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權大於法、以權謀私的腐敗現象嚴重氾濫的今日中國,人們如果仔
細審視律師這一職業,就會發現濃郁的陰影。律師的形象在社會上每
下愈況。不少律師的功夫不是用在熟悉法律和提高辯護能力,而是用
在「庭外」依附權勢、想方設法地利用各種關係來交換各種司法權
力。有的律師以金錢利誘司法貪官營私舞弊,使案情翻雲覆雨。有的
律師膽大妄為、巧立名目索要錢財,視法律為兒戲,追求高利,墮落
成為權力的幫凶或工具。
就是在如此嚴峻的現實面前,北京的高智晟律師,為了維護弱勢群體
的權益,本著維護人權是律師執業立身之本的原則,憑著自己的正義
和良知,冒著極大的風險,盡心盡力地為弱勢群體、被當局視為眼中
釘的民運人士、異議人士、法輪功學員仗義執言。他用1種大氣磅礡
的語言維護自己和律師人的尊嚴:「錢不能使我動心、色不能使我動
心,我不給他們留一點攻擊我的弱勢。」就是在這句話的驅使下,他
盡心出力地為「陝北油田案」、「朱久虎案」、「鄭怡春案」、「許
萬平案」、「法輪功學員案」、以及其它許許多多的弱勢群體遭遇司
法不公的案子辯護。他寫下了「天下第一諫言書」,《停止迫害自由
信仰者,改善同中國人民的關係──高智晟致胡、溫的公開信》。他
的行為使中共當局惱羞成怒!後者在大怒之下,給「智晟律師事務
所」「施以停止執業1年的行政處罰」,理由是:「事務所搬家未辦
理辦公地址變更手續」。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
理由找好之後,司法局的人還信口雌黃地說他:「嚴重損害了中國律
師的整體形象,違反了律師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其實,如果高
律師為了維護所謂的中國律師整體形象,而與之同流合污,那才真正
違反了自己做人的良心以及1個真正律師人的操守。
縱觀今天,中國湧現了一批有正義感、有良知的律師,儘管他們在為
弱勢群體維權的時候,擔著極大的風險,有許多還是無償提供幫助
的,但他們始終無怨無悔、一如既往地為民眾伸張正義。他們的行為
惹惱了中共當局,致使他們自己受到了來自於各方面的刁難,甚至抓
捕。高智晟、鄭怡春、朱久虎、郭國汀、陳樹慶、牟傳珩、還有許許
多多服務於律師業的人們,就因為這個原因全都受到過中共無端的刁
難和非法抓捕。
我在這裡要說的是:弱勢群體是一批沒有靠山的普通民眾。他們隨時
隨地都有可能成為當今中國司法不公正的犧牲品。如果沒有這些有正
義感、有良知的律師去幫助他們,那他們一旦遭遇司法不公之後,將
永無出頭之日。
其實,弱勢群體也是中國的大多數民眾。在當今中國貧富不均及專制
極權的統治下,有良知的律師就是他們心目中的包青天。他們總認為
「包青天」會給他們討1個公道!誰知,而今的中國現狀,即使那些
維權律師自身的基本人權都毫無保障。要討回1個公道是何其艱難和
不現實啊!因為,中共統治下的中國社會從來就不是1個法治社會。
不管怎樣,我們也要向這些置個人安危於不顧、時時刻刻心繫普通民
眾的律師們致敬!他們的所作所為儘管使他們成為了中共當局的眼中
釘,但卻贏得了廣大民眾的尊重和敬愛!(2005年11月11日於貴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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