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在中紀委第四次會議上發表了一通「治黨從嚴」的講話。表面 上來看,這似乎大大有利於解決日益腐敗的中共。但從江所強調的四 個方面著手,要「使黨的肌體始終保持健康」,則希望渺茫。因為所 有這些都不是解決「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的有效方法。別說治本, 就連標也治不了。 一、教育 江澤民提出要通過「教育」、「管理」、「監督」、「查處」的方法 來解決問題。這有操作上的困難。江說,「對領導幹部要嚴格教 育」。然而,領導幹部不是幼兒園裡的娃娃,不容易管教。而且他們 長期教育著別人。讓誰去教育他們呢?江等高層領導干部,可以在某 一次會議上發表一個重要的講話教育他人,但反過來可以嗎?如果可 以,是否還能和江核心保持一致呢? 二、管理 從另一個角度講,如果一個領導幹部素質不好,以致於不靠教育就不 能履行「人民公僕」的職責,卻被任命擔任主要崗位,那麼人們不禁 要質問一下﹕是「伯樂」的慧眼出現了盲點、還是「千里馬」搞了什 麼鬼名堂騙「伯樂」?大概這正是江澤民強調「對領導幹部的選拔任 用一定要嚴格把關」的原因吧。江一定認識到這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 題,才會提出「反對任人唯親、反對『以人劃線』和『以地域劃 線』」的諄諄教導。但江在提出這個問題時,似乎忘記了,正是江核 心自己「以人劃線」、「以地域劃線」建立了自己的「上海幫」。上 行下效,上樑不正下樑歪。奈何! 三、監督 在人民沒有權利選舉、罷免官僚,也沒有自由發表言論、辦傳媒、結 社組黨的情況底下,要官僚們「自己監督自己」,等於要他們「用自 己的刀削自己的刀把」,怎麼會行得通?尤其是靠「領導一切」的政 黨,來解決監督自己的問題,人們只能望梅止渴、一枕黃粱。 四、查處 再說「對領導幹部違紀違法一定要嚴肅查處」的問題。由於貪污腐化 往往是一個集團一個集團集體地搞,對敵對集團「嚴肅查處」在有需 要搞內鬥時,往往不必催促他們,他們也會去做。但是,在同一個集 團中,官官相護,怎會認真執行? 五、根本原因﹕權力導致腐敗 江澤民認為腐敗現象「屢禁不止」、「日趨嚴重」。由於刻意忽視產 生腐敗的真正原因──權力導致腐敗──,他才會提出上述四個無法 根本解決問題的辦法。 江澤民為了「保證黨,在新的國內外環境中,始終堅強有力地發揮好 領導核心作用。」堅持中共的不受制衡的權力。然而,「權力導致腐 敗」,不受制衡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既然中共享有絕對的權力, 不管它治黨多嚴,它的成員為了維持自己的利益、保護這個讓他們為 所欲為的黨的存在本身,他們必然濫權。這是無法依賴他們通過自身 的「教育」、「管理」、「監督」、「查處」來加以解決的。 如果人民真正地當家。選舉政府官員和各級議會由人民選舉產生。人 民通過言論、結社(包括組黨)等等自由,以及獨立的司法,監督他 們,必要時罷免、處罰他們。這時,中共如果沒有被人民用選票請下 台,也一定變成一個服務人民的政黨;而且,中國長久解決不了的腐 敗現象得以終結。(20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