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著兩個弊端。第1個弊端是公積金管理混亂,這
致使許多帳戶上的資金被貪污、挪用。湖南郴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原
主任李樹彪挪用1.2億元公積金豪賭事件被曝光,今年8月被院判處死
刑。今年年初,河北保定市3億元住房公積金被航空證券保定營業部
管理者席捲而逃。陝西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道生、王長生
等挪用貪污公積金2,800多萬元。4月17日,江蘇省建設廳承認,該省
有6億多元公積金國債被抵押挪用和用於委託理財,處在高危風險中
……
在2004年建設部舉辦的1次培訓班上,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司
出,在全國住房公積金歸集情況統計檢查中發現,各種違規項目和貸
款高達70多億元。
來自建設部的統計表明,截至2004年年底,全國340多個設區城市住
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的公積金繳存總額為7,400億元,繳存餘額為
4,893.5億元。然而,形同虛設的監管和內部人員監守自盜案頻出,
使這筆總數近4,900億的公眾資金深陷風險「泥潭」。
2005年1月27日,國務院出台《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
指導意見》,將進城務工人員、自由職業者、工作發生變化人員等多
種人群納入住房公積金的保障範圍。這就意味著上述人員也要交納住
房公積金。我國住房公積金吸納的資金正越來越多。政府有關部門的
管治水平還不高的時候,就不能保證公積金帳戶裡的資金的安全,大
量的公積金很容易被貪污、挪用,所以把更多的資金吸納到公積金的
帳戶裡是不明智的。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第2個弊端是它導致了不公平。根據《住房公積金
管理條例》的規定,個人和單位都要交納公積金,個人交納的公積金
來自於個人的工資,單位交納的公積金來源如下,《住房公積金管理
條例》第23條規定,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定列
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三)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這就是說,國家把單位交納的公積金最終轉嫁到了納稅人和消費者的
頭上,讓他們代替單位交納住房公積金。因為,國家總是根據機關和
事業單位的預算給予它們財政拔款,財政拔款則來自於國家的稅收;
事業單位的費用也很容易轉移到被服務者的頭上;企業的成本會被企
業分攤到產品中,產品的成本增加,其銷售價格就會相應地增加,所
以是消費者在為企業的成本增加埋單。
單位交納了住房公積金,納稅人和消費者的負擔就會增加。在納稅人
和消費者中,有的人是住房公積金的受益者。這些人是在機關、事業
單位和企業裡工作的人。雖然他們的負擔增加了,但是他們最終會得
到住房公積金,所以增加負擔對於他們來說還算不上不公平。國家設
立住房公積金,實際上是增加了農民、無業人員、長期失業人員和自
由職業者的經濟負擔。這對於他們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們沒有在機
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裡供職,他們享受不到住房公積金帶來的福利,
反過來他們卻要在消費和納稅時比住房公積金設立以前多支付一些
錢。這就意味著,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裡供職的人所得到的福利
中的一部分,是由農民、無業人員、長期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提供
的。這就構成了1種社會不公。
鑒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存在著漏洞,以及住房公積金在制度設計上
存在著先天不足,因此建議國務院廢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
維護公民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