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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評中共四中全會的中心議題

伊銘 

一般認為,中共中央15大4中全會是今年中國政治生活中繼北戴河會
議之後的又一個重要會議。所以重要,並非因為它歷來就是觀測中國
政治動向的櫥窗,而是這兩次會議的議題都事關重大。如果說北戴河
會議集中討論了台灣問題、中美關係,那麼這次會議的中心議題則是
國有企業改革。

決心突破國企改革瓶頸

北京下決心進行國有企業改革,一方面突顯了北京領導層務實求變心
態,另一方面也顯示國有企業積重難返,已經到了不動大手術便難以
為繼的地步。因此,4中全會又被認為是關係國企3年脫困目標能否實
現的關鍵性會議。

今年以來,江澤民不辭勞苦四度到地方考察,幾乎跑遍了大半個中
國,調查研究、舉行座談會,並發表了許多講話。江澤民高調介入國
企問題後,一度引起朱鎔基的經改大權被架空的質疑。尤其朱鎔基在
河北參加改革中國糧食分配制度的會議講到「我們將根據江澤民就國
營企業改革與發展所發表重要談話的精神,堅決地在3年內執行中小
型國營企業的改革」一番話之後,外界便有諸多的猜測與聯想,普遍
認為朱鎔基的權力已經「嚴重遭到腐蝕」。較為客觀的因素是,國有
企業改革作為全黨的中心任務已在黨內達成共識,總理要管,總書記
也要抓。

國有企業問題可以說是北京改革項目中最棘手、最敏感的一個。它不
僅涉及到社會安定、政治體制、所有權以及意識形態,也將對整個國
家的改革方向產生質的影響。是故,幾任領導人都試圖踏破這片「雷
區」,最終又都是畏首畏尾、紙上談兵。

實事上,從1978年鄧小平復出主持中央工作到現在,北京執政集團20
多年來一直沒有間斷對解決國企問題的努力。概而言之,國企改革大
抵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第一,1979∼1983年,「簡政放權,放權讓
利」,擴大企業管理權限,允許並增大企業留利;第二,1985∼1987
年,採取「利改稅」的方式調整並規範企業與政府間的利益分配關
係,同時對國有企業投資資金由過去的國家撥款改為企業向銀行貸款
的方式,改變國有企業固定資產投融資的機制;第三,1987∼1992
年,實施各種形式的企業承包制,並在中央與地方財稅體制上採取
「包稅制」;第四,1992以後,在鄧小平南巡講話的激勵之下,國企
改革進入了所謂「制度創新」階段,中共提出要建立「產權清晰、權
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化企業理念。

國企問題積重難返

1998年春天,朱鎔基接任總理後對國企改革又提出了新的目標,即用
3年左右的時間,通過改革、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使大多數國有
大、中型企業擺脫困境;力爭到本世紀末使大多數國有企業初步建立
現代企業制度。不過20個月過去,國企非但沒有解困的跡象,由改革
而引發的下崗工人問題更釀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中國擁有各式各樣的國有企業共361,000家(其中80%是小型企業,
50%以上是虧損企業),共雇用7,200萬職工,佔全國工業淨產值的
46%。國有企業除了規模不同外,因歸各級政府分管,企業的地位也
不同。5,000家大型國有企業中,絕大部份由中央政府管理,其餘由
地方政府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是冗員過多、人浮於事、設備陳舊、
產品過時等。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過程中,宏觀調控的軟弱
乏力,使市場運作不規範、體制上政企不分、政府干預過多,許多重
複建設,其實就是政府決策、政府行為。

國企左改右改均不能到位,根本之點在於當局在理論上與技術操作上
一直未能突破原有思維,只追求「改造」而未能進行真正意義上的改
革。即使現在依然如此,朱鎔基日前強調打好「國企改革攻堅戰」,
要突出抓好三個環節──即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企業管理;以市場為
導向,適應市場變化調整產品結構;以及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
的靈活的收入分配制度──,其實還是在延續原有改革思路,只在企
業經營形式及分配方式上動心思,所有權不變。江澤民早前在四處考
察時,一邊重申「國企改革是一個非闖不可,也繞不過去的關口,其
成效關係到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敗」,一邊又說,國企改革不能脫
離國情,不能脫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幾乎等於什麼也沒有說。因
此,國企改革的出路在哪裡?依然沒有人能夠說清楚。

單腿走路很難走到目的地

實踐證明,只要傳統的國有企業產權制度的基本框架不變,其它任何
試圖僅僅通過政策性調整而從根本上搞活國有企業的努力都是徒勞
的。要搞活國有企業,必須實現產權由封閉、集中和重合走向開放、
分離和獨立化;歸根結底,就是要變革原有的國家所有制,變革公有
制的實現形式,只有這樣才能形成真正的市場主體,真正意義上的市
場體系也才能真正建立。

即便如此,其實也還是遠遠不夠,因為人類歷史過程中的所有社會變
遷,都必須包含政治系統、所有權、意識形態三個層面的變遷。在所
有權上作出改革只是一個重要方面。政治系統及意識形態維持不變,
勢必成為「跛鴨改革」。  

據聞,4中全會將提出「債權轉股權」的藥方,即將國有企業拖欠銀
行的巨額債務部份轉化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的持股權,從而達
到削減負債、增強國企競爭力的目的。也有傳言說,4中全會將做出
國企私有化決定,同時對公有制為主體的傳統定義作出新詮釋,讓中
國的經濟體制完全轉化到市場經濟體制。上述兩點,「債權轉股權」
已被學界討論多時,從理論轉化為實踐倒是可能的,在理論上也是可
行的;至於後一點,顯然是外界的一廂情願,因為國有企業是社會主
義體系的主體經濟,而社會主義又是共產黨賴以存在的合法基礎,私
有化之後意識形態該如何因應?就此而言,期待北京在4中全會一下
子拿出整套救治國有企業於危難之中的辦法,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
現實的。

但願4中全會對中國國企問題提出創新的改革思路。如果4中全會無法
提出切實有效措施讓各方重振對國企改革的信心,那麼國企問題勢必
拖至下一個世紀,並成為下世紀初繼續困擾中國經濟的老大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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