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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給我們的啟示(3之2) Next Part Previous Part

林思雲

三、「6.4」是非暴力運動嗎?

非暴力運動是印度的甘地首先發明和提倡的。1920年代,甘地在英殖
民地南非首先發起了非暴力運動。當時南非殖民地當局給去那裡打工
的印度人發放類似於「良民證」的屈辱性身分證,要求印度人必須隨
身攜帶,否則就要處以刑罰。甘地號召大家用非暴力的形式反抗殖民
地當局。他們不搞示威遊行那樣的對抗性集會,只是把殖民地當局發
放的「良民證」撕掉、不攜帶。甘地帶頭撕掉了「良民證」,被殖民
地當局關進了監獄。可是撕掉和不攜帶「良民證」的印度人越來越
多,從幾個到幾百、幾千。最後,在南非的印度人全部撕掉和不攜帶
「良民證」,使殖民地當局不得不放棄了歧視性的「良民證」。

甘地說:「我們用非暴力的形式對抗暴力,不是因為印度人害怕暴力
和害怕流血,而是因為使用暴力是非正義的,所以我們才不使用暴力
來反抗暴力」。甘地回到印度後,又發起了全國大遊行的、反對英國
殖民統治的和平集會運動。跟隨甘地遊行的人,從幾個到幾十個,最
後發展到幾十萬人的大軍。這些遊行的人群沒有任何標語口號,更沒
有「英國人滾回去」、「打倒殖民地政權」等反政府號召。幾十萬人
群只是默默走過一個個城市、一個個鄉村。

英國殖民地當局對甘地的和平大進軍束手無策。因為,他們並沒有任
何反政府的口號和煽動,只是默默地走路,所以他們的行為沒有違反
任何法律,也沒有任何理由逮捕這些默默走路的人們(難道走路也犯
法?)。

1960年代,美國的民權運動,也是學習甘地的和平大進軍方式,沒有
打出「打倒白人」、「白人總統下台」這樣的反政府口號,而是用非
暴力的請願方式,來爭取黑人的民主和人權。

如果「6.4」運動時,幾十萬學生們只是默默地在天安門廣場靜坐,
沒有任何反政府煽動性的口號,那就是典型的非暴力運動。對於這樣
的非暴力抵抗,共產黨很難找到武力鎮壓的理由﹕難道人們在天安門
廣場坐一坐也犯法?可是「6.4」中學生們明確打出了「打倒官
倒」、「李鵬下台」這樣的煽動性反政府口號。所以嚴格來說,
「6.4」運動不能算是完全的非暴力抗議運動。

甘地的名言是:「英國人並不是壞人,只是英國人的想法有錯誤。我
們的非暴力運動旨在改變英國人頭腦中的錯誤想法,並不是要把英國
人作為敵人對待。」甘地提出:如果把英國人當作壞人,那就應該用
暴力來消滅和趕走這些壞人;和壞人沒有必要講什麼道理。正因為英
國人不是壞人,只是他們的想法有錯誤,我們才試圖用和平的講理方
式,來改變他們的錯誤想法。1960年代,美國黑人的民權運動,也沒
有把白人當作敵對的壞人,所以採用和平遊行的方式來改變白人種族
歧視的錯誤思想。

同樣在中國搞非暴力的民主運動,就要首先肯定共產黨不是壞人,只
是他們反對民主的想法有錯誤,所以才有必要用和平非暴力的方式,
來改變共產黨人的錯誤想法。可是有些民運人士一方面把共產黨描述
成殺人不眨眼的惡棍,另一方面又聲稱要堅持搞非暴力的民主運動,
這本身就是矛盾的。如果共產黨真是十惡不赦的流氓惡棍,就應該號
召人民用暴力來推翻共產黨﹕難道還有必要和惡棍們講民主人權的道
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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