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度的建立明明依靠對異族的暴力征服,歐洲的貴族偏講君權神 授。中國的貴族雖講天道靡常,卻又講唯有德者居之。這都是爭取制 度正當性的把戲。現代民主理論的先驅們提出公理、正義、人性做新 制度的根基。喚醒人心,打破專制過程中作用極大,但這只是宣傳而 已,並無客觀的真實性。 馬克思問道﹕為什麼人類心中的公理、正義、人性恰恰在最近300年 被喚醒而不是更早或更遲?對於民主的先驅們來說,這不得不歸於不 可測的天意。馬克思提供了一種解答,即唯物歷史觀。他認為人類的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經濟基礎(即人類的經濟生產能力和人類之 間的經濟關係)決定上層建築(即政治法律制度和社會意識形態)。 一但經濟基礎發生變動,上層建築或早或遲也必然發生變動。 馬克思理論產生的本身就是一個最好的說明。近代經濟生產能力的提 高增加了人類的閑暇時間。更多的人可以脫離直接的生產活動而投身 於科學與文化事業。文明的發達要求擺脫神權的束縛。貿易導致自由 平等的精神。因生產而致富的第三等級要求更大的政治發言權,就要 否定君權神授的正當性,也確實通過自身經濟力改變了制度。所以在 馬克思之前的多數古典政治經濟學家已把經濟力看作是政治制度變動 的原因了。 馬克思主要的研究對象是英、法、美三國的革命。這種局限性固然不 能由他負責,卻使他身後不認真的學生走錯了道路。三國的革命無論 是最初的動因還是其後的持續力量,都是內在自發的經濟利益要求。 新制度的建立並未受外界大的壓力,而自有其內在的邏輯。古代埃及 帝國和希臘城邦的建立都是如此。但世界大多數文明社會制度變遷的 最初動因卻是外界的壓迫和刺激。德、義、日,俄等近代國家的建立 都是對英、法、美的被動反應。近代中國更是如此。 受到外界的壓迫,社會各種利益可以團結一致,學習先進,即所謂改 革。改革不成功就立即引發革命,如本世紀初的中國、俄國。新制度 可能更糟。改革成功也有後遺癥,不過是把危機推後,如德、日引發 了兩次世界大戰。這是因為新制度只是外在的壓迫力的結果,而沒有 內在持續支持力。一但外力消失,舊的思想制度就在新制度下借屍還 魂。所以中國的辛亥革命、1927年大革命、以及1949年的土地革命, 都因新興統治力量變質歸於失敗。第三世界的民主國家也往往蛻變為 寡頭專制。這是一切後進國家轉變過程中不可避免、不得不支付的代 價。(199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