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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為冤屈上訪的老人

鄧永亮


像我這等年齡的人,對於文革和其前中共對中國人民所造成的沈痛傷
害確實沒有多少感性的認識。每當我看到一些文章描述中國人民在這
個時段如何被中共任意屠殺和蹂躪時,我總不由自主地會想:事情真
是這樣的嗎?是不是作者誇大了事實?當我認識這兩位風燭殘年的老
人後,他們一生的血淚史終於讓我第1次有了對中共以往罪行的感性
認識。更讓我義憤填膺的是:中共對他們的傷害還在繼續。他們的冤
情的解決,我沒有一絲的樂觀理由:很難想像在他們的有生之年能夠
有個結果。

李斌,1930年生,四川理縣人,1958年被馬爾康法院以反革命偷稅漏
稅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馬法刑〔58〕字第19號刑事判決)。從李斌
本人的講述,佐以〔86〕馬法復字第89號刑事判決書,可以知道事情
的經過。當中共搞公私合營時,他在馬爾康有1家不錯的茶館。地方
政府在他的反對之下強迫把他的茶館公私合營了。他非常不滿,並出
口罵了當地政府的官員。於是,公安局把他逮捕。他的茶館無中生有
地被搞成了是由幾個人共同出資的。法院把這個茶館判給國家所有,
並認定他有偷稅漏稅和反革命罪行,給判刑10年。當他還沒有坐完這
10年時,文化大革命來了。他的「反革命言論」被重新提起,又被加
刑。直到文化大革命結束,他才從監獄裡面出來。其後,他來回奔忙
於馬爾康、阿壩州、成都、北京等地方,跑了快30年,也拿不回來那
被中共掠奪了近半世紀的茶館。但是,他先後有了馬法復〔81〕字第
1號刑事判決書和〔86〕馬法復字第89號刑事判決書,把他的刑事罪
名逐次取消。最後,法院宣告他無罪了。法院經過幾年的幾次審理,
最後認定那個茶館是他開的。但是,法院不判決政府退還給他,卻叫
他自己去找政府要。而政府卻一直告訴他,那茶館是法院收去的,叫
李斌找法院去。他沒有辦法,只有要求法院判決政府退還他的財產。
法院經過一、二審得出最終結論,認為他的問題屬於政策範圍,不再
受理他的申訴。這是阿壩州中級法院法信函〔2005〕第58號在2005年
7月29日給他的最終回答。這樣,法院和政府互相推委,問題得不到
處理,他又得繼續去上訪了。

張德懷,1944年生,因為給劉少奇寫過幾封信,並且認識幾位地主的
兒子而被以反革命罪判處無期徒刑,坐了30多年牢,直到2003年才從
川中監獄裡面出來。出來的這兩年多的時間裡,他4次上訪,要求平
反,但是,沒有什麼結果。在2005年8月30日,他得到了自貢市中級
法院的〔2005〕自刑監字第5號駁回申訴通知書,維持原判。他對自
貢市中級法院的結論自然不服,誓言將告到北京、乃至聯合國去。他
的上訪路還漫長著呢?!

當這兩位75歲和61歲的老人坐在我的面前、與我暢談如何繼續上訪討
公道時,我真的感到非常無奈,甚至有點沮喪。我也參加過若干次工
人和市民的維權示威。只要一到現場,我心裡總是豪情萬丈、熱血澎
湃,而忘情地吶喊。但是,當我看到兩位老人那蒼老的皮膚、非常鬆
弛的臉、滿身的傷痕、弱不禁風的身體時,當我聽到他們信誓旦旦地
相約到北京上訪一定要討回公道時,我的心中沒有為正義而奮鬥的半
點激情,只有無限的酸楚和痛苦。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當我們分
別的時候,我忍不住對他們說:「算了,不要告了,這上訪的錢或許
夠你們頤樣天年的。」他們堅定的眼神讓我的所謂好心沒有一點用
處。

兩位老人不達目的死不罷休的精神,讓我真的非常敬佩。他們身上若
干處的傷痕真的還讓我無比震驚,因為所有這些乃是他們在監獄中受
到殘酷的肉體折磨的證據,它體現著中共專制統治的血腥。而所有這
些居然沒有摧毀他們追求公正、討回公道的勇氣。每當我意志消沈的
時候,我就會想起他們的勇氣和執著。我的消極情緒就就會消失於無
形,而奮勇再戰的意志就會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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