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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中國民主黨的發展問題
──回世遵先生書──

冷萬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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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獲悉中國民主黨成員劉世遵先生被中共當局重判六年徒 │
│ 刑,對此深感憤慨和抗議!               │
│                            │
│ 世遵自參加組黨以來便受到種種限制。但他在困境之中依然 │
│ 不忘關懷中國民主黨的命運,並不斷地探討有關的問題。下 │
│ 面是一封與世遵共同探討問題的信,希望發表出來,以此紀 │
│ 念世遵的落難!                    │
└────────────────────────────┘

你好!

對你目前的處境深感擔憂和關注。希望你儘快擺脫目前的處境。

信我收到,就所提的3個問題──(一)第一次黨代會應否在黨禁開
放之前召開?(二)各地方黨統一前,是放任發展、各自對外,還是
應有一個鬆散組織統一全國步調?(三)如何避免分裂?──簡單地
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第1次黨代會的召開,在目前的環境下,我認為首要的問題並
   不取決於黨禁是否開放這一條件。試想一下,即使黨禁開放,
   中國民主黨就能一帆風順地發展嗎?在這個過程中不能不考慮
   到中國人所具有的傳統慣性因素所產生的負值及不利於整合作
   用能量的釋放。就這一點所產生的惡果,小到個人之間水火不
   相容的程度,大到割據一方並有可能演變成「兵戎」相見的地
   步,就這種局面且不說古時的像「家常便飯」一樣,就是當今
   也常出現死灰復燃的動畫,中共不提、海外不提,但我們自身
   又如何呢?我想我們不會忘記去年11月期間有關籌組中國民主
   黨全國籌委會有關機構時所發生的不盡人意的事情。這不能不
   說明是中國人所具有的國民惡性的一次小演習和小爆炸。也許
   我們對此辯解,認為是過程中正常的現象。如果我們把這種惡
   性認為是正常的現象,那麼只能說明我們的行為是不正常的,
   而且也是對自己、對社會、甚至是對國家而言,是不負責任
   的。我們必須對自身要嚴要求、高標準。正己才能獲得民眾的
   信任。而中國民主黨獲得民眾的信任,才具有與執政黨相抗衡
   的力量。而達到這種程度就要看我們是否能遵循民主運行的規
   則。而如果作為從事民運事業的我們能達到這種境界,第1次
   黨代會的召開也就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了。

(二)第2個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應是解決第1個問題的前提。但我還
   是就這一問題談點我的看法。這個問題如果從理論上講,中國
   民主黨就全國的範圍而言,有一個全國性的組織協調各省市分
   部的步調,當然是一個理想的狀態,而且也並不難──中國民
   主黨全國籌委會不是已經存在了嗎。但從現實的角度出發,能
   否作到理論上所能做到的呢?從去年11月份籌建中國民主黨全
   國籌委會有關機構的情況這一點來看,不能不說是困難重重。
   但有一點不能不說是我們自身所存在的問題,是問題的關鍵,
   甚至是致命的問題。那就是我們在遵循民主運作規則中所存在
   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我認為我們這些從事民運的人士加強
   自身民主理念的修養,並能在行為上體現出來。但這需要一個
   過程。但並不是說我們目前就無所作為。在全國協調存在困難
   的時候,最重要的是先搞好地方上的民主黨建設工作。如果地
   方上連這一關考試都不能通過或不合格的話,談全國問題難免
   為時尚早。因此,我認為先搞好地方上這一塊,再擴大與鄰省
   之間的協調與聯合。在此基礎上全國形成幾大板塊,再由幾大
   板塊擴大到全國範圍。俗話說﹕飯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
   走。避免重覆中共無視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盲目地走烏托邦
   的道路。

(三)第3個問題是我們求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的問題。堡壘最容
   易從內部攻破。但我們對這一常識性的東西,還缺乏本質上的
   認識。認為民運活動沒有警察的想法,可以說在一些人身上是
   體現得淋漓盡致。這一點是導致分裂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對於
   造成這種現象的始作俑者,最好是敬而遠之。另外一點容易導
   致分裂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急於求成、搞冒進。但其結果
   不僅往往是欲速則不達,而且容易造成一些人遠離民運群體。
   尤其是一些新參加民運的人士。在這裡我並不是反對所有被認
   為是冒進的行動。但要看這樣的行動是否有利於促進民主的事
   業、是否有利於吸引更多的人士參加民運隊伍之中。為此,我
   認為我們既然走向了爭取民主、人權事業的不歸路,那麼我們
   在這個過程中做事的時候,就不僅僅是個人的事情。因此我們
   在做每件與民運有關的事情時,就必須從民運的整體運作及發
   展作為行動考量的依據。如果做事之後所產生的效果,既不能
   促進民運事業向前發展,又不能維持現狀,反而回到難以開展
   工作的處境,那麼這件事情最好不要去做。

   最後一點,今後如果組建或籌建與全國各地方有關係的組織的
   時候,最好先同各省市協商之後再做決定。要避免出現更大的
   紛爭及分裂的現象。

以上就先生所提的問題,談一點個人的看法,如有不妥之處,請批評
指正。暫談這裡,希望多來信探討。請多保重!(1999年4月7日於吉
林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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