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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黨提名制度的質疑

陳朝政  邱淑美

新黨於10月20日臨時決定徵召現任立委謝啟大和傅崑成。這使我們對
新黨提名制度的目標深感疑惑:新黨的提名制度,到底是為了藉由開
放式初選擴大群眾基礎、建立公平正義的黨內民主、還是純粹為了勝
選的考量?

對於長期被定位於「外省黨」的新黨而言,擴大群眾基礎的確是相當
必要的。然而是否一定要在倉促之間,藉由所謂的「開放式初選」來
達成?而新黨初選的結果,又達到多少「擴大群眾基礎」的成果?呈
現在媒體上面的,大多為是否有「不當動員」的爭議。

若說新黨的提名制度是為了建立公平正義的黨內民主,則更令人不
解。今年新黨對年底三合一選舉的提名制度,在初選前和初選後似乎
都沒有符合民主程序,而只是少數人決定而已。而且,既然當初要用
初選制度決定提名人選,並強調絕不會產生排名在後者擠掉排名在前
者的情況,那麼又為何徵召從來就沒有參加初選的謝啟大?又為何要
徵召初選第三名的傅崑成,而不徵召初選第二名的高寶華?徵召謝啟
大和傅崑成,叫其他辛苦參加初選的新黨黨員,不論是勝利者或是失
敗者,情何以堪呢?儘管趙少康說徵召並未違反初選遊戲原則,初選
勝選者皆已獲得提名,那麼高寶華的例子怎麼解釋呢?他畢竟贏了傅
崑成啊!未參加初選的謝啟大可以輕鬆獲得提名,對那些辛苦贏得選
戰而獲得提名的人又公平嗎?

新黨黨中央說,為了勝選考量,所以決定徵召謝、傅兩人。我們認為
此說有幾個問題:第一,難道通過開放式初選試煉的人,比沒有參加
初選或沒有通過初選的人的勝選希望一樣、甚至更低嗎?第二,如果
勝選是最高的指導原則,那麼為什麼不採取配票策略,要參選人自己
使出「吃奶的力氣」呢?第三,難道勝選的考量可以超越公平、民主
的原則,可以破壞既成的制度嗎?第四,如果因為徵召謝、傅兩人而
使更多人脫黨或違紀參選,原先勝選的目標又真的可以達成嗎?

從新黨決定採取開放式初選,到它的決定徵召,我們對新黨提名制度
的印象只是:「原先沒有的制度後來突然有了,而後來有的制度又簡
直是沒有。初選剛完,落敗的人不滿;登記之前,選贏的人不服」。
新黨如果要突破目前的困局,恐怕要對徵召謝、傅二人之舉給選民們
一個可以信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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