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世界上只有大約3分之1的國家、4分之1的人口程度不同地實行了 民主。多數的國家和大部份人口還在為民主而奮鬥。為民主而奮鬥, 首先必須弄清楚,為什麼要民主? 中國人為什麼要民主? 辛亥革命前的中國人要民主是為了反滿,「驅除韃虜」。激進的民主 主義者鄒容的警世之作《革命軍》鼓吹「殺盡胡人」。滿清王朝被推 翻了,「胡人」雖未「殺盡」,早已威風掃地;但民主沒有到來。 「5.4」時期的中國人要民主是為了救國。陳獨秀認定只有民主和科 學才能救治中國的黑暗。1949年,共產黨打敗了國民黨,自認為救國 的目的已經達到;但還是沒有民主。 許多中國人認為,要民主是為了國家富強。現在的中國,經濟發展得 很快,軍事實力也不差,至於民主,卻是背道而馳。 為了救國,為了富強,可以要民主,也可以不要民主。希特勒用法西 斯主義同樣可以「救」國,而且一度使德國達到富強。 究竟為什麼要民主?實行民主是為了享受普遍的、平等的、完整的利 權。還可以問,為什麼要享受利權?為了要做人。追求做人的基本利 權就是人權。如果再問,為什麼要追求人權?「打破沙鍋問到底」, 問到人權,這就到底了,沒有為什麼可言了。是人,必須追求人權; 沒有人權,就不成其為人。對人來說,人權是終極關懷,是最高命 題。要自由、要民主,歸根到底是為了人權。從人權出發,才能走上 自由、民主之路。 民族要解放,國家要獨立,人民要革命,都是正當要求,但不是終極 目標。當年北美的《獨立宣言》宣告,要求獨立的原因是為了實現人 的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利權。這就是人權。獨立不過是爭取人權 的必要條件。以人權為目標,所以北美的英國殖民地獨立後建立的美 國迅速走上了自由、民主之路。 既然人權是人的最高命題,從人權出發才能理解人的全部活動、理解 人的存在和價值。 人權是一切利權中的基本利權。具有如下的特徵﹕ 第一,人權是不可殘缺的。任何人不可能享有社會的全部利權,但不 能缺少做人的基本利權。這些基本利權使人意識到自我的存在、意識 到自我與他人具有同樣的尊嚴。基本利權中的任何一項都是不可缺少 的,向任何一項基本利權挑戰就是向整個人權挑戰。例如,強調生存 權和發展權而不顧言論自由權、集會結社權、遊行示威權等等,不是 實現了部份人權,而是沒有人權。因為人權是完整的,缺少了部份就 沒有整體。 第二,人權是不可取代的。作為人權的基本利權的每一項都不能被另 一項所替換,例如說,只要求得溫飽,其它的人權都有了。以某一項 取代其它,等於取消了在其它領域做人的資格。而在任何一個單獨的 領域喪失做人的資格,就是全面喪失人權。 第三,人權是不可轉讓的。對於某物的所有權可以轉讓,在轉讓時和 轉讓後並不喪失主體資格。將人權轉讓,立即喪失主體資格,因而無 權轉讓。接受轉讓者,也不可能因此而多一份人權。所以,每個人都 要珍惜自己的人權,同時也不要企圖得到更多的人權。 第四,人權是不可變動的。對人權的擁有者來說,終其一生,人權是 穩定的。對不同的人來說,人權不因為財產、地位、文化、性別、年 齡等等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國家可以建立或滅亡,政府可以更迭或推 翻,制度可以改革或創新──這一切都不能影響人權隨之而變動。法 律可以剝奪某些利權,但不能剝奪人權。這是指人權不因外在的因素 而變動,但人權自身是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的。在沒有郵政的時 代,談不上通訊自由權;在建立了國際互聯網的現代,又有了電子通 訊自由權。 第五,人權是不可分裂的。人權是一切人的基本利權。中國人、美國 人、俄國人、法國人……享有共同的人權。不能說中國有中國的人 權,美國有美國的人權,俄國有俄國的人權,法國有法國的人權 ……。各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水平不同,社會制度不同,歷史 傳統不同,但只要是由人組成的社會,總能找到如何做人、如何待人 的共同標準。在任何國家發生違反人權的現象都是違反一切人的人 權;改變違反人權的現象,除了提出國內訴求以外,還應當尋求國際 保護。 人權是民主的根源。從「五.四」運動到八九民運,中國人把追求民 主的事業叫做「愛國民主運動」。愛國雖然是一種崇高的情操,但不 是民主的根源。從愛國出發追求民主,這是中國民主運動不見成效的 重要原因。民主運動的直接訴求是民主,最終訴求是人權。高舉人權 民主運動的旗幟才能為中國的民主事業開闢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