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律師找到我,說:「某某的案子前兩天已經在法院立案了。 你如果有時間,就看一看起訴狀吧。順便,我把我和有關法官聯繫的 情況也和你說一下。」我當時正沒什麼事,便到律師那裡,把起訴狀 反反覆覆看了幾遍,然後便聽律師和我說案子的進展情況。那是一個 很悲觀的前景,他說:「法院辦案人員和我透了底﹕這個案子上面已 做了結論,必須要判某某有罪。」這其實也是我們早就料到的了。雖 然如此,我們心中還是曾有一種奢望,奢望這個政府突然間會良心發 現,改變其獸性的一面。然而,這一切幻想終未能實現。檢察院准予 立案起訴已經說明了一切,還能指望法院會有什麼公正的判決嗎?政 法、政法,政治無時無刻不在強奸著法律。在這個國家,我們實在不 應對法律這個玩意兒抱有什麼幻想。 然而他究竟又有什麼罪呢?在只有3頁的起訴書中,有關的犯罪事實 僅有10來條。而就在這10來條中,赫然有4、5條是這樣的指控: ●撰寫反對社會主義的文章,準備在某報刊發表; ●撰寫反對共產黨文章,準備在某報刊發表。 看到這樣的指控,我的心中充滿不解和疑惑。我們究竟是生活在哪個 世紀?原來「道路以目」還應該效仿,原來「腹誹」之罪還沒有從我 們身邊走開! 我知道政府之所以能羅列出這樣的罪狀,得益於我的那位將要被判刑 的朋友電腦知識的匱乏。他不知有的電腦存在自動備份的功能。而那 些被備份的文件,忠實地記載了他的思想歷程,並將他的這些思想歷 程深藏在他的主人並不知道的某一個文件夾中。然而,這一切也就成 了他的主人被判刑的依據。 於是我想,如果讓這個政府永遠存在下去,如果這個政府所處時代的 科技更發達,比如可以通過某種儀器探知每個人大腦儲存信息中思想 的歷史,那麼,他們有足夠的財力來建設監獄嗎? 然而現實情況是﹕我的這位朋友將被判刑了。他那份被人羡慕的國有 開發銀行的工作要丟了。從他被捕時起,他的兒女便依靠他妻子燙桌 布所掙的每月不到300元的收入維持生計,以後恐怕會在更長的時間 裡持續這種生活了。不知他年近七旬、體弱多病的父母如何面對唯一 的兒子失去自由這件事。他們的生活又如何維持呢?還必需再從事耕 作勞動嗎? 於是,我慚愧於自己的無能,慚愧於我不能給他的家人以更多的幫 助,更慚愧於在受到威脅時對於可能丟掉工作的惶恐。 晚間,不願在家中坐著,不願看演繹不完的帝王鬧劇,不願讓妻子看 出我的焦躁,於是獨自徘徊於街頭,看著酒店那刺眼的燈光,聽著裡 面傳出的刺耳的卡拉OK歌聲,我的心中又添加了一份悲涼!我是孤 獨的──哪裡才是我的歸宿?(2000年4月7日於中國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