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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刷新中國律師界的公恥

牟傳珩


高智晟律師的名字,已響亮了很久,但令其精彩起來的卻始於智晟律
師的公開上書,及隨後導致的律師事務所被處罰。據悉,本月4日北
京市司法局以「沒有申報律師事務所辦公地點的變更和非法為非本事
務所律師提供法律文書」為名,宣佈讓高律師事務所停業整頓1年。
司法行政當局聲稱:如高律師不加改正,將取消律師事務所資格。該
局律師管理處1位副處長竟指責高律師披露對法輪功迫害的事實,
「嚴重損害了中國律師的整體形像;違反了律師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
守!」並拒絕了高智晟繼續經辦已受理的鄭貽春教授、陝北油田、新
疆等幾個案件的要求。司法行政當局的這一齷齪之舉,並不足怪,卻
令我對中國律師界的良心覺醒,倒吸了一口冷氣。

其實,我自1986年滿懷「畫眉不問與時否,仗義執言走天涯」的豪
情,考獲中國首批律師資格並參與司法實踐以來,就對中國律師界的
沈悶與悲涼多有感嘆。這不僅是因為我就是被當局以「政治原因」剝
奪了律師執業權利而深受其害的,更緣於「民主牆」時期民運人士陳
增祥先生被捕一案。當時陳增祥因在香港參加中國民主正義黨回國發
展成員,於1998年5月24日被青島公安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拘
押。當增祥向辦案單位要求我為其出庭辯護遭拒絕後,我不得已多方
聯絡律師界同仁代理此案。但青島司法行政當局對我先後推出的、涉
及3個律師事務所的3組律師,都施加壓力,聲稱要與政府保持一致,
不得作無罪辯護。法院辦案人員也對到案律師刁難,聲稱案卷不得複
印,不得作無罪辯護等。因此我委託的所有律師,均在未見被告的情
況下,表示不能作無罪辯護而紛紛撤退。

上述事實,一方面力證了中國律師不僅得不到公、檢、法機關的應有
尊重,且深受司法行政當局嚴密制控而無法獨立執業的可悲境地;另
一方面又說明當代律師氣節、素質之低,不敢據理力爭,甚至無法與
半個世紀前敢為革命黨人辯護的律師比肩。如今一些律師滿足於做法
官與當事人間的「經紀人」,拉拉扯扯,請吃行賄,哪有仗義執言,
「敢為天下先」的操守與氣節。當代法制社會的「無罪推定」原則,
要求律師面對任何犯罪嫌疑人的委託,都首先假定他是無罪的,怎麼
可以連被告都沒會見,在尚未聽取當事人陳述的情況下,就屈從壓
力,拒絕作無罪的辯護呢?

律師制度本應是民主與法制社會的產物。維護人權是律師執業立身之
本。1個好的律師,首先應是1個好的人權辯士。不敢大膽維護人權,
便是對律師職業的褻瀆。我當時面對如此可悲的律師界現實,痛苦地
撰寫了《解讀中共「法治」真諦的生動一例──陳增祥「顛覆國家政
權罪」一案無律師敢辨的悲哀》一文,發表在海外政治刊物《大參
考》上。我在該文的結尾中扼腕寫道:

  「在世界民主與法制現代化的今天,我堂堂炎黃子孫生息繁衍
  960萬公里的中土,竟不能再有施洋和『七君子』,整個律師界
  如此齷齪,徒令今人痛心疾首,潸然淚下。

  無怪乎中國社會如此腐敗不公!
  無怪乎中國公民人權難有保障!
  這是中國法治現實的悲劇!
  這是中國律師界的公恥!
  落後的中國,離法治的社會還太遠、太遠!」

想不到,我於2004年8月再次踏出牢獄大門時卻驚奇地發現:中國律
師界湧現出一批敢於挺身護法的人權律師。他們中不僅有高律師,還
有郭國汀、莫少平、朱久虎、鄭恩寵、劉路等。他們共同的特點是:
不避風險,敢於碰硬,給早已陽痿了的中國律師界,注入了不少的陽
剛之氣。他們是中國律師界的精英,律師界的脊梁,律師界良心覺醒
的希望。我為當代中國律師界終於有人刷新行業公恥而激動、自豪。

據悉,高律師出身於貧窮落後的陝北農村,經歷艱難,發奮攻讀,最
終成為中國大陸真正意義上的10佳律師。他每年都用大量的時間,免
費為社會底層受苦受難的當事人討還公道,站在護法維權最前沿。如
今又敢於據實為「法輪功」上「天下第一諫言書」,尤為令人欽佩。

高律師,你並不孤獨。你揹負著正義之劍和千千萬萬需要維權的公民
大眾的寄託,在凶險的坦途上不懈地跋涉吧!2005年迎面到來第1場
紛揚的飛雪,都是擁戴你的滿天禮花!

(20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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