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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經歷記

劉鳳鋼

抗美援朝的老兵、工作幾十年的老工人、70歲的、我的老岳父──畢
恩來,目前有家不能回。為此事,我和姓李的朋友於1999年6月22日
到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訪,並到北京市公安局申請靜坐。

具體行程如下﹕

上午9點鐘,我們騎車從海澱區西直門外的家中出發,9點20分來到人
民大會堂,被工作人員指點,到對面一個沒有任何標誌的灰色小樓
前。門前一個武警發給我們一個小條,上寫「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人民來訪接待室,地址﹕永定門西街甲1號,乘車路線﹕前門乘54路
汽車至游泳池下車」。

上午9點30分,我們騎車來到位於前門東大街的北京市公安局接待
處。一名警察指點我們去西城區德勝門外功德林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
處。

上午10點鐘,我們騎車來到永定門西街甲1號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
廳人民來訪接待室,經過20分鐘的尋找,我們終於找到接待室。接待
室無人接待,門外有很多席地而坐的外地上訪人員。我們衝著接待室
的一個很小的小窗口,高聲喊叫﹕「有人沒有,有負責的沒有?」15
分鐘後出來一個老者,問﹕「你們有什麼事情?」我們就把要遞交的
材料給了老者。老者答﹕「我去給你們找接待人員。」10分鐘後,來
了一個40歲左右的沒配帶標誌的女士,接過材料,看完後說﹕「這事
我們不管。」我們要求把材料留下,這位女士拒絕接受。

11點半,我們騎車來到西城區德勝門外功德林的北京市公安局治安
處。一名門衛說﹕「中午休息,下午兩點以後來。」下午兩點半,我
們再次來到此處。一位女警察接待了我們,讓我們登記和敘述事由。
20分鐘後來了一位王某某警察(未穿警服)。他首先說﹕「公民有遊
行、示威、靜坐的權利,但是國家也有不批准的權利。你們這件事
情,我認為你們有理。你們的事情,我可以給當地公安分局打招呼。
你們不要再提出靜坐的要求了。你們去找當地派出所。這次去一定和
以前不一樣。你們如果繼續提出靜坐要求,明天上午9點來,我給你
們一個拒絕通知。假如你們堅持去靜坐,你們就是違法了,後果由你
們自己負責。」

這位警察留下《靜坐申請報告》。當我們提出要收據的時候,他把
《靜坐申請報告》扔還我們,並說﹕「如果你們要收據,你們明天上
午9點來。我告訴你們不成,但是我們不再給當地公安分局打招呼
了。」我們趕快說﹕「我們不要收據了,我們不要收據了。」

在這一天中,從上午9點鐘到下午4點鐘,我們騎車走了近百里的路
程,但是毫無結果。我們沒有過高的要求,只希望一個抗美援朝的老
兵、工作幾十年的老工人、我的70多歲的老岳父能有一個棲身之所。
(1999年6月2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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