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對民主政治的理解,
在1931年水準就這麼高了! ……在王添燈1931年出版的《台灣市街莊政之實際》一書中,他早就
指出「會議公開」與「民眾旁聽」的重要性。他說:
「市街莊協議會做為市街莊自治體的諮問機關,參與其權限範圍
內事務的議定,其議決的結果直接關係到住民的權益。因此,其
議決必須保持公正;而且,為確保其公正起見,會議宜公開舉
行,並必須允許住民自由的旁聽。更且,會議之公開一方面可使
住民在會議中監督議員的行動,同時,在另一方面,也是住民瞭
解自治體政務之利害得失最佳的機會。」〔1〕
顯見王添燈在還處於日人統治下的15年前、在還未擔任過任何民意代
表職位之時,就清楚而深刻的認識到「會議公開」與「民眾旁聽」對
民主政治的意義所在。因此,他其實只是在試圖實踐其平素所懷抱的
民主理念,而不是如同某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人所認為
的那般,乃「懷抱演劇心情,欲想大顯身手,以誇示民眾」,方將會
場「提議變更中山堂」的〔2〕。
(摘自本書第三章,《戰後初期「台灣型民主」與「中國型民主」的
文化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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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的教育真的都是「奴化教育」嗎?
……大體而言,論者多以為民主思想乃歐戰後方進入台灣。若說民主
思想的「普及」,或者成為一種「思潮」,這樣的論點當然是正確
的。不過,我們不能忽略的是:1911年中國辛亥革命前後,革命黨的
行動與言論,對台灣的知識青年也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甚至於在殖
民教育中,由於某些教育者特殊的個人風格,也未必沒有民主理念的
傳播。我們且以台灣總督府醫學校為例,看看該校校長高木友枝如何
與他的台灣人學生談論所謂的「民主」。
1912年前後,當中國革命正風起雲湧的展開時,醫學校學生蔣渭水、
翁俊明、杜聰明等人熱心的為中國的革命黨募集資金,並且聯合其他
學校的學生,秘密聚會,演說報告中國革命之進展情形,排斥殖民地
政府的壓迫,鼓吹革命精神。其事為殖民地當局所知,準備逮捕學
生,而高木友枝以「教育獨立」、「校園自治」的理由,抗拒來自督
府的壓力〔3〕。他曾為此集合學生講話,而從這場講話,很能看出
高木友枝對於民主的觀念。高木友枝如此說道:
「比喻一家有5口的家庭,可能也有時鬧意見;何況全國有5千萬
的國民,其中當然也有政見不同的分子。民主時代政見不同的時
候,儘好提出來共同討論,依照多數的決議而定國策。但是大多
數的決議,不一定就是真理;假使少數人自信是真理、而不能通
過的話,就要用革命方法來實現,那就是維新的一個辦法。所
以,革命運動並不是絕對不可,但總要事先看清時勢、認識社
會,有十分的準備才行。比喻你們要開始革命運動的話,就應該
綿密計劃:什麼人做總統、什麼人做總理大臣、什麼人擔當陸海
軍、什麼人籌備資金糧食、叫誰防備基隆、叫誰鞏固高雄……等
等。要是打壞日本、革命成功了,你們就做總統、總理;萬一失
敗呢,國法是嚴厲無情的,應該覺悟要上絞台……」〔4〕
高木友枝又舉羅福星為例,說「在他要上絞台的時候,還是滿臉笑
容、視死如歸,不愧英雄本色,監刑的檢察官等,也非常感心讚
嘆」;而「你們是台灣最高學府的醫學生,做事需要大方,我勸告你
們如要革命,也要像羅福星那樣的英雄氣魄,切不可到無可奈何的時
候,才啼啼哭哭地像要牽入屠場的綿羊,那就污辱了我們醫學校的體
面了」。〔5〕
其後,高木友枝又在某次於學校餐廳所舉行之送別畢業生的餐會上,
以《古事記》為題,應許學生們對台灣民主未來的夢想。他向學生們
說:50年後的台灣,「已經成了一個自由國家,設立台灣議會,實行
民主政治」;而翁俊明的孫子當選「大總統」,蔣渭水的兒子做「總
理大臣」,文武百官多採用台灣人;在教育方面,已施行國民義務教
育,各鄉鎮都有中學,台北創立綜合大學,亞洲各國青年雲集於此求
學,而成為東洋文化的中心等〔6〕。
做為一個教育家,高木友枝不僅親身實踐了「校園自治」,也對學生
闡釋了「依照多數的決議而定國策」的「民主原則」,更肯定了「革
命維新」這種類似所謂「抵抗權」的概念。他還要學生「謹慎謀事」
並「勇於擔當」,要有「英雄氣魄」;而且為學生構築了民主、自由
台灣的遠景。我們深信:高木友枝的民主概念與人格特質,對醫學校
學生後來的參與民主運動〔7〕、及因此所形成的行事風格,應當有
著不可忽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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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曾經有過如此高水準的選舉!
實施普選與地方自治,是台灣民眾黨的主要政策之一〔8〕;而1931
年由台灣民眾黨分裂出來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更是以「確立台灣地
方自治」為單一目標〔9〕。在台人的強烈要求下,殖民地當局終於
在1935年4月,發佈改革地方制度的新法令,明定州、市、街莊為法
人。改州、市協議會為州、市會,為議決機關;廳、街莊仍設協議
會,為諮詢機關。其選舉方式為:市會議員、街莊協議會員半數由州
的囡官選,半數民選;民選部分採成男限制選舉,凡年滿25歲、營獨
立生計、居住該市街莊6個月以上、年納稅額5圓以上,方有選舉權
與被選舉權。至於州會議員則半數由台灣總督任命,半數由市會議員
及街莊協議會員間接選舉選出。任期皆為4年〔10〕。
從1914年同化會開始(特別是1920年代以降),台灣人即不斷要求與
日本人相同的政治權利。然而,經過長期的爭取,僅僅獲致這樣的成
果,當然是不符台灣人的要求的。由於與台灣人的要求相去甚遠,台
灣地方自治聯盟遂發表聲明,表示遺憾,並希望真正的地方自治早日
實現〔11〕。不過,結果既然如此,台灣人也只好接受現實,而繼續
在此一有限開放的地方自治制度中參選、並於議會中展開民主實踐。
由於當時台灣人的政治運動團體,僅剩台灣地方自治聯盟;因此,自
治聯盟自認應責無旁貸的推薦候選人參選。據自治聯盟主要負責人之
一的楊肇嘉稱:當時的推薦原則為「不僅要個個都是超『資格』的大
學畢業者,並且注重人品的選擇」〔12〕。亦即以「知識」與「人
格」做為競爭的號召。相對的,在選民方面,由於採「成男限制選
舉」,選民「當然多數是知識分子」,對於「候選人所發表的『政
見』」,「辨識能力一般頗高」〔13〕。顯見選民也具有一定的水
準。
這個台灣首度實施的公民民主選舉制度,其歷史意義非比尋常。曾經
在日本因參與東京台灣青年會活動、而在「4.16」事件中被拘捕的
左翼運動者吳新榮,在其1935年11月22日的日記中,表達了他對這次
選舉的期許:
「今日是台灣地方自治改正制度第一回總選舉之日,雖不是真正
的自治,但是選舉一事,除起政黨、團體以外,如這回比較大眾
化人民選舉,諒必是為漢民族第一回的,這也可量度漢民族的政
治方式何樣比較的適當。」〔14〕
顯見吳新榮將這次選舉,視為「漢民族」可實施「何樣的政治方式」
的試金石,可謂展現了相當宏闊的視野。
1935年11月22日的選舉投票日當天,日本官方還邀請楊肇嘉到各地投
票所去做全面的視察〔15〕。也因為官方與民間皆相當重視這個選
舉,結果,時論認為「大體並無素質甚差者當選」;同時,亦有時論
對於此種成男限制選舉產生的階級性問題提出檢討〔16〕。而在殖民
地政府、參選者、選民均展現誠意的情況下,此次選舉可謂相當成
功。楊肇嘉描述當時「經辦選舉的人,多能公正依法從事,監選的人
也都有自動檢舉的精神。由於規定每一候選人運動員的名額及競選費
用,監選的人多隨時到候選人處察查。所以候選人以及其運動員絕無
宴客或賄選情事發生。選民投票是自由而秘密的,投票所的主任是坐
在高處踞上臨下來監督。而候選運動員絕對不得接近投票所的百公尺
範圍內,以免影響投票人的精神」〔17〕。而吳新榮的好友、同為左
翼運動者的陳逸松,在1935年參選並當選台北市會議員,也給予這次
選舉相當高的評價:
「縱觀這一次選舉,雖然是一次限制選舉,年納5元以上所得稅
額的規定,剝奪了很多人民投票的權利,同時還限制議員只有半
數是由人民選出,但選舉過程卻是值得肯定的,那些經辦選舉的
人,都能依法行事,負責監選的人,也都認真監督,候選人又都
守法,沒有宴客、買票或做票的情事發生,非常乾淨,而選民出
席更是踴躍,台北市投票率高達89.7%,全台灣投票率更高達
95.9%,很多社會賢達脫穎而出,服務桑梓,庶幾接近選賢與能
的目標。」〔18〕
這也就是說:該次選舉在「形式上」,雖未能符合台灣人的要望;但
在「實質上」,不論就執行選務者、參選者或選民而言,均表現了相
當的水準,值得稱許。因此,誠如在該次選舉中受自治聯盟推薦、並
當選台中市會議員的齒科醫張深(金需)所言:「當時大家很守法,
不買票、不作票,是很神聖公平的選舉」〔19〕。
(摘自本書第二章,《日治時期台灣民主運動與民主實踐對民主文化
的形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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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真的是終日呻吟在日人暴政之下,
不敢吭聲嗎? 日治時期……在文化演講或政談演說時,日人雖會派警察臨場監視、
甚至中止演講,但仍然保障了相當程度的言論自由。因此,畢業於台
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曾任台灣民眾黨政治經濟勞農委員會政治委
員以及高雄支部常務委員的楊金虎,便明白指出:
「當時日政官憲雖認真監視吾輩行動,但未曾受過甚無理壓迫,
只開會前要報告,派警員來監視。有一次余站起演講中,因談及
『我的祖國』4字,就遭不准,即受辯士注意,中止演講。以後
吾輩就注意言詞,若不抵觸時罵天罵地都無妨。不准講我中國,
不准批評日天皇以外,首相以下總督有不正,政治有歪曲,都可
以盡量批評痛罵一番,他們並無干涉,可謂實行憲法,言論自由
他們不能越權干涉的。所以,盡量發揮指罵,給聽眾鼓掌稱快,
來鼓勵民氣。不過日本軍閥快倒閣前之疑獄事件發生止,都極自
由發言,故博得大眾之人氣,而市民很信賴吾輩之作風,一點都
無自私自利之心,以正義為道路,要求一視同仁,機會均等而無
他意。故當局亦無辦法壓迫,只照憲法規定行動,保障民權之自
由,言論出版之自由,行動住居之自由,都有保障之事實。」
〔20〕
可知除了日治末期一小段時間外〔21〕,當時不論是「保障民權之自
由」、「言論出版之自由」、「行動住居之自由」等,「都有保障之
事實」。
(摘自本書第二章,《日治時期台灣民主運動與民主實踐對民主文化
的形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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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36年,
台灣人議員就敢這樣向日本人「嗆聲」! ……日本殖民地政府在1935年開始實施的、劃時代的公民民主選舉制
度,其影響之深遠的程度,顯然被許多台灣當代學者所低估。許多學
者在述及日治時期的民主制度時,往往一筆帶過,鮮少有深入探討其
意義者〔22〕。然而,我們認為:1935年所實施的成男限制選舉地方
自治,是1920年代以降、台灣人從事民主運動15年成果的初步總驗
收,其在知識分子心中的影響,是不容吾人小覷的。
有幾個例子很可以說明這種現象。以彰化市為例,1936年,彰化市議
會開議後,據云當彰化市役所提案日人小學遷移擴大建設學校經費預
算審查時,民選議員楊老居「站起來大發雷霆向當時的市長兼議長佐
藤房吉大聲疾呼發言反對,楊議員認為如果為要擴建就學率逐年昇高
的台胞子弟就讀的公學校的校舍,的確有其必要,但是對於學童數不
多,又不可能急遽地增加兒童人數的日人子弟就讀的學校的校舍的擴
建,實在太浪費,只是徒增彰化市民的負擔而已,應該要刪除。楊議
員這番話竟然觸怒議長佐藤,他以楊議員發言不當為由,命令其立刻
退場,出乎意料,當楊議員退場時,所有的民選議員與官選3位議
員,竟同楊議員相偕退出會場(當時議席數,官民選各12席),亦則
因此該預算案無法通過」〔23〕。
楊老居畢業於台北醫專,是原台灣文化協會會員、文協分裂後新文協
的中常委、新文協機關報大眾時報社的取忿役〔24〕;而民選的台人
彰化市會議員中,亦多為民主運動者〔25〕。我們知道:「退席」是
議會的議事杯葛策略之一,目的在使開會人數不足導致流會或無法進
行表決。當然,在當時地方自治的結構性因素限制與官方的強勢主導
下,該預算案終究還是獲得議決通過〔26〕。然而,彰化市議會台人
議員敢集體退席表示抗議,其中甚至包括官選議員,顯見縱使處於殖
民統治下,議會所能發揮的制衡效果有限,但當時台灣的議會民主運
作形式,已經到達相當的程度。
(摘自本書第二章,《日治時期台灣民主運動與民主實踐對民主文化
的形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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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是這樣實施「民主」的!
傳統中國盛行「形式主義」掛帥的官僚作風,而戰後的「中國型民
主」也深受這種文化的影響。當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居然想出了會
前與省參議員「溝通」的點子,試圖能讓省參議員們先「發洩一
下」,而不要在開會時批評政府。關於此事,黃朝琴在回憶錄中替官
方辯解道:
「長官公署民政處是推行地方自治的主管機關,感覺特別敏銳。
周處長一鶚顧慮參議員在議會謾罵攻擊政府,他採取了會前座談
的方式,就是在各單位在議會作主管業務報告的前夜,邀請參議
員舉行座談會,使議員們先行暢所欲言,盡情發洩,這種事前說
明、疏導的目的,在盡量減低正式會議時的火爆場面。」〔27〕
然而,在民主制度下,代表民意的議會,本就該公開舉行會議;如果
因官方事前疏通而閉嘴,那麼,對某些深具民主素養的省參議員而
言,此舉猶如「暗盤交易」,並不可取,亦違反其職責。且如此一
來,正式會議時的質詢,豈非成為作戲?又不無欺瞞民眾之嫌。更何
況,當楊老居在日人殖民統治下的1936年,都可以在彰化市議會與
「異族」的官方「嗆聲」;而在「回歸祖國懷抱」後的1946年,號稱
「同胞」的本國政府卻罵不得,簡直是豈有此理!長官公署此舉既與
其民主理念不合,也與日治時期的經驗不符,因而遭受拒絕,毋寧說
是理所當然的。
(摘自本書第三章,《戰後初期「台灣型民主」與「中國型民主」的
文化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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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先進的台灣」與「民主落後的中國」!
……日治時期台灣的民主制度,雖然尚不完全,但在許許多多台人的
積極爭取與自我要求下,可謂已有一定的實踐基礎,並從而形塑了相
當程度並頗具水準的民主文化。以地方自治而言,誠如曾經在日治時
期加入中華革命黨、戰後初期(1946年)擔任國民參政員的醫學博士
杜聰明所指出的:「過去日本殖民地時代,遭受日本之壓迫期中,其
設立的民意機構,雖謂不是真正的民意機關,但省民受其手段方法及
組織之訓練,最少有20年之久,因為有了這長久的訓練,可以運用於
行憲」〔28〕。
然而,1945年的「光復」,卻使台灣的民主文化,面臨一場嶄新的、
嚴峻的考驗。台灣的民主實踐,不論是由1920年的「準地方自治制
度」算起,或是由1935年實施成男限制選舉的地方自治算起,地方自
治在台灣已有長則20餘年、短則10年的實踐經驗;而且,無論就選
風、議事等方面,皆得到相當不錯的評價。反觀同一時期中國大陸的
民主實踐,在「形式民主」上雖然似乎不比台灣遜色,但就「實質民
主」上看,卻可以說遠遠落後於台灣。中國大陸的民主實踐,從1928
年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後,開始其所謂的「訓政時期」。在地方自治
方面,表面上雖有設置縣、市等參議會的法規,但實施情形混亂不
一,大體而言,可謂成效不彰。〔29〕
以1940年代國民政府統治下的四川省縣市參議會為例,在選舉投票方
面,我們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欺騙、舞弊、賄選與暴力威脅;而在議
事方面,則可以看到民意代表受到議案空濫、不明法令、缺乏責任
心、常識不足、過分自恃等指摘;此外,還有嚴重的派系鬥爭
〔30〕。此種現象,若與日治時期台灣的議會相較,實不啻有天壤之
別。更何況,地方自治雖是形塑民主文化過程中相當重要的一環,但
並非全部;日治時期台灣的言論自由與人權法治的觀念,恐怕也比同
一個時期的中國要來得普及。然而,以一個在民主實踐上遠遠落後於
「台灣型民主」的「中國型民主」,卻不自量力的要來指導台灣人如
何實施民主制度,這除了令人感到荒謬絕倫之外,不能不說是「台灣
人的悲哀」、甚至是「台灣民主的悲哀」!
(摘自本書第三章,《戰後初期「台灣型民主」與「中國型民主」的
文化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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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民主政治是被誰搞壞的?
平心而論,在1950年代遽然實施的「普選制」,對台灣的民主發展而
言,並不見得是件好事,除非它立足於1935年「成男限制選舉」以來
所形成的民主文化的基礎上。亦即選務公正、候選人自律、高水準的
選民,並以此推展至原本無民主實踐經驗者。然而,國民黨政權既未
有實施民主的誠意,甚且敵視這些對民主已有相當認識的人,害怕他
們會動搖方國民黨政權的統治基礎,而以各種卑劣的手段加以收買、
分化、打擊。還以不公正的方式操縱選舉,以遂其鞏固政權的目的。
國民黨政權操縱選舉的惡劣手段,可以說是罄竹難書的。表面上「冠
冕堂皇」地標榜民主、實施地方自治,但實際上卻利用各種手段操縱
選舉。這種只講「形式主義」卻「名實不符」的作風,其實既不「民
主」,又不「道德」。因此,1950年代的「普選」,由於統治者缺乏
實施民主的誠意,而使得戰後台灣在民主實踐上,一開始便走岔了
路。誠如出身福建南安、曾經參與中國民主黨組黨運動的民社黨員謝
漢儒所指出的:
「國民黨傾全力動員一切資源,除了一次次的修改法規,使原來
稍具『民權』意識的那些選舉規章,修改以『官權』意識濃厚的
條文而取耳。為了操縱選舉,國民黨利用地方派系,收買黑道人
物,以恫嚇手段使被欺壓的選民,不敢不在國民黨監視下投國民
黨候選人的票。再輔以金錢和物品的賄選。在競選活動中,可以
或明或暗攻擊黨外參選的候選人,『黑函』與『黑帽』滿天飛
舞,不擇手段,且無所不用其極,務使對方身敗名裂而後已。在
投開票所中,不管是管理員或監察員,都是清一色的國民黨員。
他們除偷窺監視選民的投票外,且允許軍人持補給證作為身分證
在任何投票所投票,而且不止投票一次。在投票所中,他們可以
預置國民黨提名候選人相當數量的選票在投票箱中,以保障該候
選人的當選。如果在開票過程中發現國民黨提名的候選人有危險
時,且可以『張冠李戴』的方法把其他候選人的得票改唱為國民
黨候選人的得票。開票所還可以用『臨時停電』的方法,使開票
所突然漆黑一片,國民黨即已事前準備好的相當數量的選票投入
投票箱中,使國民黨提名的候選人保證當選。」〔31〕
我們若以這段文字,拿來和前揭楊肇嘉、陳逸松與張深(金需)所提
及的1935年選舉相較,其間差距,豈可以道里計?但更可怕的是:這
種選舉舞弊的做法,支配戰後台灣的選舉近30年,一直要到1977年中
壢事件爆發,群眾聚集萬人抗議選舉舞弊的場面,驚動當局,才使國
民黨政權稍稍有所收斂〔32〕。
(摘自本書第四章,《此消彼長:「實質民主」與「形式民主」的大
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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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國民黨黨工
不認為買票、做票有什麼不對! 1950年代實施地方自治後,國民黨政權在選舉中的舞弊,使台灣的
「民主文化」大幅退化。然而,做票、買票、配票不僅僅是在實際層
面上以不公平的手段壓制了民主運動,還在意識層面上造成嚴重
Zhuo2喪民主的後果。就像前國民黨黨工詹碧霞在回憶其1970年代參
與「做票」時所自承的:「當時整個台灣本島大小選舉,就是這個樣
子,沒有黨工認為自己這般如此的行為,有什麼對或不對」〔33〕。
很顯然的:這些黨工未必是「昧著良心」在「做票」的,他們之中恐
怕很多人根本沒有「(關於民主的)良心」!因為既無「良心」,如
何「昧著良心」?不認為「做票」這種事「有什麼對或不對」,意謂
著他們並未建立起「民主政治應該如何實踐」之何者為「是」何者為
「非」的「是非標準」。國民黨黨工如此,原本對民主缺乏認識的選
民亦然。於是,有些人很容易的就以為「民主」或「台灣民主」,本
來就應該是如此。而這種錯誤觀念的造成,當時握有黨機器與國家機
器的國民黨政權,當然應該負起最大的責任!
(摘自本書第五章,《戰後台灣族群與階級問題對民主文化發展的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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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政治是李登輝總統造成的嗎?
1950年,國民黨政權為了顯示其站在所謂「民主陣營」並收攬人心,
開始分區分階段實施公民普選的地方自治。然而,當「普選」看來似
乎使台灣的「形式民主」往前邁進一大步時,「實質民主」卻因賄
選、暴力威脅而嚴重倒退;而這種「豬羊變色」式的大逆轉,國民黨
政權實難辭其咎。
舉例言之,左翼運動者吳新榮在1939年「成男限制選舉」時,當選佳
里街協議員;1946年「間接選舉」時,當選台南縣參議員;然而,到
了1951年「普選」時,競選台南縣議員,卻慘遭失敗。關於他落選的
原因,其長子吳南星曾回憶說:
「落選最大的原因是父親反對以金錢買選票。他堅持他的理想
──『清潔的選舉』。奈何人家用的是銀彈攻勢,豈有不敗之
理?」〔34〕
他又說:
「在此次選戰中有一個可氣又可笑的插曲。事情是這樣的:在一
個偏僻的小村落裡設有一個投票箱,這個小村落是由一個土豪把
持選票。他宣稱這個村落全部要支持某一個候選人。票箱開票時
一定要清一色,如果有一張票外流,他就要追根到底,還要打斷
這個『叛徒』的狗腿。開票結果,果然是清一色的選票。可見當
時那個土豪之橫行霸道及愚民之多。在這個村落住有一個遠親,
平時全家給父親看病拿藥從不付錢。他這一家人在那土豪的淫威
之下竟不敢投父親一票。因為他知道如果有一張異色票,人家一
定知道是他投的,這個遠親在事後向父親報告內情及苦衷,請求
父親的諒解。父親並沒有責怪他半句,只是意味深長的說:『台
灣的民主政治還要走一段佈滿荊棘的路程。』」〔35〕
事實上,這種「土豪」至今仍活躍於台灣的基層選舉中,加上前述所
謂「銀彈攻勢」、「以金錢買選票」的現象,顯見國民黨統治下的
「黑金」,早已有之;實在還輪不到前總統李登輝主政時期(1988∼
2000)才來「縱容」!
(摘自本書第四章,《此消彼長:「實質民主」與「形式民主」的大
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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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統治下的「言論自由」
比日本殖民統治者還不如! 事實上,國民黨政權在1947年後對言論自由尺度的緊縮,恐怕的確較
日本殖民地政府更甚(日治末期的戰爭期間除外)。吳濁流指出:
「2.28」事件後,「僅報社就被查封了6家,光復以來的自由言論全
部遭封殺,比日本時代更不自由了」〔36〕。而吳新榮也曾在1959年
4月28日的日記中抱怨說:「琅山房隨筆集的校對已經完了,光復前
來也所寫的幾篇有些恐觸時忌,所以此書的刊行時期不得不再考慮。
說可笑,日據時期已發表過的文章,到這時候還要怕觸時忌,這要叫
們啼笑皆非」〔37〕。又如台北帝大醫學部畢業、戰後因涉及「匪我
諜」案而坐牢10年的醫生胡鑫麟,亦謂「日本殖民統治雖然控制人民
思想,卻不限制知識分子讀什麼書,馬克思主義的書,四處都買的
到,不會像後來的國民黨重重限制,這本書也不能讀,那本書也不能
看」〔38〕。而這樣的「重重限制」,甚至長達3、40年,直到1980
年代,閱讀《資本論》等左派書籍,都還是國民黨政權的禁忌。顯見
其箝制思想的時間與程度,皆遠超過日本殖民地政府;然而,國民黨
政權卻老愛批評日人對台人實施「高壓統治」。看到這種不知羞恥、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鬼話,果真「要叫我們啼笑皆非」!
(摘自本書第五章,《戰後台灣族群與階級問題對民主文化發展的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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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民主前輩是
這樣評價國民黨的「民主政治」! 身為一位曾經在日治時期參與過民主運動的楊肇嘉,當然難以接受國
民黨反民主的作為。同樣的,前揭參加過1935年選舉的陳逸松,在評
論完該次選舉後,也話鋒一轉,開始批評說:
「反觀國民黨統治下的台灣的選舉文化,打著『公平』、『公
正』、『公開』的美麗旗幟,卻先制訂有失公允的『選罷法』,
再挾著嚴密的組織與龐大的財力,執法犯法,為達目的,不擇手
段,暗中進行其買票、配票、做票之勾當,寧可失去民心,也要
贏得選舉。於是選票與鈔票齊飛,無恥共謊言一色,選個立委、
縣市長,動輒花費數千萬甚或億元以上。金權肆虐,特權當道,
法紀蕩然,公權力與公信力盡失,誠為台灣選舉史上的大悲哀,
也是民主政治的大諷刺。以此回顧日本半世紀前在台灣舉辦的守
法而又乾淨的選舉,誰又敢說時代一定是進步的呢?」〔39〕
戰後擔任國大代表的楊金虎,甚至還曾經趁著國民大會開會期間、受
邀參加國宴的機會,向總統蔣介石指陳:「日本人辦理的選舉,比諸
現在的各項選舉似乎還略勝一籌」〔40〕。很顯然的:從這些日治時
期曾經參與民主運動的前輩眼光看來:戰後台灣的「形式民主」某些
部分縱使看來是進步的(例如實施普選制),但「實質民主」其實是
嚴重倒退的。
(摘自本書第五章,《戰後台灣族群與階級問題對民主文化發展的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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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的「反民主」,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台灣經過日治時期地方自治民主實踐所形成的「慣例」,在戰後
橫遭來台的國民黨官僚所打破。1946年8月,當省參議會以「記名」
(即書寫候選人姓名)的方式票選國民參政員時,由於參選者楊肇嘉
的「肇」字多一畫,廖文毅的「廖」字髒污,被當局視為廢票,而引
發相當大的爭議〔41〕。當事人楊肇嘉評論此事說:
「即以選舉一事而言,台灣於民國24年半數民選州、市、街、莊
協議會開始,即用的『記名』投票辦法,以所記票能辨認出為某
人時即屬有效。自是以後台灣的各種選舉即準此而行,已成習
慣。」〔42〕
如前所述:文化是一種通過實踐、行動、展演所形成的共識與默契。
而「民主制度」做為一種由「法律」所規範的「制度」,具有「法」
的性質;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一種制度要能運作順暢,端賴參與
者共同遵守遊戲規則,以形成「慣例」,此即「民主文化」的真諦,
亦即「形式民主」與「實質民主」交互作用後所反映出來的整體民主
素養與水準。
然而,國民黨政權卻「飛象過河」,毫不尊重本地已行之有年的規
范,或是省參議員林連宗所提出的英美選舉有效票之判定方式
〔43〕。其實,如果只是單純因為「認定」上的不同,則易解決;只
須因地就俗,在既有的慣例上建立新規即可。但問題是:國民黨政權
未必不懂這些民主原則,真正的癥結所在,實出現在國民黨假民主之
名、行操控包攬選舉之實的心態。更糟糕的是:這種惡劣的做法,並
不是僅僅存在於戰後初期的陳儀政府而已,隨著國民黨政權其後在台
灣統治的強化,益形嚴重,其為禍以迄於今。
(摘自本書第三章,《戰後初期「台灣型民主」與「中國型民主」的
文化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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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民主是由許多民主前輩
不屈不撓爭取而來的! ……,那些碩果僅存的台灣民主運動者,憑藉堅定的信念與堅強的意
志,在堅持清白人格的前提下,堅決的與國民黨政權週旋。而許多人
民也始終支持這些民主運動者。誠如楊金虎所說:他雖參選高雄市長
3次失敗,但在如此不公平的競爭之下,「像這樣強弱之勢懸殊,勝
敗之局早定。然而余竟1次參加失敗,再來2次、3次的失敗。世上最
傻的事,莫此為甚。可是3次余都保有5萬張良心票。朋友相愛,始終
如一」〔44〕。而石錫勳又何嘗不然?石錫勳3度競選彰化縣長失
利,到1968年接受青年黨之邀、而以青年黨籍身分第4度參選時,卻
立遭當局以其涉及顏尹謨兄弟案,非法逮捕,終於以健康理由保外就
醫,避居高雄,不再過問政治〔45〕。楊金虎、石錫勳皆從年少時,
即開始反抗橫暴的統治者,從日本殖民地政府到國民黨政權,40餘
年,一以貫之;其所表現出來的堅定毅力與勇氣,觀之不禁令人泣血
與動容!更不禁要為那些默默支持民主運動的台灣人民,所表現出來
的「朋友相愛,始終如一」,致上最深的敬意!
(摘自本書第四章,《此消彼長:「實質民主」與「形式民主」的大
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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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選舉的高投票率,
代表台灣的民主有問題嗎? ……有一種奇怪的論調,說那些「民主先進國家」,投票率通常都很
低,而台灣的投票率常常高達7成以上,所以台灣的民主還不夠成
熟。例如其中一個重要的代表人物李敖,就曾於1999年11月在新竹市
舉辦的一場演講會中,如此說道:
「台灣今日政治掛帥的程度,比當年大陸文革時嚴重的多,一個
雲林縣長選舉就把台灣搞得瘋狂了,投票率可以如此高,真正的
民主國家,因為政治很上軌道,人民對政治很冷漠,所以投票率
很低,今天大家可以如此炒作選舉,證明了台灣的民主是有問題
的,……」〔46〕
李敖博學多聞,號稱「大師」,卻敢如此信口開河,不禁讓人慨嘆
「他的晚年不及他的早年」!〔47〕
事實上,許多民主文化發展成熟的國家,其投票率並不低。我們且以
1990年前後的資料為例,在全世界21個主要的民主國家中,其平均投
票率,如:奧地利為88.8%、丹麥為85.1%、德國為83.5%、愛爾蘭為
89.1%、荷蘭為82.5%、紐西蘭為86.6%、挪威為83.9%、瑞典為84.9%
〔48〕。可知這些「真正的民主國家」,其投票率有時甚至可高達8
成以上,何來「人民對政治很冷漠」之說?真不知究竟是「誰騙了你
和我」!
(摘自本書第七章,《「民主在台灣」的虛相與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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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問題是誰先挑起的?
並非所有下階層的台灣人,都支持國民黨政權;曾經在日治時期與抗
日運動者並肩作戰、或曾經經歷「2.28」事件、或在戰後遭受國民
黨政權迫害或不公對待的下層台灣人民,都是戰後台灣民主運動的潛
在支持者。加上諸如國語推行運動的不當(在學校中講母語要掛「狗
牌」或罰錢),以及台灣人或台灣本土文化,被帶有優越感的外省
人,視為「下里巴人」一般,給予極端的輕蔑等等,又在在與日本人
統治台灣時頗為類似。誠如同樣身為外省人、卻能真正深入本省人社
會的雷震所指出的:
「大陸人對台灣人之抱有優越感,幾乎是普遍的心理,因而輕視
台灣人,到處自以為是『了不得的』、是『征服者』、是『文明
人』、是『上國人物』,儘管沒有明白表示,而下意識裡卻普遍
的存著這類感覺,連一個台灣女子生出的小孩也不例外,連一個
大陸人的三輪車伕也是看不起台灣人。誠然這是極不應該的,但
存有這種心理,卻是極普遍的事實。」〔49〕
而外省人的這種優越感,使得許多具有自尊心的台灣人產生強烈的反
感。因此,戰後台灣的黨外民主運動,仍然是依循「民主」與「認
同」的雙軸而前進。「反國民黨」與「台灣人」的認同往往被結合起
來,而在選舉場合用母語高喊「咱台灣人」,總會產生相當的效果。
(摘自本書第六章,《「民主」與「認同」:台灣民主運動的雙
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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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馬英九的民主素養!
……被許多人視為當前國民黨內頭號政治明星的馬英九,居然以其所
謂「超人氣」的群眾魅力,試圖為獨裁者蔣介石塗脂抹粉。在2003年
4月5日台北陽明山「草山行館」的開館典禮中,馬英九公開宣稱蔣介
石對台灣的民主發展有很大的貢獻。據《中國時報》4月6日的報導指
出:
「儘管一般都以先總統蔣中正為台灣威權時代象徵,台北市長馬
英九昨日在陽明山上的草山行館開館典禮中,則推崇蔣中正其實
是台灣民主重要推手,台灣的地方選舉首創於民國卅九年蔣中正
總統任內,在韓戰爆發台灣處於風雨飄搖階段,這個決定格外不
容易。」〔50〕
報導中又說:
「馬英九指出,蔣公確實是威權時代的人物,他的一些做法甚至
讓人稱他是獨裁者;再如50年代白色恐怖,因此蔣公在歷史評價
上有其受批評的地方。不過,他個人對於蔣公過去有項極少為人
所知,甚至常被忽略的事跡倒是十分肯定。……,1950(民國
39)年6月25日韓戰爆發,美國第7艦隊協防台灣,在此風雨飄
搖、情勢緊張時刻,蔣公毅然在同年7月宣佈在台推動地方自
治。同年12月開始辦理選舉,選在對台北衝擊較小的花蓮縣以縣
議員作為地方選舉的首役。民國40年更辦理第1屆台北市長選
舉,當時市長當選人吳三連甚至不是國民黨員。」〔51〕
而馬英九強調,「蔣公這項重要宣佈,讓全台開始施行地方自治,也
是台灣推動民主的重要基礎,從當時開始到現在,不少政治人物,到
後來的黨外人士,都是從地方選舉出身,因此這項政策可說是一項戰
略性、關鍵性的決定」〔52〕。報導最後還說:
「馬英九認為,不管蔣公歷史評價如何,他當時做出這項決定確
實對台灣民主發展有很大的貢獻。」〔53〕
其顛倒是非黑白的論點,簡直令人驚駭莫名!
當然,這種淺薄的歷史認知,出自「外省人」馬英九,是一點都不奇
怪的。只不過,他的論點其實漏洞百出:
(一)按照馬英九的說法,好像「白色恐怖」與「地方自治」一點關
係也沒有!然而,正因為1950年代開始的「地方自治」,是在
「白色恐怖」之下進行的,所以,國民黨當局常常會用「白色
恐怖」的手段,加諸這些不聽話、要在「地方自治」上和國民
黨唱反調的人。例如「顏尹謨案」之於石錫勳,「吳泰安案」
之於余登發、余瑞言父子等。
(二)1950年代開始的「地方自治」,「形式上」雖是實施民主的地
方自治,「實質上」卻是充滿選舉舞弊,使得台灣的「民主文
化」大幅逆退,較日治時期還不如,其為禍以迄於今。馬英九
光談「形式」,不談「實質」,果然是深受傳統中國文化薰
陶、可為傳統中國文化的代表!
(三)1951年台北市長當選人吳三連「甚至不是國民黨員」,未必能
證明蔣介石實施地方自治的誠意,因為後來「不是國民黨員」
的地方縣市首長也不少,但他們往往在黨、政、軍、特的重圍
中,備極艱辛方才當選;而「不少政治人物,到後來的黨外人
士,都是從地方選舉出身」的說法,更是割裂歷史,無視於當
時「不少政治人物」早在日治時期就有參與民主運動或參加過
地方自治選舉的經驗,以及他們對「後來的黨外人士」的傳
承。很顯然的:如此肯定蔣介石「貢獻」的馬英九,倘若不是
「無知」,就是「無恥」!
(摘自本書第五章,《戰後台灣族群與階級問題對民主文化發展的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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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意識型態」治國難道有錯嗎?
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國民黨人時常批評民進黨政府死抱著台獨「神
主牌」不放,又批評民進黨以「意識形態治國」。但「三民主義」與
「五權憲法」,就不算是國民黨的「神主牌」嗎?而國民黨在憲法中
明定:「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
國」,把「三民主義」這種意識形態給寫到憲法裡頭,又難道不算以
「意識形態治國」了?為什麼國民黨可以「意識形態治國」,別的政
黨就不可以?尤其令人感到可怪的是:政治學博士連戰,難道真的不
懂「意識形態」(ideology)是什麼意思?難道真不知道以「意識形
態」來「治國」,是近代西方政治的常態?關於國民黨人以「意識形
態治國」批評民進黨,如《連批民進黨意識形態治國》(《台灣日
報》,2003年10月8日,第3版)。餘例尚多,不盡舉。而關於「意識
形態」與近代西方政治的關係,則請參閱華特金士(Frederick M.
Watkins)、克拉姆尼克(Isaac Kramnick)著,張明貴譯,《意識
型態的時代:從1750年到現在的政治思想》(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
司,1983年5月初版)一書。該書簡明易懂,是極佳的入門書;讀後
不僅可以增加不少政治常識,也可藉此明瞭這些國民黨人是如何的睜
眼說瞎話,罔顧學理,胡扯亂彈;更可知曉國民黨是怎樣的愚弄台灣
人民,使得許多人被嚴重誤導,也跟著他們亂罵民進黨以「意識形態
治國」,從而降低台灣人民的政治水準。其以愚民手段戕害台灣民
主,此又為一顯例。
(摘自本書第八章,《結論》之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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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對「民主」的堅持
與對「認同」的開放! 在台灣意識的發展過程中,台灣人雖然從不願放棄「台灣人」的立
場,但仍願意做某種程度的「妥協」;這種「妥協」,比起由強權者
或支配者單方面的「強加」,顯然要來得符合「民主」精神。況且,
這些對所謂「台灣人」立場的堅持,主要是對「民主」的堅持,而非
對「認同」的堅持。然而,從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到「2.28」
處委會的「32條要求」,到謝雪紅「台灣高度自治」的主張,到李登
輝的「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每一次台灣人與時推移所提出的「調
護」主張,卻都遭到強權者(日本帝國、國民黨政權、中共政權)粗
暴的悍然峻拒〔54〕。至於真正深入瞭解台灣的外省人雷震所提出的
「調護」主張,也未被接受〔55〕。甚至當前都還有所謂的「台獨分
子」,撰文《教中國「統一」台灣的方法》,苦口婆心的力勸中國實
施民主、重視人權〔56〕。顯見台灣社會對「認同」的開放、以及對
「民主」不願後撤的堅持。
也因此,當前台灣與中國(以及台灣內部反民主的人士)之間最大的
差距,是台灣在民主化的過程中,因為民主理念的宣揚,而把屬於
「認同」問題的「統一」與「獨立」,都當做「選項」,當做「權
利」;民進黨所謂的「台獨黨綱」,基本上是尊重「住民自決」,是
「認同」問題的「民主」解決。而中國與台灣內部反民主的人士則反
是。他們把屬於「認同」問題的「統一」,當做是「義務」;既是
「義務」,就沒有反對與討論的餘地,因而也是「反民主」的。
中國與台灣內部反民主的人士,至今似乎還未體察到這樣的一個現
實。那就是:除非中國保證台灣在「統一」後,「民主」能夠繼續維
持或得到更進一步的發展,否則,已經建立起一定程度「民主文化」
的台灣(不論這種「民主文化」遭受到多少批評),怎麼可能接受所
謂的「統一」?當台灣人民已能選舉自己國家的總統,而在「一國兩
制」下,卻只能選「特區的領導人」;當台灣的言論自由,已經不管
台獨主張或共產思想都能自由的宣傳與表達,而在「一國兩制」下,
卻不准宣傳台獨。所謂的「一國兩制」,無異要台灣人放棄已有的民
主成果,無異立刻就有了「改變」,根本不可能有所謂的「50年不
變」!只有那些對民主的價值認識不清、對民主的理想缺乏堅持的
人,或是將認同中國視為不可挑戰、不可侵犯而超越一切價值的人,
才會願意接受「一國兩制」。
事實上,任何台灣文化與中國文化之間的「相似性」,都比不上台灣
與中國之間有無「民主文化」的「差異性」。當「民主文化」已融入
為台灣人生活的一部分,「民主文化」也就成為「台灣文化」的一部
分。擁有「民主文化」的「台灣文化」,是一種「脫胎換骨」後的
「新文化」;它早在戰後初期就已經顯示了無法與缺乏夠水準之「民
主文化」的「中國文化」相容。我們實在沒有理由相信:在目前台灣
「民主文化」中的「形式民主」已遠遠超越日治時期、更遠勝今日中
國,而「實質民主」雖然不足而有待改進、卻也遠勝今日中國的情況
下,「台灣文化」如何能與「中國文化」相容?
今日台灣這種「認同」與「民主」的共生關係,是台灣的歷史命運造
成的。由於強權者的高傲與欺凌,使得台灣的民主運動,一直既是
「民主」與「反民主」的對抗,亦是「認同」與「反認同」的對抗。
特別是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爭議,更凸顯了保持「台灣獨立」即在保
障「台灣民主」;而為了爭取世界各民主國家的同情,又可以用維護
「台灣民主」來維繫「台灣獨立」。
(摘自本書第六章,《「民主」與「認同」:台灣民主運動的雙
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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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清算」既是
重建「社會正義」的唯一方式, 也是深化「民主文化」的不二法門! 無疑的,吾人若以「中國尺度」來觀察,對許多外省人而言,因為其
在大陸時既從未擁有過任何「形式民主」,自無「實質民主」可言;
由於其民主乃到了台灣後,方從「無」到「有」,當然會認為蔣介石
對台灣民主「有很大的貢獻」。這種觀點,也可能會出現在那些日治
時期無緣接觸民主,或是戰後受國民黨教育、對台灣史一無所知的本
省人身上。然而,吾人若以「台灣尺度」來觀察,台灣人在日治時期
已爭取方一定程度的「形式民主」,而「實質民主」也獲得良性的發
展;到了戰後,「形式民主」卻長期不彰,而「實質民主」則被國民
黨政權破壞殆盡。這樣的結果,如何要這些台灣人肯定蔣介石對台灣
民主的「貢獻」?〔57〕
簡單的說:國民黨政權先把台灣的民主倒退到和中國一樣的水準,然
後,在台灣人民的爭取之下,逐漸讓步;而在不得不讓步後,卻又將
促成台灣民主的功勞攬在自己身上,實在可以說無恥到了極點,更對
社會正義與人間的大是大非,產生嚴重的破壞力!
文化來自歷史經驗的積累,而歷史經驗必須不斷往後代傳承下去;這
種歷史經驗的傳承,亦即文化的傳承。然而,由於台灣社會嚴重的歷
史失憶(尤其是「台灣尺度」的歷史失憶),使得許多台灣人陷入國
民黨政權所形塑的意識泥沼而不自知。當台灣社會尚未進行歷史清
算、當台灣人的歷史記憶猶被扭曲或甚至被抹消以致空白時,舊國民
黨餘孽就還能利用一般民眾對歷史的偏見與無知,瞞天過海,上下其
手,亦使得許多本該如同納粹黨人一般受到司法審判的舊國民黨餘孽
之國民黨與親民黨中人,至今仍能到處翻雲覆雨。
這種現象,使我們警醒到:「歷史清算」既是重建「社會正義」的唯
一方式,也是深化「民主文化」的不二法門。當目前舊國民黨餘孽以
所謂「民粹」的方式、訴諸民眾「非理性的情緒」,利用台灣根深蒂
固的「重利愛財」文化〔58〕,來煽動民眾在經濟不景氣時期對「荷
包縮水」的恐慌心理;又利用殺人如麻的特務頭子蔣經國在威權統治
箝制言論時期所塑造的「親民愛民形像」,大打其「經國牌」,盛稱
其所謂「十大建設」的時候,我們認為:只有回到真實的歷史中去,
才能真正的清楚看出何者為「是」、何者為「非」,而「正義」與
「民主」,才有可能同時被伸張!
台灣的經濟發展是否是來自國民黨政權「英明的領導」,還有待商
榷;但我們能夠確認的是:國民黨政權統治下的「社會安定」與「經
濟繁榮」,是倚靠濫捕濫殺、箝制思想、操縱選舉……等等恐怖統治
手段而得來的。我們不得不指出:對國民黨政權滔天罪惡的「沈
默」,就像德國人對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沈默」一般,我們手中所
賺的金錢,其實沾滿了民主運動前輩的血與淚。同時,台灣的「族群
問題」也不是由民進黨挑撥起來的,而是一長期存在的歷史問題。事
實上,當雷震等外省人要與本省人攜手「族群融合」組織反對黨時,
國民黨政權卻蓄意破壞這種「族群融合」。那是因為國民黨政權要的
「族群融合」,是要本省人忘記自己的母語,以說一口流利的所謂標
準「國語」為榮;是要本省人忘記自己的歷史,要衷心感戴外省人來
建設台灣、又把民主帶進台灣、來提昇本省人的水準……等。這種外
省人優越感作祟的「同化政策」,與日本殖民統治者的「皇民化運
動」何異?這種缺乏尊重他人文化與歷史的習慣、意欲消滅他人文化
與歷史之「反認同」的做法,恰恰是「反民主」的。而國民黨這種
「反認同」所產生的「反民主」,至今未歇;加上不時與中共政權隔
海唱和,使台灣的「認同」問題與「民主」問題,越發不可能脫鉤。
因此,當我們在尊重不同族群、不同階級因不同歷史經驗所形構之不
同文化的同時,縱使台灣國族意識的建構可以更加寬容,甚至可以不
排除在具主體性的自由意志下、與其他地區的人們(例如中國、西
藏、蒙古等)共構更廣闊的國族意識,然而無論如何,它總必須在符
合「國民主權──民主」概念的前提下,來從事「國族意識──認
同」的建構;亦即必須以生存在台灣的人民為主體,以「符合」本地
大多數人、並「尊重」少數人歷史經驗的方式來建構,而沒有理由以
外來的、非本土的「國族意識」(如「大和民族」、「中華民族」
等),強加在原本即已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身上。
(摘自本書第五章,《戰後台灣族群與階級問題對民主文化發展的影
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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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王添燈,《台灣市街莊政之實際》(台北,廣文堂書店,1931年
出版),頁192∼頁193。
2、語出韓石泉。見韓石泉,《六十回憶》(台南,韓石泉先生逝世
3週年紀念專輯編印委員會,1966年6月30日續志印行),頁68。
韓石泉雖是台人,但其政治立場,早已受到吳新榮的質疑。參吳
新榮,《震瀛回憶錄》(台北,前衛出版社,1989年7月1日第1
刷),頁190。
3、參陳君愷,《師生愛與民族認同的葛藤──高木友枝、堀內次雄
及其台灣學生們》(《輔仁歷史學報》,第11期,台北,輔仁大
學歷史學系,2000年6月出版),頁200∼頁201。
4、林糊,《高木校長的卓見》(收錄於丸山芳登編,《高木友枝先
生追憶志》,橫濱,高木友枝先生追憶志刊行會,1957年6月10
日發行),頁36。按:林糊此文雖以中文寫作,但由於該追憶志
在日本出版印刷,故原文有不少日文的「當用漢字」,筆者原則
上均將其改為中文漢字。又原文標點符號的使用,不僅與中文的
習慣用法不符,而且有明顯的不足;因此筆者以一般處理未斷句
文言文的方式,將其重新斷句,以利閱讀。
5、同上。
6、林糊,《高木校長的卓見》,頁36∼頁37。
7、關於醫學校畢業生參與民主運動的情形,參陳君愷,《日治時期
台灣醫生社會地位之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專刊
(22),台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1992年10月初
版),第五章。
8、簡炯仁,《台灣民眾黨》(台北,稻鄉出版社,1991年12月初
版),頁247。
9、參蔡培火、陳逢源、林柏壽、吳三連、葉榮鐘合著,《台灣民族
運動史》(台北,自立晚報社,1983年10月3版),頁452∼頁
454。
10、參吳文星,《日據時期台灣社會領導階層之研究》(台北,正中
書局,1992年3月台初版),頁225∼頁226。
11、蔡培火、陳逢源、林柏壽、吳三連、葉榮鐘合著,《台灣民族運
動史》,頁488∼頁489。
12、楊肇嘉,《楊肇嘉回憶錄(二)》(台北,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
司,1978年4月3版),頁308。
13、同上。
14、吳新榮著,張良澤主編,《吳新榮全集6吳新榮日記(戰前)》
(台北,遠景出版事業公司,1981年10月版),頁24。
15、楊肇嘉,《楊肇嘉回憶錄(二)》,頁310。
16、參吳文星,《日據時期台灣社會領導階層之研究》,頁234。
17、楊肇嘉,《楊肇嘉回憶錄(二)》,頁309。
18、陳逸松口述,吳君瑩紀錄,林忠勝撰述,《陳逸松回憶錄(日據
時代篇)》(台北,前衛出版社,1994年11月15日修訂版第1
刷),頁167∼頁177。
19、黃秀政、許雪姬訪問,許雪姬、連偉齡紀錄,《張深(金需)先
生訪問紀錄》(《口述歷史》,第4期,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
史研究所,1993年2月1日出版),頁210。
20、楊金虎,《七十回憶》(台北,龍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0
年5月1日初版),頁74。
21、按:楊金虎此處所謂「疑獄事件」,當即為1943年的「東港事
件」(楊氏稱之為「鳳山事件」)。然而,殖民地當局對思想言
論的緊縮,主要自1937年「77事變」前後開始。故楊金虎的說
法,似乎稍嫌晚了些。
22、例如李筱峰。參李筱峰,《台灣戰後初期的民意代表》(台北,
自立晚報,1987年6月3版),頁11。又如鄭梓。參鄭梓,《戰後
台灣議會運動史之研究──本土精英與議會政治(1946∼
1951)》(台北,華世出版社,1988年3月初版),頁6∼頁9、
頁28。
23、王燈岸,《磺溪一老人》(彰化,作者自印,1980年11月初
版),頁104。
24、參陳君愷,《日治時期台灣醫生社會地位之研究》,頁149。
25、例如吳恭(自聯)、許嘉種(文協)、吳石麟(文協)、陳英方
(文協)、李中慶(文協、民眾黨)等。彰化市民選台人市會議
員名單及吳恭、許嘉種、吳石麟所屬運動團體,參吳文星,《日
據時期台灣社會領導階層之研究》,頁238;陳英方、李中慶所
屬運動團體,參陳君愷,《日治時期台灣醫生社會地位之研
究》,頁147、頁148。
26、參岡本真希子,《台灣地方選舉制度問題之諸相──1930年代前
半的殖民地支配與台灣人》(收錄於若林正丈、吳密察主編,
《台灣重層近代化論文集》,台北,播種者文化有限公司,2000
年8月初版),頁406。
27、黃朝琴,《我的回憶》(台北,龍文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89
年6月15日初版),頁163∼頁164。
28、杜聰明,《憲政與台灣政治之前途》(收錄於杜聰明,《杜聰明
言論集》,台北,杜聰明博士還歷紀念獎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1955年8月31日發行),頁403。
29、參張玉法,《近代中國民主政治發展史》(台北,東大圖書股份
有限公司,1999年7月初版),頁264∼頁269。
30、參山本真,《一九四○年代國民政府統治下的縣市參議會──以
四川省之例為中心》(收錄於1949年:中國的關鍵年代學術討論
會編輯委員會編,《一九四九年:中國的關鍵年代學術討論會論
文集》,台北,國史館,2000年12月初版),頁182∼頁185、頁
175∼頁176、頁185∼頁187。
31、謝漢儒,《早期台灣民主運動與雷震紀事──為歷史留見證》
(台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9月初版1刷),頁102
∼頁103。按:就史料角度上看,這是「一面之辭」;國民黨政
權向來亦不肯承認,或總推說是落選者心有不甘、惡意抹黑。的
確,在國民黨威權統治底下,確實有舉證上的困難;然而,隨著
1990年代政治民主化,言論自由尺度逐漸開放,這種種指控,有
不少部分業已得到前國民黨黨工回憶錄史料的證實。關於國民黨
做票、買票、配票的手法,以及各種為求勝選、不擇手段的惡劣
行徑,可參詹碧霞,《買票懺悔錄》(台北,商業週刊出版股份
有限公司,1999年12月2日初版20刷)一書。詹碧霞為前國民黨
黨工。
32、參詹碧霞,《買票懺悔錄》,頁126。
33、詹碧霞,《買票懺悔錄》,頁126。
34、吳南星,《父親的生平軼事》(收錄於吳新榮著,張良澤主編,
《吳新榮全集8吳新榮書簡》(台北,遠景出版事業公司,1981
年10月初版),頁80。
35、同上。按:吳新榮曾在日記中,對此次敗選的原因,有所檢討。
參吳新榮著,張良澤主編,《吳新榮全集7吳新榮日記(戰
後)》(台北,遠景出版事業公司,1981年10月初版),頁57∼
頁58。
36、吳濁流著,鍾肇政譯,《台灣連翹》(台北,前衛出版社,1989
年8月台灣版第3刷),頁184。
37、吳新榮著,張良澤主編,《吳新榮全集7吳新榮日記(戰
後)》,頁100。
38、胡鑫麟口述,胡慧玲撰文,《醫者之路》(收錄於胡慧玲,《島
嶼愛戀》,台北,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10月初
版1刷),頁109。
39、陳逸松口述,吳君瑩紀錄,林忠勝撰述,《陳逸松回憶錄(日據
時代篇)》,頁177∼頁178。
40、謝漢儒,《早期台灣民主運動與雷震紀事──為歷史留見證》,
頁168。
41、參李筱峰,《台灣戰後初期的民意代表》,頁48∼頁52。
42、楊肇嘉,《楊肇嘉回憶錄(二)》,頁359。
43、參李筱峰,《台灣戰後初期的民意代表》,頁49。
44、楊金虎,《七十回憶》,頁437∼頁438。
45、參王燈岸,《磺溪一老人》,頁194∼頁196;頁1∼頁3。按:王
燈岸於書中僅提及「顏姓兄弟案件」,當即為「顏尹謨案」。所
謂「顏尹謨案」,參史明(施朝暉),《台灣人四百年史(漢文
版)》(出版地不詳,蓬島文化公司,1980年9月初版),頁
1157∼頁1161。
46、編輯部整理,《李敖校園演講系列一:誰騙了你和我》(《新月
刊》,第87期,台北,新黨通訊雜誌社,,2000年1月1日出
刊),頁35。
47、語出李敖引述羅馬史家李維(Livy)批評西闢奧.阿利坎努斯
(Scipio Africanus)之言。見李敖,《老年人和棒子》(收錄
於李敖,《傳統下的獨白》,台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5月1日2版),頁197。
48、參陳坤森,《譯者緒論:李帕特政治制度設計的構思》(收錄於
艾倫.李帕特(Arend Lijphart)著,陳坤森譯,《當代民主類
型與政治》,台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2月初
版),《附錄:二十一個民主國家最新現況統計表》,頁20∼頁
21。按:投票率的高低,亦與選舉制度中投票方式的設計有關。
例如澳大利亞、比利時、日本等國的平均投票率,雖亦高達8
成,但因其採強迫投票制,故未列為引證。
49、陳世宏、張世瑛、許瑞浩、薛月順編,《雷震案史料彙編雷震獄
中手稿》(台北,國史館,2002年8月初版1刷),頁410。按:
雷震身為外省人,得以時常與許多外省人往來,所以能充分瞭解
潛藏在外省族群心裡的這種優越感。但最難能可貴的是:他也能
真正的深入本省人社會,與本省人平等交流,而讓某些本省人願
意撤除心防,推心置腹的告訴他,本省人內心對外省人抱持優越
感感到強烈不滿的真實想法。例如吳三連就曾在與雷震等人的一
場聚餐中,說「台灣人與內地人有隔閡,是內地人有優越感」。
見雷震著,傅正主編,《雷震全集40雷震日記第一個十年
(八)》(台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8月25日初版1
刷),頁100。
50、《馬:蔣中正台灣民主推手》(《中國時報》,2003年4月6日,
第18版)。
51、同上。
52、同上。
53、同上。
54、參陳君愷,《超越種族的藩籬之外──日治時期台、日人關係的
另一個面向》(收錄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台灣省文獻
委員會編,《回顧老台灣、展望新故鄉──台灣社會文化變遷學
術研討會論文集》,台北,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2000年
9月出版),頁291;陳君愷,《穿透歷史的迷霧──王添丁的思
想、立場及其評價問題》(收錄於第6屆中華民國史專題討論會
秘書處編,《20世紀台灣歷史與人物──第六屆中華民國史專題
論文集─》,台北,國史館,2002年12月初版),頁1104∼頁
1105。
55、按:即雷震《救亡圖存獻議》中所提出的「中華台灣民主國」主
張。參雷震,《雷震給蔣氏父子等五人的「救亡圖存獻議」》
(收錄於雷震著,傅正主編,《雷震全集27雷震特稿給蔣氏父子
的建議與抗議》,台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9月15
日初版1刷),頁75∼頁85。又:關於雷震對「中華民國」國家
定位看法的演變,可參薛化元,《雷震與中華民國的國家定位》
(收錄於第6屆中華民國史專題討論會秘書處編,《20世紀台灣
歷史與人物──第六屆中華民國史專題論文集─》,台北,國史
館,2002年12月初版)一文。
56、參李筱峰,《教中國「統一」台灣的方法》(收錄於李筱峰,
《台灣怎麼論?──李筱峰跨世紀政論選》,台北,玉山社出版
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1月第1版2刷)一文。
57、當然,蔣介石對台灣民主「也有貢獻」,因為他有「激起台灣人
反抗暴政之義憤」的「貢獻」!
58、關於台灣的「重利愛財」文化,可參葉啟政,《當前台灣社會重
利愛財之價值取向的解析》(收錄於葉啟政,《台灣社會的人文
迷思》,台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11月初版)一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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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冊內容初稿原在2003年9月24日國史館主辦的《二十世 │ │ 紀台灣民主發展──中華民國史專題第七屆討論會》中發 │ │ 表,題目為:《一條迂迴曲折的台灣民主之路──試析百 │ │ 年來台灣「民主文化」的形塑、轉折與再形塑》。本冊為 │ │ 摘錄本,完整版將於3月下旬由記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 │ │ 版,敬請期待! │ │ │ │ ◆本冊內容獲得作者授權摘錄,歡迎下載、影印、傳閱。 │ │ │ │ ◆本冊書名原為《台灣「民主文化」發展史研究──台灣民 │ │ 主深化必攜/悉手冊》(試閱本)。在製作本電子書前經 │ │ 原作者同意改為比較通俗化的《台灣民主化歷史的20個為 │ │ 什麼》。 │ └────────────────────────────┘ ┌─────── 《民主通訊》+《民主論壇》 ───────┐ │ │ │ 出版者:(美國紐約市)民主亞洲基金會(asisdemo.org) │ │ 主 編:洪哲勝(Cary S. Hung, Ph.D.) │ │ 電 郵:caryhung@aol.com │ │ 網 址:http://asiademo.org/gb │ │ │ ├────────────────────────────┤ │ │ │ 訂閱處:dforum-subscribe@yahoogroups.com │ │ (接到回應時,請回信證實訂閱。) │ │ 投稿處:dforum-owner@yahoogroups.com │ │ │ └──── 讓中國人從內心裡面發出文明得意的微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