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3.22 b
中國君主專制時代的皇帝有一名言﹕朕即國家,也就是說皇帝代表了
國家,從而也代表了國家中的一切臣民。皇帝及其統治集團皆稱代表
了國家利益,代表了全國絕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
有了這樣一個混蛋邏輯,於是統治集團下屬的徒子徒孫就聲稱,為了
國家的整體利益,他們可以明目張膽地跑馬佔地、催租納糧、強徵暴
掠。
時光匆匆,幾個世紀掠過。
現今北京政府,轟轟烈烈開展的房改加危改運動,也如多個世紀前,
大塊大塊的土地被圈佔。其共同點是,「為了國家利益」、「合法地
驅趕」。不同點是,刀光血影的殺戮場面不見,但成千上萬的被拆遷
戶圍堵交通要塞、去市委、市政府門前靜坐抗議的事件不斷。有苦無
處申、有冤無處訴的弱勢群體比比皆是。與號稱代表「國家利益」的
執行者《拆遷辦公室》拼死抗爭的事件此起彼伏。要錢沒有、要命有
一條的釘子戶並非個別。
中共的宣傳媒體,把房改加危改誇成了一朵花,給市民造福、碧水藍
天、消滅髒亂差、改變京城環境、與奧運相匹配、和國際接軌。把話
說白了,市政府願意在哪裡圈佔土地,那裡的居民就得順從,反抗者
依法處治。
向被拆遷戶索要回遷費的政策,是近10年來出台的。因前5年索要的
少,一般住戶還可以承受,故拆遷中的矛盾不顯突出。但最近5年
來,回遷費像一把刀橫在住戶的脖子上讓其望而卻步。住戶要想回遷
必須自己拿出10∼30萬的回遷費,不然遠遠搬走滾蛋。這無疑體現出
拆遷政策的棄貧愛富性,和具有驅趕的功能。前幾日,北京市的某位
領導在電視講話中宣佈,預計在未來的5年城區拆遷工作中,將有68
萬的城區居民外遷,搬入遠郊縣……。這就是政府啟動拆遷的目的之
一,也是多數居民對「現拆遷政策」不滿的癥結。
現今居住在平房中的住戶,大多是弱勢群體中的弱勢了。多年來,但
凡有點路子的人早就搬走,一分不花地住上樓房了。特別是那些黨政
機關的幹部和員工。而那些沒權、沒勢、沒路子、又沒趕上大單位的
人,只得在院子裡自己想辦法蓋間房。著名基督教家庭聚會活動家徐
永海先生,雖然是84年北京醫科大學的畢業生,但一直由於所在的醫
院沒有房屋分配指標,現在還和妹妹擠在一間12平米的平房中居住
(房中打了一個隔斷)。如果說5年前,類似徐永海這樣的家庭,想
拆遷、盼拆遷,但現在他們已經徹底放棄了這個念頭。因為,過去的
拆遷依據,主要考慮家庭人口因素,按戶口安置,是帶有福利性的拆
遷政策;而現在,已轉變為按房屋的實際面積換算成錢,是官商一體
帶有暴利性贏利的驅趕政策。據說,按照市政府的拆遷規劃,他的家
明年底就要拆遷動工了。但是,按照現今的拆遷政策,不管他過去如
何「倒霉」(在住房上沒有享受過任何福利),如果他拿不出幾十萬
塊錢,他就會被開發商一腳踢出北京城區。
開發商基本是從共產黨的機關游離出去的「能人」或與在位的某某領
導有間接背景的人。他們依據相關法律條款,在公安、區政府、法
院、律師的袒護下,以最大贏利為目的。在利益和道義面前,他們注
重於前者。在贏利、暴利、超暴利當中,他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後
者。經過拆遷的居民,都有這樣的體會﹕開發商的心最黑!
按照現今政府部門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拆遷補償費每平方米
為3,500元,一個12平米的住房補償費是4萬2千元。住戶的院落、自
蓋房、公共通道、設施所佔的面積,開發商不用考慮支出。換言之,
每付出1平米的拆遷費,可得到5∼10平米的回報。由於10年前,中共
的官倒颳起的房地產熱,閒置在遠郊縣的大片大片的空房有的是,整
體購買每平米不足千元。按照一般的90平米的居室計算,安置一戶居
民也不過10萬。如果在拆遷地蓋起高層建築,每平米按7千到1萬元的
市價計算,開發商不是超暴利才怪呢。
作為把代表人民的利益掛在嘴邊上的共產黨,面對沒有享受過任何福
利分房政策的弱勢群體,大談市民外遷有利於北京整體佈局、市容市
貌的改觀,卻閉口不談開發商的暴利所得、被拆遷戶的苦與淚。這樣
自私的執政黨,還有什麼資格談三個代表。他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難
道不覺得臉紅嗎?
杜絕、鏟除拆遷中的不公正,從根本上講是要提倡微利拆遷,鼓勵公
開招標。哪家的開發商是微利拆遷,就發給哪家《拆遷許可證》。是
暴利拆遷的,必須拒發。改變現在的「一張《拆遷許可證》價值10萬
雪花銀」的現象。
中國的經濟大門已經打開。作為資本雄厚的開發商,和大權在握的市
委、市政府,通過哪個方式賺錢都無傷大雅,唯獨對值得同情、關愛
的弱勢群體不能大開殺戒。走暴利下的拆遷之路,必遭批評、反抗和
歷史的清算!(2001年12月15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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