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浙江中國民主黨籌委會多名成員以「涉嫌煽動國家政權 罪」被警方拘留、監視、或逮捕。經多次被提審的經歷,我們認為有 必要幫助公安、國安的朋友們理清以下幾個概念﹕ 一、執政黨的安全與國家安全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執政黨的安全並不 等於是國家安全。在實行全民直接民主選舉的國家,政黨根據人 民的選擇輪流上台執政,而國家安全絲毫不會受到影響,社會治 安和經濟發展,也絲毫不會受到影響。相反,在民主選舉國家, 如果執政黨堅持不下台,動用國家機器去打擊、壓制、甚至消除 反對黨、以使自己能長期擁有政治權力,則反而會影響國家安 全。希特勒政權就是因為廢棄民主、壓制反對黨、走向獨裁、最 終導致國家毀滅的一個典型例子。 二、言論與顛覆是不同的概念,言論行為不能構成顛覆行為。請想 像,有堅實基礎的政權,怎會在個別言論的攻擊下垮台呢?正確 的畢竟是正確的,批評、譴責都絲毫不會影響其正確性。哪怕是 對於造謠、誹謗行為,執政黨也有數不盡的爭辯機會。憑民眾不 容質疑的正確判斷力,對個別誹謗行為又何所畏懼?相反,如果 言論真的會導致政權的垮台,倒也是值得認真對待的事情。這正 表明這種權力基礎非常脆弱,不堪一擊。也正說明存在嚴重的問 題,有責任感的公民也更應站出來研究、分析其問題所在,尋求 可能的解決方法,防止其突然崩塌後給廣大民眾的生命財產造成 巨大的損失。必須承認,有堅實基礎的政權,是不會畏懼任何言 論的攻擊的。 三、同軍隊實行國家化、不得參加國內鬥爭一樣,公安、國安機關同 樣有責任保持政治中立,不參加黨派政治鬥爭。公安機關是為公 眾服務的機關,而不是執政黨維護自己統治的工具。否則,當執 政黨存在嚴重問題時,或某些掌有權力的人有危害社會行為時, 公安機關就不可能完成制止犯罪行為的任務,反而成為犯罪行為 的保護者。而民運人士的重要任務就是制止那些濫用權力的人危 害社會的行為。如果公安與民運發生衝突,只能說明﹕要麼,社 會真的已存在上述現象;要麼,是一種誤會。 四、「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法實現有序的政治改革」,這一概 念對民運人士和警方雙方均具適應性。對民主和政體改革提出要 求,即是有正義感、有責任心的公民不可侵犯的權力,也是社會 發展的必然趨勢。如果當權者不能以理性的、非暴力的方式對待 民運人士,強行打擊、壓制民主觀念的傳播,雖然可使社會保持 暫時的良好秩序,但同時也會在民眾中形成一種恐懼感,並增加 憤怒情緒。當不可避免的社會變革發生時,只會造成更大的混 亂,甚至可能是無休止的戰亂,給國家帶來巨大的災難。 五、政治民主化是當今文明社會不可阻擋的滾滾洪流,風行全世界。 它以自己無可爭辯的科學性,給全世界人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自 由、和平、和幸福。在它巨大的優越性和廣泛的感召力面前,任 何人,不管其當今的權力有多大,都無法阻擋政治民主在中國的 發展進程。因此,請警方和政、法界的朋友們在採取行動時,多 考慮行動會給自身形象帶來什麼影響,多考慮一下行動本身是否 代表民意。假如只考慮自己黨執政的地位和上司的意圖,很可能 會做出違背民意、甚至可能使危害社會利益的事情,成為阻礙社 會進步、反對變動的反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