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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原則
──關於中國民主黨的活動準則(4之2)── Next Part Previous Part

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備委員會 

認真研究20世紀中國社會史,人們會發現,中國社會是一個缺乏理性
的社會。很多社會變革、制度的確立,很難找到其中的理性的成分。
比如中國為什麼貧窮落後?為什麼動亂不安?「5.4」的先賢們以為
民主與科學可以解決問題。而所謂民主、科學與信仰的關係如何,其
理解各有不同。茅於軾先生認為﹕中國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人權」,
或許可以從根本上回答上面的問題。但離「5.4」已經80年了,為否
定而否定的激情快意式社會運動,幾乎貫穿著這個世紀的全部歷史。

最令人感慨的,或許是中共的歷史。中共自詡為最激進的政黨。但49
年以後,它在中國建立起來的政治經濟制度,在革命與激進的形式
下,卻重蹈了歷史的覆轍﹕經濟制度確立公有制,實際上是國家所有
制。而這恰是中國幾千年來的基本經濟制度。只不過那時的國家是以
帝王的名義統治而已。「人」在這個「新」制度裡再次被淹沒。而幾
千年來不能改變、不能使中國振作的制度又怎能在幾十年裡振作這個
國家呢?這裡的誤區就在於套用西方的政治學,而不分析中國的傳統
結構。政治制度,則重新恢復高度集權的、自上而下的統治模式。幾
千年來人間的神(國家)──而不是人──,仍然高高在上。那種
「國家政權」與「社會民眾」對立並互相恐懼的現狀絲毫沒有改變。
而60年代毛澤東卻是以另一種更為荒誕的奇思怪想代替理性而造成了
空前絕後的民族災難。

其次,我們要理性地認識「民主」。真正的民主只能是規則與程序下
的自由。也就是說,沒有法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意。民主是每個人
基於自己的利益與認識,通過一定的規定程序,依照一定的規則,表
達自己意志的社會行為。當然,這些程序與規則的產生本身,也就是
民主的。而民主原則中還有一條十分重要的觀念,即當利益衝突時,
應該採取妥協與對話的原則,而不是訴諸武力和對抗。

其三,理性處理社會事務、對話與妥協,也應該是我們目前解決社會
事務的理性原則。中國近百年來,已經失去太多的機會﹕有兩次是在
國、共兩黨的對立與對抗中失去的;一次是在北伐初步勝利之後失去
的──部份共產黨違背陳獨秀中央的民主原則,去創建工農武裝割
據,以期獨自獲得政權,這時的國民黨自恃有強大的武裝力量,根本
不習慣對話與妥協,黨派混戰從此開始。

第二次是抗日勝利之後,如果有一方能堅持對話與妥協,中國的民主
制度將由於兩黨制約,很可能早已實現。然而,妥協就從來未曾來到
中國大地。國、共兩黨的歷史,我們不能不記取!

為了實現全社會的妥協,即寬容,我們確立「不對立」、「不對抗」
的立場。我們的口號是﹕「我們沒有敵人!」我們與中共沒有原則性
的衝突,甚至在大多數的利益上也是一致的。就執政的中共而言,如
何通過改革,保證其執政黨的地位,就是其利益所在。而改革本身就
需要以科學的態度對待的一個系統工程。絕對的權力必然產生絕對的
腐敗,不管是什麼政黨。中共一面聲稱要堅持改革開放的政策,而改
革的道路只有一條,即科學的道路。摻雜進任何私貨,改革就不可能
成功。因此,中國民主黨與中國共產黨怎麼可能有原則的差異?對中
共而言,它需藉這條道路保住執政黨的地位;我們希望由此達向民主
社會──利益是何等一致!如果中共開放黨禁,自己來搞多黨制,那
該是一項最節省的社會工程,也是中華民族的大幸。

不管是誰在推進民主制度的建設,其價值都是一樣的,都為中國的民
主建設作出了貢獻!歷史會記住。(吳義龍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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