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人權協會幾經蘊釀後向上海市民政局提出申請登記註 冊。作為一個在1979年4月被中共用紅頭文件形式宣佈取締的民間組 織,它公開申請登記註冊的行動,從人權協會的角度出發是基於這樣 的考量﹕一是不承認長達14年的取締令會有效;二是用申請登記註冊 宣示人權協會的長期存在;三是用實際行動強調憲法第35條──「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 由。」;四是用登記註冊的辦法檢驗《社團登記法》能否適用不同政 見者。總之一句話,要求中共依法辦事。 而中共對不同政見者申請登記註冊的首例行動是怎樣考慮的。一是認 為這是反黨份子公然向無產階級專政挑戰的信號;二是反黨份子採取 合法鬥爭的策略破壞穩定壓倒一切的治國方針;三是出現反黨份子有 組織、有計劃、有預謀地利用法律的空隙進行顛覆活動的新情況。總 之,也是一句話,這是敵對勢力的公開挑戰。 人權協會公開申請登記註冊的結果會怎麼樣?人權協會和中共方面也 有截然不同的考量。從人權協會方面來說,反覆權衡利弊得失後認 為,由於全體人員謹慎努力運作的結果,人權協會只是國際知名的中 國民間組織,中共對高知名度的人和事處理時會慎重,不會再次正面 予以取締,但是也不會批准註冊。而中共方面對人權協會的公開申請 登記註冊則是這樣考慮﹕一是堅決不能開口子讓異見份子合法登記註 冊,儘管人權協會表面看上去對穩定局面影響不大,但如果允許登 記,消息不脛而走,全國會爭相仿效,這將如決堤洪水,後果不堪設 想;二是不能用逮捕的方法取締申請登記註冊。 雙方各自對自己的行為有謹慎的思考,所以實際處理情況是這樣的﹕ 中共強調任何社團都要有掛靠單位;並且強調任何學術性、聯誼性、 專業性、社會性的社團必須具有的數量;第三強調必須註明辦公場 所、資金來源;第四強調必須要由教授級或學術權威擔任負責人;第 五強調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總起來說,強調4條技術性的理由和1 條政治性的理由。 人權協會如何對中共方面提出的五條登記基本原則呢?關於技術性的 理由,人權協會順利解決了。但政治性原則則無法解決,因為人權協 會的宗旨是超政治、超黨派的組織,所以不能接受共產黨的四項基本 原則的信條。而中共民政局則以人權協會不符合《社團登記法》的政 治要求為理由,不予登記註冊。 處理的後果都是雙方事先預見到的。在登記註冊不成功以後怎麼辦? 人權協會採取長期爭取登記註冊的方法,於第2年首次登記不批准之 後期滿1年再次登記。而中共方面則採取側面解決異見人士長期申請 登記註冊的辦法──由中共外交部宣佈楊週、王輔臣等人不是人權份 子、而是犯罪份子。王輔臣被迫流亡法國,我則被中共判處勞教3 年。 中國大陸首例反對組織申請登記就此結束。但問題不會以中共單方面 思維而全部解決。在人權協會被暴力中止了登記註冊之後,北京的劉 念春、安徽的張林等以「中國勞動者同盟」的名義再次申請登記註 冊。結果也被判3年勞改。這次中國民主黨發起第3波申請登記註冊, 由於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可以相信不會再以主要負責人判處勞改 的方式被強迫中止。但中國民主黨必須做好長期準備,仔細研究《社 團登記法》,在不放棄政治原則的前提下,不斷提出申請登記,以實 際行動要求中共兌現憲法第35條,以申請登記註冊的方法要求中共依 法辦事。(1998.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