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久虎律師被陝西警方拘捕後,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全
國政協委員保育鈞,於2005年6月2日給中紀委、發改委、國務院辦公
廳、中央辦公廳、公安部提交了社情民意函《陝北榆林市動用專政手
段拘捕維權民企代表和律師,將進一步激化矛盾》。其中談到了部分
案情:
「據來自陝北榆林的民營企業反映,由於當地政府無視油農的合
理要求,油農們只好拿起法律武器,依照行政訴訟法,聘請了北
京律師,準備向法院起訴省、市、縣三級政府的違法行政和侵權
行為。就在訴前上訪的時候,省裡指使榆林市派公安警察,以
『擾亂社會秩序』為名,在西安和定邊、靖邊等地連續逮捕了民
企訴訟代表馮孝元、仝宗瑞、張萬興、王志軍、袁佩祥、任光明
等6人,同時抓捕了北京杰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朱久虎,查抄沒收
了律師辦公室的電腦和文件。榆林市政府在鎮壓維權油農的同
時,派出大批人馬到北京四處活動。……事過3天之後,這一夥
人又到信訪辦造謠說我們將組織幾百人在『XX』期間上訪遊
行。」
這裡的「XX」就是「六四」。筆者是在網絡上看到這份材料的,不
知道保育鈞先生在原文中是不是也用「XX」代替了「六四」。保育
鈞先生介紹的案情,在中國大陸其實算不上「新聞」。僅筆者手頭的
同類案例就不勝枚舉。
2000年3月22日,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的桃林口水庫移民張鳳,召集
部分移民在虹橋鎮李豐春家集會。與會者一度提出建立移民協會的動
議。該動議被當場否決後,張鳳等人以移民代表身分組織上訪。
3月28日深夜11時許,玉田縣公安局出動大量警力展開大搜捕,拘捕
關押40多名移民代表,隨後並以聚眾衝擊國家機關、非法集會等多項
罪名把張鳳等人判刑入獄。
4月2日,上百名移民在進京上訪途中,又被玉田縣公安局以抓捕「法
輪功」的名義強行驅逐並當眾毆打。
2004年以來,發動移民簽名罷免市委書記張和的、擁有人民代表資格
的張友仁、李鐵等人,多次被當地政府以誹謗罪、詐騙罪實施刑事拘
留和監視居住。張友仁至今還被關押在唐山市玉田縣的看守所,罪名
是上訪過程中擾亂了公共秩序。
同年,四川省自貢市派人到北京散發彙報材料,誣蔑筆者和俞梅蓀與
海外勢力勾結。上述案例雖然發生在新版《信訪條例》實施之前,根
據該條例第18條預設的陷阱,同樣的罪名隨時可以加在維權公民和維
權律師的頭上。換言之,幫助石油投資人依法維權的朱久虎律師,既
不是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非法集會的第1人,也不是最後1個。
幾個月前,為阻止新版《信訪條例》的出台,筆者在《〈信訪條例〉
可以休矣》中明確表示:「中國政府在現行憲法和法律框架之外所設
計的疊床架屋、且等級森嚴的信訪機構,根本就不是讓本國公民走向
陽光大道的『鞋子』,而是誘導本國公民跪著請願、甚至於跪著造反
的永無出頭之日的制度陷阱。」令筆者感到遺憾的是,被范亞峰形容
為「政法系」的法律界人士,對於關係到全體中國公民切身人權的
《信訪條例》,大都採取了或腹議、或默認、或公開維護的態度。最
終被有關部門認定為頑固反對派的,只有于建嶸、黃鐘和筆者3人。
面對朱久虎律師的被捕,中國的「政法系」如果敢於承擔責任的話,
就應該與筆者一道向世人宣告:必須廢除現行的《信訪條例》!!
朱久虎的被捕是很不幸的一件事,同時也有可能演變為中國社會的重
大拐點。署名王延效的網友,把此案形容為「21世紀的爭礦路權運
動」,說是「此案很可能成為公民維權運動由局部到大範圍、由被半
封鎖到公開化、由分散到組織、由孤立到聯合、由以通過上訪為主導
到重視發動組織群眾,重視社會輿論,重視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實
行組織、輿論、法律手段和政治途徑相互結合的重要轉折。……這次
提出的『用股份制的辦法解決陝北油田問題』非常重要。這既是解決
問題良好的積極的舉措,更應是問題的最終歸宿、落腳點。」而在筆
者看來,此案更好的結局,應該是上個世紀初曾經預演過的以憲政民
主為目標的「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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