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1日被建國廣場的暴民毆擊。許信良雖仍大而化 之地說﹕「作為一個領導者,不會在意個人的榮辱。」但這類惡質事 件若不嚴肅處理,那些自以為正義化身的窩囊人物,還要為他們無法 無天的暴行沾沾自喜呢!拳打許信良的暴民還吃定許信良奈他無何, 因為許信良不會以「上駟對下駟」。正是這種帶著無賴流氓心態的 人,混跡反對陣營,民進黨才久久未能執政。 以「愛國無罪」為藉口從事法西斯暴行的前例,在台灣還看得不夠多 嗎?1970年代國民黨在海外嗾使跳船的「愛國人士」,在賓州少棒賽 的場合,以棍棒鐵條毆打為少棒隊加油的台灣同鄉。1978年疾風集團 也以「愛國有罪嗎?」為藉口,在李勝峰那批國民黨當時的「下駟」 的鼓噪下,欲毆打在中泰賓館集會的黨外人士。 現在時代變了,建國廣場尚未執政,法庭也還不是他們開的,但他們 已居然覺得自己有權利給人定罪了。我們未見許信良對中國的有關思 考,有誰和他公開認真嚴肅辯論過,而許信良再激進的想法,也從來 就還不是台灣的政策或是法律。他的見解從來就不能逼人去當兵、去 殺共匪、……等等。討厭他的見解,要嘛,不理他,要嘛,寫文章修 理他(台灣不是已經有太多自認很純、很獨的學者這樣幹了嗎?)。 但這批暴民有什麼資格可以動手?如果說「為了愛台灣,打他有 理」,那當年那些法西斯「為了愛國,殺你有理」也自成邏輯。這些 暴民表示要對許信良革命,那也只說明他們是膽怯的懦夫。果其不 然,他們應該勇敢地去面對他們的真正敵人。 台灣也因為一直有許信良這種自許為先知的領導人,不肯嚴肅面對混 跡反對陣營的流氓無產階級,所以老是有些年紀已老大不小、但心理 年齡卻永遠幼稚的群眾,屢次做些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舉動。為了 幫助群眾成長,讓每個人學會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建議許信良放下 自己領導人的高貴身段,學學留英前輩李光耀,遇到這種事,還是要 上法庭解決。李光耀以總理之尊,只要記者稍為把他寫歪了,他就讓 對方在法庭割地賠款,也讓自己的公理得直。從此,記者當然也學得 要更負責和小心翼翼。 為了讓台灣成為法治國家,暴民一定要加以制裁,絕不使他們事後還 洋洋自得。不管是國民黨還是台獨黨的法西斯,我們皆絕不能縱容, 否則,台灣難有前途。