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捍衛法輪功學員的人權,當作爭取他們支持民運的一種權宜策 略。這是錯誤的。他們的人權是全人類的人權的一部份。捍衛他們的 人權,是原則問題。筆者歷來批判一切偽科學、偽氣功(包括法輪 功)。但筆者毫不猶豫地譴責中共的壓制法輪功學員的人權。 民運中有些機會主義者,往往沒有原則,或以策略為藉口犧牲原則。 在北約誤炸中共大使館、中共掀起民族主義狂熱時,他們拋掉原則, 完全站到中共一邊,據說是基於策略需要──民運也要愛國嘛。其 實,策略只是原則的貫徹和具體化。把原則犧牲掉的策略,其實只是 機會主義,因為這犯了方向、立場的錯誤。如果支持法輪功學員的人 權,只是一種策略、只是想利用他們,那麼,一旦他們沒有力量了, 他們就會認為不再需要這種策略,從而拋棄人權原則。而當法輪功力 量強大的時候,為了爭取法輪功的支持,他們又會基於策略考慮拋棄 真理和科學的原則,不但不敢批評法輪功的錯誤方面,反而對它大拍 馬屁,而沒有盡到幫助法輪功學員擺脫愚昧和迷信的責任。沒有原則 的策略,是沒有方向的道路、沒有骨頭的身體,是錯誤而立不住腳 的。 思想和信仰自由的原則,是最基本的人權原則之一。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由人組成的組織也平等。同時,人的思想──不管是正確的、還 是錯誤的──也是平等的。沒有人擁有真理本身。思想和信仰的是不 是真理,有待人們的實踐和辯論。這就要求人們具有思想和信仰的自 由,即使你認為它們是錯誤的。可見,捍衛錯誤思想和信仰的自由, 也就是反對思想專制,從而也是護衛正確思想、科學思想的自由。這 就是為什麼有需要支持法輪功學員的思想和信仰自由的原因。 當然,思想自由的原則,也包含批評自由的原則。法輪功學員有信仰 法輪功的自由。別人有批評法輪功的自由。當然,法輪功學員也有為 法輪功辯護的自由。任何人──不管是政府還是法輪功學員──都不 得以暴力或其它非法手段壓制思想和信仰的自由、或壓制他人對這些 思想和信仰的批評企圖。任何人,不管他主張何種思想或理念,不管 他自認這些思想或理念是多麼正確,都必須尊重並捍衛他人批評自己 的權利。譬如說,筆者主張未來的民主中國,必須取締、審判中共犯 罪集團,捍衛民主制度,打擊專制主義的破壞行為,但堅決反對將任 何一種思想──包括民主思想──,法定為指導思想,或以國家權力 鎮壓任何一種思想──包括專制思想。人們有信奉專制思想的自由, 也有主張或批評任何思想的權利,只要他們沒有採取違反法律的行 為。每個人、每個政黨、每屆政府,都可以有自己的指導思想,但國 家卻不得以法律規定特定的指導思想,包括思想、主義、宗教等等, 因為,國家要捍衛的是制度,而不是某個特定的思想。中共將鄧小平 的貓論、摸論寫入憲法本身──不管它是荒謬的、還是「句句真理」 的──,就是錯誤的。 以上講的是思想和信仰自由的原則。但一到思想和信仰本身,我們的 原則和策略就應該服從科學和真理了。也就是說,中國的民主運動, 無論在原則上還是在策略上,都必須堅決與科學家站在一起,反對一 切偽科學、偽氣功;不能為了討好他們而採取機會主義。我們一向就 贊同「五.四」運動提出的科學和民主的口號,並且深知,拋棄科學 原則,對我們、以及我們的下一代,將貽害無窮。 因此,我們一方面要保護法輪功學員的人權,衛護他們的思想和信仰 自由,另一方面也要批評其思想和信仰的錯誤方面,幫助他們擺脫愚 昧和迷信。表面看來,這好像有點自相矛盾,其實,只有這樣我們才 算是採取了正確的策略、維護了重要的原則。 法輪功的朋友們,讓我們共同反抗中共暴政,捍衛人權,捍衛思想和 信仰自由;同時,讓我們在思想領域心平氣靜地開展討論,歡迎思想 上的相互批評,尤其歡迎對自己的批評。古人云,「聞過則喜」嘛。 這樣才有助於他人,也有助於你們自己,有助於你們與他人(包括與 中國科學界)的關係。(199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