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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在家,總受人欺負

李姍娜


時間過得真快,丈夫含冤入獄已經552天。他不在的這些日子裡,我
總是受人欺負──欺負我孤苦伶仃、無依無靠。從張所長對我的拉拉
扯扯,到德外派出所的一個不長頭髮的警察把我打倒在地,後來又被
5個警察帶到派出所,在在都說明了這一點。

其實我是個受害者,不像不長頭髮的警察所說的那樣,我是自找的,
我活該。丈夫出事了對於女人來說是件很不幸的事啊!我無法選擇不
讓丈夫有事。更何況他還是被冤枉的。

我也是個政治的犧牲品。我根本就無法認識美國的賴斯女士,更無法
認識日本的首相,可因為他們的到來,我連飯都不能吃──我是多麼
地委屈呀!自從丈夫出事後,我就像張所長所說的,已經不再是老百
姓、而成了罪犯家屬。他說這話可是理直氣壯、神采奕奕啊!所以不
管有什麼大事小情,他們都會找到我,對我跟蹤、監視、威脅、恐
嚇,不一而足。

我特想知道不長頭髮的警察欺負我的時候,是不是覺得自己很偉大、
在執行一件很光榮的任務呢?他是不是覺得能打得過一個弱女子就挺
神氣呢?也許他因為工作認真還會得到獎勵呢!

我一直不明白,警察為什麼總是這麼對待我?!我真的只想過著和別
人一樣的普通日子,也真的不想和警察有什麼接觸。可他們總也不放
過我。

我現在就盼著老公快點回家。也許那樣我就不必再受欺負了。就算是
再受欺負,也是兩個人一起擔著,不用我這個小女子自己忍受了。但
願時鐘走快點啊!(200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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