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曾因發表一份「民主派的綱領意見」、指出「中國(所)需 │ │ 要(的)新的轉變」的中共黨內知識份子方覺,自柯林頓訪 │ │ 中後的7月下旬就失了蹤。他妹妹劉靜於8月14四日報警,公 │ │ 安局不但不給予登記,也不協助找人。劉靜設法進入方覺的 │ │ 住所,發現屋內凌亂,文件、信件、通訊錄全部不翼而飛。 │ │ 9月7日,劉靜被通知給方覺送錢,公安官員仍然拒絕告知拘 │ │ 捕、羈押的原因。 │ │ │ │ 我們特此轉載洪哲勝的《中國良知的呼喊》。文中完整地披 │ │ 露方覺給中國提出的先進的五點對台新策。 │ └────────────────────────────┘ 一份來自中國北京、代表一批30歲到50歲中共新生代中、高層官員的 重要文件──方覺的《中國需要新的轉變──民主派的綱領意見》, 要求中國﹕ 啟動民主進程、 加大經濟自由、 承認多元文化、 調整對外政策、 修正統一方針, 以便「深入推進現代化」、「求得不同年齡和不同階層人民的共識與 支持」,並且「真正被文明世界接納」。文章的觀點新穎、適時、重 要、而又可行。其中有關台灣的五點主張,正強烈而又急促地撞擊著 一切大中國沙文主義者的心房。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具備對等的國際法地位,有各自 的地域和屬民,任何一方都不曾在法律管轄和行政治理上實際含蓋過 另一方。」「這是兩岸人民和國際社會的認知基準。」──這是說, 全世界的國家都應該共同認知﹕台灣和中國是互不統屬的兩個主權國 家。 第二,「如果大陸與台灣開展政治談判,只可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 府和中華民國政府之間平等進行。預設同兩岸關係的歷史真實與國際 法依據不盡吻合的前提概念或先決條件,無異於事先關閉了談判之 門。」──這是說,「如果」中國和台灣談判,兩國政府地位平等, 不得預設「台灣屬於中國」這類「同兩岸關係的歷史真實與國際法依 據不盡吻合的前提概念或先決條件」。 第三,「兩岸關係的實質性改善就大陸方面而言需要兩個變換﹕對台 灣的不違反國際法或國際慣例的對外活動保持正常姿勢;對台灣社會 的各種政治主張和政治活動採取由台灣自己依法處置的立場。」── 這是說,中國不得干涉台灣的外交和內政。 第四,「未來恰當的兩岸政治關係形式的確定應該尊重大多數台灣人 民以民主方式對台灣的政治發展與政治前途做出的自願選擇和主權國 家對這些自願選擇做出的自主反應。」──這是說,中國應尊重台灣 人民對台灣前途的自決權利,如果台灣人民決定不合併,中國不得干 擾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承認。 第五,「妥善處理兩岸關係的最低界限,是永遠排除損害雙方人民基 本利益、惡化國際關係氣氛,而且實際上不會真正奏效的一切武力解 決方案和以武力相威脅的手段。」──這是說,中國不得以武力威脅 或解決台灣的不願合併。 假如這些主張出自台灣的民進黨人之口,那可沒有什麼了不起。然 而,這麼文明的話語──連台灣的國民黨人和新黨人看了都要臉紅而 自歎不如、而海外的中國民運份子也都還沒有膽識提出的主張──居 然來自那塊被封建、官僚、威權的黑雲所長期覆蓋的黃土地上面的中 國人! 中國良知的呼喊,喊出了台灣人民和中國人民友好共榮的前景。我 想,咱們有責任讓這曠野的呼喊引起廣泛的回響吧!(199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