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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公安的罪行

王莉

中共統治人民有3個重要工具﹕黨組織、人民解放軍及公安。黨組織
存在於每一個單位,並以黨領政,黨、政已至不分的地步;而黨書記
也高於行政首長,操控一切。人民解放軍則是鎮壓民主運動的力量。
1989年,中共即動用解放軍來鎮壓天安門學生民主運動。公安則是無
所不在,直接影響人民的生活,也是侵害人權的利器,但中共卻認為
公安是維持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的工具之一。

公安對法輪功的鎮壓

公安對法輪功的鎮壓即是公安的罪行的實例之一。

根據外電、海外報刊及國際人權組織之報導,最近中國公安對法輪功
的鎮壓行動,至少包括以下數項﹕

●4月25日前後數日,雖在公安嚴控情勢下,法輪功成員仍然在北京
 天安門廣場舉行小規模的示威運動。在外國媒體記者及民眾目睹
 下,北京公安竟然予以逮捕。外交部也承認了這些逮捕行動。而被
 逮捕者的下落及命運至今不明。
●甚多其它城市(特別是西安及上海)也有類似的逮捕行動。
●至少已有16名法輪功學員在拘留期間被公安毒打或絕食死亡。
●至少已有5,000名學員被判勞教。因上訪請願被臨時拘留的人數,
 約在2萬至3萬之間。拘留期間死亡人數不斷增加。具體案例有管朝
 生(湖南)及張正剛(江蘇),兩人均被公安毒打致死。江西的李
 艷華則於勞教期間絕食死亡。
●山東省壽光市的法輪功成員李惠希於4月21日在拘留期間被公安打
 死。

公安的刑求

今年5月3日,總部設在紐約的美國「中國人權」組織,發表一篇大陸
人權的報告,內容如下﹕

●儘管中國於12年前已加入聯合國反刑求公約,但其公安仍不斷「肆
 無忌憚」地刑求人犯,以套取口供或管束罪犯。
●刑求是中國大陸「普遍而司空見慣的現象」。
●法律不足以讓北京遵守反刑求公約。人民缺乏有效的申訴程序。一
 般人民無法得到律師的協助。而中國當局根深蒂固地認為「嚴刑逼
 供」是治理犯罪所不可缺少的方法。
●中國於1998年向聯合國提交的報告之內容「完全不充實」。

公安的腐化

公安的腐化已至驚人地步。廣東即有「金錢買公安,有罪化無罪」之
說。而「有錢能使鬼推磨」更是人民的口頭禪。

國務院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即為一例。根據海內、外報刊之報導,李
紀周任職公安部副部長期間,利用邊防、出入境及打擊走私犯罪的職
務之便,包庇走私、私批汽車牌照,為走私犯罪集團大開方便之門,
從中收取各種形式的賄賂達數千萬元人民幣。李紀周被捕後,已對犯
罪事實供認不諱。

中國大陸公安秘密赴香港查案,甚至越境挾走受查港人的事件,近年
時有所聞。

根據香港媒體報導,不少公安均不以正式公安身分來港。他們以商務
或私人身分前來,直接聯絡受查人士,根本不用經過香港警方。

前新華社(今中聯部)內部,亦有一名聯絡官專責接待來港的公安人員。而部份公安名義上來港查案,但來港後不少時間均作私人活動,經常出現在吃喝玩樂的場所。

無法無天的公安

公安為何如此橫行、腐化而無法無天?其理由不外以下數項﹕

●公安的行為完全不受法律的約束及規範。
●中國並無機構可以監督公安。
●各級公安單位內即有黨書記,公安完全由黨所控制,並不向各級議
 會負責,而中國的議會其實也僅僅是一些橡皮圖章,無權監督公
 安。
●公安多與檢察單位及法院勾結,連成一體,為欲所為,不受節制。

因此,公安在大陸已成為一個無法無天的組織,也是殘害人權的魔
鬼,與西方國家的警察及美國的聯邦調查局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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