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報社指定要回覆阿修伯的《歸化台灣.關懷中國》一文,本是老大 不願,因為這是一件麻煩的差事。另外,阿修伯取這種筆名,就存心 要佔人偏宜。他大我沒幾歲,寫文章態度也未見比我嚴謹,我引其 文、稱其名時,卻要稱他「伯」,真是吃虧。就算吃虧是福吧,勉為 此文。 《民主論壇》主編洪哲勝要阿修伯為自己的論點提出論證。這並非過 份的要求。但阿修伯洋洋灑灑一大篇,還是沒說出什麼令人信服的證 據。他的論點只是個人的意見,甚至是偏見。 僅就涉及《自由時報》部份而言,他說,因為對國共中國人的仇恨、 厭惡,多數海外台灣人恨國共及於全體中國人,「有恨無親」。《自 由時報》美東版的主體讀者,自然也屬於這一類「多數的海外台灣 人」。 阿修伯自己創造一個「多數海外台灣人恨中國人」的命題,接著說 「《自由時報》的主體讀者恨中國人」。 當洪哲勝問他何以見得?阿修伯裝蒜地說﹕「我沒有能力做民意調查 提供『數據』來證明,但這是憑接觸觀察體會就會感覺得到的」。然 而,更滑頭的是,他說﹕「還是請《自由時報》社長設計一套民意問 卷,將數據公佈以停止爭論吧!」 你自己創造一個用心不明、極具偏見的「多數海外台灣人恨中國人」 的假命題,順便也為《自由時報》戴上恨中國人的帽子,然後還要 《自由時報》去做民調,以示清白。這種政論未免太容易了。 這樣的「政論家」是不及格的。如果把政論比作唱歌,那麼,這樣的 「政論家」只是那種上卡拉OK,自己唱、自己過癮的「歌手」,絕 對不是那種可以面對廣大聽眾、而且經得起考驗的歌星。對阿修伯這 種幾十年不變的偏見,何需費事去做民調與他「停止爭論」?!證據 不能化解偏見,偏見只能靠自省參禪修正。用如實的眼光去看台灣 人、中國人的愛與恨,豈是靜態的命題能夠含括的?!每天發生在兩 岸的新聞,都給彼此如何對待,添加動態的因素。真心關懷台海兩岸 人民的政論家,是要一起找出路,而不是丟出酸臭的、挑撥的、而又 不負責任的偏見。 順便一提,阿修伯曾在前僑委會祝基瀅委員長來紐約訪問時,對後者 說﹕「現在台灣同鄉要把僑委會廢除了。」後者回說,他不怕這種說 法。我對阿修伯說﹕「你何不提你自己的意見?為何要替那些不在現 場的人說這些話?何況,誰是台灣同鄉?是哪些同鄉說的?」他說﹕ 「是台灣同鄉會通過的決議。」我問他﹕「哪個同鄉會?有多少台灣 同鄉通過那決議?」他說﹕「紐約台灣同鄉會。他們有5,000多人。 你總不能說沒代表性吧?」我說,紐約台灣同鄉會何來5,000人?我 只好以打賭的方式證明他的錯誤。他後來認輸,但還未兌現請吃飯。 基本事實皆不清楚,怎麼議論?就是議論,也是戲論。 當我要認真而且誠懇地談論問題,卻遇到嬉皮笑臉的戲論,問題怎麼 談得清楚?面對戲論原應只是一笑置之。我這次講太多了。 (199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