莒南縣看守所。
辯護人王清斌,男,山東三辰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人王金波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由臨沂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
送本院審查起訴。經審查查明:
1989年,被告人王金波投寄聲援信,積極支持「六四」暴亂活動,自
此對共產黨產生惡感,一直想結束共產黨的統治,實行多黨制。1998
年9月,被告人王金波通過境外敵對分子與「中國民主黨山東籌備委
員會」領導成員謝萬軍取得聯繫。後謝萬軍寄給王金波《中國民主黨
公開宣言》、《中國民主黨山東委員會註冊申請書》、《致山東各地
朋友的公開信》、《中國民主黨章程(草案)》(前半部份)等宣傳
材料各100份。被告人王金波收到這些材料並在上面加註自己的姓
名、通訊地址後,分別寄給江西、山東、江蘇、四川、陝西、浙江、
河南等10餘省市的30余名同學、朋友,宣傳民主黨,誣蔑攻擊我國國
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是「封建專制」、「政治獨裁」等,明確提出
要「建立憲政民主政治體制,建立政治分權機制」。期間,被告人王
金波先後撰寫了《組黨運動與爭取公民權利──紀念98組黨運動1週
年》、《思想啟蒙與當前的民運工作──紀念「六四」11週年暨98組
黨運動2週年》等文章,並予以傳播,繼續誣蔑攻擊我國國家政權和
社會主義制度是「獨裁統治,本質上是極權主義的一種實現形式」,
「中共完全凌駕於法律、民眾和其他黨派、團體之上,成為不安定因
素的總根源,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社會動蕩和內戰,導致國家分裂」,
明確提出要「保存實力,智慧地開展工作,傳播思想,啟蒙群眾,待
機而發,選擇適當的時機對現存秩序進行合理的衝擊」。
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王金波出於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目
的,以傳播宣傳材料的方式,進行宣傳煽動,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
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第2款的規定,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應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的
規定,特提起公訴,請依法懲處。
此致
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
檢察員:曹衛軍 劉思維
(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章)
2001年10月18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章)
附:1、證人名單、證據目錄各一份;
2、主要證據複印件一冊。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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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波刑事判決書
(〔2001〕臨刑一初字第131號) 公訴機關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王金波,男,1972年10月25日出生山東省莒南縣,漢族,大學
肄業文化,臨沂市三株藥業公司職工,住該公司集體宿舍。2001年5
月24日被拘留,同年6月2日被逮捕。現押於莒南縣看守所。
辯護人王清斌,山東三辰律師事務所律師。
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以〔2001〕臨檢刑訴字第126號起訴書指控
被告人王金波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01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起
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山東省臨沂市人
民檢察院代理檢察員劉思維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金波及其辯護人
王清斌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臨沂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89年,被告人王金波投寄聲援信,積極支
持「六四」暴亂活動,自此對共產黨產生惡感,一直想結束共產黨的
統治,實行多黨制。1998年9月,被告人王金波通過境外敵對分子與
「中國民主黨山東籌委會」領導成員謝萬軍取得聯繫。後謝萬軍寄給
王金波《中國民主黨公開宣言》、《中國民主黨山東委員會註冊申請
書》、《致山東各地朋友的公開信》、《中國民主黨章程(草案)》
(前半部份)等宣傳材料各100份。被告人王金波收到這些材料並在
上面加註自己的姓名、通訊地址後,分別寄給江西、山東、江蘇、四
川、陝西、浙江、河南等10餘省市的30餘名同學、朋友,宣傳民主
黨,誣蔑攻擊我國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是「封建專制」、「政治
獨裁」等,明確提出要「建立憲政民主政治體制,建立政治分權機
制」。期間,被告人王金波先後撰寫了《組黨運動與爭取公民權利
──紀念98組黨運動1週年》、《思想啟蒙與當前的民運工作──紀
念「六四」11週年暨98組黨運動2週年》等文章,並予以傳播,繼續
誣蔑攻擊我國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是「獨裁統治,本質上是極權
主義的一種實現形式」,「中共完全凌駕於法律、民眾和其他黨派、
團體之上,成為不安定因素的總根源,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社會動蕩和
內戰,導致國家分裂」,明確提出要「保存實力,智慧地開展工作,
傳播思想,啟蒙群眾,待機而發,選擇適當的時機對現存秩序進行合
理的衝擊」。
為證明上述事實,公訴人當庭提供了下列證據:1、被告人王金波的
供述和自述材料;2、偵查機關關於謝萬軍情況的說明;3、接到被告
人王金波信件和宣傳材料的證人徐曉雷、王芳、胡尊玉等40餘人的證
言及其提供的信件、宣傳材料等書證;4、被告人王金波撰寫的文章
的原件或複印件;5、證人陸金芳、劉慶慶、馮守堂、諸葛守軍的證
言;6、從范子良處起獲的物證;7、搜查筆錄;8、王金波的戶籍證
明;9、王金波同黨吳義龍、徐文立等人的判決書。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金波出於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的目的,通過印發宣傳材料的方式,進行宣傳煽動,其行為觸犯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煽動顛覆
國家政權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王金波辯稱,1989年向北京投寄聲援信是在「六四」事件之
前,因此不屬支持暴亂;起訴書引用我寫的文章與原文不符;以郵寄
的方式傳遞材料,屬於通信自由;我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其辯
護人辯稱,1、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撰寫《組黨運動與爭取公民權利
──紀念98組黨運動1週年》、《思想啟蒙與當前的民運工作──紀
念「六四」11週年暨98組黨運動2週年》等文章並予以傳播的行為,
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不能成立。被告人將文章郵寄給同黨范子
良、冷萬寶,其目的僅是交流思想觀點,屬於思想範疇,而不是煽
動。2、被告人王金波有自首情節。3、被告人王金波的犯罪情節輕
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綜上,被告人雖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罪,但應當免予刑事處罰。
經審理查明,1998年9月,被告人王金波收聽外電關於謝萬軍(在
逃)等人向山東省民政廳申請註冊「中國民主黨山東委員會」的消息
後,通過境內外敵對分子與謝萬軍取得聯繫,向謝闡明對成立「中國
民主黨」的看法並表明要積極參加。之後,謝萬軍寄給王金波《中國
民主黨公開宣言》、《中國民主黨山東委員會註冊申請書》、《致山
東各地朋友的公開信》、《中國民主黨章程(草案)》的前半部分等
宣傳材料各100份。從此,被告人王金波便自稱是中國民主黨山東籌
備委員會成員,將上述材料後面加註自己的姓名、通訊地址後,分別
寄給江西、山東、江蘇、四川、陝西、浙江、河南等10餘省市的同
學、老師和朋友等40餘人,宣傳民主黨,誣蔑攻擊我國國家政權和社
會主義制度是「封建專制」、「政治獨裁」等,明確提出要「建立憲
政民主政治體制,建立政治分權機制」。
被告人王金波還先後撰寫了《組黨運動與爭取公民權利──紀念98組
黨運動1週年》、《思想啟蒙與當前的民運工作──紀念「六四」11
週年暨98組黨運動2週年》等文章,繼續誣蔑攻擊我國國家政權和社
會主義制度是「獨裁統治,本質上是極權主義的一種實現形式」,
「中共完全凌駕於法律、民眾和其他黨派、團體之上,成為不安定因
素的總根源,將不可避免地導致社會動蕩和內戰,導致國家分裂」,
明確提出要「保存實力,智慧地開展工作,傳播思想,啟蒙群眾,待
機而發,選擇適當的時機對現存秩序進行合理的衝擊」。並將上述文
章寄給其同黨浙江省的范子良(已另案處理)等人進行交流和傳播。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1、被告人王金波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2、臨
沂市公安局《關於謝萬軍情況的說明》,證實謝萬軍系「中國民主
黨」骨幹分子,已外逃。3、證人徐曉雷、王芳、胡尊玉、樓亨龐、
曾首元、李淑麗、李乃虎、吳龍鳴、杜以曼、王菲菲、陳兆京、莊會
波、楊榮娟、郭守俊、李軍毅、樂長高、劉玉梅、張思學、宋西虎、
張傳林、吳霞、刁艷萍、廖繼偉、雷昌英及其夫周求烊、雷穎、范子
良及其妻楊明彩、胡文清及其妻朱鳳琴、王強、耿磊、王偉、易炳
萍、路向陽、田蓁、魯統群、韓波、王崇好、殷廣文、靳新苗、曹際
華、朱解心、王明聚的證言,均證實收到被告人王金波的信件及隨信
寄去的有關「中國民主黨」的宣傳材料。4、本案書證有,上述人員
交出的信件及《中國民主黨山東委員會註冊申請書》、《中國民主黨
公開宣言》、《中國民主黨章程(草案)》、《致各位朋友的公開
信》等宣傳材料;在范子良的住處搜出的王金波寄給范子良的信件9
封及隨信寄去的署名張名山的兩篇文章《「六四」十年祭》、《淺議
新文明》,署名許良英的文章《「八九」十年感言》,王金波親筆書
寫的兩篇文章《組黨運動與爭取公民權利──紀念98組黨運動1週
年》、《思想啟蒙與當前的民運工作──紀念「六四」11週年暨98組
黨運動2週年》,非法刊物《在野黨》第四、五、六期及正面印有
「中國民主黨山東籌備員會王金波」字樣的名片;被告人王金波向公
安機關交出其撰寫的文稿及反思材料共13篇;從王金波家里搜出的王
金波抄錄的四則外電消息及其同黨的通訊錄等。5、證人陸金芳、劉
慶慶(臨沂市開陽路57號開陽文印村職員)證明,王金波曾經要打印
一些材料,因為內容違法,沒給打印。6、諸葛守軍(被治安拘留人
員)證明,拘留所牆上的字是王金波寫的。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拍
照提取了這些字樣,內容是宣傳「中國民主黨」及該黨籌委會的聯繫
電話、地址等。7、王金波的戶籍證明,證實王金波出生於1972年10
月25日。
上述證據均經過當庭質證,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未提出異議,本庭予
以確認。
關於被告人王金波辯解,1989年向北京寄信聲援學生,是在「六四」
事件之前,不屬於支持暴亂。經查,起訴書認定的這一情節,只有被
告人的供述而沒有其他證據證實,本院不予認定。
被告人王金波辯稱「起訴書引用我寫的文章與原文不符」;經查,起
訴書引用的被告人的語言,在被告人撰寫的文章中多次出現,並且有
提取的原件為證,應予認定。
被告人王金波關於「以郵寄的方式傳播宣傳材料,屬於通信自由;通
信不能構成犯罪」的辯護觀點。我們認為,在當今信息時代,信息傳
遞的方式具有多樣性,不僅電話、電報、互聯網可以傳播信息,通信
亦能實現這一目的。被告人將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的的宣傳材料,郵
寄給全國各地的40餘人,傳播的意圖十分明顯,已超出了通信自由的
範圍,是有目的的宣傳煽動行為。因此,被告人的這一辯護理由不能
成立,不予採納。
被告人王金波還辯稱,「我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本庭認為,
非法組織「中國民主黨」的「章程」、「公開宣言」等材料,均反映
出該組織具有顛覆我國現行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被告人
王金波明知是非法組織「中國民主黨」的宣傳材料,而予以傳播;在
其書信和撰寫的文章中亦堅持「中國民主黨」的反動立場,並且將書
信、文章廣為傳播,其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顯而易見。因此,該辯護
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採納。
同樣的道理,辯護人關於「被告人撰寫《組黨運動與爭取公民權利
──紀念98組黨運動1週年》、《思想啟蒙與當前的民運工作──紀
念「六四」11週年暨98組黨運動2週年》等文章給其同黨范子良等
人,其目的僅是交流思想觀點,屬於主觀範疇,而不是煽動」的辯護
理由亦不能成立。
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王金波於1998年10月8日向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
局五里堡派出所交待了其向全國各地的同學、老師、朋友寄發有關材
料的情況,有自首情節。經查,早在1997年8月,國家安全機關發現
被告人王金波與境內外敵對分子聯絡,對王金波進行傳喚教育,王金
波不思悔改,繼續進行犯罪活動。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五里堡派出
所於1998年10月8日傳喚了王金波,被告人王金波雖然交待了部分犯
罪事實,但之後仍然與「中國民主黨」骨幹分子吳義龍等人密切聯
繫,故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7條規定的自首條件。辯護
人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辯護人還認為,被告人王金波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情節輕微,沒
有造成嚴重後果,應當免予刑事處罰。本庭認為,被告人王金波犯煽
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時間長,波及面大,並且犯罪心理頑固,不屬於
犯罪情節輕微的範疇;本罪並不以「造成嚴重後果」為構成要件,只
要實施了以造謠、誹謗或者其它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
義制度的行為,即構成本罪。因此,辯護人的上述辯護意見不予採
納。
綜上所述,本院認為,被告人王金波出於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
義制度的目的,通過書信和印發宣傳材料的方式,宣傳「中國民主
黨」的反動主張,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應予懲處。公
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
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如下:
王金波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
二年。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
接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
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判長 徐明剛
審判員 王寶玉
審判員 丁邦永
(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章)
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章)
書記員 李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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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軼事
我原在北京某幹部學校工作,後病退多年。不過,單位一些同事的身
影還時時浮現在我的眼前,因為對於那1989年「6.4」的大是大非,
他們曾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當局大屠殺後的淫威肆虐之時,教師張女士在學校舉行的會議上,公
開說道:「看來共產黨仍在犯錯誤啊!」教師周君也在學校的會議上
說:「你們大家遵照鄧小平的佈置反省『6.4』,都是在說假話!」
果然他始終也沒有說假話,不久就逃到德國去了。
尤其是教師文君給我留下的印象更深。他本與我是同齡人,都經歷了
文革的10年浩劫,在恢復高考後考上大學。但他比我更努力,在大學
畢業又工作了幾年後,考上人大的研究生,畢業後到我校任教。1989
年,首都的大學生們掀起了轟轟烈烈的愛國民主運動,我們一起參加
聲援。當時社會各界的聲援勢頭十分巨大,致使許多人的頭腦都在發
熱。而我聽其他同事講,那時文君在給學校的學員講課時,講道:
「鄧小平敢不敢鎮壓,我認為敢。拿破侖當年就曾把大砲架起來轟擊
示威者。鄧小平會比拿破侖更厲害!」這些話在北京數百萬市民聲援
學生的關頭,誰聽了都不會認同而一笑置之。然而,轉眼「6.4」的
血案就撲面而來。這使我們其後都對文君不能不刮目相看,嘆服他對
中國問題認識得比我們深刻得多。
接下來又1件文君的事情也值得一述。1991年底,文君在給學校學員
講課中,談到市場經濟的許多優越性,談到計劃經濟的許多弊端。不
想,在那些前來培訓的幹部學員中,1個要與黨中央獨裁者保持極端
一致的分子,跑到上級單位告了文君1狀。那時,共產黨的意識形態
性還十分強盛,頑固地堅持認為市場經濟就是資本主義,計劃經濟才
是社會主義。結果,文君被定為犯了宣揚資本主義、反對社會主義的
嚴重錯誤。上級單位按此觀念找下來,我單位領導暴跳如雷,立即組
織教研室每天開會幫助文君提高認識(實際上就是共產黨文革那樣的
批鬥會)。
豈料,正在學校大整文君的1992年春季,當局獨裁者南巡發表重要講
話,公開定調今後要走市場經濟的道路了。一時學校領導和整人之徒
們十分尷尬。我單位的小爬虫領導馬上見風使舵,停止「幫助會」,
還提拔文君為教研室副主任。有些整人之徒還大言不慚地說:「其實
我們心裡早就看出市場經濟好了,只是沒說出來而已。」
文君後來不願再與這些人為伍,在在職讀了博士學位後,調走了。聽
說如今在北京師範大學任教。
雖然我和單位的同事們已分別數年,但我還時常在懷念著這些有個性
的同事。我祝願他們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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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什麼,我們沒有什麼?
──由一樁小案例惹起的反思 我們有什麼?我們沒有什麼?有時候仔細想一想真的很悲哀。
最近我經歷這樣1件小事:有1位幾乎一無所有的先生,找到我寫1個
材料。他的事情不大,但很執著,多年來一直在討說法,很像秋菊。
我欣賞他鍥而不捨的精神。他反反覆覆找我多次,眼看在本地區已經
沒有解決的可能了,我建議把他的材料發給省有關部門。沒想到他囁
囁地說:「這樣不要緊嗎?」剎時,有1種透骨徹髓的寒冷和失望襲
擊了我。我很生氣,當場問他:「你現在還有什麼?即想找,又害
怕!你沒有烏紗帽可以丟,也沒有崗位可以下。你也不會搞爆炸同歸
於盡。可以肯定,你不會因為繼續找而坐牢,而且,如果有結果,最
起碼,你會辦下1個低保,可以維持在城市的基本生存……」同時,
我也在想:我的說法到底對不對,即使1個一無所有的人,有時也僅
僅需要嗟來和賜予,我困惑了。
他走了,我還在想:其實豈止是他,我們的民運朋友和我們自己不也
常常這樣嗎?我們的空間有限,能做的事情本來不多,可我們還是患
得患失,在事情的本真之外搞出許多名堂的頭盔和馬甲來弄得到處亂
飛,以至於有時只是在道義上伸一下援手都很難、很難。民主與自
由、革命與改良、問題和主義,在形形色色的頭盔底下你是誰?你在
幹什麼!
還有,我們有什麼?沒有什麼?我們為什麼澎湃?為什麼沈默?唉
……
以下是我為這樁小案所寫的文章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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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歷史面對現實撥亂返正還我青島戶籍
我叫何立銘,原住青島市市北區即墨路39號內1戶。
在1958年深秋的1個陽光燦爛的日子裡,正在上小學4年級的我,由於
父親當過國民黨部隊軍需副官的所謂「歷史問題」和與原籍基層婦女
幹部的1次糾紛就被判處管制兩年,並累及全家一起被遣送回原籍濟
墨縣院上村勞動改造。
我父親何丕禧為人和善,雖然曾經服務過舊軍隊,但完全是搞皮革技
術的。當時南法刑字第437號判決的主要罪狀是階級報復,即「毆打
婦女幹部」問題。其實,這完全是當時「肅反」運動中的1個借口。
就在冤假錯案得以糾正、右派得以平反的時候,可憐我老父身上還一
直帶著「歷史反革命」的沈重枷鎖,就這樣一直帶到1986年,終於迎
來了一紙遲到的改判書。〔86〕改判南法刑字13號,改判書的2條主
要事項是:一、撤消〔58〕南法刑字437號判決的兩年管制;二、宣
告無罪。
至此,我父親的歷史問題總算有了1個合乎實際的結論和相對人性化
的交代。可是,我本人的的問題卻剛剛開始。由於歷史久遠,政策和
文件繁多,也由於當時有關部門沒有及時通知我的不作為行為,以至
我的戶口回遷問題至今沒有解決。歷史的殘酷和現實的冷漠給我的心
靈帶來極大的創傷,也給我的生活帶來很大的不便。從1998年開始,
我來到青島邊打工,邊上訪,先後找了父親的所在單位皮件一廠、皮
革公司、二輕局和市統戰部,也找過市公安局有關領導,均被以種種
借口推委,將球踢來踢去,忽悠了7年,問題至今還是沒有解決的跡
象。
問題真的無法解決嗎?顯然不是。其實,早在1975年山東省革委
〔75〕魯知辦25號文件就開始糾正「成戶下鄉」(當時還不能提遣
返、疏散等字眼)問題,此外,《關於對文化大革命中遣送、疏散人
員隨遷子女辦理隨遷手續的通知》中的第6條明確規定:「文化大革
命前遣送回農村右派人員的隨遷子女按照〔78〕105號文件辦理。」
可見,當年對待各種不同情況的遣返和強制回鄉都是依據這些文件辦
理的。我爭取的是糾正錯誤、落實政策、戶口回遷。這個過程是
「非」轉是,而不是「農轉非」。有關部門必須對無理拖延和不作為
行為承擔責任
今夕何夕?可我已經在歷史幽暗的黑巷中徘徊了幾十年。我相信我應
該不會徘徊太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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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權黑社會化的又一證據
──抗議臨沂當局 對李方平律師、許志永博士的毆打 自從山東臨沂市的野蠻計劃生育執法的暴行被民間維權人士披露後,
當地官權就開始了對民間維權人士的一系列迫害。目盲心亮的維權人
士陳光誠被從北京綁架回山東後,一直被軟禁在家,數十人輪流監
控,他家還被安裝了干擾器,阻斷電話、手機通訊。
在中共政權慶祝奪權成功日的期間,10月4日凌晨,許志永博士、李
方平律師以及李蘇賓律師前往臨沂市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探望陳
光誠先生。行前,許志永在互聯網上發佈帖子,題目是《今晚出發去
臨沂──會遭遇什麼?》。他已經對此行可能遭遇的阻力有了心理準
備:「據說,我們可能無法進村,因為除了陳光誠家有30多人圍堵
外,各路口也有人阻攔。……我們無意製造什麼麻煩,如果臨沂有關
部門不再野蠻執法,回到法治的軌道上來,我們會客觀講述。希望各
方都依法辦事,相安無事。但是,我們也得做好準備,怕萬一有流氓
官僚發瘋。如果我們遇到了麻煩,先在這裡感謝朋友們關心和支
持!」
果然不出許志永所料,當3人於4日中午12點到達東師古村時,受到守
候在那裡的人員阻攔。護送3人的村民與當局的工作人員發生肢體衝
突。陳光誠衝出家門,在村頭與許志永等人見面。但他們只說了幾句
活,陳光誠就被沂南縣司法局的人帶走。許志永等希望緩和矛盾,但
與當局的談判沒有結果。
下午4點半左右,3人返回村子,在村頭的大馬路邊,被1群不明身分
的人阻攔和毆打。李方平律師險些被推到河裡,還被按在地上打。許
志永也被推倒和毆打。圍毆者中有人剛剛喝過酒。下午17點28分,3
人被帶到雙堠鎮派出所。
在3人發給朋友的信息中,他們感到村中有不少很像黑社會的人。
近年來,在頻發的官民衝突中,民間人士不斷遭到黑社會的恫嚇與圍
毆。就在此前的廣東番禺區窩頭鎮「太石村事件」中,當地官權也曾
動用了從政府暴力到黑社會暴力的卑鄙手段,不僅是警察抓人打人、
搶劫村財務室,而且是黑社會人員的暴力恫嚇和圍毆。9月26日,一
直關注和幫助太石村維權的中山大學艾曉明教授,唐荊陵、郭艷兩位
律師和1位鳳凰週刊記者,曾遭到1群不明身分者的圍毆。車輛被砸
壞,擋風玻璃破碎。4人報警後,番禺區派警車護送離開現場。行至
半途,警車卻調頭而去。艾曉明等人旋即遭到數輛車的圍追堵截。車
內的歹徒揮舞棍棒和匕首。
當官權不惜動用黑社會來「平事兒」時,幕後肯定有大腐敗,否則的
話,地方官員不會如此瘋狂──踐踏法律、不顧面子、甚至完全不計
政治成本。近年來,官匪勾結的腐敗大案不斷出現。最著名的案例當
屬東北瀋陽的「慕馬案」和「劉湧案」。黑社會頭子劉湧在當地橫行
霸道,卻當上了市人大代表。劉湧團伙僅僅被法院核實的犯罪事實就
達42起,致死致傷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傷。劉湧一案,居然
牽連出瀋陽市市長慕綏新、副市長馬向東等10多個正局級幹部,幾乎
就是瀋陽官府的從頭爛到腳。
現在,番禺和臨沂也發生黑社會分子對維權人士的恫嚇和圍毆,不過
是地方官權黑社會化的又一例證而已。
毛澤東的極權時代,我們經歷過暴君的極度瘋狂,那是1個餓死幾千
萬人、卻還要高唱「社會主義就是好」的癲狂時代。鄧小平以來的後
極權時代,權力依然不斷地癲狂。我們經歷過屠殺孩子、卻不准母親
們哭泣的冷血;經歷了鎮壓法輪功的權力恐怖;經歷過數不清的官匪
勾結鎮壓民間維權的黑社會式野蠻。
不同的僅僅在於:現在的權力癲狂,不再是對極權者毛澤東的狂熱崇
拜,而是權貴們對既得利益的無限貪婪和瘋狂的權力性掠奪。貪婪使
人變得不可理喻。走向貪婪的權力尤其瘋狂。而邪惡的制度卻讓權力
瘋狂暢通無阻。地方官員的無法無天、濫用權力、窮兇極惡,得到了
來自獨裁兼黑箱的制度的保護、甚至鼓勵。所以,極端貪婪且無法無
天的官權,已經使中國進入最為可怕的狀態──官匪一家。
黑社會以賄賂收買官府。官府利用黑道力量擺平麻煩。公權力變成私
權力。官府也必然變成黑社會。這意味中國已經步入了末世的分裂和
瘋狂。(2005年10月5日於北京家中)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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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說台灣修憲
身為中國大陸的1個公民,現實中在太多太多事情上是無奈的。因
此,對同為中華的台灣也就有著許多的期待。希望她有1個更美好的
社會,有1個更民主的政府,當然,也希望她有1個更好的憲法。正是
因此,在讀了吳昆財先生發表於10月2日《民主論壇》的《台灣修憲
之沉思》之後,覺得有一些話要說。
筆者以為,吳先生對台灣修憲形勢的分析是非常客觀的。但是,如何
來修憲,吳先生之言卻大有值得商榷處。
吳先生認為,台灣修憲第1要是政治人物的「無私心」,並分析:
「孟子曾說: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讀者如果稍稍涉及
中華民國立憲史當知,太多數憲政學者再三勸戒國人,憲法之所以不
能行的根本原因,並不在於憲法滯礙難行之處,問題核心乃是政治人
物,或其隨追者是否願意忠實履行憲法。換言之,憲法究竟是謀權的
手段、還是最終目的,全憑政治人物一念之仁罷了!亦即政治人物摒
除私心與私慾,才是台灣憲政能否永續經營的關鍵。否則任何良善的
憲政大法,那些政客仍可從中找到竅門」。
但是,如果1個社會的憲法需要政治人物的「無私心」來保障它的施
行,那無論如何都不能說是1個優秀的憲法。在這種情況下,憲法也
就無所謂憲法,而只不過是政治人物手中的1個工具而已。所以,筆
者以為,台灣修憲的第1要應該是保障新的憲法不會受到任何1個政治
人物的干擾,而無論他是有私心、還是無私心。這裡涉及到立法的1
個原則問題,即:是立足於相信人、還是立足於不相信人。美國作家
林達女士在她的《總統是靠不住的》一書中介紹美國的憲法正是立足
於這樣1個最根本的前提:立法者認為人是不能相信的!只有根據這
樣的原則,台灣才會產生1部能夠有效保障民主的憲法。
吳先生還認為,台灣社會缺乏那種形而上學的憲政學養,「唯有在全
國進行有系統的憲政教育,強化人民的憲政意識,讓憲政概念成為台
灣政治文化的一環,方是永固憲政大業之計」。
然而筆者以為,從不會有哪1個民族有憲政的社會生活,人民卻無形
而上學的憲政學養──如現在的西方社會。但是反過來,人民有形而
上學的憲政學養,卻並不一定便有憲政的社會生活──如曾經出現在
德國的法西斯時代。所以,建立憲政社會的必要基礎只能是確定一套
能夠有效保障施行憲政的憲法,而不是進行什麼憲政教育──這其實
是中國大陸面臨的更為迫切的1個問題。無論是台灣、還是中國大
陸,如果說人民的所謂憲政學養還不如200多年前的美國,似乎怎麼
說也說不過去。
吳先生另認為,台灣再修憲應由1位「素孚眾望、且具深厚憲政學養
的專家主導領修」,理由是「憲法猶如1幅圖畫,幾人持筆畫之是1種
氣象,1人領修之又是另1圖案。但後者較能整體貫穿憲政精神,例
如,美國憲法主要就是由麥迪遜(James Madison)起草。」
然而筆者認為,1個好的憲法,應該是社會各階層、甚至是國家各地
區利益均衡的1種妥協,需要的是所有這些利益代表者的討論、甚至
是爭吵。美國的憲法又何嘗不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呢?麥迪遜所起
的作用,不過是在他起草的文件中原封不動地體現了上述妥協而已。
台灣的確應該修憲,因為正如吳先生所言,憲法問題已經導致台灣社
會諸多的政治、社會亂象。但如何修呢?筆者以為,最重要的一點是
應該重新明確中華民國的國體──即從中央集權制過渡為聯邦制。為
什麼要將國體轉變為聯邦制呢?因為真正的民主基礎其實並不在於什
麼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而是聯邦制下地方對中央政府
權力的制約。只當有了地方權力對中央政府的權力的制約,才會有所
謂「三權分立」的基礎,也才會造就1個健康的憲政民主社會。
(2005年10月4日於河北)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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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者
──聲援鄭貽春君 我來了,我顛覆
把毒草顛覆成香花
把嚴冬顛覆成陽春
把垃圾顛覆成珍寶
把黑暗顛覆成光明
我來了,我顛覆
把盜賊顛覆成正人
把流氓顛覆成君子
把奴隸顛覆成主人
把奴才顛覆成公民
我來了,我顛覆
把不平顛覆成平等
把禁錮顛覆成自由
把人治顛覆成法治
把野蠻顛覆成文明
我來了,我顛覆
把欺騙顛覆成誠信
把邪惡顛覆成善良
把仇恨顛覆成仁愛
把愚昧顛覆成智慧
我來了,我顛覆
把噩夢顛覆成美夢
把蜀道顛覆成坦途
把監獄顛覆成花園
把淚水顛覆成歡笑
對於開倒車者,我是反動分子
對於專制主義特權階級黑惡勢力
我是壞分子搗亂分子漢奸賣國賊
對於所有骯髒黑暗假惡醜的事物,
我是顛覆者
我的歷史責任和命定義務是
把共產黨顛覆成
民主進步的現代文明政黨
把顛倒的黑白、顛倒的是非、
顛倒的功罪、顛倒的世界
顛倒的一切,重新顛覆過來
我自豪,我是顛覆者!
【注】鄭貽春案中,公訴人以鄭貽春寫有「我的顛覆只是想把流氓顛
覆成不流氓,只是想把黑暗顛覆成光明,只是想把醜惡顛覆成
美麗」之語,證實鄭貽春確實作了「顛覆」──望文生義,惡
意誣陷。老梟乃據鄭君語意推衍成篇。中共如果只抓鄭貽春不
抓我,就是抓小放大,就是欺軟怕硬,就是做賊心虛,就是自
打耳光,就是侮我辱我!為此,我強烈要求:要嘛迅速無罪釋
放鄭貽春君,要嘛就快點把我這個大顛覆者也抓起來,與鄭貽
春們一起關進你們的監獄裡去!!!(2005.9.28)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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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古歌詞《我們有生存權》等三首
我們有生存權(1995)
你吃了嗎 我沒餓死
你現在忙什麼 我忙著去死
我聞到你身上有股狗的味道
我的鼻子嗅覺那麼靈敏
原來我們都是同一類人
很高興 我們能生存在一起
我們有生存權
好像我們像畜牲一樣活著不被宰殺就夠了
我們有生存權
這一點無比重要 好像愛情自由全可拋
跟貧苦的非洲比 我們是天堂
跟死去的人們比 我們都活著
我們有生存權 有監獄般的安全
我們有生存權 有其它絕種動物所沒有的特權
我們有生存權 只要我們有錢
我們有生存權 螞蟻也有
我們有生存權 奴隸們要的就是這個
我們有生存權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驕傲
張志新是誰(2003)
張志新是誰?
現在有很多人問我這個問題
這是個多麼無知的問題
這是個多麼恥辱的問題
連張志新 你都不知道
你是個人嗎?
你是狗哇!
生的渺小 活的可恥 死不足惜(2001)
我們生的渺小
跟死的沒兩樣
我們活的可恥
跟白痴沒兩樣
我們一貧如洗
我們被人看不起
我們總是朝不保夕
我們總是雖生猶死
我們生的渺小 活的可恥 死不足惜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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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古歌詞《復仇》等三首
復仇(2003)
我們的心底有沒有仇恨
問一問自己是不是人
我們為什麼要忍氣吞聲
看一看自己像不像人
如此社會 如此國家
如此環境 如此人生
我們活著的唯一目的
就是要報仇雪恥 報仇雪恨
不是我們踩著共產黨的屍體走過去
就是共產黨踩著我們的屍體走過去
我才不當蔣介石(2003)
如果我是蔣介石 就在重慶談判
不用別人動手 親手我就槍斃了毛澤東
就算不能帶槍 拿刀我也捅死他了
哪怕沒有刀 用手也要掐死他
如果要我當蔣介石 就當重慶談判時的蔣介石
馬上就讓毛澤東去死 該可恥時就可恥
想想當時的蔣介石 沒有自知之明的蔣介石
又不是毛澤東的對手 又不敢當場動手
心不夠狠 手不夠毒 臉不夠厚 結果自作自受
蔣介石就是蔣介石 我才不當蔣介石
我真希望你們這些人是特務(2003)
做特務的就要讓他有做特務的的下場
做特務沒有好壞 只有活該
我們讓特務不得好死
死得可憐 死得可恥
死得絕望 死得老婆孩子也跟著死
為你們做特務的信仰 付出代價
是給你們的最高獎賞
要不然就不要做特務
我真希望你們這些人是特務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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