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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寫於莫少平律師赴長沙為師濤做最後努力之時,我對官 │
│ 方能夠多少表現出對人權的敬重,不曾抱有絲毫希望,但還 │
│ 是希望湖南當局能夠多少表現出對對政權形象的權衡。但現 │
│ 在看到終審判決,湖南當局及其現行政權仍然全無執政理 │
│ 智,一味倒行逆施,真是悲憤莫名。 │
│ ──作者說明 20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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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接到師濤母親高琴聲老師打來的長途,她與莫少平律師
在一起,就師濤被判10年重刑向湖南省高法上訴。
在電話中,老人告訴我,她和家人對莫律師的辯護詞非常滿意:證據
齊全扎實,法理清晰透徹,辯護理性冷靜,完全能夠證明師濤無罪。
老人說:看了莫律師的辯護詞,她更相信自己養了個好兒子。
但,通過這段時間為兒子的冤案而奔波操勞,老人意識到中國政治的
齷齪及其司法的黑暗,對二審的不開庭和維持原判,已經做了充分的
心理準備。老人在感謝海內外聲援的同時,仍然希望在二審開庭之
前,國內外的良知之士和國際人權組織能夠為師濤發聲,加大對湖南
省司法機關的道義壓力,也許還有開庭或改判的機會。
從老人的聲音中,我不但聽出了她的悲痛和憤怒,也聽出了老人的堅
定:無論最後的結果如何,她決不會就此罷休;無論希望多麼渺茫,
即便一切努力得到的只是絕望,也要拼盡老命為兒子伸冤,師濤一天
不自由,她的抗議和伸冤就一天不會停止。
是呀,師濤的確是高琴聲老人的好兒子,也是我的好朋友,更是有良
知有羞恥感的詩人和記者。他曾說:在獨裁體制下生存,本身就是一
種恥辱。但「僅有恥辱是不夠的」,必須「化恥辱為力量」,才有
「做人的資格」。他要用「拒絕沈默」和「跟隨勇敢的心」的身體力
行,來洗刷這種恥辱。所以,他不僅公開撰文抨擊中國社會的黑暗,
並為文字獄的受害者、為「6.4」難屬、為「6.4」亡靈而大聲疾
呼。他曾在電話中對我說:「以後再有此類簽名聲援,你不必每次都
徵求我的同意,代我直接把名簽上就是了。」
現在,師濤像其他文字獄的受害者一樣,也陷入黑箱政治的構陷之
中。
即便從中共現行法律的角度講,以「洩密罪」判師濤10年重刑,也是
於法無依的,起碼是證據模糊和適用法律不當。對此,莫少平律師的
《師濤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案二審辯護詞》作出了有理有
據的辯護;李建強律師的《從師濤案看司法專橫──對師濤案一審判
決書的法律分析》,也作了扎實的法律辨析;師濤本人的《本人獲
「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一案幾個焦點問題的自我辯護》也擲
地有聲,義正詞嚴。
但是,在中國,凡是涉及到獨裁政權及其權貴的利益,法律僅僅是權
力的工具而已,有法不依、執法違法、事後立法(比如為鎮壓法輪功
而制定的「邪教法」),已經變成現行統治的常態。慣於製造「敵
人」的政權,也必然最善於製造「國家機密」,只要這個政權原意,
它就能製造出任何秘密來加害於人,特別是加害那些政權不喜歡的
人。所以,確保「國家安全利益」的本質,不過是維護壟斷政權的利
益而已。
僅就近幾年而言,被國家機密送進監獄的人就有來自境外的宋永毅、
高瞻、楊建利和最近被逮捕的程翔,國內的鄭恩寵、趙岩、師濤和陸
建華,而且指控鄭恩寵和師濤的證據,皆是事後鑒定的機密。由此,
「國家秘密」就變成無孔不入的魔鬼,將國人置於動輒得咎的恐怖之
中。
我知道,面對這種邪惡政治,外界的聲援,幾乎無法現實地改變「國
家機密」的受害者的身陷囹圄的命運,但為了這個國家不再有專門用
於加害於人的「邪惡秘密」,民間社會應該像莫少平律師的公開辯護
那樣,拿出「明知不可為而強為之」的良知,用公開的聲援來凸現獨
裁制度在道義上的邪惡、在司法上的齷齪,也能夠給獄中的師濤和他
年邁的母親帶來些許精神慰寄,讓他們在漫長的黑暗中不會感到太孤
獨。
特別是看到上述3份辯護,我不能不為師濤的清醒和堅韌而驕傲,為
有莫少平和李建強這樣傑出的人權律師而慶幸。這樣的受害人和辯護
律師說明:儘管官權還具有野蠻的強制性力量,但在道義上卻遭遇強
大的民間抵抗,已經無法再暢通無阻了。
在此,我呼籲中國民間、境外媒體和國際人權組織,為師濤發出吶
喊!
在此,我也要呼籲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和高法──儘管希望是如此
渺茫,我也和師濤的老母一樣──還是以最大的善意寄希望於你們,
即便不從師濤本人完全清白的角度考慮,也不從維護司法正義的角度
考慮,而僅僅從起碼的政治理智出發,考慮一下湖南省及其政權的形
象,權衡一下重判師濤的利弊得失,學學北京市對劉荻案的處理,起
碼可以學學湖北省對杜導斌案的處理,給關注師濤案的國內外輿論一
個意外的驚喜。(2005年6月14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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