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 Previous This Month  1998.12.10 b


人權是專制與民主的界標
──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發表五十週年──

朱虞夫

「鑒於對人類家庭的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和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
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
「鑒於對人權的無視和侮蔑已發展成為野蠻暴行,這些暴行玷污了人
類的良心,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於恐懼和匱乏的世界
的來臨,已被宣佈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
「鑒於為使人類迫不得已鋌而走險對暴政和壓迫進行反叛,有必要使
人權受法治的保護,……」

一切專制、獨裁國家的人民或許至今沒有聽到,或許聽到了卻以為是
遠離塵世的天籟,但是實實在在,50年前的今天──1948年12月10日
──《世界人權宣言》在聯合國大會獲得通過,人權作為全人類的普
適概念在國際社會得到正式認同。有的國家政府勤而行之;有的國家
政府若存若亡;有的國家政府大笑之,然而笑聲未落,他們面對蓬勃
發展的國際民主潮流惶惶不可終日﹕恐懼、封閉、欺騙、鎮壓,以所
謂的地域性、特殊性頑固地保護他們的僵化、傲慢、落後的統治模
式,遷延時日以維持他們的特權。

千百年來,人類之間弱肉強食戰爭不斷,一直演義著奴役和反奴役的
鬥爭,文明、財富和生命時常在行為放縱的野心家面前毀於一旦。
《世界人權宣言》的發表,成為人類現代文明的重要里程碑。它明確
界定了任何人都無權侵犯的人的基本權利,從道義上遏制了濫權者的
野蠻行為,減少了人際間的衝突和對抗,減少了戰爭。《世界人權宣
言》是全人類理性的體現,為今天仍生活在專制暴政下的人民帶來了
一份光明和企盼,指明了人類歷史發展的正確方向。

50年來,人權概念在全世界範圍得到廣泛傳播、認同和尊重。大多數
國家的人權狀況得到大幅度改善,人民普遍享有了自由言論、出版、
集會、結社的基本權利,保障了不受任意拘禁、酷刑等個人權利,普
遍享有了自由選舉與被選舉、參與國家政治事務的權利。與此同時,
國家的政治體制從專制走向民主,國家政權逐漸轉移到人民手中。
《世界人權宣言》以不可估量的巨大感召力,為全世界人民的自由、
民主、和平、幸福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然而,人權的概念獲得普遍尊重並非一帆風順,在那些號稱制度最優
越,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最偉大、光榮、正確,國情最特殊卻是
犯了最多政治性決策「失誤」的當權者面前,人權遇到了最頑強的抵
抗,那裡的人們仍在為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而付出被騷
擾、監禁、判刑的代價。

50年來,我們都清楚地看到,有多少仁人志士出於對國家政治的關
心,發表不同的言論而被勞教、勞改、鎮壓和處決。專制政權的受害
者從平民百姓乃至國家的第二號人物,許多顯赫的人物僅僅因為表示
了不同的政見而使自己的基本人權受到嚴重迫害,被清洗、監禁、長
期關押。在那樣的政體下,人性泯滅,獸性猖獗,人際關係充滿著野
性的放縱,統治集團成員的人權來自於對權力的掌握,一旦失勢,無
法生存。以至於他們害怕自己侵犯人權的罪行被清算而更肆無忌憚地
侵犯人權。在那樣的地方,人權記錄每況愈下,當權者全然不顧道
德、理性和文明準則。

《世界人權宣言》向世界揭示了一個真理﹕民主政治就是由人民當家
作主,政府依照人民的意志而設立、運作。政府只有保護人權的權
利,而無侵犯人權的權利。因此,如果一個政府不能充分保障人權,
這個政府就不夠民主﹕如果一個政府侵犯人權,這個政府就絕非是民
主政府。

《世界人權宣言》已經發表50週年了,從人類50年來奉行與否的經歷
中,其成效和教訓已是不爭的事實。人權事業是全人類的事業,保障
人權是一股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對於任何一種政權模式,無論其自
詡為如何特殊,都順之者昌,逆之者亡。許多國家的進步,更告訴人
們﹕人權的普遍原則能否得到貫徹執行,並不依賴於當權者的施捨,
而是依靠每個個人的努力爭取、努力踐行。(1998.12.10)

Next Previous This Month  1998.12.10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