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民主黨發展的朋友可以發現,從一開始籌組中國民主黨之時,我 們就尋求「合法」的努力。當初根據《社團管理條例》,以「籌委 會」的名義向浙江省民政廳申請註冊「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備委員 會」。但我們並沒有將它作為民主黨運作的一條原則。原因是﹕在目 前中國的法律系統內,還有許多法律不僅違憲,而且包括憲法的個別 條例在內的一些法律,甚至本身就不合「法」。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提出了「合法」的原則。這是我們憲政民主的社 會目標所決定。 關於「合法」的原則,我們有這樣的說明﹕ (一)法律所允許的,我們堅決做; (二)法律不反對的,我們也做; (三)法律反對的、而其本身不「合法」的,我們合法地做; (四)在不同的法律中,憲法、聯合國憲章優先。 目前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成員與全國各地民主黨成員,自6月份以 來多次受到中共的打壓、拘押、監視居住、抄家、沒收電腦、通訊器 材。最近又對吳義龍、毛慶祥、朱虞夫、徐光等四位先生以「顛覆國 家政權罪」加以逮捕,對陳樹慶先生則以「監視居住」的名義,秘密 關押。目前我們和家屬正在尋求法律的幫助。我們也呼籲社會輿論, 包括國際輿論,的關注、評判。但是我們堅持公開、理性、非暴力、 合法的行動準則不變。(吳義龍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