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必須受各種各樣的行為規範所約束。那麼,是不是人就毫無自由 可言?當然不是。 由於行為規範的調整,才能維持一定的社會秩序;在一定的社會秩序 之內,人們才能享有自由。人是社會性的動物,自由也是社會性的規 定。企圖擺脫社會約束求自由,首先是不可能;即使可能,那就失去 了人的本質而不成其為人,更談不上自由的人。 天空任鳥飛,海闊憑魚躍。人們常常羨慕天上的鳥、海裡的魚,看, 多麼自由自在!其實,動物所進行的是本能的活動,沒有不自由,也 無所謂自由。動物園裡的老虎不是失去自由了嗎?這也從人的觀點來 看老虎,老虎本身並沒有不自由的意識。自由是人的有意識的活動。 但有意識的活動並非都是自由,也可能是不自由,到處碰壁。有意識 活動中的選擇性、目的性才是自由。自由就是在多種可能中進行選 擇,形成目的並達到目的。無所選擇的盲目性、被動性、單向性是不 自由;有所選擇而無目的性或有目的而無現實性,還是不自由。所 以,在同樣的社會、同樣的條件下,不同的個人享有的自由可以是不 同的,區別就在於是否能動地進行選擇,是否積極地形成目的,以及 在何種程度上達到目的。 自由的出發點是意志自由。意志自由是在認識事物的基礎上進行選 擇、作出決定的能力。將意志自由實現出來是行為自由。行為自由是 變革事物、實行決定的能力。行為自由是自由的歸宿點,因為只有行 為自由才能達到目的。沒有意志自由就沒有行為自由,有了意志自由 未必有行為自由。 行為自由不能否定行為規範,而且行為自由正是實現於行為規範之 中。行為規範並非都是行為自由的保證,但行為自由不能沒有行為規 範;沒有行為規範就不成其為社會,自由也失去了立足之地。 自由具有社會性,有什麼樣的社會就有什麼樣的自由。在階級社會,自由不能不為階級關係所制約。佔統治地位的階級,在行使自由方面 佔有優勢;同時也是對被統治階級行使自由的壓制。每一時代,具有 一定的社會自由總量。統治階級佔有社會自由總量的大部份,留給被 統治階級的自由就不多了。自由為階級關係所制約,並非自由本身具 有階級性,不能說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自由。自由的社會性,就是社 會共享性。蘇聯和中國的「馬列主義」者,將階級鬥爭理論泛化。在 他們看來,凡事、凡物莫不具有階級性,自由也被貼上了「階級性」 的標簽。自由就是自由,統治階級的自由和被統治階級的自由,不可 能作出兩個不同的關於自由的定義。對自由的佔有,你多我少、我有 你無,正好說明是同一種自由,只是在不同階級之間的分配不同。馬 克思說﹕「沒有一個人反對自由,如果有的話,最多也只是反對別人 的自由。可見各種自由向來就是存在的,不過有時表現為特權,有時 表現為普遍利權而已。」(《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3頁)表 現為特權的自由和表現為普遍利權的自由是同一種自由。因為是同一 種自由,被統治階級就可以利用自己手中不多的自由去反對統治階 級,爭得更多的自由;否則,被統治階級只能死守自己階級的自由而 永無翻身之日了。如果不同的階級享有不同的自由,各自行使不同自 由的階級根本就不可能共處於同一社會之中。在資本主義社會,資產 階級享有的言論自由和無產階級享有的言論自由是同一種言論自由, 只能說資產階級比無產階級享有更多的言論自由,而不能說資產階級 享有的是資產階級的言論自由、無產階級享有的是無產階級的言論自 由。如果將資本主義社會的自由貼上「階級性」的標簽,一言以蔽之 曰「資產階級自由」,那麼也沒有「無產階級自由」了。有無產階級 而沒有無產階級自由,沒有不同階級的自由,何來自由的階級性?鄧 小平就是對自由貼上「資產階級」的標簽之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 化」,實際是反對自由本身,反對社會共享的自由。 自由具有社會性;社會是歷史地發展的,因此自由也具有歷史性。不 同歷史階段上的自由是不同的。而在歷史的發展中,人類的自由度是 不斷擴大的。高一級社會形態的自由,總是高於、多於前一社會形態 的自由。 人的有意識的活動可以創造自由,也可以毀滅自由。正像人的有意識 的活動可以求得生存,也可以結束生命。只有人具有自殺的能力,也 只有人具有毀滅自己創造的自由的能力。自由的創造是一個艱難的歷 史過程,而歷史積累的自由可以毀於一旦。20世紀出現三大狂熱,德 國的法西斯狂熱、中國的「文化大革命」狂熱和伊朗的宗教狂熱。這 三大狂熱都是自由的毀滅、文明的災難。創造或者毀滅,也是一種自 由;做好事或者做壞事,為君子或者為小人,都是自由。按照人類的 使命,應當鼓勵創造,避免毀滅;按照社會的利益,應當鼓勵做好事 ,避免做壞事;按照人生的價值,應當鼓勵為君子,避免為小人。所 以,自由不是人類、社會和人生唯一的或最高的價值標準;在行使自 由時還需要綜合運用其它的價值標準。沒有自由,必將扼殺一切;有 了自由,不會得到一切。身陷不自由,必須大膽抗爭;面對自由,應 當小心謹慎。行使自由,比反對不自由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