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禮拜天的晚上,我們一些主內弟兄姊妹和朋友在我家聚會。我們 一起學習《聖經》。參加我們這個聚會的有金艷明、王美如、沙裕 光、侯杰、高玉祥、楊靖、何德普、錢玉民、劉鳳鋼、朱銳、王志新 等。 在聚會上,每個弟兄姊妹均做過見證。 何德普曾談到﹕「徐文立、查建國、高洪明被抓、被判後,中國民主 黨聯總負責人的這個擔子我義無反顧地承擔起來。至於是否會被抓、 被判,我把這一切都交給上帝。查建國和高洪明在沒有被抓之前經常 參加基督教的家庭聚會。在這裡我希望大家為他們禱告。」 高玉祥曾談到﹕「在1991年胡石根、康玉春、劉京生等朋友和我一起 組建『中國自由民主黨』和『自由工會』。因為這件事,我們均被 抓、被判。目前胡石根、康玉春、劉京生、王國齊還在獄中。胡石根 和康玉春均是基督徒。他們以前經常去教堂做禮拜和參加聚會。這幾 個禮拜天我在這裡參加了幾次聚會,對主的道理我有了一些了解。我 希望自己將來能成為一個基督徒。在這裡我請求弟兄姊妹為胡石根和 康玉春在上帝面前獻上禱告。」 金艷明曾談到﹕「我的丈夫劉京生因為政治原因被判刑事五年。目前 在北京第一監獄。我自從信主受洗後,心中有了很多的安慰。我真是 感受到主的愛。下次探視我丈夫時,我要把《聖經》帶給他。我要讓 他也信上帝。」 錢玉民曾談到﹕「在89年『6.4』那段時間,我看到學生、市民到天 安門廣場;他們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國家,我很受感動。我參加 了『工自聯』並成為其中的一個負責人,為此被關過。聖經《腓利門 書》中,保羅對腓力門說,從你那裡逃跑的奴隸阿尼西母,不再是奴 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在讀了這段聖經後,我相信主的 愛能使奴隸制這種野蠻的制度崩潰,也相信主的愛一定能改變我們這 個國家。」 侯杰曾談到﹕「89年『6.4』,我被關到獄中10個月。出來後,不能 再幹記者了。那段時間很難,有時到了晚上還不知道這晚睡在哪裡。 雖然以後我有了一份屬於自己的事業,但是心中總有一種強烈的仇 恨。自從接觸基督教後,我不再有這種心理了,主說﹕『伸冤在我, 我必報應。』」 沙裕光談到過﹕「中國有句老話,叫做『不養兒,不知父母恩』。我 認為父母去世後,更會懂得父母的恩。我曾經把這句話說給很多的 人,他們都有同感。以前一想到去世的父母,心中就難受。自從信主 後,心中好多了﹕一想到靈魂不死反而永生,心中就有了巨大的安 慰。現在我讓我的妻子也讀聖經。我也給我的兒女經常講我信主後的 感受。我感覺自從信主後,家裡多了一種前所未有的平安喜樂。」 在聚會中,我們多次學習了《約翰福音》第13章第34節這段經文﹕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 們也要怎樣相愛。」 大家談到,目前一些朋友還在獄中。在北京就有徐文立、高洪明、查 建國、江棋生、李海、胡石根、康玉春、劉京生、王國齊等。我們一 定要關心他們和盡自己的能力幫助他們。我們也希望國外的朋友關心 和幫助他們。 目前一些朋友生活很困難。例如何德普被單位開除後只能依靠妻子一 人的工資生活。對於這些朋友,我們一定要關心。我們也希望國外的 朋友給予關心。 大家在一起還經常談論一件事,就是當我們那個朋友遇難被抓時,我 們大家一定盡自己的能力給予幫助。這應該是我們一個不成文的規 矩。有些個別人不僅不遵守這個規矩,甚至寫文章公開說獄中朋友的 壞話。對這些個別人,大家共同的觀點是﹕這人不是我們的朋友。 大家還談到另一個問題,國內的一些朋友寫了文章,這些文章發表在 一些媒體上,有些媒體給稿費,也有一些媒體不給稿費。對國外朋友 來說,這點稿費可能只夠吃一頓飯的。可是對國內朋友來說,這點稿 費也許能維持一個月的生活。對那些生活困難的朋友,這點稿費可能 就很重要了。本著愛,媒體應該給予國內朋友稿費。 大家談到,國內朋友需要幫助,也應該得到幫助。以稿費的形式給予 幫助是最適合的。因為,在全世界任何地方獲得稿費都是正當的。在 這裡大家提出表揚的是《北京之春》、洪哲勝主持的《民主論壇》、 《美國之音》。這些媒體是給稿費的。 大家談到,我們希望媒體在使用國內朋友的稿件後盡量給予稿費。我 們理解一些媒體經濟困難。在這裡我們提出一個建議﹕「號召這個媒 體之外的海外熱心朋友贊助稿費。對這些贊助稿費的熱心朋友,可在 媒體上公開表示感謝」。本著愛,我們希望國外的朋友們可以以各種 方式幫助國內朋友。(200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