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一位農民劉發偉被搶匪追殺,向崗上的民警求救,竟 被推開任他被打成重傷。這事引起廣大民憤,數千市民聚集抗議。結 果被公安鎮壓。傳說有多人死傷,並有多人被補。 消息傳到海外後,當局不得不公佈「真相」。但它掩飾了關鍵的「民 警將劉發偉推開引發民憤」的事實,誣指是少數人煽動起來的。當局 並且逮捕了將事件通過互聯網公佈出來的該市郵電局工程師劉海榮。 當局給他的罪名是「在互聯網上將國家機密洩露給外國敵對組織」。 一位研究文革的旅美中國學者宋永毅,回大陸搜集文革資料時也被當 局以「盜竊國家機密」罪逮捕。 群眾騷亂是國家機密,文革歷史也是國家機密。總之,不論是現狀還 是歷史,只要有礙中共面子和事關中共罪行的資料都是「國家機 密」。這是完全無理和罔顧法治的做法。 文革曾被中共形容為浩劫,也被鄧小平所全部否定。因此,揭露文革 內情,徹底批判文革,應該是最符合最近被高呼「萬歲」的鄧小平理 論。哪裡想到,竟是犯罪行為!看來鄧小平理論只有幾歲,哪裡有萬 歲? 劉海榮的被捕當然也說明了一些問題。攀枝花事件發生後,既有民運 信息中心發佈的消息,也有當地人士將事件的進展由互聯網發佈出 來。劉海榮該是其中的一個發佈者。 首先,當局公佈的事實「真相」和劉海榮等民間的說法有不同,也就 是沒有沒有說劉發偉被推出崗亭。如果中共說出的現象和劉海榮的說 法不同,逮捕劉海榮的罪名該是劉海榮「造謠」;說他洩露國家機 密,表明他公佈的是事實。那麼,當局的說法就是造謠了。 其次,在互聯網上發表一些意見或事件,讀者是全部上網的人,怎麼 會是「外國敵對組織」呢?如果是洩露給外國敵對組織,那是通過電 郵傳給特定機構,而不是公諸於眾,除非此「眾」全是海外敵對組織 的成員。 如果對國家機密沒有嚴格的規限,那只能是人治的「欲加之罪,何患 無辭」。也怪不得貪污腐敗除之不盡,因為沒有被當局認可的對貪污 腐敗的揭發,不也都是「洩露國家機密」嗎?揭發者當然會被控罪。 用「國家機密」來封老百姓的嘴,正是專制獨裁政權維持自己特權統 治和利益的「法寶」。(199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