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7日,北京市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蔡卓華、蕭雲飛、蕭高
文、胡錦雲的案件。4人被逮捕、被起訴、被審判的理由,僅僅是作
為基督徒的他們印制和傳播《聖經》等宗教書籍。
開庭的這一天,距4人被捕的2004年9月,已經將近10個月了。如此漫
長的羈押時間,早已違背中共自己的法律,也與中共最高檢察院清理
超期羈押的司法整頓背道而馳。由此可見法律在中國的可憐處境:權
力意志和政治需要決定著司法,必要時還可以執法違法。
蔡卓華是北京的一個基督教聚會點的帶領人。他剛剛被捕時,北京市
政法委書記強衛先生曾經對此案作出批示:這是建國來最大的宗教滲
透案。顯然,官方的思路仍然是“反和平演變”,抓他、審他是基於
政治理由。但是,在社會各界和海外輿論的關注下,官方又改變了案
件的定性,轉而用上了“非法經營”罪名。
經過畸形市場化和對外開放歷練的中共政權,也學會了計算統治的成
本,與如何應對國內外的道義壓力。當局的對內鎮壓術也日漸精明,
既要毫不手軟地消滅於“萌芽狀態”,又要降低迫害人權的政治成
本,儘量做到“沒有硝煙”和“不製造英雄”的效果。所以,近兩年
來,在對一系列政治案件的處理上,為了不留下政治迫害的把柄,當
局頻頻把“政治指控”轉變為“經濟指控”。此前頗受海內、外關注
的“孫大午案”和“南都案”,就是把“政治迫害”轉化為“經濟犯
罪”。
天理昭昭之下,蔡卓華等人並沒有“非法經營”:他們印製並傳播的
《聖經》等基督教書籍,是在履行一個基督徒的義務,是為上帝做工
而非為了贏利,也就是民間傳教行為。他所印刷和傳播的宗教書籍的
背面,都清清楚楚地印有非賣品的字樣。何況,蔡卓華是受“國際聖
經公會”的委託,代為印刷並向大陸的基督徒們贈送。對此,“蔡卓
華案”的8位辯護人已經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有力的辯護。
從中國現行《憲法》的角度講,蔡卓華應該享有法定的出版自由;任
何權力機關都無權剝奪這一神聖的憲法權利。從國務院所公佈的《宗
教事務條例》的角度講,蔡卓華作為家庭教會的負責人,享有編製和
傳播宗教內部性資料的權利。即便從《刑法》第225條所列的“非法
經營罪”的角度講,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也明確把出版、印刷、複
製、發行“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列
為客觀要件,而控方卻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被告的行為“危害社會
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因為,(一)被告不具有經營者的身分;
(二)被告印刷的宗教書籍沒有進入圖書市場,也沒有進入市場交易
的主觀意願;(三)被告在事實上也沒有進行任何交易;(四)被告
並沒有通過傳播宗教書籍來牟利;(五)被告人的行為不具有犯罪構
成的基本特徵,也就不可能具有社會危害性。
所以,把私人印刷和傳播這類出版物指控為“非法經營罪”,即便按
照中共現行的法律體系,也是有法不依和執法違法的典型,起碼違反
了現行體制下的一系列法律法規:(一)違反了根本大法《憲法》,
因為憲法第35條明確規定了公民享受出版自由的權利;(二)違背了
《立法法》,該法的核心條款是規定不得制定與憲法條款相抵觸的法
律法規;(三)違背了《行政許可法》,該法規定沒有法律地位的行
政部門不可設立許可,關於內部性資料的審批是需要清理掉的行政許
可;(四)與國務院發佈的《宗教事務條例》第7條相抵觸。(五)
違反了“證據支持起訴”的司法原則,在提不出任何有力證據的情況
下強行起訴。
在事實和法條如此清楚的情況下,當局仍然執意要以經經濟性質的
“非法經營罪”來起訴蔡卓華等人,實在是欲蓋彌彰的愚蠢行為,等
於“此地無銀”地宣佈:法律不是維護人權和限制權力的工具,也不
是維護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而是踐踏人權和維護權力的工具,是專
門製造冤案的專政機器。在此案中,權力對法律的操控,也就是法律
上的經濟罪指控為當局的政治需要服務。
說白了,蔡卓華案的實質與經濟上的非法經營乃至贏利毫無關係,有
關係的僅僅是民權與官權的政治問題:(一)公民的出版自由權與官
方的出版壟斷權之間的衝突;(二)教徒的信仰及宗教自由與無神論
政權操控宗教壟斷思想之間的歧途;(三)世界性的普世宗教與中共
的“一黨教”之間的衝突。所謂的“嚴重宗教滲透”,顯然是為了遏
制覆蓋全球的宗教組織“國際聖經公會”對中國民間基督徒的支持;
正如當局不斷逮捕大陸的民間天主教人士,是為了打壓普世教廷梵蒂
岡在中國天主教徒心中的權威一樣。
在沒有宗教自由的今日中國,各類民間教徒依然要面對手持利劍的無
神論獨裁政權,教徒們對信仰自由的追求必然構成對維持奴役的政權
的挑戰。儘管,在這種追求自由與維持奴役的衝突中,民間教徒似乎
處於絕對的弱勢,但人類歷史已經證明,在獨裁凱撒們高舉起的利劍
之下,每一偉大宗教的傳播、普及和勝利,都是以無數聖徒的徒手反
抗及其殉教為代價的;這種屢見不鮮的信仰與權力之爭的結果,皆以
徒手信仰戰勝刀劍權力而告終。
刀劍權力只會依靠對肉體的恫嚇與滅絕,即依靠強迫來維持其霸權,
只能是權宜的、暫時的,根本無法長治久安;而徒手信仰卻具有直指
人心的偉大力量,訴諸於靈魂的自願皈依來建立其威嚴,必然是道義
的長遠的──徒手的耶穌也就必將征服持劍的凱撒!(2005年7月8日
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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