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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久虎與信訪陷阱

張耀杰


作為律師,朱久虎做夢也想不到,自己的滑鐵盧,竟然是「親民總
理」溫家寶所簽署頒佈的法外之法《信訪條例》。

知道朱久虎的名字,是因為「河北孫大午集資案」。印象最深的是他
於2003年11月25日公開發佈的關於該案的「結束語」:「我認為律師
一定應該是戰士,律師應該以敬虔的態度看待法律。司法進步需要社
會的合力推動,民營企業家不應該扮演消極的角色。」

浦志強律師當時所給出的評語是:「久虎了不得,敏於行而不訥於
言;久虎不得了,把本該『全敗』的官司打到幾乎全勝。若非人家玩
兒著玩兒著就不講理,瞅著理虧就更加不講理,眼看頂不住就耍賴,
結局還會更好。」

2005年5月26日凌晨1點左右,領銜代理陝北石油案的護法「戰士」朱
久虎,在榆林市靖邊縣朔方大酒店被刑事拘留。由於沒有找到目擊證
人,靖邊警方又拒絕提供相關說明,目前還無法還原當時的情景。

發生在陝北2市15縣的石油民企訴訟案,是中國大陸新一輪化公為私
的「共產」運動的活標本。幾年前,筆者曾參與拍攝反映朱熔基時代
的農網改造和農電體制改革的大型紀錄片。採訪過程中,延安地區的
官員曾私下介紹說:國務院總理朱熔基的話對於陝西官場是從來不算
數的,只有中共中央的紅頭文件才能起作用,前提是紅頭文件必須符
合陝西官場的最大利益。農網改造和農電體制改革之所以在陝西搞不
下去,是因為陝西地方政府把電力企業當成了自己的搖錢樹。遍地開
花的小油井不讓中國石油公司直接與當地民營企業聯合開發,而由陝
西地方官員插手包辦,就是為了從中撈取最大利益。

2004年12月24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孫瑞在該報發表長篇報導
《在陝北一個替民營油企維權的律師》,專門介紹朱久虎介入「陝北
石油民企訴訟案」的情況:他曾是北京博景鴻律師事務所律師,2004
年4月接受陝北民營石油企業維權總代表馮秉先訴陝西省及榆林市政
府強行收回民營企業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案的委託,他所在的博
景鴻律師事務所在強力干預下不得不放棄此案,朱久虎只好轉到杰通
律師事務所任職。

2005年5月1日,以「陝北1000多家民營石油企業投資人」落款的《陝
北民營石油行政侵權受害人要求與省政府訴前對話的一封信》,通過
正式渠道遞交給陝西省委書記李建國和陝西省政府省長陳德銘。5月
27日,「陝北民營石油企業行政侵權救助策略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就在朱久虎和他的當事人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步步推進的情況下,榆林
市政府採取了公然違法的暴力行動。

6月3日,朱久虎的夫人邢文增委託北京律師趙小波、李和平來到榆
林,要求會見朱久虎,遭到當地警方拒絕,對方只承認朱久虎被抓
了,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非法集會。對照《信訪條例》,
這一罪名最為直接的法源,就是第18條的法外之法:「信訪人採用走
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的,應當到有關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
出。多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訪事項的,應當推選代表,代表
人數不得超過5人。」

新版《信訪條例》之所以如此行文,就是為了在不具備操作性的模糊
條款中,預設一個可以由政府官員「欲加其罪,何患無辭」的人治陷
阱。為6萬多石油投資人代理標的高達70億元人民幣的特大案件的朱
久虎律師,就是自投羅網的政治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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