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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原則
──關於中國民主黨的活動準則(4之1)── Next Part

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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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理性、非暴力、合法,是我們行動的四準則。它其實 │
│ 也是民主和法制社會的基本準則,並作為創建中國民主黨的 │
│ 首要條件。以下分論這四個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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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籌組中國民主黨的時候,最先確定的原則便是公開。它有如下兩個
理由。

(一)創建中國民主黨只是為了健全中國的政治制度。中國目前的政
   治體制中最缺乏的是分權制衡的、健康的黨團制度。相比較而
   言,有獨立而且相互監督與競爭的反對黨存在,對於眼下的吏
   治腐敗、權力濫用、貪污成風的社會現實應該是首先考慮的
   事。我們的目標不是像當初中共那樣僅僅為了奪取政權,而是
   希望促進並通過自身的努力有助於實現民主制度的最終形成,
   也即使政治制度得以健全。因此,繫於這樣的社會目標,我們
   不怕被打壓,而且是以準備坐10年、20年牢的決心來堅持該原
   則。當然也希望不要遭到打壓。
(二)幾年來中國沈悶的政治,不利於中國的發展。現存的政治制度
   已嚴重阻礙了經濟的「進步」。「不在沈默中爆發,就在沈默
   中滅亡」(魯迅)。我們不希望中國被困死,我們就公開一
   搏。坐牢是在所難免的。只要當局給我們留下一點時間,製造
   一點社會影響,喚醒幾個國人,能振作當局政改的決心,就足
   夠了。

當然,要求我們不公開的理由是﹕「公開了會受到當局的打壓」。但
是,不公開是否就不會受到阻撓呢?事實上,受到阻撓是必然的。如
何有效地開展組黨活動?一是迅速產生社會效應,二是有組織的政黨
有利於解決中國的問題。

自79年以來,國內組織獨立政黨的努力未曾停止過。由於是採用秘密
的方式,其社會影響幾乎都局限在當事人、被抓與家屬受牽連上。秘
密組黨從來都被秘密地抓捕。這正是當局所期待的。當局仍然作出理
直氣壯的言辭﹕中國人享有結社自由云云。而公開了,它的抓捕也就
秘密不了。當局的形像是要直接面對公眾、面對國際社會的。這顯然
有利於社會效應。

我們的社會目標是完全正義的。公開了,當局了解我們到底想幹什
麼、在幹什麼,是有好處的。中國的統治有一個傳統,即是恐怖統
治。它在文革時期達到了極點。恐怖統治是雙重的﹕一方面,百姓不
敢窺視政權,不敢表達自己的政治見解;另一方面,由於恐怖統治者
慣於採用恐怖手段,深知恐怖手段的恐怖,於是它也最經常地處於害
怕被恐怖者報復、以恐怖對付恐怖的恐懼中。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
在一個恐怖社會中,為什麼當局對民間的風吹草動、都萬分警覺、而
且採取過激手段的緣由了。

公開有利於消解社會恐怖氣氛。我們公開地組黨,讓一般老百姓認識
到﹕這沒有什麼恐怖的,至多坐牢而已,我們不怕。另一方面讓當局
看清我們。久而久之,它也會認識到,我們不是去尋求復仇,我們也
不要暴力奪權。當局恐懼民眾的心態也會減弱。

中國還有一個專制的傳統。我們認為共產黨最初是不想營造個人統治
的。但它長期的活動方式卻使這種個人統治成為不可避免。在一切不
公開的組織中,保密幾乎就等同於生存。為了保密,必然要對信息及
資源進行分割。越處於組織中心的人物,就掌握越多的信息和資源。
由於對信息、資源掌權的多寡,本身就是一個權力高下之分。要避免
這種狀況在未來社會中復現,「信息資源共享」是完全必要的。這也
是民主社會的基本準則。當然,任何組織都有程度不同的秘密。但我
們應堅持避免那種壟斷信息與資源為目的的保密行為。

中國第三個傳統是「社會分離」。中國是一個未充分融洽而不和諧的
社會。一個典型例子就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行有行矩。在中
國,不同的區域、不同的社會單元──比如﹕國家、企業、各行政部
門、家族等等──,不僅內、外有不同的道德標準、行為準則,而且
還有不同的法規。就一個黨而言,它就是一個完全可以被認作為不同
於社會的另一個社會。

在這個黨內可以獲得權力,也可以獲得利益。它有不同於社會的一般
道德要求,也有其法規規定。如何打破中國社會的長期分離狀態,建
立和諧融洽的社會,而面向社會公開,以社會標準為標準、以社會道
德為道德、以社會法規為法規,即「我們無異於社會」?中國需要﹕
(1)國有企業社會化;(2)生產資料特別是土地社會化;(3)社
會事務社會化。

當然,公開不是要剝奪公民的隱私權。就目前而言,個人的交流、通
訊、與生活來源等屬於個人隱私的範圍。政黨組織不宜過問,並應助
其保護隱私。(吳義龍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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