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北歐華人》轉載了筆者的一 篇雜文《這樣的「國家」不愛也罷》。那篇文字似乎很觸動了某類人 的神經。有位自稱「市井人」的「愛國者」寫了篇《有感》,對筆者 進行人身攻擊。該文概念和邏輯混亂,且罵及父母。因此筆者一直不 屑反駁。近來讀了幾篇北京御用學者以紀念《世界人權宣言》50週年 為名而鼓吹「國家主權」即「集體人權」的奇文,筆者才明白,「市 井人」一類愛國者的狹隘與蠻橫實在頗具「中國特色」。也難怪鄧小 平那句「國權比人權重要得多」的怪論會被奉為「至理名言」。 這類愛國者的狹隘,首先在於他們的「國家」和「人種」觀念。他們 堅持認為。中國人只能有一個「國家」,而且必須專愛這個「國 家」,否則就不配生為「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這就是「國 家」問題上的「愛情至上」及「愛情專一」論者。例如「市井人」就 斷言筆者「不愛自己的祖國」、「不愛自己國家的人」,且恥於中國 人的黑髮、黑眼,並「建議」筆者「去罵你的爹娘」後跳河。起因無 非是筆者指出了那種迫使國民「做幫凶、做奴才、做叭兒狗」的「國 家」不必愛、不值愛、不該愛,強調了不幸淪為其國民的恥辱和悲 哀。西人謂﹕「不自由,毋寧死。」國人曰﹕「不愛國,勿須活。」 這大約就是中、西人權觀的基本差異。 我們平時稱之為祖國的「中國」,本是抽象的人文(地理、歷史、文 化)概念。而某個「國家」(State)則是具體的政治實體。「國破 山河在」──中國的存在並不取決於某個政治實體的興亡,或是否承 認它的合法性。 中國歷史上曾經有過很多「國家」。僅就本世紀而言,在中國版圖上 就先後出現過至少5個「國家」。1911年辛亥革命時,統治中國的 「國家」是「大清帝國」。1912年1月1日,以孫中山先生為首的革命 黨人創立了「中華民國」。因此,在清帝遜位前,中國國土上就有2 個可供「愛國者」選擇去愛的「國家」。1921年「外蒙獨立」。在 「中華民國」統治的國土上分裂出了「蒙古人民共和國」。1931年 「9.18事變」日本侵佔中國東北後不久,中國共產黨在其軍事割據 的地區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開創了近代史上「兩個中國」的 先例;直到1936年西安事變後,中共與國民黨達成合作抗日的協議, 才取消其「國號」。而自1949年中共再次「建國」至今。在當年「中 華民國」的版圖內,一直有3個自稱為「國家」的政治實體──2個 「中國」加1個「蒙古」並存。在中國的傳統版圖以外,還有個以華 人為主的「新加坡共和國」。 即使是從「土地」和「人民」的角度出發,有鄉土和鄉民、縣土和縣 民、省土和省民、國土(Country,也譯國家)和國民(Nation,也 譯國家或國族)、地球和人類。此外,「中華民族」並不都是黑髮、 黑眼的「黃種人」。新疆有些少數民族就是黃髮、藍眼的「白種 人」。華人也不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除了在台灣的「中 華民國」公民以外,全世界還有3,000多萬「外籍華人」。生為某一 個「國家」的國民,不是自己能夠選擇的。只有「市井人」那樣的愛 國者,才會想到去找自己的爹娘算帳。但是,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 熱愛的對象和範圍﹕可此可彼、可小可大。只有「市井人」那樣的愛 國者,才會要求國人「不管國家的好或者是壞」都非「愛國」不可。 「國家」從來就是統治者們根據自己的意志、利益、力量所建立和劃 分出來的。「國(家主)權」從來就是統治者才享有的特權。對於非 民主國家的國民而言,根本就不存在「自己的國家」這個東西── 「勞動者沒有祖國」。列寧這話真是一針見血,儘管筆者不相信列寧 主義。 生為華人,你不妨去愛任何一個或幾個現存的「國家」──既可以愛 「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可以愛「中華民國」,還可以愛「新加坡 國」,或偏愛「蒙古國」(與蒙族同種同文。何況蒙古大帝成吉思汗 也被中國人奉為祖先)、「大韓民國」(與朝鮮族同種同文)等,或 兼愛在海外的居留國﹔也不妨一個現存「國家」也不愛。小則獨愛本 省、本縣、本鄉,大則博愛全球,或者致力建立一個值得自己去愛的 新「國家」──如民國之孫中山、蒙古之喬巴山、中共之毛澤東、新 加坡之李光耀等「開國者」。只有「市井人」那樣狹隘的「愛國 者」,才把不愛祖國版圖上的某個現存「國家」與不愛祖國、國民以 至自己的人種等同起來。 這類愛國者的狹隘,如果只表現在個人的理念或感情上,倒也沒什麼 關係。可是,某些狹隘的愛國者偏偏又蠻橫得很,好像自居「愛國」 就有了辱人、甚至殺人的特權。憑仗這種「特權」,借口維護「國 權」,「國家」的統治者及其奴才、幫凶就可以為所欲為,殺中華民 國軍民、殺越南平民、殺西藏僧民、殺新疆回民、殺北京學生和市 民、殺……。如果維護國權就得如此狹隘、蠻橫、霸道、兇狠,對這 樣的「國權」,我看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