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才」是好事,比摧殘人才強,但喊叫得過火了,我就覺得這
話大可懷疑。人才固然應當尊重,但不是人才的人就不應該尊重嗎?
我覺得與其說「尊重人才」,還不如說「尊重人」。兩種提法雖只有
一字之差,但其中所關涉的理念卻有本質的不同。我們為什麼要提
「尊重人才」?說到底,還不是因為社會普遍存在著不尊重人的現
實,而不得不把「人才」從「人」中分離出來而加以特別保護。但如
果一個社會在對待它的每一個成員時,不是把天賦的權利和尊嚴作為
一個基本理念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而是在碰到每一個人時,先盤
算他是不是「人才」,然後決定「尊重」或「不尊重」時,我就覺得
這個社會過於勢利。實際上,對人的尊重是一個完整的信仰理念,如
果每一個人的權利和尊嚴得到了尊重,那麼,「人才」的權利和尊嚴
自然就得到了尊重;反之,如果普通人的權利和尊嚴得不到尊重,那
麼,「人才」的權利和尊嚴就必然得不到尊重。
我曾在一次朋友的聚會上聽到這樣一個故事:西部某省為了吸引外
資,在一個城市裡舉行了盛大的酒會。結果,被邀出席的德國某公司
經理還未到場就憤然離去,原因是:保安在門口毆打了一個上門混飯
的老太太。事後,當記者問他對「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有何感想時,
他迫不及待地說:你們應該首先保護「不投資者」的利益。我不知道
這個德國公司經理說這話是基於什麼考慮;但我知道,他的話一點沒
錯。他懂得在一個群體內,人的自然權利被剝奪,是遵循一個多米諾
骨牌原理的。也就是說,當小偷、罪犯、妓女、同性戀者、白痴和蠢
才的權利得不到保障時,守法公民、正人君子、良家婦女、異性戀
者、天才和人才的權利被剝奪就指日可待了。
更何況什麼是人才,從來就沒有一個客觀標準。在希特勒看來,愛因
斯坦就不是「人才」,不然,不會把他趕出德國;在漢武帝看來,司
馬遷也不是「人才」,不然怎麼會把他下獄宮刑?在斯大林看來,左
琴科、阿赫瑪托娃、索爾仁尼琴、曼捷爾斯塔姆等一大批傑出的作
家、詩人也不是「人才」,否則怎麼可能把他們驅逐、流放,甚至迫
害致死?
退一萬步說,世界上即使真有一個全人類眼也不眨都相信的「人才標
準」,還有一個「標準誰來掌握」的問題。如果這個標準由劉備來掌
握,那麼,他一定會以諸葛亮為標本;如果由宋高宗來掌握,那麼,
他可能推舉秦檜作模型;如果由武則天來掌握,那麼,陽具奇偉的馮
小寶和張宗昌兄弟肯定少不了擢昇;當然,如果這個標準不幸落到了
希特勒手裡,那麼,猶太人再聰明,也不會被提名……因而,我曾經
跟朋友開玩笑說,世界上再沒有比推舉人才更容易的事了。你如果讓
一隻公兔子推薦本年度的「三八紅旗手」的話,那麼,入選者定會是
在那一年裡跟他交媾最多的那隻母兔子;而如果讓整個兔子家族選舉
「人民公敵」的話,那麼,非大灰狼莫屬。
更要命的是,人才的標準從來就是變化不居的。也就是說,在此時此
地是人才,在彼時彼地就可能連「庸才」也不是。所以才有了淮陰侯
「狡兔死,良狗烹;高鳥盡,良弓藏;敵國破,謀臣亡」的千古悲
嘆。
因而,我覺得必須把人自上天得來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作為一種「絕對原則」接受下來。如果在保障每一個人的自由和尊嚴
前面可以加上許多冠冕堂皇的條件,那麼,這些條件就遲早有一天會
變成迫害、奴役,甚至是殺人的借口。這大概是20世紀留給人類的最
沈痛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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