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政黨
〔圖片說明〕從左至右,從上至下:
◆1856年,支持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弗裡蒙特(John Fremont)及其
競選夥伴德雷頓(William Drayton)的海報。
◆1868年,支持民主黨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西摩(Horatio
Seymour)和布萊爾(Frank Blair)的海報。
◆在1868年大選中,共和黨為格蘭特(Ulysses S. Grant)及其競
選夥伴科爾法克斯(Schuyler Colfax)助選的海報。
◆為總統候選人麥金利(William McKinley)譜寫的《共和黨兩步
曲》樂譜的封面。
◆1864年前後,宣傳民主黨候選人麥克萊倫(George McClellan)
及其競選夥伴彭德爾頓(George Pendleton)的競選海報。
◆在1860年大選中,共和黨宣傳林肯(Abraham Lincoln)及其競
選夥伴哈姆林(Hannibal Hamlin)的海報。
◆1876年,支持民主黨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蒂爾登(Samuel
Tilden)和亨德裡克斯(Thomas Hendricks)的海報。
(Hulton Archive by Getty Images)
1787年,締造美國共和制的《合眾國憲法》起草人,並沒有設想政黨
在政府事務中的角色。實際上,他們力求通過種種憲法設置──如分
權、制衡、聯邦制以及由選舉團間接選舉總統──使這個新的共和體
制免受政治黨派的影響。
儘管這是開國元勛的初衷,但是美國仍然在1800年成為第一個組建全
國性政黨的國家,而且通過選舉使行政權在政黨之間轉換。
政黨的興起和影響
與政黨發展密切相關的因素,是19世紀初取消了把財產所有權作為選
舉人資格的要求後帶來的選舉權的擴大。選民人數的大大增加,要求
產生一種將他們動員起來的手段。各種政黨組織由此應運而生。因
此,美國的政黨伴隨著民主的發展而興起,到了1830年代,它們已經
在政治舞台上穩固地確立了自己的角色。
今天,共和黨和民主黨存在於政治程序的各方各面。大約60%的美國
人認為自己是共和黨人或民主黨人。即便是那些自稱無黨派的人士,
通常也有黨派傾向,並對政黨表現出高度忠誠。例如,在從1980年到
1996年的五次總統選舉中,75%「傾向」於共和黨或民主黨的無黨派
人士,投票支持他們所傾向的政黨的總統候選人。2000年,在「傾向
」共和黨的無黨派人士中,有79%投票支持共和黨候選人喬治.W.
布什(George W. Bush);在傾向民主黨的無黨派人士中,有72%投
票支持民主黨候選人阿爾.戈爾(Al Gore)。
黨派影響也擴展到政府中。總統、國會、州長和州議會現在都由兩大
政黨主導。自1852年以來的每一位總統,或是共和黨人,或是民主黨
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時期內,兩大政黨在總統大選中囊括
平均94.8%的選票。在2002年的國會選舉和地方選舉結束後,聯邦參
議院的100名參議員中只有一名無黨派人士,在聯邦眾議院的435名眾
議員中也只有兩名無黨派人士。在美國所有50個州,州長都是共和黨
或民主黨人,在7,300名州議員中,只有21名(佔0.003%)既不屬於
共和黨,也不屬於民主黨。這兩大政黨組成並主導了聯邦政府和各州
政府。
儘管與很多民主國家的政黨相比,美國的政黨缺少黨內統一的意識形
態和綱領規劃,但美國的政黨對公共決策具有重大、甚至常常是決定
性的影響。而且,自1994年選舉以來,共和黨和民主黨在國會中表現
出尖銳的政策分歧,顯示出一種超乎歷史常態的高度黨內團結。兩黨
的政策分歧也從兩年一度的、有可能使多數黨地位發生轉變的眾議院
和參議院選舉中得到體現。政策分歧加上對參、眾兩院控制權的激爭
奪使國會黨派衝突近年來白熱化。為在2004年選舉中爭取優勢,國會
兩黨領袖、競爭民主黨總統競選提名的候選人以及布什政府都在不斷
施展各種策略。
為什麼是兩黨制?
兩黨角逐是美國政治制度最突出、最持久的特點之一。自1860年代以
來,共和黨人和民主黨人一直主導著選舉政治。這種獨一無二的、由
兩大黨始終壟斷國家選舉政治的歷史,既反映出政治制度的結構,也
反映出美國政黨的特色。
美國選舉聯邦和州議員的標準方式是「單一席位選區」制(single-
member district)。這意味著,誰贏得多數選票(即在任何一個特
定選區贏得的票數最多),誰就當選。與比例代表制不同的是,「單
一席位選區」制使任何一個選區只可能有一個政黨獲勝。因此,「單
一席位選區」制有助於形成兩個基礎廣泛、有足夠公眾吸引力、能夠
贏得議會選區多數票的政黨,與此同時,它把小黨和第三黨置於屢戰
屢敗的境地──小黨如果不與一個大黨聯合,就難以生存。不過,同
大黨聯合對大多數小黨而言是不可行的,因為除極少的幾個州外,其
他各州都禁止所謂「聯合選票」(fusion tickets),即一個候選人
作為一個以上政黨的提名人參選。
由選舉團選舉總統的制度進一步從體制上推助了兩黨制。在選舉團制
度下,美國公民實際上不直接對總統候選人投票。每個州的選民把選
票投給承諾支持某個總統候選人的「選舉人」。候選人必須在50個州
的538張選舉人票中獲得半數以上的選票才能當選總統。這使得第三
黨候選人當選總統極為困難,因為在每個州都是由獲多數票的候選人
囊括全部的選舉人票,也就是說,一個候選人在一個州獲得選民多數
票以後──即便是微弱多數──都將贏得該州全部的選舉人票。選舉
團制同「單一席位選區」制一樣對第三黨不利,因為第三黨在任何一
州贏得這種選舉人票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更不用說要在當選總統所
需要的多個州獲勝了。
由於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控制著政府機器,他們制定出的其他一些選
舉規則自然也對大黨有利。僅僅是將一個新政黨的名字放到州選票上
就是一項艱難和耗資的工作。例如,北卡羅來納州規定,任何一個新
政黨若想在2004年大選中把本黨的總統候選人列在該州的選票上,必
須有經58,842名選民簽字的請願書。此外,《聯邦競選法》
(Federal Election Campaign Act)給予大黨特殊優惠,包括大黨
可以得到比小黨多得多的競選總統公共基金──小黨即便在上屆選舉
中獲得了5%的選民選票、從而有資格得到公共基金,也仍無法擺脫這
種劣勢。
美國獨特的提名程序在體制上對第三黨構成了又一道障礙。在全世界
的民主國家中,惟有美國通過預選提出參加國會和州級政府選舉的各
黨候選人和通過各州的總統預選選出總統候選人。在大多數國家,政
黨候選人由黨的組織及其領導人提名;在美國,政黨參加大選的人選
由支持這個政黨的普通選民在預選中提出。因此,共和黨和民主黨的
提名實際最終由選民決定。
與大多數民主國家的情況相比,美國的這種制度使黨內組織機制比較
鬆散,但這種參與式的提名程序使共和黨和民主黨能夠將選舉政治主
宰了將近150年。反對派代表可以通過在預選中贏得黨的提名而在大
選選票上佔一席之地,從而在不必組建第三黨的情況下,增加自己在
大選中獲勝的機會。因此,預選提名程序往往將不同政見導入兩大
黨,使持不同政見人士一般無需進行組建第三黨的艱苦努力。當然,
預選提名制度使兩大黨易於被滲透,時而也的確有各種「邊緣」社會
運動和「外圍」參選者參與進來。
廣泛的支持基礎和中間路線
美國政黨在選舉中得到各個階層的廣泛支持。除了非洲裔選民外──
90%的非洲裔選民在2000年大選中投票支持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共
和黨和民主黨在幾乎所有主要的社會經濟群體中都有大批的支持者。
例如,儘管工會會員家庭一般被認為屬於民主黨,但共和黨人在大多
數選舉中都可望拿到至少三分之一的工會會員選票,1984年,共和黨
在工會會員中的得票率高達46%。2000年,有37%的工會會員家庭投票
支持共和黨。此外,儘管一般而言,收入水平越高,對民主黨的支持
率越低,但民主黨總統候選人通常可望得到大批中上階層選民的支
持。例如,在2000年大選中,民主黨候選人戈爾在家庭年收入超過10
萬美元的選民中的得票率達43%。
美國的政黨比較缺少內部統一性,也不嚴格遵循某種思想體系或政策
目標。美國政黨歷來最注重的首先是在選舉中獲勝並掌握政府的人事
安排。由於美國政黨在各個社會經濟階層的選民中享有廣泛支持,並
且要生存在一個以中間派意識形態為主體的社會,因此,美國政黨的
政策方針基本走中間路線。美國的政黨還顯示出高度的政策靈活性。
這種非教條的運作方式使共和黨和民主黨能夠容納多種異見,並且在
第三黨和抗議運動出現時,將其吸收到自己一邊來。
分散的政黨權力結構
權力結構分散是美國政黨的特點,這一點無論怎麼強調也不過份。縱
觀歷史,總統不能想當然地認為自己黨內的國會議員都會對他提出的
項目給予忠實支持,國會中的政黨領袖也不能指望本黨成員在投票時
嚴守黨派立場。無論共和黨還是民主黨,其自身的眾議院和參議院競
選委員會(由現任議員組成)與以競選總統為目標的黨的全國委員會
都是獨立運作的。而且,除了在推選代表出席全國提名大會的程序上
行使權力外,黨的全國性機構極少干預各州的黨務。這種結構分工在
某種程度上是憲法規定的分權制的結果──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
三權分立,每個分支由不同的程序選舉產生,有不同的任期,相互獨
立。這種政府分權制使一個黨的國會議員不太有必要同也是本黨成員
的總統保持一致。同樣的情況也表現在州議員與本黨州長的關係上。
憲法規定的聯邦制原則使美國政府形成聯邦、州和地方的多層制,而
在各層都有成千上萬個行政選區及各自的政府官員,因此,聯邦制也
導致政黨的權力更加分散。前面曾提到,經預選提名候選人的做法也
使政黨組織無法控制對本黨候選人的提名,從而削弱了政黨的權力。
這種情況促使候選人建立自己的競選組織,建立自己的選民基礎,以
便首先奪得預選勝利,然後力爭在大選中當選。甚至連籌募競選經費
都主要由各候選人自己負責,因為政黨組織的資金通常有限,而且提
供的資金數額,特別是聯邦競選資金數額,要受法律的嚴格限制。
美國人對政黨的疑慮
儘管美國的政治體制有著長期和濃重的黨派色彩,但在美國的公民文
化中存在著對政黨的根深蒂固的不信任。20世紀早期採取預選制提名
國會和各州候選人,以及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地方實行總統預選──
這已經成為決定總統提名的關鍵一環──都證明瞭公眾對政黨的反
感。美國人對政黨領袖施權駕馭政府感到不安。民意調查一貫顯示,
大部分選民認為政黨擾亂而不是澄清他們所關心的問題,並且認為選
票上最好沒有政黨標籤。
美國政黨不僅處在一個往往不喜歡它的社會環境中,而且還要面對相
當一部分選民越來越不重視政黨認同的現實。選民政黨歸屬感減弱的
跡象之一是「選票分散」,即在同一次選舉中把票投給不同政黨的候
選人。例如,在2000年的總統選舉和聯邦眾議院選舉中,有20%的選
民把選票分別投給不同政黨的候選人,結果在40個眾議院選區中出現
了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喬治.W.布什獲勝、當地民主黨眾議員候選人
也獲勝的情況。
由於很多美國人沒有強烈的黨派忠誠感,還有相當一部分選民稱自己
是無黨派人士,再加上有很大比例的公民投分散票,因此,美國的政
治是以候選人為中心,而不是以政黨為中心。這意味著,聯邦政府和
50個州政府的行政和立法機構常常被兩黨分別控制。比如,自1980年
以來,除了有4年例外,始終是兩黨分別掌控白宮和參眾兩院中的至
少一院。在2002年中期選舉後,有29個州(佔58%)的政府和議會是
在兩黨的分別掌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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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歷史上的第三黨◆
┌────────┬──┬───┬────┬───────┐
│ │成立│選民票│選舉人票│ 隨後一屆選舉 │
│ 第三黨 │……│………│…………│ ……………… │
│ │年代│ % │ 票數 │ 表現 │
├────────┼──┼───┼────┼───────┤
│反共濟黨 │1832│ 7.8 │ 7 │支持輝格黨 │
│Anti-Mansons │ │ │ │(Whig)候選人│
├────────┼──┼───┼────┼───────┤
│自由土地黨 │1848│10.1 │ 0 │獲5%選票, │
│Free Soil │ │ │ │為共和黨提供了│
│ │ │ │ │選民基礎 │
├────────┼──┼───┼────┼───────┤
│美國輝格黨 │1856│21.5 │ 8 │政黨解體 │
│Whig-American │ │ │ │ │
├────────┼──┼───┼────┼───────┤
│南方民主黨 │1860│18.1 │ 72 │政黨解體 │
│Southern │ │ │ │ │
│ Democrat │ │ │ │ │
├────────┼──┼───┼────┼───────┤
│立憲聯邦黨 │1860│12.6 │ 39 │政黨解體 │
│Constitutional │ │ │ │ │
│ Union │ │ │ │ │
├────────┼──┼───┼────┼───────┤
│平民黨 │1892│ 8.5 │ 22 │支持民主黨 │
│People's │ │ │ │候選人 │
│或 Populist │ │ │ │ │
├────────┼──┼───┼────┼───────┤
│進步黨 │1912│27.5 │ 88 │回歸共和黨 │
│ (西.羅斯福) │ │ │ │ │
│Progressive, │ │ │ │ │
│ T. Roosevelt │ │ │ │ │
├────────┼──┼───┼────┼───────┤
│社會黨 │1912│ 6.0 │ 0 │獲得3.2%選票 │
│Socialist │ │ │ │ │
├────────┼──┼───┼────┼───────┤
│進步黨 │1924│16.6 │ 13 │回歸共和黨 │
│(拉福萊特) │ │ │ │ │
│Progressive, │ │ │ │ │
│ R. La Follette │ │ │ │ │
├────────┼──┼───┼────┼───────┤
│州權民主黨 │1948│ 2.4 │ 39 │政黨解體 │
│States' Rights │ │ │ │ │
│ Democrat │ │ │ │ │
├────────┼──┼───┼────┼───────┤
│進步黨 │1948│ 2.4 │ 0 │獲得1.4%選票 │
│(亨利.華萊士)│ │ │ │ │
│Progressive, │ │ │ │ │
│ H. Wallace) │ │ │ │ │
├────────┼──┼───┼────┼───────┤
│美國獨立黨 │1968│13.5 │ 45 │獲得1.4%選票 │
│(喬治.華萊士)│ │ │ │ │
│Am. Independent,│ │ │ │ │
│ G. Wallace │ │ │ │ │
├────────┼──┼───┼────┼───────┤
│約翰.安德森 │1980│ 7.1 │ 0 │1984年沒有參選│
│John B. Anderson│ │ │ │ │
├────────┼──┼───┼────┼───────┤
│羅斯.佩羅 │1992│18.9 │ 0 │組建改革黨,於│
│H. Ross Perot │ │ │ │1996年再次參選│
├────────┼──┼───┼────┼───────┤
│改革黨(佩羅) │1996│ 8.4 │ 0 │提名布坎南 │
│Reform, Perot │ │ │ │(Pat │
│ │ │ │ │Buchanan)參 │
│ │ │ │ │選,獲得0.5% │
│ │ │ │ │選票 │
├────────┼──┼───┼────┼───────┤
│綠黨(納德) │2000│ 2.7 │ 0 │未知 │
│Green Party, │ │ │ │ │
│ R. Nader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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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黨和無黨派候選人
如表格所示,第三黨和無黨派候選人雖然遇到前文中提到的障礙,但
仍不時出現在美國的政治舞台上。他們常常能夠把兩大黨未能正視的
社會問題推到公眾論壇的前沿,並使這些議題被列入政府的議事日
程。但大多數第三黨往往只是在一次選舉中曇花一現,隨後不是銷聲
匿跡,就是被某個主要政黨吸收。從1850年代至今,只有一個政黨
──共和黨──在組建之後發展成為大黨,而當時是因為圍繞奴隸制
出現了引起國家分裂的重大價值觀上的爭執,形成了動員候選人參選
和調動選民的基礎。
儘管這個表格說明的不是第三黨長盛不衰,但事實顯示,這些政黨能
對選舉結果產生重大影響。例如,1912年西奧多.羅斯福
(Theodore Roosevelt)作為第三黨候選人參選,分散了通常投給共
和黨的選票,使民主黨人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在得選
民票數不過半的情況下當選總統。1992年,作為無黨派人士參選的羅
斯.佩羅(H. Ross Perot)吸引了在1980年代通常投票支持共和黨
的選民,從而導致當時任總統的共和黨人喬治.H.W.布什
(George H. W. Bush)競選連任失敗。2000年共和黨人喬治.W.
布什和民主黨人阿爾.戈爾所獲的票數非常接近,如果綠黨候選人拉
爾夫.納德(Ralph Nader)沒有參選,戈爾就可能贏得佛羅裡達州
的選舉人票,從而獲得當選總統所需的超過半數的選舉人票。
1990年代以來的民意調查一貫顯示,公眾非常希望有第三黨。2000年
大選前的一次蓋洛普民意調查表明,67%的美國人希望有一個強大的
第三黨,推出候選人參加總統、國會和州政府選舉,同共和黨和民主
黨候選人競爭。正是這種情緒,再加上不惜花費重金參選,使得得克
薩斯州億萬富翁佩羅在1992年大選中贏得19%的選民票,成為自西奧
多.羅斯福(進步黨)1912年贏得27%的選民票以來,得票率最高的
非主要政黨的候選人。
儘管存在著對第三黨的潛在支持,但第三黨在爭取贏得總統大選,甚
至在爭取贏得相當數量的參眾兩院席位時,仍面臨巨大障礙。除了前
面提到的那些障礙以外,最難以克服的是選民擔心投票給第三黨候選
人會「浪費」選票。選民在投票中採取的做法是,如果看到第三黨候
選人當選無望,就退而求次。因此,在2000年大選前的民意調查中,
15%的選民把納德排在布什和戈爾的前面,而後來納德祇得到了2.7%
的選民票。1992年的情況與此相似,在把佩羅作為首選的選民中,有
21%在投票時轉而支持了其他候選人。
美國還存在一種投「逆反」票(protest voting)支持第三黨候選人
的現像。例如,在1992年的一次蓋洛普調查中,投票給佩羅的選民中
有5%的人表示,如果佩羅有希望當選,他們反而不會投他的票。
第三黨和無黨派候選人即使當選總統,選舉過後也會遇到困難重重。
這當然是指管理國家的問題──任命政府成員,然後同由共和黨和民
主黨控制的國會合作,而這兩大黨是不會有多少熱情同一個非主要政
黨合作的。
選舉團(The Electoral College)
當美國選民前往投票站投票選舉總統時,很多人認為自己是在直接選
舉總統。但美國採用的是18世紀憲法定下的選舉團制度,因此,嚴格
地講,情況並非如此。
選舉團是一組「選舉人」的總稱,他們的人數由法律規定,經各州的
政治活動人士和政黨成員提名。在大選日,選民實際是把票投給承諾
支持某位總統候選人的「選舉人」。哪位候選人贏得的選民票數最
多,支持這位候選人的「選舉人」就將作為這個州的代表,出席於12
月分別在各州州府舉行的選舉總統和副總統的投票──所以實際上,
在一個州贏得選民票數最多的候選人囊括這個州的全部選舉人票。總
統候選人必須在全國獲得至少270張選舉人票方可當選。
在勢均力敵或有多黨參加的競選中,可能任何一位候選人都得不到
270張選舉人票。在這種情況下,將由眾議院選出下一屆總統。
選舉團制是根據《合眾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確立的。儘管這一制度
在近幾年引起一些爭論,但它仍被視為對選舉制度具有穩定作用。
選舉團如今如何運作
◆5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登記選民在大選年11月份第1個星期一後
的第1個星期二,投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
◆在各州的選民投票中獲勝的候選人通常獲得該州所有的選舉人票。
◆一個州的選舉人人數同該州的聯邦參議員和眾議員人數相等。哥倫
比亞特區在國會中沒有代表,但有3張選舉人票。
◆在大選年12月第2個星期三之後的第1個星期一,選舉人聚會,正式
投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總統候選人須獲得半數以上的選票方可當
選。選舉人總人數為538人,所以最低當選票數為270張。
◆如果沒有1位總統候選人獲得半數以上的選舉人票,則須由眾議院
從獲得選舉團支持票最多的3個人中確定當選者。眾議員以州為單
位投票,1州1票;獲簡單多數票的候選人當選。
◆如果沒有1位副總統候選人獲得半數以上的選舉人票,則須由參議
院從獲得選舉團支持票最多的兩個人中確定。
當選總統和副總統於翌年1月20日宣誓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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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選舉人票數一覽表◆
阿拉巴馬--9 路易斯安那--9 俄克拉何馬--7
阿拉斯加--3 緬因--4 俄勒岡--7
亞利桑那--10 馬裡蘭--10 賓夕法尼亞--21
阿肯色--6 馬薩諸塞--12 羅得島--4
加利福尼亞--55 密歇根--17 南卡羅來納--8
科羅拉多--9 明尼蘇達--10 南達科他--3
康涅狄格--7 密西西比--6 田納西--11
特拉華--3 密蘇裡--11 得克薩斯--34
哥倫比亞特區--3 蒙大拿--3 猶他--5
佛羅裡達--27 內布拉斯加--5 佛蒙特--3
佐治亞--15 內華達--5 弗吉尼亞--13
夏威夷--4 新罕布什爾--4 華盛頓--11
愛達荷--4 新澤西--15 西弗吉尼亞--5
伊利諾伊--21 新墨西哥--5 威斯康星--10
印第安納--11 紐約--31 懷俄明--3
艾奧瓦--7 北卡羅來納--15
堪薩斯--6 北達科他--3 ───────
肯塔基--8 俄亥俄--20 總計--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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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畢比(John F. Bibby)是威斯康星-密爾瓦基大學(Univer-
sity of Wisconsin-Milwaukee)政治學榮譽教授,並曾任美國政治
學協會(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政黨研究小組
主席。畢比著有《美國政治、政黨和選舉》一書(Politics,
Parties, and Elections in America),是研究美國政治和政府的
權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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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人選提名和美國的民主制度
〔圖片說明〕
◆1880年共和黨代表大會彫刻(Bettmann/CORBIS)
◆反映民主黨巴爾迪摩全國代表大會現場的早期彫刻(CORBIS)
美國總統候選人的提名制度看似複雜,甚至混亂,事實也的確如此。
自20世紀70年代民主黨和共和黨開始改革提名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的
規則以來,這個制度一直在不斷變化,最成功的候選人是那些深諳其
複雜性並善於靈活運作的人。這其實也正是富有創造性的政治人物的
做法──了解政治遊戲規則,全力和巧妙地投入遊戲。
政黨和候選人提名的演變
《合眾國憲法》對選舉總統的選舉團制度有明文規定,但是對政黨候
選人提名程序沒有具體規定。這是因為在18世紀末期制定和批准《憲
法》時還不存在政黨。政黨是在政府運作形成後發展起來的,也是美
國第一屆總統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所推行的政策的
產物。
從1796年開始,屬於各個政黨的國會議員,採用非正式會議形式提出
本黨的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這種被稱為「君主會議」(「King
Caucus」)的遴選體制延續了將近30年。1824年,這一體制隨著美國
向西部擴展造成的政黨內部權力分散而解體。
取代「君主會議」的是全國提名代表大會。1831年,一個很小的少數
黨──反共濟黨(Anti-Masons)──在馬裡蘭州巴爾迪摩市的一家
酒吧開會,確定候選人和競選綱領(即政黨或候選人的原則和政策性
宣言)。次年,民主黨人在同一家酒吧開會選舉候選人。自那以後,
主要政黨和大多數小黨都舉行了由各州派代表參加的全國提名會議,
決定本黨的總統和副總統候選人,並商定政策立場。
在整個19世紀和進入20世紀以後,這些代表大會都由州內的政黨領袖
控制,他們利用自己的影響精心挑選代表,以確保這些代表在大會上
「正確」投票。政黨領袖實施的這種控制最終造成黨內問題。不喜歡
由盤踞領導地位的上司親定總統候選人提名的人支持民主改革,使州
內的黨員能夠在大選前的「預選」中選出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
到1916年,半數以上的州都舉行了總統預選。
然而,這種鼓勵有黨派傾向的人參與選拔其政黨候選人的運動為時很
短。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那些認為預選威脅到自己的影響力的
政黨領袖說服州議會廢除預選,理由是預選費用大,並且參加人數相
對很少;有些可能成為候選人的人由於已經得到州政黨領袖的支持而
拒絕參加預選,以免在預選中失利。此外,在有些州,表達希望某人
當總統的投票只是建議性的,挑選大會代表用另行方式進行。到1936
年,只有12個州繼續舉行總統預選。
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隨著通訊技術的發展,再次出現民主
化的壓力。此外,電視的出現提供了交流的媒介,人們可以在自家的
起居室裡看到和聽到競選情況。候選人可利用在電視上露面的機會,
展示自己的魅力、聲望和當選資格。德懷特.艾森豪威爾(Dwight
Eisenhower)、約翰.肯尼迪(John Kennedy)和理查德.尼克松
(Richard Nixon)都拿出巨大的經費和精力參加了多個州的預選,
以此向他們的政黨證明,將軍、天主教徒和曾被擊敗的總統候選人在
大選中可以獲勝。他們獲得了成功,每個人都得到了本黨的提名併當
選為總統。
此外,從上個世紀60年代開始一直持續到70年代的越南戰爭,在民主
黨內引起分歧,轉而帶來要求進一步改革的壓力。1968年民主黨的提
名程序成為催化劑。反戰運動使民主黨分裂,並在舉辦民主黨代表大
會的芝加哥市引發了暴力的街頭示威。儘管會議激烈,民主黨還是提
名事先不參加任何民主黨預選的副總統休伯特.漢弗萊(Hubert
Humphrey)為總統候選人,漢弗萊因而成為反戰示威的目標。
-----------------------------------------------------------
1912年∼2000年
總統預選次數和參加黨全國代表大會的預選州代表
百分比
┌───┬──────────┬──────────┐
│ │ 民主黨 │ 共和黨 │
├───┼────┬─────┼────┬─────┤
│ 年份 │預選州數│預選州代表│預選州數│預選州代表│
│ │ │人數百分比│ │人數百分比│
│ │ │ + │ │ │
├───┼────┼─────┼────┼─────┤
│ 1912 │ 12 │ 32.9% │ 13 │ 41.7% │
│ 1916 │ 20 │ 53.5 │ 20 │ 58.9 │
│ 1920 │ 16 │ 44.6 │ 20 │ 57.8 │
│ 1924 │ 14 │ 35.5 │ 17 │ 45.3 │
│ 1928 │ 17 │ 42.2 │ 16 │ 44.9 │
├───┼────┼─────┼────┼─────┤
│ 1932 │ 16 │ 40.0 │ 14 │ 37.7 │
│ 1936 │ 14 │ 36.5 │ 12 │ 37.5 │
│ 1940 │ 13 │ 35.8 │ 13 │ 38.8 │
│ 1944 │ 14 │ 36.7 │ 13 │ 38.7 │
│ 1948 │ 14 │ 36.3 │ 12 │ 36.0 │
├───┼────┼─────┼────┼─────┤
│ 1952 │ 15 │ 38.7 │ 13 │ 39.0 │
│ 1956 │ 19 │ 42.7 │ 19 │ 44.8 │
│ 1960 │ 16 │ 38.3 │ 15 │ 38.6 │
│ 1964 │ 17 │ 45.7 │ 17 │ 45.6 │
│ 1968 │ 17 │ 37.5 │ 16 │ 34.3 │
├───┼────┼─────┼────┼─────┤
│ 1972 │ 23 │ 60.5 │ 22 │ 52.7 │
│ 1976 │ 29* │ 72.6 │ 28* │ 67.9 │
│ 1980 │ 31* │ 74.7 │ 35* │ 74.3 │
│ 1984 │ 26 │ 62.9 │ 30 │ 68.2 │
│ 1988 │ 34 │ 66.6 │ 35 │ 76.9 │
├───┼────┼─────┼────┼─────┤
│ 1992 │ 39 │ 78.8 │ 38 │ 80.4 │
│ 1996 │ 34 │ 62.6 │ 43 │ 90.0 │
│ 2000 │ 40 │ 85.7 │ 43 │ 93.1 │
└───┴────┴─────┴────┴─────┘
(Stephen Crowley/The New York Times)
+ 包括預選州選出的政黨領袖和民選官員
* 不包括佛蒙特州。佛蒙特州舉行不具法律約束力的表
達希望某人當總統的投票,但在州預選會議和代表大
會上選出代表。
〔資料來源〕
For 1912-1964, F. Christopher Arterton, 「Campaign
Organizations Face the Mass Media in the 1976 Presidential
Nomination Process」 (paper deliver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Washington,
D.C., September 1-4, 1977); for 1968-1976, Austin Ranney,
Participation in American Presidential Nominations, 1976
(Washington, D.C.: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1977),
table 1, 6. The figures for 1980 were compiled by Austin
Ranney from materials distributed by the Democratic
National Committee and the Republican National Committee.
The figures for elections since 1980 were compiled by the
author from data supplied by the Democratic and Republican
National Committees and the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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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將分裂的黨統一起來,1968年的民主黨代表大會在提名漢弗萊以
後,同意指定一個委員會來重新審議黨的總統候選人提名程序,以期
達到雙重目的:鼓勵更多黨員參與遴選本黨提名人;使提名代表大會
具有更公平的代表性。這些改革措施成為兩大政黨使提名總統和副總
統候選人的程序民主化的開端。
今天的預選選舉(Primary)與預選會議(Caucus)制
民主黨實行的重大改革促使大多數州實行預選──州議會負責制訂本
州選民如何選舉的法律。根據現行體制,預選指的是同一政黨支持者
之間的選舉,以選拔該黨參加總統大選(general election)的候選
人。根據各州不同的選舉法,參加者可以直接投票選舉總統候選人,
也可以用間接投票的方式選出「保證」支持某一候選人的代表。
在目前這種體制下,各州唯一的另一個選擇是採用分階段預選會議程
序,也就是,居住在範圍相對不大的一個地區(地方選區)的黨員聚
集在一起,選出保證支持某些候選人的代表;這些人代表自己的選區
出席縣代表大會,在縣代表大會上推選出參加州代表大會的代表;參
加州代表大會的代表選出代表本州出席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雖
然這種預選會議程序歷時好幾個月,但對候選人的選擇基本上在第一
輪投票中就得到確定。
艾奧瓦預選會議運作方式介紹
◆階段
(一)在艾奧瓦州2,000多個選區舉行預選會議,選出1,500多名代
表,出席99個縣代表大會。
(二)縣代表大會選舉出席5個國會選區代表會議的3,000名代表。
(三)國會選區代表會議選舉出席全國代表大會的地區代表。這些
代表也出席州代表大會。
(四)州代表大會選舉出席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州代表。另外,
民主黨人還選出州裡的黨和民選官員代表。
◆第一輪選區預選會議程序
民主黨:只有住在選區內、有投票資格的註冊民主黨選民可以參
加。參加者應邀加入支持不同候選人的小組。小組成員必須佔出席
會議人數的至少15%才有效。無效的小組被解散,其成員可以加入
有效的小組。在這一階段的會議上有大量遊說活動。候選人得到的
代表份額嚴格按照小組人數與參加預選會議人數的比例而定。
共和黨:參加者必須具有投票資格,但不必是登記過的共和黨黨
員。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投票結果在全州範圍內進行統計。出席
縣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預選會議通過任何一種方式選出──既可通過
直接選舉(贏者囊括全部選票),也可以根據非正式投票的得票比
例確定。
各州代表團出席黨的全國提名代表大會的實際人數依黨規而定,其
中考慮的因素包括:州人口、過去對黨的全國候選人的支持程度,
以及現任民選官員和政黨領袖的人數等。民主黨採用的代俵分配模
式,使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的人數比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的人數多
大約一倍。
《合眾國憲法》授權各州在符合國會確立的法律和要求的前提下,
制訂州選舉法。雖然各州可以自由決定舉行預選選舉和預選會議的
日期,但他們需要遵循黨的規定,因為最高法院確定,各政黨有權
制訂和實施出席全國大會的規則。因此,那些沒有按照政黨規則遴
選代表的州,其代表可能在全國代表大會上受到挑戰,或者因違反
政黨規則而被減少人數。
如今,在參加政黨提名候選人的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中,有80%以
上是通過預選產生,而且預選向所有註冊黨員和自認的民主黨派或
共和黨派人士敞開。
民主黨對它所有的州級組織都實行一套全國性的規定,共和黨沒
有。民主黨的規定要求各州在總統大選年2月份的第一個星期二至6
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二之間舉行候選人提名競選。艾奧瓦和新罕布什
爾兩個較小的州由於分別有舉行全國首場預選會議和全國首場預選
選舉的傳統,而被正式允許免受這一規定的限制。鑒於一些少數族
群選民可能集中於州內的某些社區,因此為加強少數族群的代表
性,民主黨還要求75%的州代表所來自的選區不得大於國會選區。
此外,保證支持某一候選人的代表的數目要根據他們或他們的候選
人所得票數的比例而定。民主黨還設有其他類型的代表,如民主黨
領袖和民選官員,這些代表沒有責任一定要支持某個候選人,即使
這些候選人可能已經贏得了他們所在州的預選。最後,民主黨還要
求,州代表團中的男女代表人數應該相等。
儘管兩黨的全國性黨規不同──共和黨由州級黨組織決定,民主黨
反之,但是它們都有兩個主要趨勢:
越來越多的州將預選選舉和預選會議移到選舉程序初期進行,目的
是能夠對提名候選人產生更大影響,促使候選人關注本州的需求和
利益,並且使他們將競選活動資金用在自己的州裡。這種做法被稱
為「前置」(front-loading)。
出現「區域化」(regionalization)做法,即某個地區內的一些
州彼此合作,在同一天舉行預選選舉和預選會議,以求最大限度地
擴大那個地區的影響力。
這兩大趨勢迫使候選人提早展開競選活動,以便在舉行早期預選的
幾個州裡打下穩固基礎。候選人也越來越依賴大眾傳媒,特別是電
台和電視台,並且更加倚重各州政黨領袖的支持,以便幫助他們把
自己的影響擴大到在同一天舉行預選的那些州的選民中。
提名程序中的這種「前置」和「區域化」趨向,對有全國知名度的
候選人,如在任總統、大州的州長和聯邦參、眾議員等有利,他們
有資金、有媒體的報導,有組織的支持。
讓我們以民主黨2004年總統選舉提名以前的預選活動為例。參加競
選的8名民主黨候選人籌集到大約2,500萬美元資金,到2003年3月
31日,也就是距第一次預選會議或預選選舉日還有10個多月的時
候,他們的開支為700萬美元。在這些候選人中,在任的國會議員
籌集到的資金最多,僱用的是最有聲望的政治顧問,並且著手組織
最大的競選隊伍。預選程序的時間短,不利於那些需要借助預選選
舉和預選會議得到提名的候選人。例如,吉米.卡特(Jimmy
Carter)在1976年、約翰.麥凱恩(John McCain)在2000年面臨
的就是這種情況。
總統候選人提名程序的不斷變化對所有候選人都產生影響。即使在
任總統也不能把再次得到提名視為當然。1992年,(當時在任總
統)喬治.H.W.布什(George H. W. Bush)就因訪談節目保
守派評論員和報紙專欄作家帕特.布坎南(Pat Buchanan)的挑戰
而在預選遭到難堪的失利。與此相反,(當時在任總統)比爾.克
林頓(Bill Clinton)在1996年大選的早期就籌集到大筆資金,避
免了民主黨內一名政治對手的挑戰。克林頓利用這筆資金,在從預
選會議和預選選舉開始到全國大選的整個過程中,採用了以媒體為
主導的競選戰略。
◆政黨提名與民主
對總統候選人提名程序的改革顯然擴大了公眾參與的基礎。1968
年,也就是在改革之前,只有1,200萬人參加預選投票,約佔適齡
選民的11%。2000年,有大約3,500萬人參加預選投票,約佔選民人
口的15%。在2000年總統大選的預選階段,有2,000多萬人參加了在
喬治.W.布什(George W. Bush)和他的共和黨競爭對手之間的
預選投票,有1,500萬人參加了在副總統阿爾.戈爾(Al Gore)與
他的主要競爭對手、前參議員比爾.布拉德利(Bill Bradley)之
間的預選投票。
除了擴大公眾參與外,如今的提名程序還也擴大了政黨選民陣容的
代表性。就種族和性別而言,參加兩黨提名代表大會的代表範圍更
加廣泛。不過,就意識形態而言,代表性並沒有擴大。造成這種情
況的原因是,參與提名階段活動的積極分子大多比認同同一政黨的
普通選民具有更強的意識形態傾向。所以,相對各自的選民基礎而
言,出席共和黨大會的代表往往比一般共和黨的選民更保守,出席
民主黨大會的代表比一般民主黨的選民更具自由派傾向。
如前所述,改革也削弱了州政黨領袖的權力,促使那些希望獲得黨
內提名的人更廣泛地爭取公眾的支持。這種做法加強了候選人與其
核心支持力量之間的聯繫,有助於那些當選人履行其競選諾言。喬
治.W.布什在上任後的第一年內,致力於實現他在競選期間提出
的主要政策目標,如減稅、教育改革、加強軍備,以及傾向於其保
守派政治基層的政策計劃。
雖然提名程序的諸項改革促使這個過程更加民主化,但是仍然存在
不合規律之處。參加預選的人往往比普通共和黨或民主黨選民受教
育程度高,收入多,年齡大。此外,為候選人或為其事業提供捐款
的一向是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人。因此,選舉結果必然給這些人帶
來更大發言權。
最後,公開和競爭激烈的提名過程會在黨內造成分裂。爭取提名的
競爭越激烈,分裂越嚴重,而一個政黨要想使自己的提名人競選總
統成功,就必須迅速化解分裂局面。
◆政治代表大會的影響
總統提名程序改革的另一個結果是,黨的全國提名大會的重要性逐
漸降低。如今,總統候選人的提名其實在預選早期階段就由投票人
決定了,而得到提名的人通常在代表大會召開之前就表明瞭自己的
副總統候選人人選。獲得提名的候選人也負責起草黨的政治綱領。
既然如此,美國選民為什麼還要在電視機前收看全國提名代表大會
呢?
事實是,很多人並不收看。全國代表大會的電視收看人數近年來下
降,主要電視網在黃金時段播放代表大會會程的時數也減少。調研
機構在2000年夏天兩黨舉行全國提名代表大會期間進行的調查表
明,大約一半的電視觀眾並不收看任何一黨的代表大會。
儘管收視率下降,但兩黨全國代表大會仍然得到新聞節目和報紙的
關注,同一項調查顯示,公眾對代表大會以及他們對候選人及其政
策的了解在大會期間和之後上昇。所以,代表大會確實有助於為選
民提供信息,為政黨爭取支持,激發黨員對政黨提名人的熱情,使
全國將注意力集中到即將舉行的大選上。
總統提名程序並非完善。但是,近幾十年來,它擴大了參與,提高
了不同群體的代表性,加強了黨的普通支持者與候選人之間的聯
系。這一程序的規則有利於那些知名度較高、能籌集到更多資金、
擁有最有效的競選隊伍和在總統預選早期能夠最強烈地激發起選民
熱情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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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韋恩(Stephen J. Wayne)是位於華盛頓特區的喬治敦大學
(Georgetown University)教授。他也是《2004年通往白宮之路》
(The Road to The White House 2004)一書的作者。(Thomson/
Wadsworth,2004年出版。)
|
美國選舉程序
〔圖片說明〕
◆準備在2002年11月4日國會議員選舉中投票的佛羅裡達州選民,
將使用新的電子投票機。(Vincent Laforet/The New York
Times)
◆馬薩諸塞州哈利法克斯市選民在2002年11月5日的中期選舉中投
票。(Republished with permission of the Globe
Newspaper Company, Inc.)
美國選民一般比大多數其他民主國家的公民有參與選舉的更多機會。
有些美國人一年中可以有5、6次投票機會,每張選票上有著角逐各層
次政府的各種職務的各式各樣的候選人。
美國的聯邦體制讓聯邦政府與州政府有不同的權力分工,因此,美國
的選舉日實際上也是同時進行一系列州和地方選舉的日子。不過,各
地選舉的程序不盡相同。
在美國的政治體制中,許多政府職務經選舉產生;此外,還有很多涉
及為教育和州及地方服務項目──如公園和高速公路──提供資金的
事項是由公眾投票決定。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政策性問題也是通過這樣
的選民表決和提案來決定。一些政治學者認為,選舉頻繁也許是過去
50年中美國選民投票率下降的一個原因。美國人在預選中選出的大多
是黨派候選人,預選其實是由選舉行政人員主持的政黨運作。
投票程序
美國選舉的地方性意味著,這項工作需要有成千上萬人負責組織和進
行,包括統計和確認選舉結果。這是一套重要而複雜的工作──確定
選舉日期,確定候選人資格,登記合格選民,準備選民名冊,選擇投
票裝置,設計選票,組織龐大的臨時工作隊來管理選舉日當天的程
序,並負責計票和確認選舉結果。
從以往的情形來看,美國的選舉一般沒有產生過十分接近的投票結
果。選票上的大部分職務是地方性的,而選區範圍也經常由執政黨按
照過去的投票規律劃定,從而保障那裡是一黨得勝。不過,近年來也
有明顯的例外。2000年美國總統大選──美國歷史上最勢均力敵的大
選酣戰──的結果,讓美國人首次看到了很多與選舉行政管理有關的
問題。
美國的投票程序分為兩步。美國沒有全國性的合格選民名冊,所以,
公民必須經過登記才能獲得投票資格。公民在自己的居住地登記投
票;如果搬遷到新的地方,通常需要重新登記。登記制度的目的是防
止作弊。但是,各州的選民登記程序不盡相同。過去,登記程序有時
被用來阻礙某些公民參加選舉。近來,登記的規定趨於簡化,1993年
通過的《全國選民登記法》(National Voter Registration Act;
也叫「Moter Voter」 Law,即「機動選民」法),使人們可以在延
長汽車駕駛執照的同時進行選舉登記。
選舉管理人員最重要的職責之一,是確保每個有選舉資格的人登記在
冊,沒有選舉資格的人不被入冊。一般而言,地方選舉管理人員寧肯
有失於把最近沒有投過票的人入冊,而不願誤將合格選民排除。當姓
名不在登記名冊上的人來投票時,他們被給予一張臨時選票。然後,
經過核實其選舉資格,再將其選票納入統計結果。
選舉管理人員的作用
在美國,選舉是一項行政事務,按照固定的預算在地方進行,目的是
準確及時地反映合格選民的選擇。這意味著選舉管理人員──通常為
縣或市的公務員──承擔著艱巨的任務。他們負責全年選民登記,並
確定能夠參加一場具體選舉的合格選民。他們必須為每一次選舉設計
選票,確保所有合格候選人票上有名,確保所有付諸公決的議題得到
準確陳述。他們必須將選票設計得儘可能簡潔明瞭。
〔圖片說明〕
◆新罕布什爾州迪克斯維爾谷的市政官員投下2000年總統大選中象
徵性的第一票。(Reuters)
目前,全國沒有統一規範的選票形式或投票裝置。選舉管理人員通常
要採用多種語言、有時甚至不同格式的選票。在一些選區,必須將候
選人和黨派的名字用任意方式排列。具體的投票裝置最終必須由地方
選舉管理人員確定,而選票必須適應投票裝置。鑒於2000年總統大選
佛羅裡達州選區出現的問題,國會通過立法,向州和縣提供資助,幫
助它們採用最先進和最可靠的投票方式。
在各次選舉之間,選舉管理人員要負責保管和維護投票裝置,具體工
作由承包商而非正規工作人員承擔。最艱巨的工作之一是僱用和培訓
需要在選舉日長時間工作(通常10至15小時)的大量臨時工作人員。
如果在兩次選舉之間需要對投票裝置或者選票格式做出改變,那麼培
訓工作就更為繁重。搬運裝置、招聘和培訓人員等事務性工作有時如
此耗費精力,以至檢查選民資格的工作只好交給由主要政黨提供的志
願人員。由於志願人員通常是政黨的代表,偶爾難免使某些地方選舉
的運作引起非議。
〔圖片說明〕
◆在2000年總統大選中,俄勒岡州波特蘭市一名婦女騎車到交票站
遞交選票。(Shane Young/The New York Times)
◆東北地區一名婦女抱著女兒等待投票。(Suzanne Dechillo/
The New York Times)
◆佛羅裡達州退休居民社區的老年公民在2000年總統大選中投票。
(Andrew Itkoff/The New York Times)
◆密歇根州迪爾伯恩市的一名選舉工作人員2000年11月7日在核實
選民登記資料。(Jim West/The Image Works)
投票
投票程序中的第2個步驟是公民投票方式。對於大部分合格選民來
說,他們只需前往住所附近的投票站投票。就全國範圍而言,選區的
面積和每個選區內的合格並登記的選民人數有很大差異。
投票裝置與選票形式由地方決定,因為這些都是由地方出資。也因為
這樣,人們投票的方式──用什麼裝置以及這些裝置保養得好壞──
與當地的社會經濟狀況和稅收來源有關。由於地方稅收要被用於學
校、警察、消防隊、公園以及娛樂設施,所以對投票技術的投資往往
不佔優先位置。
美國有著各式各樣的投票裝置,而且投票技術在不斷變化。一般過去
採用的在候選人名子旁邊劃「X」的紙制選票,如今已經很少見。不
過,許多電腦化系統仍需用涂圈或連線符號式的紙制選票,然後通過
人工掃瞄進行統計。
許多選區仍然使用「扳手」投票機。用這種方法,選民在他們要選的
候選人名字旁或他們所支持的議題旁轉動一下控制桿,然後,通過在
程序結束時推動一個較大的控制桿將選票記錄下來。這種裝置已經停
產30多年,所以維護它們既困難,又昂貴。這種裝置正在逐漸被淘
汰。
另一種非常常見的裝置是「打卡」機。選票為一張紙卡,投票人或者
在候選人名字旁邊打孔,或者通過把紙卡送入選票模機打孔。在2000
年總統大選時,正是這種類型的選票導致佛羅裡達州出現計票爭議。
因此,「打卡」裝置也正在被淘汰。
目前的趨勢是採用電子直接記票機(英文簡稱DRE)。它採用電腦化
的觸摸屏幕,很像銀行的自動提款機。另外,針對採用可以使投票程
序更便捷的電腦或因特網投票也有很多討論。亞利桑那州的一次預選
曾試用了這種方法。但是,電腦安全專家仍在完善這種系統,它們還
沒有得到廣泛使用。
〔圖片說明〕
◆美國外交人員及家屬2000年10月17日在印度孟買美國領事館投缺
席選民票。(AFP/CORBIS)
近年來對投票方式做出的一個重大改革,是讓選票在選舉日之前到達
選民手中。這一趨勢始於有關缺席選票的規定,針對的是那些預計在
選舉日當天將不在自己的選區(或投票地)的選民。一些地方逐漸放
寬這一規定,允許公民登記為「永久缺席選民」,經常性地把選票寄
到他們家中。
另一項新的規定是「提前投票」。選舉工作人員可以在選舉日前最多
3個星期之內,在購物中心和其他公共場所設立投票裝置。公民可在
方便的時候前去投票。在有些州,公民通過郵寄投票。在俄勒岡州,
在選舉日前20天,所有公民都收到郵寄選票,他們可以將自己的選擇
寄回,也可以到指定地點親自遞交。其他地方──如華盛頓州的西雅
圖市和金縣──已採用郵寄投票,但其附近地區仍使用直接電子記票
裝置或「打卡」機。就全美國而言,有超過五分之一的選民是在所謂
「選舉日」之前投票的。
計票
隨著在選舉日之前投票的人數日益增多,11月第1個星期一之後的第
1個星期二──美國傳統的總統大選日──越來越應被視為「計票
日」,而不是「選舉日」了。儘管提前投票日趨盛行,但選票要等到
選舉日當天結束才能統計,以便不在投票站關門之前透露有關候選人
領先或落後的信息。提前公佈信息既會影響前往投票的人數,也會影
響競選方式和運作。
2000年的總統大選生動地說明瞭計票程序中的一些教訓。根據美國最
高法院對這次有爭議的選舉所做的裁決,出現在佛羅裡達州的主要問
題是,以同一方法統計不同類型的選票。在有些選區,缺席選票與在
現場使用投票裝置的選票不一樣。因此,可能必須採用不只一種計票
方式。在有些地區,缺席選票票數如果少於兩個主要候選人之間的得
票差,就根本不予統計。
2000年的選舉還顯示,投票裝置像任何其他類型的電子機械裝置一
樣,雖然本身允許一定的誤差,但需要定期維護才能使其最準確地發
揮功能。如果在一場選舉中雙方實力非常接近,並且進行不只一次點
票的話,計票器產生的結果會略有不同。
如果一場全國性選舉要靠不到普通選票中的0.5%的選票決定勝負,而
且如佛羅裡達州這樣,在投給喬治.W.布什與阿爾.戈爾的總共
580多萬張選票中,只有202張之差,那麼,與所使用的具體裝置相關
的計票方式就可能引起爭議。佛羅裡達州大部分採用打卡投票方式。
對打卡裝置的保養存在問題,選民能否在選票上完全把孔打穿也是一
個問題。在有些地方,選票的設計令選民讀起來感到困惑,特別是老
年選民,可能導致一些選民錯將選票投給他們不想選擇的人。
佛羅裡達州選舉結果如此勝負難分,而它又是最後完成計票的一州,
因此,在選舉日過後的幾個星期裡,佛羅裡達州一直是布什和戈爾競
選陣營專注的目標。由於美國選舉制度的地方性,也由於選舉團是以
贏者得全票的方式計算州選票,因此雙方都把精力集中於州法院。雙
方人馬分別選擇了各自有望獲得司法判決勝利、並且最有可能對某一
投票方式作出成功挑戰的地區。任何一方都沒有要求在全州重新計
票。最後,他們的案子呈交美國最高法院最終裁決。裁決結果是:停
止重新計票,維持佛羅裡達州州務卿最初核定的選舉結果。這樣,佛
羅裡達州的25張選舉團票全部屬於喬治.W.布什,使他獲得選舉團
多數票,從而被確定為當選總統。
◆改革運動
2000年大選的一個明顯教訓是,佛羅裡達州經歷的選舉管理、投票和
計票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發生在美國幾乎所有地區。儘管其後果
不會完全一樣,因為像2000年總統大選那種勢均力敵的局面十分罕
見,但這個經歷揭示出一些問題。人們圍繞改革的需要展開了數項研
究,舉行了多種專題會議,聽取專家意見和進行聽證。雖然審議和最
終提出的改革方案帶有一些黨派色彩,但是,鑒於人們認為有必要在
2004年選舉之前拿出行動,所以對這些因素的考慮被置於次要位置。
〔圖片說明〕
◆佐治亞州一名縣官員2002年10月在操作一台新型觸屏投票機,為
將在11月選舉中採用的系統做準備。(Jenni Girtman/Atlanta
Journal Constitution)
2002年,第107屆國會通過《幫助美國投票法》(Help America
Vote Act),其中的重要規定包括:第一,聯邦政府向州和地方提供
資金,替換過時的打卡投票機和「扳手」投票機。第二,聯邦政府成
立「協助選舉委員會」(Election Assistance Commission),向地
方選舉管理人員提供技術幫助,並建立投票裝置的標準。「協助選舉
委員會」會將提出非強制性的針對投票系統及其硬、軟件測試與檢核
的指導方針。委員會的計劃還包括建立一批研究項目,範圍涉及:投
票裝置與選票設計、登記方法、舉行臨時投票和防止作弊的途徑、對
投票站工作人員的錄用和培訓、選民教育計劃;另外,還將研究確定
是否需要在聯邦職務選舉中要求各州採用比較統一的重新計票程序,
以及是否有其他舉行聯邦選舉的途經。
《幫助美國投票法》反映出,聯邦政府對不願捲入這類被視為地方行
政問題的原有立場做出了重大改變。在2000年大選後,尤其是在佛羅
裡達州的競選後,這種程序改革幫助加強了美國人對選舉制度的信
心。鑒於選舉是民主制度合法運作的基礎,其相關費用只是很小的代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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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克爾.特勞戈特(Michael W. Traugott)為密歇根大學傳播學研
究與政治學教授,與人合著《選民使用民意調查指南》(The
Voter's Guide to Election Polls)和《民意調查、新聞媒體與民
主》(Election Polls, News Media and Democracy)。他目前的研
究重點是改革選舉管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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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選舉
〔圖片說明〕
◆2001年2月27日喬治.W.布什總統第一次在國會兩院聯席會議
上發表演說。(AFP/CORBIS)
◆1997年1月7日眾議院議員在第105屆國會開始時宣誓就職。
(AP/Wide World Photos)
雖然媒體將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2004年的總統選舉,但是美國人民也
將在同時投票選出擔任政府各種其他職務的數以千計的官員。其中,
國會選舉可能會跟總統競選一樣激烈,而且幾乎同等重要。目前,美
國兩大政黨的權力對比相當接近。共和黨在眾議院的435個席位中只
以12席之優佔多數,而在參議院的100個席位中只佔51席。
國會選舉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國會對制訂政策具有關鍵作用。美國實
行的是與一般議會體制不同的國會與總統分權制。一切法律都在國會
起草,必須經國會通過。另外一個與一般議會制度不同的特點是,在
美國不存在那麼嚴格的黨紀黨規。國會議員可以就他們認為最好的政
策,包括他們認為最有利於自己連續當選的政策,自由地投票。因為
這樣,國會領袖為結成優勢聯盟就必須逐個地爭取議員,而不是依靠
黨紀嚴格的政黨所提供的一致支持;因此,國會每個席位的得失都對
兩黨具有重要意義。
美國的選舉方式意味著,有可能出現一個政黨掌控國會而另一個政黨
掌控白宮的局面。這種所謂的分掌政府(divided government)局面
已經變得十分常見。在過去的24年中,有16年是由不同的政黨分別控
制眾議院和白宮。1994年以來,共和黨一直佔眾議院的多數。從1994
年至2000年,即比爾.克林頓總統在位的後六年,共和黨也控制了參
議院。
2000年的大選使共和黨贏得了白宮並保持在眾議院的多數。但兩個政
黨在參議院各佔50個席位。《憲法》規定副總統(現在是共和黨的迪
克.切尼,Dick Cheney)在參議院有打破均衡的一票,所以,2000
年選舉後,共和黨佔極其微弱的多數,形成共和黨一統聯邦政府的局
面。
2001年6月,共和黨參議員詹姆斯.杰福茲(James Jeffords)脫離
共和黨,從而使對參議院的控制權回到民主黨一邊,重新形成兩黨分
掌政府的局面。在2002年的選舉中,民主黨又喪失了這個微弱多數,
使共和黨重新控制參、眾兩院。
國會選舉過程
眾議院和參議院具有幾乎相等的權力,但選舉方式大不相同。美國共
和制的締造者的意圖是,讓眾議院議員接近大眾,在立法時最忠實地
反映民眾的願望和抱負。因此,他們確定眾議院要有較大的規模,議
員任期較短(兩年改選一次)。最初,有些人認為兩年的時間太長;
但如今人們更普遍擔心的是,頻繁的選舉會導致在任眾議員總是忙於
競選連任,將心思主要用於考慮什麼對自己的競選勝利最有利,而不
是對國家最有益。
在眾議院,一個席位代表一個地理選區,每個議員由獨自的,或曰
「單一席位」的選區根據簡單多數原則選出,即誰得到的票數最多,
誰就贏得選舉。50個州中的每個州都被確保在眾議院內有至少一個席
位,其餘席位按人口分配給各州。例如,阿拉斯加州人口非常少,因
此在眾議院僅佔一席。加利福尼亞是最大的州,目前有53個席位。
參議院的性質是代表各個州。參議員其實最早是由州議會挑選;直到
1913年憲法的《第17條修正案》通過後,參議員才由各州的選民直接
選出。每一州有兩名參議員,任期六年。每兩年有三分之一的參議院
席位改選。參議員實際是由選民多數選出,每一個州相當於一個「單
一席位」選區。
〔圖片說明〕
◆2002年11月新任國會眾議員集體拍照前,佛羅裡達州共和黨眾議
員哈里斯(Kathleen Harris)與民主黨眾議員米克(Kendrick
Meek)握手。(Doug Mills/The New York Times)
◆2002年8月民主黨國會初選候選人馬耶特(Denise Majette)在
佐治亞州迪凱特市對支持者表示感謝。(AP/Wide World
Photos)
在由簡單多數原則決定的選舉中,尤其是在單一席位的選區中,因為
選民不願意把選票「浪費」在他們認為毫無希望的競選人身上,所以
任何第三黨的候選人都很難取勝,而這種情況就會導致形成只有兩大
政黨的體制;想贏得選舉的候選人也因此而避免與任何毫無希望的政
黨沾邊。因為沒有所謂「邊緣代表」(peripheral representa-
tion),少數人的聲音往往通過兩大強黨之一的黨內代表得到反映,
而不是通過不受輿論重視的支流團體得到代表。在美國的整個歷史
上,從來沒有過兩個以上的大黨。今天,即使在大興所謂「以候選人
為中心」的競選中,第三政黨及其候選人雖然經常有所努力,但鮮有
成功。2002年選舉過後,美國眾議院435個議員中只有兩位是獨立於
兩黨之外的議員,在有100個議員的參議院裡,只有一位獨立派的參
議員。參、眾兩院中的所有其他席位都被共和黨和民主黨──美國自
1860年以來的兩大政黨──的成員贏得。
國會選舉因素
在美國歷史上的絕大部分時期,國會選舉都「以黨為中心」。由於大
多數選民長期忠於這一政黨或那一政黨,他們傾向於依黨派界線投
票。國會議員經常重新當選,有時連任幾十年,原因就是他們選區的
大部分選民支持這一政黨。議員本人的努力對增加或減少選民的支持
度只有非常有限的影響。最近幾年,候選人的個性和競選議題開始成
為影響黨派忠誠度的因素。
自1960年代以來,聯邦選舉越來越變成以候選人為中心的競選。候選
人具有的利用電視、籌募大筆捐款和舉辦民意調查以及其他現代手段
展開競選的能力,使選民可以對候選人個人有更多了解。因此,選民
在權衡政黨忠誠度之外,往往也考慮兩位候選人在他們印象當中的長
短處。
以候選人為中心的投票選舉對國會現任議員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優勢。
一般說來,現任議員總要比向他們挑戰的對手有更多的上電視和見報
的機會。更多的媒體曝光和對公共政策的實際影響力使現任議員可以
籌集到更多的競選資金。出於這些以及其他原因,爭取連任的現任議
員非常有可能贏得選舉。在2002年,有398位眾議員競選連任,只有
16人被擊敗。而競選連任的26位參議員只有3人落選。以參議院88%、
眾議院96%的重新當選率來看,可以公平地說,國會選舉不僅是以候
選人為中心,而且是以現任議員為中心的。
現任議員有更多資金,得到更多的媒體報導,因此,他們能夠依靠在
選民中的知名度戰勝往往缺少知名度的對手,取得競選勝利。一些調
查結果顯示,十分之九的被調查者知道他們的現任眾、參議員的名
字,而即使是到了競選尾聲,也只有略多於二分之一的人知道主要競
爭對手的名字。由於幾乎不為人所知,這些競爭對手很難說服有錢人
給他們捐款。這導致一個不幸的循環:有強大潛力的候選人往往不
去挑戰地位穩固的現任議員,而那些「機會渺茫」的真正參加競選的
人,無法籌集到競選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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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一〕1983至2000年政治行動委員會對民主黨和共和黨眾議
院競選的捐款
(黃柱代表民主黨;白柱代表共和黨)
(來源:U.S. Statistical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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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政治行動委員會給國會候選人的捐款數量說明,資金、政黨和在
位對國會競選有重要作用。圖1顯示的是在1983年至2000年期間(現
有資料截止於2000年),政治行動委員會給兩大主要政黨的捐款情
況,並說明瞭在這段時期內競選捐款的總體增長。從中人們還可以看
到,民主黨在1994年前,也就是它作為多數黨的年代裡,在獲得政治
行動委員會的支持方面佔有相當大的優勢。在最近三次選舉期裡,共
和黨在這方面追上民主黨。在競爭如此激烈的情形下,兩黨現在從政
治行動委員會得到的捐款數額幾乎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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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二〕1983年至2000年政治行動委員會對參加眾議員競選的
現任議員和挑戰對手的捐款
(黃柱代表在位議員;紅白藍柱代表在野對手)
(來源:U.S. Statistical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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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顯示了政治行動委員會在同一時期給現任議員和他們的對手的捐
款數額。現任議員在歷次競選舉中都具有明顯的籌款優勢。最近幾10
年來,政治行動委員會給現任議員的捐款額大量增加,而給予對手的
資金卻增加有限。僅這一個圖表就足以顯示現任議員為什麼會以如此
高的比例重新當選。
當對手真正為選民所熟悉時,選民很可能會比較平等地對待兩位候選
人,把票投給他們認為具有更強說服力的候選人。
在國會選舉中什麼因素最具吸引力?在這點上也發生了改變,尤其是
在最近的選舉中。
直到最近為止,國會選舉一般涉及的是一個選區的具體利益和所關心
的問題,而不是全國性問題。所謂的「中期選舉」尤其是這樣。中期
選舉是指在四年一次的總統大選之間進行的選舉,因此沒有在總統大
選中必然出現的全國性議題。這種以地方議題為焦點的選舉十分適合
以候選人為中心的競選趨勢,它使候選人可以按照自己所在選區的情
況有的放矢地提出主張。1994年的選舉是一個轉折點。共和黨在參議
院取得多數,同時驚人地從民主黨手中奪走了眾議院的52個席位,40
年以來第一次在眾議院佔多數。共和黨眾議院領袖、眾議院議長紐
特.金裡奇(Newt Gingrich)採用的戰略之一是,提出一項稱為
「美利堅契約」(Contract with America)的十點立法計劃。這項
契約由絕大多數共和黨眾議員候選人在競選的早期簽署支持,選舉後
變得尤為重要。金裡奇承諾──大部分獲得成功──新的共和黨多數
將以驚人的高速度、100天內在眾議院通過該契約主張的立法條款。
這一點提昇了共和黨及其領導能力的形像,並因此而形成一種標準,
使全國性議題及類似全國性政綱等成為中期選舉的一個規範內容。
自1998年以來的兩次中期選舉都跟1994年的選舉一樣驚人。在1998
年,在任總統的政黨自1934年以來第一次從反對黨手裡奪得眾議院席
位。雖然共和黨在國會繼續佔多數,但被看作實際輸掉了1998年的選
舉。黨內許多人把「失敗」歸咎於黨沒有在一些主要問題上清楚表達
全國性的立場。民主黨沒有能夠在2002年增加獲得多數所需的席位。
不管正確與否,許多黨的領袖將失敗原因歸於沒有提出黨的全國性政
綱。
2004年的國會選舉
過去10年間國會選舉的戲劇性風雲變化使選舉預測變得很不可靠。最
重要的預測也許就是:老式的競選方法已經不最有效;選民做決定的
方式正在改變。不過,仍可對2004年做出某些預示。
2004年最緊迫的問題是,民主黨是否能奪取足夠的席位重新在眾議院
成為多數。只有34個參議院席位需要重選,其中民主黨有19席。此
外,共和黨在上次選舉中遇到勢均力敵對手的情況較少,而這次,22
個席位的角逐將在喬治.W.布什(George W. Bush)2000年獲勝的
州進行。這樣看來,民主黨將不可能贏得參議院席位。共和黨在國會
的多數看來十分穩固,人們的注意力將集中在眾議院。
兩個政黨都在努力物色最強的候選人,並為眾議院選舉調動資源。物
色新的眾議員候選人關係重大,尤其是物色那些有參選經驗的人,例
如州議會的議員。但同樣重要的是,本黨總統候選人會在多大程度上
增強或削弱眾議員候選人的當選機會;對於那些競選現任議員即將空
出的席位的候選人來說,情況尤其如此。有經驗和有成效的眾議員候
選人,加上黨的總統候選人強有力的競選活動,將可能給兩黨的席位
分配造成巨大擺動。
近幾十年來,總統的「提舉力」──即有多少投總統票的選民同時把
票投給總統所在黨的國會議員候選人──有所減小。這兩項投票現在
相對獨立。另外,2000年兩位總統候選人獲得的票數旗鼓相當,這種
平局不可能給任何一黨在國會選舉中帶來優勢。鑒於現在的局面是,
一位在任總統競選連任,兩個政黨在國會勢均力敵,因此,國會中的
黨派平衡很可能將取決於總統選舉投票。如果喬治.W.布什總統能
夠保持他在伊拉克戰爭期間和戰爭剛結束時的公眾支持率,那麼,他
確實有可能增強他的黨對眾議院和參議院的雙重控制。如果對他的支
持率也許由於經濟問題而下跌,那麼,他有可能使共和黨一同喪失10
年來的眾議院多數黨地位。
假如全國性的大問題越來越成為國會選舉的重要內容,在2004年影響
全國選情的最重要力量將是總統候選人的競選活動及政策。這方面最
難以預測。在民主黨方面,截止本文截稿時,總統候選人提名競選毫
無定局,爭取提名的候選人眾多,然而尚無一人可脫穎而出。目前,
人們無法預測將是自由派還是溫和派、主戰派還是反戰派的候選人成
為民主黨提名人首選。如果布什總統像人們預料的那樣競選連任,他
無疑將得到共和黨重新提名。
在2004年,國內政策很可能會再度成為中心議題。反恐怖主義之戰也
仍會繼續是一個主要外交政策議題。自從蘇聯垮台以來,國際問題曾
有相當長的時間不在總統選舉中佔重要位置,如今雙方將從什麼角度
就此展開辯論、公眾又會如何做出反應都很不確定。但是當前看來,
美國的經濟有可能是選民最關心的問題。但在這個問題上,也有極大
的不確定性:究竟經濟會不會出現(並被視為出現)強勁增長,從而
有利於共和黨;還是將繼續疲軟、甚至衰退,從而使民主黨重新上
台?
總之,近10年來兩黨勢均力敵的局面將導致2004年出現對參、眾兩院
控制權的爭奪。這也將與美國的民主利害攸關,因為在一個黨、另一
個黨、或沒有任何一個黨居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政策走向將會大不相
同。令結局更加難以確定的是,國會選舉很可能取決於公眾對兩位總
統候選人的態度,包括取決於民主黨提名候選人是誰,持什麼立場,
以及公眾做出什麼樣的反應。所有這些因素會使2004年的競選格外扣
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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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奧爾德裡奇(John H. Aldrich)是美國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政治學菲澤-普拉特(Pfizer-Pratt)校級教授,專業
領域為美國政治與行為學、形式理論及研究方法。他的著作(包括與
人合著)有:《為什麼要有政黨?》(Why Parties?),《黨大會之
前:競選總統候選人提名的戰略與選擇》(Before the Convention:
strategies and choices in Presidential nomination cam-
paigns),《線性概率》(Linear Probability),《對數與概率模
型》(Logit and Probit Models),及一系列其他論述選舉的書
籍。他最近還出版了《2000年和2002年選舉變化與持續》(Change
and Continuity in the 2000 and 2002 Elections);並且曾在許
多雜誌發表過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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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詞彙
◆預選會議(Caucus)
特指以促進政治上或組織上的變化為目的的聚會。在美國選舉政治
中,這個詞專指在提名總統候選人的過程中,黨的地方活動人士舉行
的會議。所謂「分層」預選會議制,是指政黨地方活動人士在地方選
區會議上選出參加高一級行政區會議的代表,這一級代表再選出參加
州一級會議的代表,最後由州級會議代表選出參加本黨全國提名代表
大會的代表。預選會議制旨在通過選出支持某一候選人的代表來表明
政黨在各州內的黨員所希望推舉的本黨總統候選人。這種做法使決定
總統候選人的程序始於基層,因此將總統提名程序民主化。
◆燕尾提舉力(Coattails)
從舊時紳士長禮服後下擺「燕尾」一詞引申而來,在美國政治中,指
一位在職民選官員或競選公職的候選人利用自己的聲望給本黨其他候
選人增加勝選機會的能力──好似讓別人受其燕尾之提舉,順勢走向
勝利。
◆會後彈升(Convention bounce)
在共和黨或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完成總統候選人提名的幾天內出現的
這位候選人在民意調查中聲望上昇的現象。
◆辯論(Debate)
近年在美國政治中,往往指由電視現場傳播的總統或副總統候選人之
間的辯論;他們通過回答媒體或觀眾的提問來闡述自己和自己政黨的
立場觀點。
◆分掌政府(Divided government)
通常指白宮由一個政黨控制(即總統是這個黨的成員),而國會參、
眾兩院中的至少一院由對立派政黨控制(即其成員佔多數)的局面。
這種情形也會出現在州政府,即州長屬於一個黨,而控制州議會的是
另一個黨。分掌政府是美國政體的常見現象,從歷史效果來看,它有
利於避免激進的變化,並促使兩黨政治家在立法提案問題上做出妥
協。
◆選舉團(Electoral College)
當美國選民前往投票站投票選舉總統時,很多人認為自己是在直接選
舉總統。但美國採用的是18世紀憲法定下的選舉團制度,因此,嚴格
地講,情況並非如此。選舉團是一組「選舉人」的總稱,他們由各州
黨員在州內提名產生。在大選日,選民實際是把票投給承諾支持某位
總統候選人的「選舉人」。哪位候選人贏得的選民票數最多,支持這
位候選人的「選舉人」就將作為這個州的代表,出席於12月分別在各
州州府舉行的選舉總統和副總統的投票。總統候選人必須在全國獲得
至少270張選舉人票方可當選。
◆聯邦選舉委員會(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負責貫徹和監督執行聯邦競選財務法的獨立管理機構,根據對1971年
聯邦競選法的1974年修正案設立。
◆前置(Front-loading)
在大選進程中,將預選會議/預選選舉的日期儘量提早的做法,以便
使本州的預選有助於給總統提名競選製造決定性勢頭,進而對最終政
黨提名總統候選人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
◆領先者(Front-runner)
在競選或提名過程中被認為呼聲最高或最有希望當選的候選人。
◆硬錢/軟錢(Hard money/soft money)
分別代表受聯邦競選財務法約束和不受聯邦競選財務法約束的競選資
金。硬錢受法律規定的約束,可用於對競選結果有影響的活動,也就
是為具體候選人作宣傳。軟錢指不在法律管轄內的資金,只可被用於
不對聯邦競選產生影響的活動──如動員選民登記、政黨建設、行政
費用──以及用於州和地方選舉中。
◆賽馬(Horse race)
以人們觀看體育比賽時的激動情緒比喻競選活動。這個詞也指媒體對
選情的報導,即往往側重候選人在民意測驗中所處的位置──好像他
們是場上的賽馬──而不是候選人在競選議題上的立足點。
◆中期選舉(Midterm election)
在總統4年任期中間(即接近第二年結束時)進行的國會參議院和眾
議院選舉。其結果經常被視為是對總統前兩年政績的全民公決。中期
選舉改選參議院部分席位和眾議院全部席位,同時也改選州和地方政
府的許多官員。
◆負面廣告(Negative ads)
為爭取選民投自己的票而打出的攻擊競選對手人格或從政表現的宣傳
廣告,目的在於醜化對方。
◆政綱(Platform)
在美國總統選舉政治中,指政黨表達其原則和目標的正式書面聲明,
起草於總統候選人提名程序的尾聲。近年來,由於電視越來越注重候
選人的個性及其顯現給人們的領導才能,政綱的重要性逐漸消失。
◆簡單多數(Plurality)
確定選舉獲勝者的方式之一。簡單多數票指的是,一個候選人獲得的
選票票數多於其他候選人、但往往沒有超過總票數的二分之一。換句
話說,如果1位候選人贏得30%的選票,另一位候選人也贏得30%選
票,第3位候選人贏得40%選票,那麼,第3位候選人就贏得了簡單多
數票,成為獲勝者。
◆預選選舉(Primary election)
遴選參加某一公職競選的政黨候選人的選舉。政府各級的選舉都可以
有預選,包括地方上的市長選舉,選區內的國會眾議員選舉,全州范
圍的州長或國會參議員選舉,以及總統大選。在「不公開的」
(「closed」)預選選舉中,只有本黨的註冊黨員可以投票。在「公
開的」(「open」)預選選舉中,作為合格選民的一個政黨的人可以
參加另一個政黨的預選投票(這些人被稱為「cross-over」
voters,即「跨黨」投票人)。總統預選選舉在州一級舉行,以顯示
各州選民希望讓誰成為政黨總統候選人。按照各州自己的法律,有些
州的選民直接投票推選他們屬意的候選人,有些州的選民則把票投給
「保證」在黨的提名代表大會上支持某一候選人的代表。那些安排在
競選進程早期舉行的州預選,有時會帶來始料未及的結果,使原來呼
聲甚高的競選人失去勢頭,而本來知名度不那麼高的競選人實力激
增。預選選舉是與「預選會議」不同的一種預選方式。
◆逆反票(Protest vote)
明知沒有得勝希望、但仍然投給第三黨或某個小黨的票,目的是表達
對兩個主要政黨的候選人的不滿。
◆選區重劃(Redistricting)
重新劃分國會選區的地理界線(國會選區指各州內由聯邦眾議員代表
的選區)。民主黨和共和黨都力爭把握州政府重新劃分選區的法律和
政治機制──通常是通過對州議會的控制,因為在因人口變遷而需要
對選區界線做出調整時,控制州立法機制的政黨能夠通過重新劃分選
區來加強自己的得票實力。
◆區域化(Regionalization)
全美50個州形成非正式的六個區域。在總統預選過程中,區域化是指
一個區域內的幾個州把預選都安排在同一天舉行,從而可以最大程度
地發揮本地區對選舉進程的影響。
◆單一席位選區(Single-member district)
這是美國現行的聯邦和州議員的產生辦法,即每個選區有一個議員名
額,競選中獲簡單多數票的候選人當選。單一席位選區制意味著,在
一個選區只能有一個政黨獲勝。與此相對的是比例代表制(propor-
tional system)。比例代表制的選區範圍相對大得多,每個選區有
數名議員代表,並且是在同一次選舉中按各政黨的得票比例產生。
◆話語片段(Sound bite)
在廣播和電視新聞中反復播放的某個候選人說過的有代表性的隻言片
語。
◆抬轎人/抬轎子(Spin doctor/spin)
由競選班子僱用的媒體顧問或政治顧問,專門用來確保讓候選人在任
何場合下都得到最佳宣傳報導。例如,在兩位總統候選人辯論結束
後,雙方的「抬轎人」都同新聞界聯繫,向記者指出他們的候選人在
辯論中的優勢,要讓新聞界,進而要讓公眾相信,他們的候選人是這
場辯論的勝利者。這種媒體顧問的鼓吹做法被稱為「抬轎子」。
◆第三黨(Third party)
除共和黨和民主黨這兩個主導美國20世紀政治生活的政黨以外的任何
其他政黨。
◆選票分散(Ticket splitting)
在同一場選舉中,把選票投給不同的政黨。例如,把票投給投民主黨
的總統候選人和共和黨的參議員候選人。這種不把選票完全投給一個
政黨的候選人的做法被稱為「分散」選票。
◆社民會議(Town meeting)
民選官員或競選公職的候選人與一批地方群眾舉行的氣氛平等的非正
式會議,與會者可以向官員或候選人直接提問。
◆跟蹤調查(Tracking survey)
使候選人能夠在競選過程中隨時了解選民情緒變化的一種民意調查方
式。調查人在第1次調查中,連續3天晚上向人數相同的選民提問,例
如每晚400人,3晚共1,200人。在第4天晚上,調查人再向另外400人
提問,並將他們的回答輸入資料庫,同時刪除第一晚的調查結果。如
此循序不斷,始終保持最近3天來1,200人的反應。經過一段時間,選
舉班子可以對調查的全部信息進行分析,觀察某些事件對選民態度產
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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