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難!礦難!礦難!對這萬惡的金錢社會,對這腐敗透頂的政府,對
這貪婪無度的礦主,工人們用紛飛的血肉之軀、不眠的冤魂向世人控
訴,胡錦濤無語了,溫家寶無淚了,李毅中跑得也無力氣了。
可憐的安全大臣李毅中,您太累了,馬不停蹄忙了1年,您也該歇歇
了。
寒冬裡,我一邊讀著報紙上挖煤工人遇難的新聞,一邊心安理得享受
著沾滿工人血肉的煤塊燒出的暖氣,發自內心羞愧自己是1個白活的
人,面對人世的邪惡無能為力,只能動動筆抒發心底的憤懣。
李毅中對頻發的礦難開出了幾個藥方。筆者印象深刻的有兩點:一是
打擊官煤勾結,二是礦主下礦。但鐵的事實證明李大人的舉措徹底無
效。
我曾參與1起煤礦工人維權的案子,發現中國煤礦的各種問題與其他
社會轉型中出現的問題一樣,必須從根子上解決。
這幾年,國有煤礦改制(股份制)後,產權是否真正歸屬於礦主?根
據現有國土資源法規尤其是礦產法,礦主對自己礦產無非行使了經營
權而已,名義上是自己的東西,但真正所有權還操控在政府手裡。難
道資本家礦主們天生就願意把血汗錢分給當官的嗎?正是國有企業改
制過程的不公正、不透明、不徹底,造成了權力尋租,造成了煤礦主
的低投入、高產出的短視行為,出現了官煤結合、官煤壟斷的普遍現
象。
產權不清晰,給官員、礦主留下巨大的陰謀空間:利則均沾、害則皆
諉。留下無數被掠奪一空的礦洞給子孫,剩下千萬具遭難的白骨警示
後人。
誰是最大的官煤結合?李毅中是也!對煤礦不法經營監督的權力壟斷
在1個部門、甚至1個人手裡,難道不是最大的官煤壟斷和結合嗎?每
次礦難後,地方政府和礦主們第1反應是封閉記者的報導(統一於新
華社),封殺民眾的上訪控訴。2004年3月28日內蒙發生1起礦難,當
地政府動用大量人力、物力封鎖消息,事後連本礦的一些工人都不知
井下曾有毒氣熏死了7人,至今上邊得到的死亡數僅為2人。
煤礦監督管理權限制在政府少數人手裡,百姓的知情權被剝奪,工人
成立工會的談判權被剝奪,社會輿論的評判權被剝奪,有誰能知道地
下縱深的礦井裡發生的齷齪事呢?有誰能知道權貴們出賣國有礦產時
暗箱裡操持的見不得人的勾當呢?有誰能知道利益集團之間分贓不均
時改革與反改革的狗咬狗內幕呢?
筆者終於理解楊帆們反對國企私有化的初衷。這種用人民的骨髓和鮮
血累積的股份公司,怎能成為改革的目標呢?
筆者也終於看透為渾水摸魚式改革搖旗吶喊的厲以寧們的嘴臉。這種
把當家的主人趕出門外、極少數人躲在角落裡坐地分贓的私有化搶奪
行為,怎能算的上是改革呢?
一起又一起的人禍,一具又一具的屍體,向世人證明了1條真理,沒
有公民參與制的建立,沒有公民對國家公共權力真正掌控,沒有1個
透明政府的建設,一切市場化行為必然伴隨著無序,一切私有化行為
必然暗藏著違法,使得這種改革遊戲裡的主角政府大員們徹底丟失了
公信力。
正是因為政府的無誠信,帶動了民間的無誠信。政府的無誠信,滋養
於民眾對公共權力(政府)的脫離,專制理念下的官本位,更是進一
步將公共權力拽離民眾。這種不平衡的社會權力系統中,政府留得腐
敗千古罵名,民眾也是七零八落怒其不爭哀其不幸,一幕幕民族的悲
劇再重演,一起起百姓的災難再重複。
毛澤東想當救世主,反而成了害人精。鄧小平也想當救世主,反而下
錯了藥……李毅中好心想救工人們的命,卻助長了礦難發生的頻率。
民眾的事最好交還民眾自己辦。民眾的命最好交還民眾自己保護。公
共權力一日不交還公眾,國家一日不寧。哪一天李大臣們摒棄專權理
念自動下崗了,對社會各種醜惡行為監督的權利真正回到公眾手裡,
百姓的苦日子就出頭了。
為死難的礦工鞠躬!(200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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