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在歷史上,一直以「無產階級先鋒黨」自居,把工人階級稱之為 「領導階級」,以代表工人階級的根本利益為使命。然而今天的中 共,正在修正這一馬克思主義的立場,以代表「全體人民根本利益」 為藉口,偏離了它曾聲稱的代表「無產階級利益」的軌道。今日中國 大陸,千百萬歷經磨難、把畢生忠誠與心血獻給黨的工人,正在「改 革」的旗號下紛紛下崗失業。不少家庭「夫妻雙雙把家還」,以至於 無法養家糊口、贍老育幼。而國家給他們的唯一交待,就是臨時性付 給無法保障他們家庭生活的「最低生活保障費」。甚至這種最低生活 費也時常停發或欠發。最近山東青島印染廠就以待崗到期為由,停發 了下崗工人的最低生活費,引發工人的強烈不滿。這樣的事件,在全 國此起彼伏,致使大批「社會主義制度」的無產者淪為無飯者。中國 大陸在政治不平等條件下「改革開放」20多年所創造的經濟成就,是 以犧牲大批中國產業工人利益為代價的。 眾所週知,中國大陸長期以來,沿襲著蘇聯式的「計劃經濟」,強制 實行「低工資、高積累」制度。國家用工人自己創造的「高積累」來 保障他們的福利養老、公費醫療、子女義務就學等。幾十年來,工人 克守本份,兢兢業業,為國家創造了大量的財富,所領取的報酬卻微 乎其微,甚至可憐到連一處簡陋的住房都買不起。然而他們虔誠地相 信,黨和政府會負責國營工人生老病死的。更何況在計劃經濟條件 下,中國工人在政治上無權,在經濟上無利,從就業到退休,只能服 從分配,從來都沒有選擇職業和對企業生產什麼、不生產什麼、怎樣 經營、如何管理的權利。因此,企業的興衰盈虧與無產者無關。國營 職工終生從國家領取報酬,享受公費醫療,子女義務上學,不僅是由 他們勞動成果積蓄在國庫裡決定的,而且也是中共強制人民接受的 「制度規定」。因此中共及其政府,對計劃經濟年代就業工人的生老 病死,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中共建制後,大搞階級鬥爭,違反經濟規律,大量揮霍浪費了人民的 血汗,文革時期又把中國引向了絕路。中國工人就是這種黨領導「一 貫正確」的犧牲品。今天,政府怎麼可以以「改革」為名把工人當尾 巴割,將企業搞虧、搞垮的經濟風險轉嫁給勞動者?那麼工人平生在 國家倉庫裡積累起的防病養老財富哪裡去了?讓已是蠶絲抽盡的中、 老年的工人「自謀生路」,就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嗎?目前一 些企業的領導,竟把工人當成包袱,視為乞丐,說工人在企業裡是 「等、靠、拿」,完全顛倒了「是誰養活了誰?」這樣一條的基本道 理。 今日中國大陸,一方面是不斷擴大增加的下崗失業者隊伍和強烈社會 不滿的積聚;一方面是大量貪污腐敗,揮霍浪費,國有資產流失。難 道中共建制後大搞政治運動,特別是為使總書記開心的「50週年國 慶」巨大浪費,不包括那些已淪為無飯者的一份嗎?眼下,遍及全國 的下崗失業浪潮,已波及千家萬戶,上訪、請願隨處可見。然而中共 及其政府不僅從未反思,自己正是在政治上傷害了中國工人的情感, 在經濟上損害了中國工人的利益,在法律上負有經濟賠償義務的責任 者,反而不准工人上街,嚴禁他們示威,鎮壓任何試圖建立維護工人 權利的獨立工會,致使下崗失業工人至今仍處於任人宰割的悲慘境 地。北京3501軍工廠失業工人,曾以「要吃飯、要養老娘」為口號向 警方申請遊行,當即遭警方禁止與監控,就是最現成的一例。 今天的中國,工人不僅在議會中沒有真正能夠屬於自己代表,來促使 立法機構通過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律,而且也沒有真正屬於自己的獨立 組織,來承擔保障自身權益的使命。因而工人權利已經成為這個病態 社會肌肉壞死的一角。 中國的改革是必須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改革不能以犧牲工人 的經濟利益和剝奪工人的政治權利為條件。由於中共及其政府長期以 來的錯誤領導,揮霍浪費了工人畢生血汗積累起的大量保障自己生老 病死的財富儲備,中共及其政府應當對所有下崗失業工人予以相當於 他們勞務足值足額的經濟賠償,而不是臨時性的「最低生活費」。否 則,工人有權依據法理上的「過錯原則」,追訴政府,主張經濟賠 償。如果政府付不起這筆錢,那麼作為政府的領導者──共產黨 ──,就應當以自己的財產承擔連帶責任。這才能說明中國共產黨人 對國家、對民族、對工人是負責任的。中共及其政府應在觀念上明確 自己的負債地位,不要以發放「生活補助費」的方式扮演恩賜者和救 世主的角色。 中國工人正在走向政治自覺:他們不是乞討,而是主張權利。 中國工人在吶喊:國家欠付他們幾十年的血汗錢! 中共及其政府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20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